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
为了孩子能健康、安全、快乐的成长,愉快的学习,保证幼儿的安全,是我们的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我园特制定如下要求,希望家长理解和完全配合。
一,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品入园,幼儿入园前家长要查看幼儿口袋,如发现有危险品应马上取出,并对孩子进行教育。
二、请家长每天8:30分之前将孩子送入园,家长必须把孩子交到老师或是保育员手中,这是为了孩子的'安全,也是对孩子负责。
三、一般不能让孩子无故缺席,迟到、除孩子生较严重的病以外,孩子因各种原因不能上课,请事先向教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原因。
四、孩子的接送,原则是父母亲自接送,如委托他人接送,为了安全,被委托人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提前通知老师,将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特征、衣着与孩子关系告诉老师。
五、家长接孩子,为确保孩子安全,请有序在校门口接送孩子,不得拥挤,并要求家长接到孩子直接离园,不带孩子在户外活动场地玩耍,以防意外发生。
六、穿行楼道时,教育孩子爱护楼道设施,有序行走,不得打、闹、跑,以免发生碰接事故。
七、玩大型玩具时,老师、保育员要在一旁保护,指导幼儿正确的方法玩耍,切忌远离幼儿聊天、说话、玩手机等,以免孩子发生危险.
八、孩子玩秋千、滑板教育孩子要轮流进行玩耍,不得推拉秋千,不能倒着上滑板,除密切注意在玩孩子的安全以外,还得照顾旁边行走孩子的安全,以免发生碰撞。
九、要求幼儿活动时,不得疯跑、推拉打架、拆卸玩具。
十、未经许可,家长不得随意进园,幼儿进餐时间谢绝家长接孩子。
十一、离园时间:夏季:5:00放学;冬季:4:00放学。每周五或是遇节期放假,均提前1小时放学,以便老师召开每周教研学习会。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2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五、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保安队长负责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应及时另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本系统正常自动存放数据时间为一周。
二、监控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应该另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应另存后通知教技中心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报教技中心。
二、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由教技中心负责每月的系统维护,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3
镇某小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班级内部的资产管理,确保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通过明确财产归属,规定使用规则,定期盘点检查,预防和减少财产损失,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提升教师的教学管理效率。
内容概述:
1.财产清单:详细记录班级内的所有公共财物,如教具、图书、体育器材等。
2.使用规定:明确各类财产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流程。
3.责任划分:确定班主任、学生代表、班级财产管理员的角色与职责。
4.盘点制度:设立定期财产检查和年终盘点,确保财产安全。
5.损坏赔偿:规定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坏应如何赔偿,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
6.更新与维护:设定财产的更新周期,以及日常保养和维修程序。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
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物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5
一、幼儿园值班及巡视制度
(一)行政值班
值日行政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全园(包括一、二、三楼),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保安值班:
1、每天早上关闭防盗报警系统,开好楼道防盗门。
2、每天按幼儿园作息要求定时开启或关闭学校大门。
3、每天早、晚入园和放学时段,要衣冠整齐站在定点值勤岗上值班;其它时间在门卫办公室值班,并注意观看校园监视系统。
4、外来人员来访一律登记后方可放行。
5、上课期间,幼儿家长来园需与班上教师联系确认方可行。
(三)校园巡视:
1、白天观看校园监视系统,并定时外出巡视。
2、晚上保安值班至少2人,从教师离校后,关闭校门,开始第一次巡视校园,并做好关闭楼道路灯、防盗门、路灯,开启报警系统。
3、保安要定时和不定时地交替巡视校园,特别是食堂、电脑主机房及重点部位,并做好书面记录,巡视时要带好保安设备,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二、幼儿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后,留意观察孩子的情况,注意孩子情绪、精神状态等;
2.早上交接班、户外活动回来后一定要清点人数;
3.对于生病的孩子给予特别照顾,观察病情有否变化;
4.放学时,三位老师安排好工作,保证有两人站活动室门口与家长交流,一人组织孩子;
5.老师要把孩子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非接送时间接送要填写登记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时向家长和幼儿了解情况,确认安全后才接孩子;
6.老师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后,才可进行教室的清洁工作。
7.离园前要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教育孩子不单独离开幼儿园。
△饮食安全:
1.厨房人员送食物来时要注意组织好孩子,不让孩子靠近热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车底层;
2.注意食物的热度(特别是流质食物),不能把太热的食物分给孩子;
3.分食物时老师必须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时候留意骨头;
5.幼儿剩余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当引起安全事故;
6.不发放不新鲜、过期或变质的食物给幼儿。
7.除幼儿园和孩子自带的的食品外不随意给食物给幼儿吃。
△户外活动的安全:
1.在教室里要提醒孩子外出时要跟着老师,不能乱跑,不能单独离开集体;
2.上下楼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赶打闹,拉扯、推人等,靠右侧行走;
3.户外活动前后必须清点人数;
4.活动前先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场地的规则与安全要求;
6.全部幼儿在老师视线范围内活动,老师不做与孩子活动无关的事或聊天;
7.老师要考虑体育课的器材摆设是否有安全隐患,充分利用运动场地;
8.户外活动时要关注生病和表现异常的孩子。
△室内环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乱跑;
2.喝水时要排队,不能推挤,保证水温不超过70℃;
3.不玩教室里的电器开关;
4.小朋友上厕所时,要有老师在里面监护安全;
5.教室里的地面要保持干爽;
6.不能让孩子玩老师的'钢琴,以免琴盖掉下压伤孩子的手;
7.对建构区积木的使用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8.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不同年龄段对孩子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同;
9.老师在设计活动时将安全因素考虑进去;
10.老师带班严禁聊天或做无关工作的事情,更不许擅自离岗;
11.发现有生病孩子及时送医务室或用内线电话通知医生;
12.使用钉书机、铅笔和剪刀时注意安全,注意细小牙签、豆子等东西存在的安全隐患。
13.任何时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两位老师在岗,有问题要充分利用内线电话;
14.保证班级活动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药和老师的药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药吃,孩子吃药在成人陪护下,认真核对;
16.清洁消毒用品不随摆放,放在规定的柜子内;
1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后清点人数;
2.老师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拥挤;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观察孩子的睡姿、脸色;
4.对咳嗽的孩子要隔开睡;
5.老师要巡视全场,看到每位孩子,及时为孩子们盖好被子,检查孩子有无异常;
6.中午值班老师严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师会使用灭火器,懂得消防应急示意图,安全出口;
2.外出活动或离园时能及时关好水电;
3.发生火灾时能清楚自己的职责,安全组织孩子们远离危险,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线、电插远离孩子,不留安全隐患。
当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时,幼儿园启动应急预案,三位老师按照预案安排开展工作,救治受伤的孩子和迅速组织孩子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抚家长。
班上孩子出现小意外时,向家长解析事情的经过,争取家长谅解,需要往医院处理的第一时间通知园医、园长和家长,做好家访和安抚工作。
三、幼儿园集会、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1.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含亲子运动会、六一游园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班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方可开展活动。
2.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
3.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学校集会、做操由各班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5.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亲子运动会和亲子游园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7.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6
一、考勤制度:
1.幼儿园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搞好交接,方可离开。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幼儿作息时间.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各项活动,并按《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的内容去要求幼儿。
2.教师带班时间一般不接待亲友,不接电话,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应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上下班教师和保育员,下班时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离开,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下列情况:(1)幼儿健康情况(打针、吃药、精神状况及特殊问题)。(2)幼儿出勤情况。(3)个别幼儿情况及家长联系工作。
三、教育教学制度:
1.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集体活动时间。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3.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4.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活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5.按时进办公室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办公室会客、闲谈,保持安静。
6.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7.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课。
8.按时交备课本,每周五下午检查教案。
9.严格按细则掌握幼儿作息时间和安排活动,值班时不接待客人,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10.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抚摸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1.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宣传,并了解幼儿情况,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2.上课所需教具、学具,课前一定准备好,不得值班时离岗去找。
13.家长会每学期1~2次,节假日前召开安全保卫会。
四、教玩具使用管理制度:
1、教玩具要保持整齐、清洁,教玩具都要分类存放,取用方便。
2、当班老师需保证教玩具完好无缺失,以防幼儿吞咬、损坏、私藏。
五、保育员工作制度:
1.保育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加强政治文化和业务学习,努力为幼儿教育服务。
2.做好本班消毒.搞好卫生,做到室内整洁,空气流畅,光线好,窗明几净,物品整齐,地面干净,使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休息和活功。
3、好个人卫生,幼儿每人一巾一杯,生活用品专人专用,饭前便后幼儿和工作人员都要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饭桌用专用抹布消毒并擦洗干净。
4.要爱护清洁用具(地板拖、肥皂、条帚、刷子等)用后应放在固定地方,不要乱丢乱放。
5.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六、奖惩制度:
(一)奖励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设考勤奖:
(2)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
(3)基本奖:
①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②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③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④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责任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
(5)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设单项奖,如:公开课、论文交流发表、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6)效益奖:
工作量大,如:验收评估、六一大型活动、人少任务重、请假人员多少等,及儿童出勤率决定当月效益奖的'设立。
(二)惩罚
(1) 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2) 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者。
(3) 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4) 当班时发生责任事故者。
(5) 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 家长有意见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7) 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七、伙食管理制度:
1.一月开一次伙管会 ,每月分析计算一次营养量,一周制定一次食谱。
2.做好食物验收制度,变质食物要退回。
3.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熟悉幼儿口味,使饭菜色香味形俱全,注意荤素搭配。
4.幼儿的伙食费,专款专用,搞好成本核算,帐目清楚。要做到一周一次向家长公布食谱及伙食费收支情况。
5.教职工的伙食严格分开,调剂好幼儿伙食,保证孩子吃饱吃好,严防食物中毒。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7
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石,旨在为孩子们提供营养均衡、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我们能够确保幼儿摄入充足的营养,预防营养不良和食物中毒等问题,同时培养他们良好的饮食习惯,为他们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内容概述:
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谱制定:定期更新食谱,确保食物种类多样,符合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比例。
2. 食材采购:严格筛选供应商,保证食材新鲜、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厨房管理:执行严格的.卫生规定,保持厨房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4. 餐饮服务:分餐制,确保每个孩子得到适量的食物,避免浪费。
5. 健康监测:定期记录和分析幼儿的饮食情况,及时调整膳食计划。
6. 家长沟通:定期向家长通报膳食安排,获取反馈,共同促进幼儿健康。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8
医院财产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资源有效管理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医院资产的采购、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旨在提高医院运营效率,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内容概述:
1.资产分类与编码:建立清晰的'资产分类体系,对每项资产进行唯一编码,方便追踪管理。
2.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透明度和经济效益。
3.资产使用与分配:明确资产使用权限,制定合理的分配机制。
4.维护保养:设定定期保养计划,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资产盘点: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账实差异。
6.报废与处置:规定资产报废标准,制定合理处置策略。
7.内部审计与监督:设立内部审计机制,监督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9
为加强我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看护点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看护点长是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看护点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看护点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看护点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看护点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看护点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看护点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看护点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5.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看护点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后勤部门、幼儿看护点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0
1、安全台帐的建立要本着规范、严格分类的原则进行;
2、安全台帐必须真实,依据资料来源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
3、安全台帐由责任部门负责登记,有关部门协助,每月一次由安全科统一汇总,按季、年定期整理保管。
4、安全台帐档案内资料保存时间视资料重要性而定,一般性安全资料至少要保存二年时间,重要资料至少要保存五年以上备查;事故处理资料要作为长期档案保存。
5、安全档案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6、安全档案内保存的资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资料,尽量不保存复印资料。
7、安全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及时归还,原则上不得借出企业外;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1
幼儿园是幼儿进园以后,活动、学习、休息场所,"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纲要》第二部分)幼儿正处于快速生长发育期,年龄小、意识差、可塑造性强,在园活动、学习、休息期间,幼儿的生命保护尤显重要。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xx]1号)在"教师专业能力"中要求教师"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对幼儿教师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
为确保幼儿在园活动、学习、休息安全,必须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
笔者认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提高全园师生安全意识;在活动、学习、休息时安排专人巡视,领导分班督查;班级活动、学习、休息时,教师巡视查看;要加强幼儿生活安全教育,加强幼儿活动器材专人管理,重用男性幼师,担当安保重任,制定活动安全防范预案等管理办法,确保幼儿在园期间安全,为培养健康、合格学龄儿童奠定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防范意识
幼儿是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
幼儿在园健康成长是幼儿园管理的首要任务。
全园师生思想必须高度重视,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理念。
在幼儿平时的活动、学习、休息中,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到大会小会讲安全,黑板墙壁画安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每一个小朋友都 "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纲要》第二部分)安全是幼儿园开展工作的前提,培养幼儿健康是幼儿园办园目的。
没有安全,谈不上健康。
只有认识提高了,思想重视了,在幼儿的活动、学习、休息中才会提前做好思想防范工作,切实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警钟长鸣,有备无患,明确职责,管理到位,确保活动安全,为创建平安和谐幼儿园,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浓厚的安全防范氛围。
二、领导分班包管,督促检查到位
领导就是服务,领导更是管理者。
园长在幼儿园日常管理过程中,特别要重视安全管理。
园领导可分班包管,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园领导班子要深入班级活动之中,和师生打成一片,充分发挥其成员作用,随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化解、处理,将可能出现的不安全情况,消灭在萌芽之中。
分班领导要检查到位,要加强和班主任、值日教师联系,形成管理合力,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及时统一领导处理,避免事态扩大,为及时做好救护作准备。
三、教师值日巡视,确保幼儿安全
幼儿园每天要安排值日教师巡视园内幼儿活动、学习、休息情况。
幼儿园值日教师除记录师生出勤和活动情况,主要是加强值日巡视,配合教师全面监督幼儿活动、学习、休息时安全事宜,协助分班领导处理突发伤害事件有关事情,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在巡视过程中,应绷紧安全这根弦,自觉贯彻"安全第一"原则,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立即向园领导汇报,并及时配合班主任进行救护;在巡视幼儿活动时,要教育幼儿注意活动安全,提醒注意活动强度,严防活动损伤,提高安全防范效能,确保幼儿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用餐、休息出现磕碰现象,立即会同保育人员及时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四、班级活动学习休息,教师主动积极管理
幼儿在园期间的活动、学习、休息均以班级为主,在班级各项活动和学习中,教师是组织者、参加者、管理者和保护者。
首先,要充分利用活动和学习,宣传安全保护的重要性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要点,教育幼儿有安全保护意识;其次,结合开展游戏活动,帮助幼儿获得安全保护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三,观看录像和有关图片,学习掌握安全使用玩具和手工制作工具,避免误伤;第四,教师要在和幼儿活动的同时,关注幼儿活动安全,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切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在活动中,经常观察幼儿身体情况,查看幼儿脸色和呼吸,必要时给幼儿把把脉搏,遇到幼儿明显身体不适,及时安排休息和治疗。
五、加强幼儿生活教育,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加强幼儿生活教育,可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如讲解交通安全,教育幼儿行走靠右,穿越马路看红绿灯,做到绿灯行、红灯停;遇有雷雨天,不要在大树下、电线杆旁和高层建筑物下避雨;平时不爬高登险、不随便下河玩水、不玩火、不玩电器、不戏弄牲畜、不采摘野果吃、不吃腐烂变质食物,增强幼儿在生活中安全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活动器材专人管,定期检查保安全
幼儿园活动器材是幼儿开展活动必不可少的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
室内器材应分类妥善保管,要做好室内器材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对影响幼儿活动安全的器材,及时维修、报废、更新。
室外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维修或更换,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幼儿在园活动安全。
七、发挥男性幼师作用,担当保护幼儿重任
幼儿园是女教师的天下,男性教师凤毛麟角,屈指可数。
但男性幼师具有身强力壮、反应敏捷、阳刚之气等独特优势,在幼儿心目中有安全感,希望能得到男性教师的保护。
男性幼师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其独特作用,担当保护幼儿重任。
要做到在各种活动中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训练自我保护行为;要教育幼儿自强、自立、自保护,培养幼儿刚毅坚强性格;要主动承担安全保护重任,自觉履行保护幼儿职责,遇有安全事故发生,抢先到场,主动救护,避免事态扩大。
八、制定安全预案,实行超前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幼儿园每学期,要根据本园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幼儿活动、学习、休息安全预案,做好安全预防准备,实行超前管理:
1、在园内各项活动、学习和午休中,凡出现伤害情况,班主任或值日教师(保育员)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伤情,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及时送园医室观察治疗或打120急救。
2、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妥善做好沟通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保护好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地方党委。
安全是幼儿园的职责,保护幼儿安全是幼儿园管理的重任,我们必须反复强调,做到大会小会讲安全,严防死守保安全,齐心防患于未然,切实提高幼儿安全忧患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活动、学习、休息环境,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2
一、生活制度
1、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并认真执行作息时间表。根据园内幼儿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幼儿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生活环节(如活动、喝水、入厕、盥洗、等)的生活护理要求。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
二、儿童健康检查
1、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
2、身高、体重、视力检查每年一次。
3、严格执行晨午间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三、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四、个人卫生
1、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
2、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
3、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五、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
3、幼儿玩具每天清洁一次。
4、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1次。
5、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6、厕所要幼儿专用,幼儿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六、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每天定时对幼儿园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消毒。
3、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午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合理安排一日活动时间,加强户外活动,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七、儿童常见病管理
1、做好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2、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八、体格锻炼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由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状况,保证水的供给。
5、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
九、安全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教育局政教科,不得漏报。
十、家长联系
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
十一、健康教育
1、健康教育是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
3、由班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3
一、目的与原则
实施过程性动态管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原则。
二、工资结构
(1)、基础工资标准
每月按幼师人均2500元(随幼儿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由幼儿管理费中拨付,用于发放结构工资。
*注:应根据当地人均工资标准上下浮动.
(2)、结构工资构成
结构工资由岗位工资(50%)、考核工资(20%)和绩效工资(30%)构成。
(3)、奖金提成与福利
提成+考勤奖+教学奖+卫生保健安全奖+行为规范及进取奖+福利补贴
三、奖励类别与标准规范
(1)考勤奖
考勤奖:200元
1、考勤奖金每月200元。考勤所扣从考勤奖扣除。
2、事假一天30元。半天20元,病假一天10元,无医生开设的证明的扣20元。
(2)教学奖
1、教学奖每月200元。教学惩罚所扣从教学奖扣除。
2、教师上课,必须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
3、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必须认真细致耐心的辅导,严禁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教师要熟悉教学内容及目标。
5、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得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位幼儿。
6、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影响严重者,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7、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习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8、带班教师要负责每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得擅自脱岗,每天早上,教师带幼儿随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作用物品。
9、每月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记录和家长联系手册。语言建明扼要。
10、幼儿进、离园时,当班教师必须轮流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幼儿在上学和放学时,老师应当和幼儿用礼貌用语。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及时主动的沟通。
11、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反穿鞋,不流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注:以上建议视情况而定罚分制
四、行为规范及进取
1、行为规范奖及进取视情况定惩罚奖励
2、上班时间严禁萎靡不振或趴在桌子上、躺在桌子上睡觉。
3、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的声誉。
4、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严禁教师在同事之间挑拔离间说三到四。
5、教师上班时间不能披头散发,留长指甲,涂有色指甲油。
6、严禁在外宣扬园内部矛盾冲突,利用网络公开评击她人或集体(含公开QQ签名,公开网络视频等)。
7、带班时严禁穿高跟鞋。
8、讲究个人卫生、日常卫生的垃圾没有到指定地点处理,多日囤积,或随意乱放。
五、福利补贴
1、主教、助教凡实习期过后,每月给予以140元社会保险补贴、60元工伤保险补贴。
2、工龄超过一年以上本园将为其购买社保及工伤保险,费用按照工资比例对半缴纳。
3、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4、凡每学期(或学年)评出的优秀班组可获得奖励。
5、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4
1、托幼机构必须有儿童专用食堂,并配备要求规定的炊事人员。
2、食堂人员要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保证按时供应幼儿开水、点心、饭菜。
3、炊事人员上班前要更衣,穿工作服、戴帽,上厕所要脱去工作服,入厕后肥皂洗手,上班时不抽烟、不聊天。
4、食堂人员要分工明确,建立岗位责任制,如库房管理、采购、生食加工、烹饪操作、配餐间管理、消毒管理等,并建立食堂一日工作安排表。
5、严格按保健老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食品,不随便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殊原因,须征得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急需情况下,更换后及时通知保健老师。
6、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严格掌握配餐间的消毒隔离要求及消毒柜的使用方法。
7、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腐烂变质食物不进门,隔夜食物、外购食物不给幼儿吃,防止食物中毒。
8、掌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食品的色、香、味、形符合幼儿特点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
9、搞好食堂卫生,即使消灭蚊蝇、蟑螂、老鼠,餐具、用具洗净消毒后板房整齐,灶台、案板无灰尘油腻,地面不滑腻。
10、严格按照伙食费的标准采购供应,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11、每日及时掌握就餐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师生伙食严格分开。
12、炊事员不得随便吃幼儿饭菜,对幼儿不宜的食物,须经园领导同意后,再分配给保教人员。
13、炊事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掌握科学营养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中去。
14、注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时故发生。
15、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碰头会,讨论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
相关内容
幼儿园食堂工作总结
在园领导的关心与指导下,本学期我坚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进一步加强个人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更好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师生的权益,现将本学期食堂工作作一下总结:
一、严格膳食管理,认真做好饮食卫生工作。
我园本着卫生、安全、富有营养、利于消化的总要求,每周为幼儿制定营养食谱,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并保证按量供给。为了提高伙食质量,我们在菜肴的搭配、烹饪上下功夫, 保证幼儿吃饱吃好。并广泛听取老师和家长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共同讨论,调整食谱,保证幼儿各类营养素摄取均衡。同时我们还将每天的菜谱向家长公布,让家长了解自己孩子在园的用餐情况,增加幼儿伙食的透明度。在饮食卫生方面,我园严把了采购、验收关,发现变质的原料一律退回;同时严格按照预防性消毒及烹调加工的要求进行日常操作,对所有进口食物进行了留样,并做好了留样登记。因此,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本学期没有发生过一起食物事故。
二、规范日常操作细节,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加强理论学习,按照操作规范,强化细节、规范、严谨操作,增强服务意识。 积极地利用休息的时间进行理论实践学习,通过案例、理论学习及技能展示来切实提高理论操作水平。并做好记录,以理论指导实际工作,从而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参加园内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通过学习卫生工作管理条例和食堂操作规范,做好安全卫生工作。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幼儿、教工的饮食安全。
三、高度重视卫生安全工作,加强检查、及时反馈。
1、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把好食品的采购、验收、入仓、烹饪、运储、分发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卫生关。严格按规程操作各类设备,不违章违规操作。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设备出现异常立即维修或报修。
2、严把进货关。做好食品的进货关与检查检验关,杜绝假冒伪劣和“三无”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食品进入食堂;坚决杜绝采购过期、腐 烂变质、 污秽不清, 混有异物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做好购买食品的索证工作。
3、严格做好食品的加工关。对所加工食品做到煮熟煮透,尽可能做到色香味俱佳。必须做到生熟分开。
4、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卫生。每天做好食堂及食堂外场地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始终保持整齐清洁。
5、每天做好消毒工作。餐具必须做到一清、二涮、三冲、四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存放在保洁厨中。严禁使用未消毒餐具及加工用具。
6、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进出货及时登记,保证幼儿摄盐量、摄油量等不超标。
幼儿园食堂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与幼儿园的稳定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反思,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范畴,更出色地完善各项工作!
幼儿园幼儿管理制度15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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