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03 15:57:16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防范安全事故,建立本制度。

  二、本公司主要危险因素包括:(一)原材料系易燃品,火灾危险程度高;(二)使用一定量的危险化学品(白电油、片碱),有中毒、爆炸、火灾等方面危险;(三)锅炉有爆炸、烫伤危险;(四)用电设备较多,有触电危险;(五)其他危险。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无论做什么事首先要保证安全,杜绝违章冒险蛮干。

  四、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本规章制度,公司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公司注重全体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安全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及奖惩规定

  六、总经理(厂长)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

  七、公司安全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工作,做好对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危险作业审查以及饭堂、宿舍等生活安全的管理工作。

  安全主任在安全管理或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活动的过程中,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可以寻求安全中介服务公司提供辅导服务。

  八、各生产小组组长接受安全主任的管理,负责小组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检查员工日常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

  九、仓库管理员接受安全主任管理,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各生产作业员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事故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月奖,凡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出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予以奖励100元,月奖打入工资单。

  十二、对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处分,并扣除当月一半安全奖;一年内第二次给予记过处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第三次予以辞退,或经与当事人协商后安排转岗,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岗前培训。

  处分由总经理(厂长)作出,办公室文员记录在案。

  第三章 安全培训和教育

  十三、新进员工上岗前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培训时间为2天(14学时)。

  十四、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生产车间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十五、员工转岗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

  十六、冲剪压设备操作岗位、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岗位、危险化学品仓管员上岗前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七、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十八、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安全培训班,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主任须经考核合格。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安全主任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二十、公司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安全活动,如看录像,模拟演习、比赛等,设立安全宣传专栏,专栏由安全主任负责管理,每月更新专栏内容。

  第四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任何员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管领导或公司安全主任报告,情况危险时有权立即采取包括停机、停电在内的紧急措施。

  二十二、各生产班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作业现场存在的设备、环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安全主任或总经理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安全主任和总经理给予处分。

  安全主任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责令整改并可给予处分。

  二十三、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员工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章、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等(具体详见《安全检查表》)。

  二十四、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结束后形成《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归档备查,并按照政府要求上报至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二十五、综合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经安全主任或总经理同意后采取临时监控措施后,才允许生产作业。

  检查中发现违章违纪行为立即纠正,严重的报总经理同意后给予处分。

  第五章 设备维护管理

  二十六、本公司纳入维护管理范围的设备设施包括:

  二十七、电工(由生产主管兼任)负责保管设备设施的随机文件,并按照随机文件有关要求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维护保养和检修要有记录并归档。

  二十八、电工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检修过程中发现故障,可能危及设备或人员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机器上悬挂或在机器旁醒目位置设置“机器维修中,禁止使用”的标志牌。

  二十九、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机器设备,在使用机器时,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维修,不得带病操作,否则造成人为扩大机损及出现次品按价赔偿。

  三十、电工要熟悉设备设施随机文件,在检修、维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维修,如必须带电维修,应安排监护人员,并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一、设备设施故障电工无力修复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六章 危险作业管理

  三十二、本公司的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

  (一)动火作业系指在生产和仓储区域内使用明火以及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如电焊、气焊、气割以及金属打磨等会产生火花的作业;

  (二)登高作业系指坠落高度2米以上,有坠楼危险的临时作业,本公司主要的高处作业有高处的检修、维护以及屋面作业等;

  (三)临时用电作业系指在生产、施工和检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系指进入封闭或半封闭、通风不良的非固定场所的作业,本公司的有限空间作业主要是进入锅炉炉膛或其他设备内部的检修作业。

  三十三、凡实施危险作业的,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安排专人监护,做好安全措施(具体的.全措施详见附件)。

  第七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三十四、本公司需要使用的化学品包括白电油、片碱、冰醋酸等,其中白电油为易燃易爆的物品、片碱有强腐蚀性。

  三十五、化学品购货商由总经理会同安全主任洽谈确定,安全主任负责具体采购事宜,须保证采购来源合法可靠,保证包装物张贴安全标签,有使用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并有可靠的生产厂家联系方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可向生产厂家寻求技术支持)。

  三十六、危险化学品进货后和使用前在专用存放间内存放,仓管员负责化学品存放间的管理。仓管员须接受专门培训,熟悉掌握本公司所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并经公司考核后持证上岗。

  三十七、存放间危险化学品存量不得超过三天的使用总量(XX公斤),仓管员应做好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并随时掌握库存情况,及时报告安全员及时按量采购进货。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存放量,由安全主任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仓管员接到总经理指示后方可接受危险化学品货物入库,并须采取必要的值守监护等安全管理措施。

  三十八、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遵循三原则:防火、防水、防压;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

  (二)物品放置在货架或卡板上进行隔离,防止包装桶生锈;

  (三)危化品存放间内不允许有电源,不允许有火种进仓;

  (四)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储存;

  (五)领料时做好危险化学品领用登记,领料用量为当班用量,如发现明显超出往常当班用量,要查明原因;

  (六)领料离开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

  (七)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

  仓管员要严格执行上述安全管理措施,并对库房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报告安全主任。

  三十九、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料用量不超过当班用量,工作场所原料放置整齐,标示清楚,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分开存放;

  (二)使用危险化学品岗位绝对禁止烟火,严禁抛掷、摩擦撞击等行为,禁止穿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尼龙衣服(必须穿工作服);

  (三)铁桶应直接放置在地面,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可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四)在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着装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

  (五)桶装或罐装有害或挥发性有害物时,不使用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至通风良好处。

  各班组长及安全主任负责监督以上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四十、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一)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含有危险物质残渣,危险性较大,废弃后由仓管员统一回收,统一管理,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置;

  (二)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的废弃销毁由安全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须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

  (三)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含有危险性物质,须在安全主任的指挥下进行置换和清洗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为废品出售。

  第九章 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及着装管理

  四十一、染色、清洗车间为存在职业危害场所,由安全主任负责联系职业卫生监测单位进行定期监测(每年一次),领取《监测报告书》,保证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要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后及时申请重新监测。

  四十二、安全主任要加强对职业危害场所的职业卫生检查,保证场所通风良好,警示说明清晰可见,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装置齐全有效,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

  四十三、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职业危害场所员工须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事宜由安全主任具体负责。

  四十四、所有员工禁止赤膊、赤脚或穿高跟鞋、凉鞋、拖鞋上班,生产员工上班期间须穿工装、工鞋,女工须戴防护帽。

  四十五、本公司需要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岗位和数量:

  上述岗位员工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拒绝使用。安全主任和生产小组组长负责对劳动保护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按要求使用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可按照奖惩规定给予处分。

  四十六、本公司的工装、工鞋和劳动保护用品由安全主任统一制定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同意交由安全主任或办公室文员组织采购。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要保证来源合法可靠,保证质量。

  四十七、购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入库后由仓管员妥善保管,按岗位员工使用量的要求及时发放,并做好领用登记。

  第十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四十八、发生事故后,所有现场员工都要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和安全主任汇报。如公司总经理和安全主任不在厂区,由现场员工或办公室文员立即向总经理和安全主任电话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涉及范围、伤者姓名、部位、事故经过及初步原因等简要情况。

  四十九、发生事故后,安全主任必须组织人员奔赴现场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要认真保护现场,如果因抢救人员、财产或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或记录。

  五十、对轻伤事故以及未造成伤亡,但造成公司财务损失的事故,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以及辞退的处分。

  五十一、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火灾事故,由安全主任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并具体接受、配合政府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章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与劳动纪律

  五十二、由公司安全主任会同电工组织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装桶、染色、……。

  五十三、班组长在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同时,要指导、监督和检查班组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纠正违章操作。

  五十四、各生产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和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班组长指挥,并按要求认真完成部分临时指令性任务。

  五十五、员工劳动安全纪律:

  (一)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准确地填写生产记录;

  (二)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集中注意力,不准酒后上岗、脱岗、私自换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准睡岗、会客、吃零食、听随声听、聊天(包括手机电话聊天、短信聊天和手机上网聊天);

  (三)厂区内除宿舍、办公室、接待室外,其它地方严禁吸烟;

  (四)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货物或其他物品;

  (五)保证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从事生火做饭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

  (六)禁止熬夜(如打麻将、扑克熬夜)后疲劳上班,发现后责令离岗休息并按旷工处理。

  如发现以上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章 附则

  五十六、本制度授权由安全主任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由安全主任临时决断。

  五十七、本制度与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有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制度。

  五十八、本制度经总经理同意后生效,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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