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4 19:06:5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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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制度

  一、预算制定

  按时间顺序编制预算,共分“一上”、“二上”和校内预算三项工作。

  (一) 预算建议数(一上)的编制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预算编制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向各有关部门征询有关基本数字:①由人事处、老干处提供教职工基本数字,包括在职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及引进人才数和增资概况;②由教务处、研究生处、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处提供学生基本数字,包括目前在校生人数、计划招生人数及预计毕业人数;③由图书馆、后勤管理处提供有关国有资产基本数字,包括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数额;④由计财处汇总各部门上报经费预算收支计划等,根据上述基本数字填列基础信息表,计算填列其他有关预算报表。“一上”的主要内容有:

  1、收入预算表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三部分:财政拨款(补助)、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补助):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和预算内投资两部分。经费拨款根据学生数、生均定额标准和有关专项拨款计划计算编制,预算内投资根据当年计划部门下达的基建预算拨款数填列。

  (2)事业收入:包括学费等教育事业收入。教育事业收入根据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学生人数计算,考虑学生欠费及国家助学贷款等情况适当折算。

  (3)其他收入:一般根据上年执行情况结合本年度变动因素测算编制。

  2、支出预算表

  支出预算概括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专项支出四部分。

  (1)人员支出:按人均标准与教职工人数测算编制,同时要考虑增资情况的影响。

  (2)日常公用支出:参照各部门上报的支出预算数,同时考虑本年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影响因素,按一定标准计算确定。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人员支出的编制方法类同,其中“三项基金”按规定基数、比例提取,具体分配项目和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专项支出:根据校办、教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提供的预算计划结合专项收入来源情况适当调整确定,其中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要单列。

  3、其他报表均由上述收入、支出预算数分析计算编制。

  4、编制“一上”预算建议说明书

  内容涉及:学校基本情况;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专项经费(专项支出)项目报告,包括申报项目的名称、理由、项目概算、资金来源、预计实施期限(需要跨年度的应作说明)、预计目标效益、项目负责人与组织实施措施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一上”编制完成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行文上报。

  (二) 正式年度预算(二上)的编制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一下”预算控制数,特别是财政拨款的变动情况,对“一上”的相关收支项目进行调整;支出数则按“二上”收入数重新分配、确定。“二上”编制完成后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行文上报。

  (三) 校内预算编制

  “二上”报出后,校内预算收支规模已基本定局,需要确定的是:①确定新的一年切块经费总量和具体标准,确定当年的基建投资计划和专项修购计划,由分管校领导协调经费主管部门对切块经费进行二次分配,计财处据以调整当年部门包干经费;②向人事处征询最新教职工基本数字,作为人员经费和部门包干经费计算依据。③计财处根据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清理出应结转下年使用的部门经费和专项经费。④各专项经费管理部门将当年经费预算报分管校领导汇总审签后反馈计财处。根据上述数据,计财处编制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部门经费分配表和基建收支预算表。

  1、收入预算表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它收入及基建拨款,按“二上”的计算口径核定本年可用资金的总量。

  2、支出预算表

  在本年可用资金范围内,按教育事业支出(含部门上年包干经费结余)、结转自筹基建顺序编制支出预算表,其中教育事业支出以国家预算支出科目顺序,首先考虑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人均标准与预算人数计算,不适合套用标准的,可采用上年执行数;公用经费按已落实的预算数分别填入相应支出栏目;结转自筹基建数按已落实交付使用的和需预付工程款的基建项目逐项填列。

  3、部门经费分配预算表

  本表主要反映归口管理部门所归集的日常公务费和专项经费,公用经费按部门列示。有利于落实责任,便于检查和分析,数据均源自支出预算表。

  4、基建收支预算表

  由本年基建预算拨款、自筹基建拨款及银行贷款总体规模确定当年基建投资计划,当年基建投资计划分续建工程和新建工程两部分分别列示,由后勤管理处提出建议数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后,计财处编入当年财务综合计划。

  根据自治区主管部门预算批复(“二下”),编制校内预算草案,提请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行文发至各部门执行。

  二、预算执行

  经批准公布的校内预算方案下发后,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控制执行,坚持规范、科学地安排各项支出。作为经费使用部门应首先按支出范围和标准合理安排全年的包干经费,统筹使用,不得超支;专项经费应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除跨年度项目外,一般在年终前完成结算,经费不结转下年。计财处作为预算管理监督部门,一要按照支出预算表、部门经费分配预算表设立部门和项目经费指标控制辅助账,输入本年预算控制数,日常支出和往来款结算均实行项目指标管理,随时监控各部门和各专项的预算指标使用情况,防止超支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严格审查每一笔经济业务,对该业务是否可以开支、手续是否齐全、应在何处列支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核算。三要根据需要随时编报各部门和各专项的年度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表,满足不同管理层次的需要。

  三、预算分析

  为总结前期预算执行情况并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提供依据,计财处应对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预算分析工作一般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计财处就预算科目执行情况和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算指标分析由各核算岗位做出,对列入预算指标管理的各项指标执行是否正常进行分析,异常情况要予以说明;同时进行预算科目执行情况分析,按照公布的年度预算,对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是否正常进行分析,并与往年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异常情况予以说明。以上预算分析完成后交计财处长审核,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

  年终结账后,计财处根据年终决算做出全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规定格式总结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制定提供依据。

  四、预算调整

  年度预算经公布执行后,一般不予调整,但遇有不可预见情况发生时,可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预算调整事项主要涉及年度预算的追加(减)及预算项目之间的资金转移。

  (一)年度预算的追加(减)有两种情况:

  1、因国家政策、事业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报告,报经财务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2、在学校总收入允许范围内,校内需要追加预算支出,由项目负责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财务部门初审后,5万元以上的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个别急需、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可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计财处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或校领导批示调整校内预算支出,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以上情况均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调整意见,落实资金来源,确保预算年度收支平衡。

  (二)预算项目间的资金转移,须由经费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执行。

  五、年终决算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整体部署,财务决算期间计财处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掌握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编报口径,制定决算报告工作计划。

  (二)书面通知各有关部门、征询决算报告中涉及的基本数字。

  (三)清理各部门往来款项,逐项写出往来款项清理清单。

  (四)核对财政拨款数、预算外资金上缴数和返还数额是否正确。

  (五)与教务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核对各项财产物资的账面数,对盈亏、出入及基建交付工程的财产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六)在清理的基础上核对账目、年终转账、结账及输出全年会计帐簿、报表。

  (七)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做到数字和文字相结合,全面分析预算年度的财务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财务报告形成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校长签字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九)写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为下年度单位预算管理和自治区主管部门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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