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作息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为了加强化生学院的`学风建设,为了培养同学们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为了提高每一位同学的学习效率,做到劳逸结合,特对作息管理制度作出以下说明。
1.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11:00~11:30,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09级和10级全部宿舍;
2.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2分;
3.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家长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2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4.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5.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家长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10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6.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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