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时间:2024-10-31 09:19:10 维泽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工作制度(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工作制度(通用10篇)

  保密工作制度 1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

  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十二、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保密工作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 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 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 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 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 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 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 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 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单位同意,先将其调离

  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单位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单位可不予批准。

  第六章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二) 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

  (三) 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 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

  (五) 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

  保密工作制度 3

  一、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人员管理要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

  2.部保密委员会每年将根据各部门涉密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程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密人员的等级。

  3.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保证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5.涉密人员在参加军品秘密项目开发、研制、试验、会议,记录秘密事项内容时,须使用部保密室登记、编号、标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员使用保密本应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统一销毁。

  7.实行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脱密期和签订保密承诺书等制度。

  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管理规定

  1.特殊情况携带涉密载体出差须履行保密审批。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程序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表(见附录A、B)

  2.携带涉密载体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两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确主次责任。

  3.携带涉密载体出差应用专车到机场、车站、码头接送。

  4.携带数量较多的机密级涉密载体,乘火车可软卧席,乘飞机轮船可相当于火车软卧的同等舱位。

  5.禁止将涉密文件携带到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如医院、列车、飞机、轮船等处)阅办;禁止携带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和双边或多边谈判场所。

  三、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的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

  2.1有线和无线通讯保密管理规定;

  2.2密码传真、密码网络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2.3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2.4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2.5绝密级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执行本部《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4

  为加强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做到“内外有别”、“既便于工作又确保秘密”,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一)绝密级事项

  1、各类人事录用考试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答案;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标准答案及其评分标准;全国技工学校统一考试、全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试题和答案;

  3、含有“绝密”内容的密码电报;

  4、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有关涉外政策和经济技术资料。

  (二)机密级事项

  1、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档案、汇总名册;

  2、尚未出台的工资改革和调整;

  3、尚未公布的全国童工案件查处情况及统计数据;

  4、尚未公布的重大社会敏感政策的调整意见;

  5、全国企业职工集体上访和罢工等重大突发事件的综合情况;

  6、国务院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工资调整政策、调整方案;

  7、社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的重大案件及案件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8、参加国际劳工组织会议及其他重要国际会议的计划、对策;

  9、非绝密级内容的密码电报;

  10、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秘密级事项

  1、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公务员)的考察材料及未公布的任免、调动事项;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

  3、尚未公布的.干部(公务员)录用计划、考试方案及候选人名册;

  4、尚未公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和接收安置计划;

  5、尚未出台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含任职资格)的评审事宜及有关统计资料;

  6、副科级干部(公务员)档案及考察材料,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档案及考察材料;

  7、干部调动和录用的审批材料;

  8、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人员材料,国家和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材料;

  9、尚未公布的考试成绩、统计数字和分析情况;

  10、尚未出台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方案;

  11、尚未公布的失业率、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测和计划数据;

  12、反映全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状况的调查资料和统计数据。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应作为工作秘密管理,不得擅自扩散:

  (一)一般干部的档案;

  (二)人才交流机构代管的人事档案及出境人员的政审材料;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中尚未公布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调整方案;

  (四)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资料、改革方案及办法;

  (五)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和答案;

  (六)本局在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五、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确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任副组长,其它局领导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六、认真执行《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七、严格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下称密件)的登记和交接手续,阅后及时退还,不自行在科室、单位间横传。

  八、不擅自翻印、复制密件及内容,不自行扩大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密件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复印份数实行保密监督和登记备案。查阅密件档案,须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九、涉密载体由局办公室定期统一收取销毁。

  十、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十不”规定: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二、处理、保存重要信息的计算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切实消除泄密隐患,并限专人操作,所有信息的传递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门设备,防止泄密、窃密事件的发生。

  十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应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通过保密审查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或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密的保密措施。

  十四、使用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的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和传输涉密信息。

  十五、严格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发生失泄密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5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 6

  1、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

  2、明确保密主要事项和范围。实验局机关涉密事项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内容的文件、文稿及领导同志不宜公开的讲话和指示;尚未公开的干部调配和推荐名单,以及考核、审查情况;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各科室会议记录及暂不能公开的会议内容;来信来访和案件方面不宜扩散的内容;各类干部(职工)名册、各种印信、证件、内部电话记录、收发文件登记簿及工作笔记本等。

  3、树立经常性保密意识。自觉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得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工作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丢失。不得翻印、复印带密级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时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随时入柜加锁。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项存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秘密性会议,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6、外出工作或开会,一般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必须携带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严密措施保管,用毕及时归还。

  7、注意新闻保密。向报社、电台等媒体投递新闻稿件,不得将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提供给媒体,一时难以把握的,应交分管领导审定。

  8、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做好登录口令设置,并登记备案。

  9、严格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保密工作制度 7

  一、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6)校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毕业生分配、推荐方案;

  9)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3)学校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秘密事项。

  七、学校各科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学校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十二、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 8

  一、保密工作责任

  (一)全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二)馆长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应带头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分管副馆长对保密工作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四)馆保密员对保密工作负工作责任,具体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组织安排、检查、督办、落实。

  二、涉密人员管理

  (一)涉密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三)涉密人员须签定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涉密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复制。确需复制的,需经馆长签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四)传阅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当场归还。

  (五)定期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逐件清点,及时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四、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一)馆长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随意定密。

  (二)确定、变更和解除本馆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三)定密应明确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应标注“馆内资料,妥善保管”等字样,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五、保密部门管理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六、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一)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二)涉密信息系统应在显眼位置张贴保密提示信息,杜绝无关人员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将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优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四)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建立台帐,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登录和屏幕保护密码。

  (五)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

  (六)严禁私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的用途。拟报废或更换涉密计算机、硬盘等,由单位统一送保密局处理。

  七、非涉密计算机管理

  (一)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信息和馆内敏感信息。

  (二)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qq、邮箱、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应用中存储、传递或转发国家秘密和馆内敏感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三)严禁私自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

  (四)不要点击陌生帐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帐号的邮件应与对方确认内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点击阅读。

  (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涉密计算机台帐,并与计算机使用人签订责任书。

  (六)发现受到不明攻击等异常现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资料,请第一时间与单位保密员联系,然后向州保密局报告。

  八、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

  (一)发布信息坚持涉密不发布、涉密不上网和谁发布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二)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实行审查、审批和登记备案。

  (三)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删节、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审定。

  九、涉密载体使用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载体须由机要或保密人员统一管理,收发、传递、借阅等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销毁涉密载体,须认真登记并经馆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送州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

  (三)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的,须经馆长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参加会议或活动等带回的涉密载体应及时交保密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留存。

  十、重大会议、活动及涉外保密

  (一)涉密活动应当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不得在接待外国人的宾馆、饭店进行。

  (二)涉密活动须限制参加人员的范围,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活动场所。

  (三)涉密活动期间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要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四)涉外活动中需要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范围,严格保密审查。

  十一、办公自动化、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手机、电话中谈论、传递涉密信息。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馆内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更换的设备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术处理。

  (四)复印机应有专人管理,严禁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图表等。

  十二、安全保密的监督检查

  (一)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对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人员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理,加强管理。

  (四)加强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做到台帐清楚,去向明确。

  十三、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措施

  根据本制度和责任书,违反保密规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情节较轻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9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五、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八、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九、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十、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保密工作制度 10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及公司秘密,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

  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员工的义务和职责,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十条保密守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围

  1、国家和政府各部门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国家、政府各部门机要文件、秘级文件、密码电报等秘密文件,内部资料、刊物等国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设备、密码设备等。

  2、集团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团公司密级文件,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的内部资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等相关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保密事项和会议未决定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对外投资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4)公司重要财务资料。

  (5)公司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

  (6)公司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公司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

  (8)保密委员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保密工作要层层负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保密工作领导,加强保密工作监督;公司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2、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保密委员会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保密学习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态机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员会要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保密和防范意识,提高员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机要、档案等涉密工作人员,要选择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的员工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5、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机要文书管理制度。

  6、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发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国家密级文件不准外带。公司密级文件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不得上互联网和内部网络,其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等涉密移动介质要专机专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维修、报废处理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9、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移动介质等工具传播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进行拍照、摄录、扫描、刻录等。

  10、各部门重要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重要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封存或存档,不得散落在办公室内或借给他人,文印用过的纸张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销毁,不得当作垃圾倒掉。

  11、财务部必须严格管理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保证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财务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财务电子数据完整不丢失。

  1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许对外泄露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准将密级文件、材料带出档案室。档案查阅要按规定执行。

  13、打字、复印人员按涉密人员严格管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密级文件、资料。

  14、公司涉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现象作斗争。

  15、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企业秘密,如发现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围:机要文书室、财务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实落实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责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具体负责。

  (2)要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检查,切实落实各项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责任,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装必要的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安全;严禁在保密要害部位开展与本职业无关的活动;严禁非本部位人员长时间滞留。

  (4)保密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设备,按程序和要求处理涉密信息的收发和报送,确保涉密设备、重要资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随时将门锁好,每天下班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电源、报警设备、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保密安全工作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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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制度(通用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密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密工作制度(通用10篇)

  保密工作制度 1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年度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

  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十二、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保密工作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单位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单位的保密工作,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涉密人员分类和等级界定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 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 单位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 单位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三章 涉密人员审查与保密责任书签订

  第七条 单位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状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 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九条 单位按照各级政府有关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 单位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涉密人员流动管理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解除相关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单位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单位同意,先将其调离

  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单位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单位可不予批准。

  第六章 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 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二) 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

  (三) 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四) 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

  (五) 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

  保密工作制度 3

  一、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人员管理要坚持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原则。

  2.部保密委员会每年将根据各部门涉密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程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密人员的等级。

  3.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保证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4.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5.涉密人员在参加军品秘密项目开发、研制、试验、会议,记录秘密事项内容时,须使用部保密室登记、编号、标密的保密本。

  6.涉密人员使用保密本应妥善保管,用后退回部保密室统一销毁。

  7.实行涉密人员保密补贴、脱密期和签订保密承诺书等制度。

  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管理规定

  1.特殊情况携带涉密载体出差须履行保密审批。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程序和涉密载体携带出差保密审批表(见附录A、B)

  2.携带涉密载体出差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两人以上同行的要明确主次责任。

  3.携带涉密载体出差应用专车到机场、车站、码头接送。

  4.携带数量较多的机密级涉密载体,乘火车可软卧席,乘飞机轮船可相当于火车软卧的同等舱位。

  5.禁止将涉密文件携带到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如医院、列车、飞机、轮船等处)阅办;禁止携带涉密文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参加外事活动和双边或多边谈判场所。

  三、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的保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包括:

  2.1有线和无线通讯保密管理规定;

  2.2密码传真、密码网络通信保密管理规定;

  2.3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定;

  2.4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2.5绝密级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执行本部《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4

  为加强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做到“内外有别”、“既便于工作又确保秘密”,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

  (一)绝密级事项

  1、各类人事录用考试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答案;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标准答案及其评分标准;全国技工学校统一考试、全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试题和答案;

  3、含有“绝密”内容的密码电报;

  4、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有关涉外政策和经济技术资料。

  (二)机密级事项

  1、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档案、汇总名册;

  2、尚未出台的工资改革和调整;

  3、尚未公布的全国童工案件查处情况及统计数据;

  4、尚未公布的重大社会敏感政策的调整意见;

  5、全国企业职工集体上访和罢工等重大突发事件的综合情况;

  6、国务院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工资调整政策、调整方案;

  7、社会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的重大案件及案件举报人的有关情况;

  8、参加国际劳工组织会议及其他重要国际会议的计划、对策;

  9、非绝密级内容的密码电报;

  10、涉外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秘密级事项

  1、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公务员)的考察材料及未公布的任免、调动事项;

  2、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

  3、尚未公布的.干部(公务员)录用计划、考试方案及候选人名册;

  4、尚未公布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和接收安置计划;

  5、尚未出台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含任职资格)的评审事宜及有关统计资料;

  6、副科级干部(公务员)档案及考察材料,科级以下公务员的档案及考察材料;

  7、干部调动和录用的审批材料;

  8、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人员材料,国家和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选拔材料;

  9、尚未公布的考试成绩、统计数字和分析情况;

  10、尚未出台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退职人员生活待遇的方案;

  11、尚未公布的失业率、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测和计划数据;

  12、反映全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状况的调查资料和统计数据。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应作为工作秘密管理,不得擅自扩散:

  (一)一般干部的档案;

  (二)人才交流机构代管的人事档案及出境人员的政审材料;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中尚未公布实施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调整方案;

  (四)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资料、改革方案及办法;

  (五)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试题和答案;

  (六)本局在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涉及其他部门或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应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五、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确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任副组长,其它局领导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

  六、认真执行《保密法》,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七、严格有密级的文件、资料(下称密件)的登记和交接手续,阅后及时退还,不自行在科室、单位间横传。

  八、不擅自翻印、复制密件及内容,不自行扩大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密件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对复印份数实行保密监督和登记备案。查阅密件档案,须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九、涉密载体由局办公室定期统一收取销毁。

  十、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十不”规定: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8、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保密文件、资料;

  9、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

  10、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二、处理、保存重要信息的计算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切实消除泄密隐患,并限专人操作,所有信息的传递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置合格的保密专门设备,防止泄密、窃密事件的发生。

  十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应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通过保密审查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或采取相应的防电磁信息泄密的保密措施。

  十四、使用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的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和传输涉密信息。

  十五、严格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发生失泄密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5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

  (八)不随便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普通邮局传递秘密文件;

  (十)不携带秘密材料外出参观、游览。

  二、文书保密制度

  (一)接收文件

  1、收到文件和信件启封后,当天登记。按密级及一般文件分类登记并编好顺序号,贴上文件呈批传阅笺,于当天或第二天送办公室主任阅批,然后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呈送意见,分别将文件送给有关部领导和有关科室。

  2、凡是急件、会议通知或时间性较强的文件,必须随收随送,尽快送到有关领导。其他文件亦要抓紧传阅,一般不超过一星期传阅完。

  3、凡是秘密以上的文件,必须在当天内阅读,下班前交回文件保管处,以确保文件的安全。无密级的中共中央的文件作密件保管,与一般文件分开存放。

  4、认真做好文件的防盗、防失、防窃、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一切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保密柜和保密室。

  5、做好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的案卷,有关部门或个人需查阅时,需经办公室领导同意,才能准予查阅。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

  (二)文件打印

  1、凡打印文件必须有领导签批。

  2、秘密文件应按规定标明密级。打印错的秘密材料及未公开的干部任免讨论材料要及时用碎纸机碎掉。印制秘密文件过程中所形成的蜡纸、衬纸、清样、废页、废件等应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3、文件的原稿及打印好的文件、资料应放入抽屉内,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4、电脑打字、文印室一般情况下不得随便进入。

  5、打字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将有关秘密的内容向外泄漏。

  (三)发出文件

  1、文件印好分发前,要检查分发份数与实印份数是否相符,发文范围是否确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办文科室协商,处理后方可分发。

  2、秘密、机密、绝密和急件、特急件、亲收件要在信封上标明。同一信封内装几份不同内容、不同文号的'文件,必须在信封上标明。

  3、信件在转发出前,要再次清点核对,收文的单位数与件数是否相符,收文单位是否准确。

  4、收发文均要办好签收。

  三、电脑管理保密制度

  1、各科室使用的电脑日常维护由各科室派专人负责,如使用中遇本科室不能修复的故障,须向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联系专业维修部门进行修理。办公室负责保管各科室电脑维修的有关资料、指导各科室使用有关电脑设备及联系专业维修部门保养、维修电脑设备。

  2、各科室使用的电脑必须安装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防电脑病毒软件,并经常做好防电脑病毒软件的升级工作。对交换、复制、下载的资料要做好防电脑病毒工作。如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电脑被感染病毒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向办公室报告,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电脑病毒的扩散,待病毒清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3、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电脑的有关保密规定,加强对保密资料载体(磁盘、移动硬盘、记忆棒、光盘、打印纸等)的管理,按保密要求进行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对有保密要求的电脑和资料载体,不得联接在Internet网中进行任何操作和使用。同时,要自觉接受区国家保密局等国家保密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保密监督和检查。

  4、上网信息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浏览、下载黄色及反动网页及资料。

  5、本部电脑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其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部领导批准。

  四、复印机管理保密制度

  1、复印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私自复印和滥印文件。

  2、复印秘密文件要请示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3、复印机由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

  五、其他

  1、手机使用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规定,召开重要会议时必须关闭手机,不得在固定电话、手机中谈论秘密事项或内部事项。

  2、如发生泄密问题时,要及时、主动向部领导如实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 6

  1、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守工作机密。

  2、明确保密主要事项和范围。实验局机关涉密事项主要是:中央、省、市和本局具有保密内容的文件、文稿及领导同志不宜公开的讲话和指示;尚未公开的干部调配和推荐名单,以及考核、审查情况;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办公会议、民主生活会、各科室会议记录及暂不能公开的会议内容;来信来访和案件方面不宜扩散的内容;各类干部(职工)名册、各种印信、证件、内部电话记录、收发文件登记簿及工作笔记本等。

  3、树立经常性保密意识。自觉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得在私人通信、电话中涉及工作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丢失。不得翻印、复印带密级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时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随时入柜加锁。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项存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5、严格控制涉密文件的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秘密性会议,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6、外出工作或开会,一般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必须携带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严密措施保管,用毕及时归还。

  7、注意新闻保密。向报社、电台等媒体投递新闻稿件,不得将不宜向社会公开的事项提供给媒体,一时难以把握的,应交分管领导审定。

  8、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定号,做好登录口令设置,并登记备案。

  9、严格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要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保密工作制度 7

  一、为加强学校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保密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录音录像、来信、来访笔录;

  3)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党委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4)考试、考查前的各学科试题及考过并封存的试卷;

  5)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6)校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主要问题;

  7)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暂不公开的文件材料;

  8)未公开的招生方案、毕业生分配、推荐方案;

  9)学校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

  10)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议材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档案;

  11)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教学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

  12)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13)学校节假日保卫工作的安排和布置情况;

  14)其他需保密的事项。

  三、学校办公室是学校保密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四、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各级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各科室、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科室(部门)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五、学校全体教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学校保密工作制度,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保密守则》,全体教工必须做到:

  1、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问的机密不问,不该看的机密不看,不该记的机密不记;

  2、不随便翻阅与已无关的文件,不把密件带回家中或带到公共场所,不私自抄录、保存秘密材料,不把秘密材料给不该看的人阅看,私人通信不涉及秘密。

  3、未经办公室许可,不准复印、翻印和照抄秘密文件。

  4、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达、发送秘密事项。

  七、学校各科室、各部门或教工个人出售、处理废旧报刊、图书资料应进行严格检查,防止秘密资料遗失。

  八、机密文件、图纸、档案资料要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定期清理,确保安全。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档案室和办文场所。

  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学校每年对全体教职工进行1至2次保密安全教育,定期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在节假日前要组织重点检查,年终搞好保密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

  十二、严格保密纪律,建立相应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违反保密法规或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保密工作制度 8

  一、保密工作责任

  (一)全馆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二)馆长对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应带头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定期研究保密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分管副馆长对保密工作有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四)馆保密员对保密工作负工作责任,具体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组织安排、检查、督办、落实。

  二、涉密人员管理

  (一)涉密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二)选拔任用涉密工作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局备案。

  (三)涉密人员须签定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涉密人员离岗、离职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涉密文件资料管理

  (一)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坚持专人负责、专门登记、专柜存放、全程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涉密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复制。确需复制的,需经馆长签字同意。

  (三)涉密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范围传达、阅读,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四)传阅和使用涉密文件资料,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当场归还。

  (五)定期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逐件清点,及时退回州委保密室。

  (六)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造册,按照有关保密法规,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处理,不得擅自销毁。

  四、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一)馆长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各部室不能随意定密。

  (二)确定、变更和解除本馆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三)定密应明确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四)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应标注“馆内资料,妥善保管”等字样,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五、保密部门管理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综合防护体系,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二)保密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六、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

  (一)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二)涉密信息系统应在显眼位置张贴保密提示信息,杜绝无关人员使用或者用于其他用途。

  (三)将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优盘通过“三合一”单导设备导入。

  (四)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建立台帐,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开机密码、登录和屏幕保护密码。

  (五)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机定人。

  (六)严禁私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和设备的用途。拟报废或更换涉密计算机、硬盘等,由单位统一送保密局处理。

  七、非涉密计算机管理

  (一)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信息和馆内敏感信息。

  (二)严禁在即时通信、微信、微博、论坛、qq、邮箱、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应用中存储、传递或转发国家秘密和馆内敏感信息,坚持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三)严禁私自下载或购买、安装黑客软件,要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

  (四)不要点击陌生帐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帐号的邮件应与对方确认内容是否涉密或安全后再点击阅读。

  (五)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涉密计算机台帐,并与计算机使用人签订责任书。

  (六)发现受到不明攻击等异常现象或收到涉密文件资料,请第一时间与单位保密员联系,然后向州保密局报告。

  八、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

  (一)发布信息坚持涉密不发布、涉密不上网和谁发布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二)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实行审查、审批和登记备案。

  (三)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删节、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局或保密行政管理局审定。

  九、涉密载体使用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载体须由机要或保密人员统一管理,收发、传递、借阅等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销毁涉密载体,须认真登记并经馆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送州涉密载体销毁中心销毁。

  (三)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涉密载体外出的,须经馆长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参加会议或活动等带回的涉密载体应及时交保密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留存。

  十、重大会议、活动及涉外保密

  (一)涉密活动应当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不得在接待外国人的宾馆、饭店进行。

  (二)涉密活动须限制参加人员的范围,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申明保密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活动场所。

  (三)涉密活动期间的涉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要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四)涉外活动中需要对外提供涉密文件、资料的,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范围,严格保密审查。

  十一、办公自动化、通信设备的保密管理

  (一)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放置在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二)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手机、电话中谈论、传递涉密信息。

  (三)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更换或维修,应当在馆内进行,并有专人监督,更换的设备需采取可靠的保密技术处理。

  (四)复印机应有专人管理,严禁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图表等。

  十二、安全保密的监督检查

  (一)积极配合保密行政管理局的保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加强对保密要害部位的保密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失泄密隐患和漏洞。

  (三)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人员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理,加强管理。

  (四)加强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做到台帐清楚,去向明确。

  十三、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措施

  根据本制度和责任书,违反保密规定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情节较轻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泄露机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9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管委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保密工作制度,以全面规范管委会的保密工作。

  一、文书保密制度

  1、一切文件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不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

  2、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原则上不能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严格遵照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复印。

  3、复印后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严格登记,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

  4、党、政会议记录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查阅。

  5、绝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定期回收、上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6、每年清理一次文件、资料,清理时必须履行登记审批手续。

  二、会议保密制度

  1、召开各种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

  2、凡带有保密内容的会议,要严格控制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并要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要求,严守保密纪律。

  3、要严格管理带有秘密内容的会议记录,凡有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一律不得记录,也不得录音。

  4、印制会议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章登记入册、发放、保管。

  三、宣传、出版保密制度

  1、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公开或张贴。

  2、一切秘密以上的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在刊物中刊登。

  3、管委会内各种出版物要严格把关,出版主编要负责出版物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涉外保密制度

  1、涉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法规和管委会的各项保密制度。

  2、凡向外籍人士提供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经管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保密部门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一切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让外籍人士接触。

  4、涉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参加任何涉外活动。

  五、电子信息保密制度

  1、凡带有秘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u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2、凡用来储存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信息及有关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必须严格检查该计算机的安全情况。

  3、对电子信息人员要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机关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规定,接受各级保密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指定安全保密责任人。网络主机管理必须专人负责。

  3、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信息、资料,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网上如有发现信息,应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管委会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扩散。

  5、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对管委会网络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堵塞泄密漏洞。

  七、科技保密制度

  1、凡含有保密内容的科技科研产品、设备、资料、著作,必须登记造册,严密管理。

  2、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任何科技秘密。

  3、凡属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和产品,必须专人保管,严格管理。

  八、通信通讯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等的传递保密制度,必须专人负责,并要履行签发签收手续。

  2、机要通讯员传递文件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3、传递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时,必须用专人专车接送。如传递绝密级文件、资料的,必须加派一人伴送。

  4、不得用普通电话(含手提电话)、明码电报传送密级文件的内容,也不得密电明复。

  九、查阅文件、资料保密制度

  1、非阅文范围内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密级文件、资料等须经管委会领导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后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法规,严守国家秘密。

  2、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3、查阅密级文件、资料时,不得摘抄、复印,确需摘抄、复印的,必须经管委会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十、复印保密制度

  1、必须建立复印机专人管理与使用制度。

  2、负责复印的工作人员不准承接复印标有密级标志的文件资料、讲稿、刊物、图纸等业务,对要求复印上述内容的有关人员,应予以拒绝。

  3、凡复印内部或密级文件、资料的须按章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一律由保密室人员负责复印。

  保密工作制度 10

  为了保守党和国家及公司秘密,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对保密工作重要性认识

  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是公司每名员工的义务和职责,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公司的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十条保密守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二、公司保密工作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保密委员会,负责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公司保密工作范围

  1、国家和政府各部门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国家、政府各部门机要文件、秘级文件、密码电报等秘密文件,内部资料、刊物等国家秘密文件、信息,以及保密设备、密码设备等。

  2、集团公司秘密

  包括公司接收的集团公司密级文件,集团公司重要会议的内部资料、文件,以及重要投资决策、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等相关材料和文件。

  3、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保密事项和会议未决定的其他保密事项。

  (2)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对外投资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的事项。

  (4)公司重要财务资料。

  (5)公司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等。

  (6)公司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7)公司涉及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

  (8)保密委员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四、保密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保密工作要层层负责,“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切实抓好保密工作领导,加强保密工作监督;公司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2、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保密委员会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保密学习和教育,建立保密工作常态机制,把保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3、保密委员会要加强保密工作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保密和防范意识,提高员工保密工作能力。

  4、公司涉密工作人员要严守国家和公司秘密;非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机要、档案等涉密工作人员,要选择政治可靠、业务素质好、忠于职守的员工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5、密级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机要文书管理制度。

  6、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非原制发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国家密级文件不准外带。公司密级文件不准外带;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8、公司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不得上互联网和内部网络,其移动硬盘、U盘、软盘、光盘等涉密移动介质要专机专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使用;涉密计算机、涉密设备维修、报废处理要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9、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移动介质等工具传播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对任何涉密文件、资料、信息进行拍照、摄录、扫描、刻录等。

  10、各部门重要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严格管理,重要档案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封存或存档,不得散落在办公室内或借给他人,文印用过的纸张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销毁,不得当作垃圾倒掉。

  11、财务部必须严格管理财务凭证及相关资料,保证其安全性和保密性;财务数据应定期备份,确保财务电子数据完整不丢失。

  1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许对外泄露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准将密级文件、材料带出档案室。档案查阅要按规定执行。

  13、打字、复印人员按涉密人员严格管理,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密级文件、资料。

  14、公司涉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勇于同失密和泄密现象作斗争。

  15、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企业秘密,如发现失密和泄密事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公司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1、要害部位范围:机要文书室、财务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1)切实落实保密要害部位工作责任。要害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对保密工作具体负责。

  (2)要加强保密要害部位管理。要害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密检查,切实落实各项保密措施;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保密责任,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保密要害部位要安装必要的防火防盗设施,确保安全;严禁在保密要害部位开展与本职业无关的活动;严禁非本部位人员长时间滞留。

  (4)保密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好涉密设备,按程序和要求处理涉密信息的收发和报送,确保涉密设备、重要资料等安全、完整,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随时将门锁好,每天下班时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对电源、报警设备、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保密安全工作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