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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令法规,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制度管理,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二条 公司办公室是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的职能,具体负责人事工作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直接对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实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员工招聘和挑选、储备、考评以及培训等,都须经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员工培训等事项,也须报办公室批准,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 编制及定员
第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及车间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办公室提出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而设置岗位,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定薪。所聘用的员工,由办公室按需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同时报公司备案。
第六条 各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职员、部门或车间正职由总经理提请总公司聘任。
3、部门或车间副职由总经理聘任。
4、班、组长以下的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与续聘。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确需增加员工时,按如下程序办理:
1、先在本部门内部调整;
2、本公司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办公室在本公司内调配;
3、公司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人申请,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或职责范围),经办公室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进行招聘(或通知)工作。如涉及到增加编制,还须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4、出现下列情形时对外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聘人才时。
5、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和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职位晋升机会。对于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敬业爱岗、忠于企业且业绩显著的员工,将获得晋升职位的机会。
(2)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各自的需求而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主管副总经理(或副厂长)在办公会议讨论,总经理批准,同时报公司备案。凡职位晋升后三个月内,属新职位试用期,按照晋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实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4)对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管理岗位,由办公室根据本公司部门主管意见,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聘任。
第三章 招聘录用
第八条 员工聘用原则: 公司聘用员工遵循“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合理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公司各车间(或部门)输送德才兼备的各类人员。
第九条 用工聘用程序
.1、由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职责范围),按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程序上报办公室办理。
2.、办公室可会同用人单位对招聘员工分别采用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情景测试等方式,根据公司设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考核。此外,办公室还须对入围人选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查和政审。
3、.应聘人员一经公司审定,被录用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公司报到入职。
4、被聘用者入职后,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试用期限给予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5、试用期员工管理规定
5.1.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试用期考核与记录。
5.2. 试用期考核转正程序
员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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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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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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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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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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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试用期辞退:
5.4.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4.2.发现所呈报材料和证件有虚假的;
5.4.3.有违纪行为的;
5.4.4.不胜任本岗工作或完不成任务的。
第十条 办理入职手续
1、新员工上班前,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体检,被确认身体状况符合公司要求后方可入职。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按公司要求如实提供下列资料、证明:
2.1彩色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2.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职业技术等级证、上岗证(国家规定须持证的岗位)等证件原件与复印件(A4规格)。
2.3体检表、健康证(须持有县以上疾病防控中心所颁发的健康证方为有效),此项可按岗位设置而要求。
2.4原单位社保缴费情况证明。
2.5如实填写《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与相关部门联系安排培训,签订劳动合同书。
2.6上述各项完毕,引导新进人员至所属单位主管报到,单位主管在“( )工作安排(调动)通知书”上签字,表示人员报到完毕。
2.7将以上资料收齐,经办人员认真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原件交回本人,复印件(A4规格)留下,建立新进员工人事档案,编号入档。
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条 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以国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规为依据,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十二条 员工可依法选择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1、公司对初次聘用的员工,按不同的岗位实行一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如试用期工资达不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履行合同。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
1、新入职的员工,公司须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合同。
3、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4.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5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6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4.7 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1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各分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协议的;
5.4 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第十四条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公司可按单方违约处理,依章办理终止社保、解除合同手续。离职手续程序如下:
1、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按人事分级管理权限,报公司总经理签署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再办理解除手续。公司解除员工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解除或终止的员工;
2、交还公司原有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3、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4、离职嘱咐。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办公室或主管领导对其进行离职面谈,向离职人员重申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5、如与公司签订有其他合同(协议),按其他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6、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由办公室负责人事工作人员结清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并出具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
第五章 培 训
第十五条 公司须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对在职员工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帮助员工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公司和员工自身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培训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二级培训,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公司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各部门(车间)负责组织基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培训。
第十八条 培训形式
1、自学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自学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宜。
2、进修 公司可根据需要选派优秀员工进修深造。
2.1 属公司委培人员的各类进修费用由公司支付,工资福利及各类补贴照发,如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公司将不负担其学费。
2.2 凡属公司正式员工,经总公司批准可以安排到相关部门或院校进行专业带薪培训。
3、部门培训与现场指导
各部门在对员工培训时,以各岗位操作规程为主要依据,并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规程等进行培训。要充分利用传、帮、带的形式,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4、其它培训
4.1 通过参加外部管理培训班、考察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拓宽各级管理人员知识面,增强综合管理能力。
4.2 公司可邀请内、外部专业人士就最新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业务知识、管理技巧举办专题讲座,提高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九条 培训种类
1、入职培训:员工在新入职时均须参加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为:公司概况、经营理念、安全知识、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其它。
2、晋升培训:公司管理岗位空缺,为调动员工积极胜,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经考核具备调职条件的员工须在调动职务前进行的调职培训。培训内容为拟调职位的职责及权限、业务技术技能、公司经营理论、管理技巧和工作流程等。
3、转岗培训:培训新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及相关知识、培训时间为上岗前的1~3天。
4、业务技能培训: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公司和部门发展需要,对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的业务技能培训。
5、综合能力培训:为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公司将从管理技巧、领导能力、企业管理知识等方面对管理人员进行的培训。
第二十条 培训管理
1、公司的职能部门(车间)均负有培训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
2、培训考核可采用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考核方式。考核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如实记载,及时归档,作为职务升降、辞退、增、减薪的依据。
3、员工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及培训负责人签字方可。
4、所有利用公司及其接受外部培训的员工,都必须将培训资料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将所学知识传授给相关人员。其毕业证书及成绩单报办公室复印存档备案。
第二十一条 绩效考核作为公司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与开发、员工职业培训、员工薪资管理、员工奖惩、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主要依据。它以“企业效益和员工收益同步增长”为基本出发点,通过考核使员工收入与工作技能、业绩、劳动态度挂钩,进而改进员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全员整体工作绩效。
1、绩效考核的内容:
1.1.经营指标考核。在考核中导入产品产量、利润、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生产工时、物耗指标等主要经济指标。
1.2.履行职责考核。根据岗位职责中的条款设计权重,逐项考核。
1.3.业务能力考核。根据不同岗位进行业务能力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
1.4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是员工遵章守纪、精神风貌、工作效率、团队精神、责任心、忠诚度等方面的考核。根据公司不同时期为满足经营管理需求的侧重点而设计。
1.5.绩效考核方式根据各个时期经营管理特点,从员工互评、自评、逐级测评、笔试、口试、面谈、岗位操作测评等方式中挑选。
第六章 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以职务岗位为主的级别工资分配制度,根据生产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依据各岗位的责任及工作制定工资标准。新进员工必须连续在公司工作十天以上才能发放工资,工作时间不够十天的不发放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总额构成的基本内容: 以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司龄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
1、基本工资:按不同岗位设置,主要是作为计发员工各类假期及延长工作时间时加班工资的依据。
2、岗位津贴:按岗位的重要性、职务、工作责任、技术能力、劳动强度、工作条件等综合因素划定的工资。
3、司龄工资:按员工进公司之日算起,以每满一周年10元递增。不满周年的不得计发,每年七月为工龄补贴调整月。
4、考核工资:根据不同的时期而制定的考核,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工资管理由其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员工的考勤实绩与考核成绩,由办公室劳资员造册,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放工资日为次月 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或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根据经营效益和员工的实际表现,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的职位晋升机会。凡通过绩效管理办法(另定)的考核达标,符合职位晋升条件者,可予以晋升。对于工作能力和劳动表现较差,工作绩效未达标或违章违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等原因,不足于胜任本职工作的,但按规定尚未达到辞退或开除标准的员工,公司予以薪资同级档次下降或职级下降。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可享受以下有薪假期:
1、法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
2、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公司、社会保险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后,即可享受工伤假,假期天数视具体情况而定,其医疗期间享受足额工资。
3、在职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婚假、产假、哺乳期的待遇,按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办理。
4、公司在停产待工期的统一放假。在此期间按公司通知要求,员工必须定期报到、待工、接受培训、义务劳动或返家休息。(放假期间按工资分配方案发给生活费。)
5、除例休、法定假、统一放假外,其余假期均须由员工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十七条 公司须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由公司和员工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缴纳方法,按月由公司统一代缴,个人缴纳的部份在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考勤管理
1、 公司的部门(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每天正点考勤,班中、班后抽捡出勤人员实况,并如实填好“考勤登记表”。在次月二日前,将上月考勤表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办公室审核制表,以作为发薪依据。
2.、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条到行政办领取,不得使用便条) ,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超过三天的,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履行请假手续,无医院证明者,各部门主管无权签批请假。
3、按相应权限审批员工请假申请。在生产期间,还须执行“谁批假,谁负责”落实请假人岗位工作的原则,以免出现岗位缺员情况。请假1天,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由办公室审批;请假3天(含3天内)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副厂长)审批。月内累计请假的天数也应按相应权限审批,请假手续送办公室备查。
4、缺勤界定:
4.1凡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能准时从事工作任务,属于缺勤。分违规缺勤与正常缺勤两种。
4.1.1违规缺勤:迟到、离岗、早退和旷工属违规缺勤。其中迟到、离岗或早退两小时以上属旷工半天,四小时以上属旷工一天。违规缺勤按公司规定扣薪或处罚。
4.1.1.1. 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
4.1.1.2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4.1.1.3 离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1.1.4. 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4.1.2正常缺勤: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生假、工伤假、丧假及各类有薪假期属正常缺勤。
4.1.2.1. 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工资总额;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事假,请事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履行请假手续。
4.1.2.2. 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 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确无法正常工作,可以填写病假申请单,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如实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销假,病假方能成立,否则视作事假。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病假确需一次性休息半个月以上的(不足半个月做事假处理),全年累计病假不满三个月的重病、长病的员工,病假期间待遇如下:
(1)司龄在五周年以下的,病假期间每天按本人标准日基本工资的60%发放。
(2)司龄满五年但不足十周年的,病假期间每天按本人标准日基本工资的80%发放。
(3)司龄满十年及以上的,病假期间每天按本人标准日基本工资100%发放。
员工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公司停发病假工资,改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补助金:
(1)司龄五年以下的,发给本人月基本工资的40%;
(2)司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月基本工资的60%;
(3)司龄满十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月基本工资的80%。
病假医疗期按国家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4.1.2.3. 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1.2.4. 产假: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所享受的假别。按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办理。
4.1.2.5. 计生假:指计划生育手术假的假别。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1.2.6.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1.2.7. 丧假:指员工直糸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而请的假别。丧假期3天,工资照发,途中费用自理。
5、全勤界定
员工月度或年度无迟到、离岗、早退、旷工和事假、病假,其工作天数和有薪假期天数构成月度或年度全勤。公司视经济效益设立月度、年度全勤薪资作为全勤奖励。
6、加班界定
6.1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以及公休日、法定假日被公司安排上班,并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后,视作加班,并进行考勤登记。
6.2加班时间不足一小时不计加班,超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每月累计,每四小时折合半天,每八小时折合一天。员工工作时间之内本应完成的工作,但因非公司原因或非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而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能视为加班。
6.3在生产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在周末休息日加班的,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不能安排轮休的给予支付加班费。因特殊工作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生产设备抢修或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每月累计不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6.4外勤人员或外勤事务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不计加班;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学习、培训或公差,不计加班。
第二十九条 工作时间
1、按生产与检修期的工作分两种工时工作制。
1.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在节假日加班的,依法给予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在检修期每周工作五至六天(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除正常工作时间外,每周安排四小时义务献工时间,集中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劳动或其他公司活动。
第八章 员工奖惩
第三十条 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的制度。
第三十一条 奖励的种类与方式: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级或加薪等五种方式。
1、奖励的种类
1.1表扬:在月度、年度绩效考核中对表扬者进行绩效加分。
1.2.嘉奖:公司每年度根据员工奖励和绩效情况嘉奖一批模范员工、优秀员工、最佳管理奖、最佳服务奖、最佳进步奖、最佳团队奖、合理化建议奖、学习标兵、节能标兵、技术标兵等先进员工,并酌情发给奖品或奖金。
1.3 记小功:根据受嘉奖员工的程度不同,分别给予记小功的奖赏。
1.4.记大功: 根据受嘉奖员工的程度不同,分别给予记大功的奖赏。
1.5晋级或加薪:根据受嘉奖员工的程度,结合绩效考核情况,给予的奖赏。
2 奖励叠加:
2.1三次表扬折合一次嘉奖。
2.2三次嘉奖折合一次记小功。
2.3三次记小功折合一次记大功。
第三十二条 惩罚的种类与方式: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分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辞退与开除四种方式。
1、惩罚的种类
1.1.警告:在月度、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受警告者进行扣分。
1.2.记小过:根据员工的工作过失,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度进行处罚的一种方式。视造成公司间接损失和负面影响的性质、程度给予相应的罚金。。
1.3记大过:根据受惩罚员工的程度不同,分别给予记过的一种处罚。
1.4辞退与开除:对员工犯错的一种惩罚方式。
2. 惩罚叠加
2.1三次警告折合一次记小过。
2.2三次记小过折合一次记大过。
2.3三次记大过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三条 员工奖惩将纳入员工月度和年度工作绩效中,作为员工薪资或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对员工奖惩,公司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按《员工奖惩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执行。《员工奖惩实施细则》将不定期予以修改、增减与调整,以补充规定形式下发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化,本制度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修改或补充条款,修改或补充条款同样作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经职代会(或员工代表)讨论通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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