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原料备货及出品奖惩条例
(1)备货时,由于工作失职或工作态度不认真造成备货质量很差者,处以20元罚款,并记书面警告一次。
(2)随意浪费或不合理利用原料而造成浪费者,处以15元以上的.罚款,并记书面警告一次。
(3)生货出品色泽过深或味道过咸者,处以10元罚款。
(4)生货工作安排不当、拖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出品的,出以责任人10元罚款,并记以该部领班及部长各10元罚款。
(5)因菜肴出品时间过长而导致客人投诉者,处以砧板领班10元罚款和直接责任人5元罚款,相关部门予以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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