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时间:2022-12-10 20:01:2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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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岗位上具有先进事迹的教学个人,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表彰奖励活动。优秀个人分为校、院两级。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优秀个人,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使之获得更高荣誉。优秀个人的产生采取教研室评议推荐,逐级审核的评选办法。参考条件如下:

小学教师奖惩制度

  1、优秀教师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有集体观念,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教学工作。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学生教学,工作量较多,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的赞誉。

  (3)重视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正确指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主动担任辅导教师工作,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做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学生好评。

  (4)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争取教学成果,在各教学环节中精心组织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已怕全面素质。

  (6)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2、优秀教学实验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对工作认真负责。

  (2)重视实验实习教学,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熟练,实验设备管理好,长期在实验教学第一线工作,积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及成人教育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的教学改革,本人或配合教师提出实验教学的改革方案,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实验室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科学作风,为人师表,积极主动的解决学生在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6)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3、优秀教学秘书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支持学校、学院部、教研室工作,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秘书工作,担任脱产或半脱产教学秘书一年以上。

  (3)服从领导,积极完成学院(部)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4)深入课堂,认真听课,积极支持、协助教研室、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为提高教学质量做出努力,积极组织完成教学各环节工作。积极协助教研室搞好学科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

  (5)对教师业务技术档案、教学资料、教学设备等认真管理,制度健全,井然有序。

  (6)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工作主动细致。

  (7)积极参加教研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并起到积极的作用。

  4、教学优质教师评选与奖励

  教学优质教师奖是学校教学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表彰教学业绩突出,全校师生公认,具有示范作用的教学优质教师。教学优质教师评选在优秀教师条件的基础上,承担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年达144学时;学生、同行和教学督导对授课质量评价均为优秀的教师,经学生评选,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获得教学优质教师称号。每次评选教学优质教师名额不超过20名。教学优质教师奖按学校有关规定颁发证书和资金。

  措施:

  1、教学差错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下列问题之一者,定为教学差错。

  (1)上课期间对在迟到、早退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学生不批评教育;实验课不清点出诗人舒,对缺课学生不查询原因,不想教研室报告。

  (2)上课(包括理论、石岩)期间迟到、早退或压堂。

  (3)无教案或使用未经教研室主任组织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

  (4)授课过程中,理论或技能的传授出现明显错误,不实事求是地纠正。

  (5)不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明显错误不做纠正。

  (6)执行监考任务不负责任,做与监考指责不相干的事情。

  (7)判卷评分失误率达1%。

  (8)不按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单。

  教学差错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差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有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于院、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2)扣发当月奖金。

  (3)取消当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2、教学事故

  (1)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

  (2)上课迟到、早退或压堂长达15分钟。

  (3)上课时间内因办私事,擅离职守。

  (4)执行监考任务严重失职,对舞弊学生不予制止,不按规定处理,不想主管部门报告、或向学生暗示答案。

  (5)泄露试题。

  (6)判卷评分弄虚作假,压分或提分。

  (7)擅自给考生不及格或为学生提分。

  (8)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串课、停课或找他人代课。

  (9)未经预实验即上课,致使实验课出现问题,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意见强烈。

  教学事故的处理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教研室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上报主管部门,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2)扣发一季度或半年奖金。

  (3)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者,一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受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二年内取消提职晋级资格。

  (4)情节严重者除给予处分外,调离教学岗位。

  (5)对学期内发生四次教学差错或二次教学事故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扣发一个季度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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