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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驻会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纪检员、工会主席组成。与讨论研究事项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二、秘书长办公会议每召开一次,一般月初召开,必要时也可临时召集。会议的议题由秘书长确定。
三、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主持。
四、秘书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秘书长、副秘书长分工;
(二)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事项;
(四)研究部署市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其它重要活动的准备工作;
(五)研究市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党组会议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措施。
(六)研究市政协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定方案,并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七)讨论研究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日常工作、机关建设、重要活动安排等问题,协调各专委会、各科室之间的关系。
五、秘书长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会议召开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应提前汇总并送秘书长或会议主持人审阅。
六、秘书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记录,必要时可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和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文件由秘书长或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议定事项由分管副秘书长和相关单位负责承办,办公室秘书科负责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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