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制度
一、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文)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二、实施招投标的条件
工程项目已由省、市农发办下达了项目批复。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1、依法依规编制标工作方案报请区主管领导审批;
2、到法定招投标管理单位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3、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依法招标。
四、监督检查
执行《珠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
五、责任追究
执行《珠晖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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