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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生干部产生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学生工作,全面落实学生干部管理的竞争、奖励机制,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真正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学业成绩优秀,组织能力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热心为师生服务”的学生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其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并带领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保障我院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干部产生与管理办法。
一、班干部范围
院学生会成员,各班团支部、班委会成员(新生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班干部产生的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原则;
2、择优选用、优中拔尖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京争与民主集中制原则;
4、适当考虑省、市(地)、县(区)和男女比例原则。
三、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修养。
2、学习成绩优秀,智育名次居本班40%(如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智育名次可适当放宽至50%,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实行特聘制度)以前,且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4、热心为同学服务,群众威信较高。
5、讲原则、顾大局、识大体,具备团结协作意识,集体主义观念强。
6、遵纪守法,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四、组织领导
学生干部调整工作由院党委领导,学生办公室(团委)具体组织实施。
五、班级学生干部调整的程序和方法
1、公布竞选学生干部的基本条件。
2、个人申请。凡参加班级学生干部竞选的同学均到学工科(辅导员)处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干部竞聘申请表》,拟竞聘职务可填写三个志愿。
3、资格审查。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的指导下,由学生办公室(团委)根据学生干部基本条件对申报同学进行资格检查,并按姓氏笔画诸班排列候选人名单。
4、竞选方式。
①申请人根据《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干部竞聘申请表》中的内容对全班同学作简要介绍,或由辅导员直接公布候选人。
②组织打分:
a:全班同学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分值占30%;
b:原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分值占20%;
c: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全体领导、学生办(团委)、辅导员对各班候选人进行投票,分值占50%。
③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生办公室(团委)根据a、b、c三项得分情况逐班对候选人进行最后排序,根据次序确定初步竞选结果。
5、组织公示
学生办公室(团委)将拟定各班学生干部人选报院党委,经党委集体研究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为二天,期满无异议即下达任命决定,同时报学工部(团委)备案。
六、学生会调整的程序和方法
1、申请资格
申请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必须是新任班委会、团支部成员;申请学生会各部职务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要求。
2、申请程序和方法与班级学生干部产生的程序和方法相同。
3、组织打分:
①由各班新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对申请人进行投票,分值占30%;
②原学生会成员对申请人进行投票,分值占20%;
③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领导、学生办公室(团委)、辅导员对各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分值占50%。
4、初步竞选结果的产生与公示方式与班级学生干部产生方法相同。
七、学生班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对学生班干部的管理实行量化管理办法,每位班干部的考核起平分为100分,采取减分与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干部、学生品行评价和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1、学生会干部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①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院相关领导、学生事务助理或分管辅导员予以谈话,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5分。
②无故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院相关领导、学生事务助理或分管辅导员予以谈话,扣量化分3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5分。
③学生会干部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④学生会各部(室)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部长一次扣1.5分,副部长一次扣1分。
⑤学生会各部(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例会一次部长(主任)扣2分,副部长扣1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部长一次扣1分,副部长一次扣0.5分。
⑥学生会各部(室)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各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工作不力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学生会有关部长每人一次扣3——5分,有关副部长一次扣2——4分。凡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工作,学生会部长一次加2——5分,有关副部长一次加1——4分。
⑦学生会各部(室)必须对参与本部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各班负责人,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或未作反馈者,部长一次扣1分,副部长一次扣0.5分。
⑧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每天课余时间必须有人值班,值班时不到者,一次扣1分,不准任何人请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好替班人员,但代替者必须是学生会成员或干事,违者,一次扣0.5分。值班时,办公室桌面、地面等不洁者,一次扣0.5分。
⑨ 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2分,迟到者,一次扣1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2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⑩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2、学生班干部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①无故不参加会议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或找人替会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生事务助理、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②无故不参加学生办公室、学生会组织的相关活动或有关事务者,一次扣1分,请假、早退者,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次数超过两次,请假、早退超过三次者,学生事务助理、辅导员或学生会主席予以谈话,扣量化分2分,并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谈话后仍出现类似错误者,给予院通报批评,扣量化分3分。
③班长、团支部书记必须于课间操时间或其它规定时间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课间操不签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者,一次扣1分。
④各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汇报制度,对本班情况尤其是校、院严格要求的学生违轨现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辅导员汇报,因汇报不及时带来工作被动者,主要班干部一次扣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分。各班必须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种材料,未能及时上交者,班长、团支部书记一次扣1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0.5 分。
⑤各班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总结前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并作好记录和总结,少开班会一次班长、团支部书记扣2分。未作记录和总结者,班长、团支部书记一次扣1分。
⑥各班必须对参与校、院、学生会及本班所组织活动的同学名单、专业、班级、活动时间及活动中的表现等情况做好记录,未作记录或记录错误者,班长、团支部书记一次扣1分,有关负责班干部一次扣1.5分。
⑦班长、团支部书记必须对全班工作负责,认真组织本班同学参与校、院组织的活动,凡因本班原因而影响我院荣誉者,班长、团支部书记每人一次扣2——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扣1.5——4分。凡在我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一次加0.5——2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0.5——1.5分;在校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一次加3——5分,有关班干部一次加2——4分。
⑧值公勤时,不准有任何理由推脱,不到者,一次扣1分,迟到者,一次扣0.5分;安排的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者,一次扣1分;工作完成不达标者,必须返工,并扣量化分0.5分。
⑨领导老师临时安排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一次扣1分;完成优秀者,一次加1分。
⑩学生班干部无故不请假旷课每节课扣1分,无故迟到、早退者每节课扣0.5分。
3、考核成绩达95以上为优秀,90-94者为良好,85-89者为称职,84分以下者为不称职。
凡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学生干部由辅导员提出意见,经学生办公室审查,报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批准,撤消其学生干部职务。
4、凡违反《临沂大学学生管理条例》受处分者,经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批准,撤消其学生干部职务。
5、凡因考核不合格和因违纪被撤消学生干部职务的学生,一年内不得评先树优,不得推优入党,是预备党员者不能按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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