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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移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科窒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季度抽查、年终检查测评和考核。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对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务公开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有效性进行检查评议。
四、每季度、年终政务公开的检查、测评结果汇总后,及时报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为年终考核科室和个人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政务公开工作抓得不力的,在科室点名批评,其科室年终不得评优。
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制度
一、每年的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计划,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从预算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公开栏的维修、材料打印、归档等。
三、平时检查、考评所需费用,由政务公开办公室拟出计划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召集,联席会议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监督小组成员单位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汇报上季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联席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四、每次的联席会议,必须做好参会人员的签到、发言记录等工作。
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需及时通报或研究的,根据情况临时召开。
政务公开工作反馈制度
一、政务公开栏书写必须规范,浅显易懂,以便接受广大群众和职工了解、监督 ,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单位必须设政务公开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热线电话。
三、公开栏必须设有“回音壁”、“落实与反馈”栏目,对群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答复。
四、对意见较为集中的,必须及时整理归档,并且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人汇报,及时整改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一、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对行政“一把手”负责,认真按规定搞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需要公开的内容须经各科室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或开会讨论通过方可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须实事求是,按要求公开,如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或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群众、上级,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按极度进行检查,及时研究分析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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