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树口镇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1、镇党委办公会议由党委成员参加,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的副书记召集主持。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邀请有关镇干部及村党员干部列席会议。
2、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各项重要工作:
(2)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事项;
(3)研究报送上级机关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4)研究召开全镇性会议;
(5)审议召开镇党委工作,及时查处内部人员的违纪案件;
(6)研究决定人员调配、奖惩及提出任免意见,审议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等;
(7)制定镇年度工作计划及其他需要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镇政府镇长办公会议制度
1、镇长办公室会议由镇政府镇长、副镇长组成,镇长或受镇长委托的副镇长主持召开。有关办(室)及有关人员参加,一般半月一次,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2、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工作意见和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根据当前工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研究布置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贯彻落实党委会议有关决议,研究党委会议以外的有关行政业务工作问题。
(3)镇长办公会议视会议内容,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3、会议记录及落实
镇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安排并记录,会议研究布置的各项工作,由办公室检查催办并反馈落实情况。
4、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需要保密的`,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密。
(三)镇机关会议制度
1、会议组成人员。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2、会议召开的时间。会议一般每周一召开,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讨论镇政府工作计划和全局性的重要规章,研究落实重大事务活动。
(3)通报部署党委或镇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宜。
(4)听取各办室工作汇报。
(5)需要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4、会议召集
会议由镇长召集主持,必须时镇长授权分管领导主持,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决定,议题内容涉及有关办室业务内容的,由有关办室负责提供,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收集。
5、会议记录。党政人大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
(四)村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1、镇每月末召开一次村支部书记例会。例会由村党组织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镇包片、包村干部列席参加。
2、村支部书记例会实行点名制度,不准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提前一天向镇党政办公室请假,并约定具体时间,在例会后三天之内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当面单独进行工作汇报。
3、例会由各村支部书记汇报本月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4、村支部书记例会的出勤情况由镇党政办负责人统计,存入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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