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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评议教师制度
家长评议教师制度
一、全校教师共同树立“尊重人、理解人、关怀人、帮助人”的良好美德,注意运用民主与科学的思想从事教学及管理等工作。
二、学校定于每学期第四周、十四周周二下午为全校师生对话日,各班派代表同校领导对话,对教师的教学、学校的工作给以评议,交提出合理建议,并在专门的会议上由校领导做答复。
三、学校每学期对教师进行满意度评议,对任课教师分班测评,测评表依照市教育局通知精神制定《家长与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调查表》。部分学生家长,学生全员参与填表。每次测评后,由测评领导组(含教师代表)进行统计,计算出满意率。同时测评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认定、职务评聘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四、学校设有群众意见信箱,家长与学生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向校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学校领导核实后,对家长与学生的表扬或批评给以答复。
家长评议教师制度实施细则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实施,并经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通过。
二、评议对象
学校全体任课教师
三、评议具体内容
(一)教师的情感态度
1.尊重家长,与家长沟通时,态度和气有礼貌。
2.能主动与家长沟通交流,及时反映学生学习活动情况。
3.教师衣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4.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关爱学生身心发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学生一视同仁,处理问题公平、公正,不偏袒学生。
6.深入家访,经常与家长座谈、沟通。
(二)教师的工作态度
1.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
2.治学、治教严谨,不敷衍塞责,误人子弟,尊重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
3.能够经常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思想动向,能引导学生健康向上发展。
4.敢于承认和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5.工作勤勤恳恳,认真负责。
(三)、教师的教学水平与质量
1.讲课内容充实,知识面宽。
2.作业适量,作业形式多样化,批改作业符合要求。
3.课后答疑能解决问题,教学方法科学,因材施教。
4.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和相关的学科常识。
5.有坚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学术素养。
6.经常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教学实践。
(四)教师的教学效果
1.概念准确,逻辑严密,表达清晰,主次分明,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授课认真,教学成绩优异,寓教于乐。
3.教育教学既重视全面发展,又注重个性张扬。
4.既能“教书”,又能“育人”,既能“言传”又能“身教”。
四、评议办法
1.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的形式,组织学生家长以班级为单位对本班所有任课老师进行无记名问卷测评(测评表样附后),学生家长参评率必须90%以上,力求100%。教师任教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分别参加有关班级测评。测评活动由学校“评议工作小组”操作,本班老师回避。问卷测评表后要当场清点回收,并做好统计工作。
2.评议采用家长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由考评委员会在其所教班级中或管理的学生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次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3.要严肃评议工作纪律,重视对家长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引导家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情况,不能因私借机对有关教师作出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甚至诬陷教师。所有被评议的教师也不要打听或妄加揣测家长对自己的评议情况,更不能因家长提意见找借口对学生实施报复,如有此情况,一经发现查实后将严肃查处。
4.评议将根据家长、学生对教师各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分“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
五、评议时间
家长评议教师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年6月份、12月份为集中开展评议活动,评议的时间范围为一个学期。
六、考评结果使用
1.家长评议教师活动要作为年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评议结束后,学校要将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教师本人,对评议满意率低的个别同志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凡家长测评满意、比较满意率达不到70%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一律作为不合格。
2.在家长评议列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学年度师德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作待岗一年处理,待岗期间发待岗工资,并按规定影响其当年评先评优,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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