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时间:2020-11-23 13:31:20 制度 我要投稿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在本职工作中为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含)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特聘人员、返聘人员、小时工以及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相应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薪酬体系和薪酬标准均属于机密,须严格保密。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下述规定的权限范围以外,议论、打探、传播、泄露工资相关内容,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人力资源分管领导、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有权获知公司薪酬体系和员工薪酬标准;

  (二)各分管领导有权获知管辖范围内员工的薪酬标准;

  (三)各部门负责人有权获知本部门员工的薪酬标准;

  (四)员工有权获知本人薪酬标准和薪酬构成;

  (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资产财务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有权获知员工薪酬相关数据。

  第二章 薪酬原则

  第四条 价值体现原则

  通过建立以司级体系为基础的薪酬体系,体现各岗位的价值。

  第五条 绩效导向原则

  强调价值创造,讲功劳不讲苦劳,功劳越大回报越多。

  第六条 有效激励原则

  薪酬结构为固定加浮动,级别越高浮动比例越大,强化薪酬的激励作用,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促进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自身潜力。

  第七条 内部公平性原则

  内部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内部不同岗位薪酬相对公平以及同一岗位不同时期薪酬相对公平。

  第八条 外部竞争性原则

  考虑同行业同类企业市场薪酬水平,建立多档薪酬标准,保持薪酬水平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九条 公司实行司级薪酬制。根据公司司级体系,员工薪酬分为 21 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司级,每个薪级设若干薪档。

  第十条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含风险责任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构成。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月薪制,月薪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含风险责任工资)和绩效奖金之和。

  第一节 基本工资

  第十二条 基本工资是公司向员工支付的保障性薪酬。基本工资水平根据社会总体经济水平、物价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确定。基本工资包含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

  第十三条 基本工资设 21 个薪级,每个薪级设 1 个薪档。

  第十四条 基本工资的调整

  (一)基本工资实行定期调整,原则上每年年末统一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基本工资标准的 5%,调整范围为入职已满一年且年终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员工。

  每年年终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填制《基本工资定期调整审批表》(见附件 1),由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总裁审核,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从新年 1 月起执行。

  (二)员工司级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司级所对应薪级的基本工资标准执行。从司级调整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第二节 岗位工资

  第十六条 岗位工资是公司向员工在岗履行职责支付的薪酬。岗位工资根据岗位的公司内部价值与外部市场价值确定。

  第十七条 岗位工资设 21 个薪级,每个薪级设 9 个薪档。

  第十八条 岗位工资的调整

  (一) 员工司级有调整的,根据调整后的司级相应调整薪级和薪档。

  (二) 员工司级没有调整的,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变化,以及员工绩效表现、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职责变化等,公司统一组织定期调整员工薪档。

  岗位工资调整于每年年终考核结束后组织进行,调整可上可下,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 2 个薪档。

  岗位工资调整审批程序(见附件 2)

  (一)公司董事长岗位工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二)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岗位工资调整,由公司董事长提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公司董事会审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调整,由公司总裁提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三)公司中基层员工岗位工资调整,由公司相关领导提议,经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总裁审核,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为了强化岗位任职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加强风险控制,根据岗位的风险责任等级,从岗位工资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风险责任工资。

  风险责 风险责任工资占

  对应岗位

  任等级 岗位工资的比例

  5 董事长、总裁 30%

  副总裁、财务总监、风险控制总监、董事会秘书、

  4 25%

  总裁助理、专业总监及相应岗位

  3 部门总经理 20%

  2 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 15%

  1 高级经理及其他员工 10%

  第十九条 当出现下述风险责任事件时,扣除当月、半年或全年风险责任工资:

  (一)员工在岗不尽职、不履职、不积极作为、组织工作不力,导致造成风险隐患的',扣除当月至半年风险责任工资。

  (二)因主观故意或玩忽职守,造成风险责任事故的,扣除半年至全年风险责任工资。

  (三)员工被举报并经查实,存在索贿、盗窃、泄露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扣除全年风险责任工资,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其他经公司认定的风险责任事项。

  第二十条 风险责任的追究,有以下途径:

  (一)直接上级提议对下属进行风险责任追究。

  (二)关联部门提议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责任追究。

  (三)风险控制总监、风险控制部门提议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责任追究。

  (四)员工举报。

  第二十一条 应追究而未追究风险责任的,相关管理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风险控制总监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责任追究提议或举报进行查证核实,在查证核实结束之前,风险责任工资暂不发放。

  第二十三条 因风险显现有一定滞后性,风险责任工资可以补扣。

  第二十四条 扣除风险责任工资,可由相关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提议,经风险控制总监、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总裁审核,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五条 未出现风险责任事件的情况下,岗位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第三节 绩效奖金

  第二十六条 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绩效表现支付的浮动薪酬。

  第二十七条 绩效奖金基数的确定

  绩效奖金基数根据岗位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随岗位工资标

  准的调整而调整。绩效奖金基数与岗位工资标准的比例关系如下:

  (一)司级为 4-8 级的,绩效奖金基数:岗位工资标准 = 1:1。

  (二)司级为 9-24 级的,绩效奖金基数:岗位工资标准 = 1:1.5。

  第二十八条 绩效奖金的计算

  绩效奖金计算公式为: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基数×绩效奖金发放

  系数。考核等级不同,绩效奖金发放系数不同:

  考核分数 考核等级 绩效奖金发放系数

  90 及以上 优秀 1.1

  80~89 良好 1.05

  70~79 称职 1

  60 分—0.5;61 分—0.55;62 分—0.6;63 分—0.65;64 分—0.7;

  60~69 基本称职

  65 分—0.75;66 分—0.8;67 分—0.85;68 分—0.9;69 分—0.95

  59 及以下 不称职 0

  第二十九条 绩效奖金按绩效考核周期发放。

  第四节 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个人全年度绩效

  综合表现支付的浮动薪酬。

  第三十一条 年终奖金的计算

  (一)年终奖金计算公式为:年终奖金=年终奖金基数×年终奖金

  发放系数。

  (二)年终奖金基数根据员工月薪标准和年终考核等级确定:

  年终考核等级 年终奖金基数

  优秀 3 倍月薪

  良好 2 倍月薪

  称职 1 倍月薪

  基本称职及以下 无

  (三)年终奖金发放系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发放系数可以不同。年终奖金发放系数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第三十二条 年终奖金于每年年终考核结束后发放。

  第五节 特殊岗位津贴

  第三十三条 特殊岗位津贴适用于勤务层(定义见《司级管理制度》)岗位,但实行倒班制的岗位不适用。

  第三十四条 工作日出勤早于 6:00 或晚于 20:00 的,每次给予 50 元特殊岗位津贴;早于 4:00 或晚于 22:00 的,每次给予 100元特殊岗位津贴。

  第四章 薪酬核算、发放与调整

  第三十五条 薪酬核算

  (一)薪酬以月薪标准、日薪标准和时薪标准为依据进行核算。日薪标准为月薪标准除以月计薪天数,时薪标准为日薪标准除以日工作时间。其中,月计薪天数和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员工试用、实习期间按照月薪标准的 80%核算发放。

  (三)新入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薪酬。

  第三十六条 薪酬发放

  (一)公司实行薪酬下发制,每月 6 日支付员工上月薪酬。薪酬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员工考勤情况及绩效考核结果,编制员工薪酬发放表。薪酬发放表为多页的,应将签字页和未签字页共同加盖制表人的骑缝人名章,并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核,报总裁审批后,交资产财务部发放,资产财务部代扣各种税费。

  三)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完成薪酬发放后,将薪酬发放表原件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复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留存复印件备案。

  (四)员工薪酬明细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放,员工领取时核对并签名。

  第三十七条 薪酬扣除

  (一) 依据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可从员工薪酬中扣除下列

  款项:

  (二) 个人收入所得税。

  (三) 各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承担的部分。

  (四) 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五) 通讯补贴报销额度以外的费用以及其他公司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六)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第三十八条 特殊情况下的减薪

  当经济危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公司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时,公司可研究全员减薪,以共同应对难关。具体减薪方案、减薪比例经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报股东大会批准,并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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