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倡导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襄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对象
按照“三个不接待”的原则,即“同城不接待、非公务活动不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接待”,严格规范接待行为,具体接待对象主要为四类:
(一)上级领导机关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人员;
(二)外地市教育部门来我市考察学习人员;
(三)县(市)区来我局联系工作的党政领导;
(四)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来我局汇报工作的科室及以上负责人。
二、用餐地点、招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根据招待对象和实际情况,分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三种类型进行安排。
(一)用餐地点:根据来客的远近、级次,确定不同的接待地点进行定点接待。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
(二)招待标准: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的招待餐、工作餐、会议用餐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
工作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所有接待餐一般安排本地中低档酒水,不得提供香烟。中午接待一律不安排酒水。
三、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经费预算审批制度,按照“科室申请,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招待餐和工作餐报批程序:
(一)各科室需安排公务招待,必须先到办公室领取《襄阳市教育局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审批单》,由科室指定经办人写明招待对象及人数、招待事由、陪客领导和人员,并需经科室负责人签名同意;
(二)各科室填好审批单后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批,确定招待地点和标准;
(三)承办科室持审批单到指定就餐地点按标准进行安排。
会议用餐报批程序:
1.会议承办科室写出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大型会议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2.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办公室签署意见;
4.局分管机关及分管财务的领导依次签署审批意见;
5.办公室负责安排会议就餐地点,承办科室具体负责落实。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科室应在一周内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交办公室审核后再按财务程序核报。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四、加强公务招待管理
(一)公务招待管理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上级领导部门 、外地教育部门、县(市)党政领导以及综合性会议的招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口科室参与;其它招待活动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对口具体承办。
(二)严格执行审批地点和标准。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审批地点和标准安排用餐。在审批地点外安排用餐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超出审批金额的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各科室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预算审批制度,严禁无单自行招待或先招待后补单的行为,凡未按程序审批的招待,一律视为私人行为,费用由个人负担。
(四)严格进行考评。各科室招待费开支必须比上一年度只减不增,纳入局对各科室工作目标考评。
五、实行公务招待用餐公示制度
招待费支出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审核结算,财务科按程序负责审批报帐。办公室要按照市统一要求,定期公布招待费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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