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7 10:37:02 偲颖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使员工的录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录用的人员。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录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二章招聘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八条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条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十一条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十二条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毒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腐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将定期与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员工培训分为:

  1、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内容:

  ●了解公司发展历史、经营理念、管理模式;

  ●学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了解所在部门工作概况及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2、在职培训: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而需选送员工脱产或不脱产外出学习和培训,但必须遵循学用一致,择优选送的原则,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员工,按脱产学习,外出培训的管理制度执行;

  ●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司做专题讲座。

  3、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业务学习,并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用结合有成绩者予以一定奖励。

  4、公司员工参加各项全国统一职称考试,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凡公司派出学习或指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出和脱产学习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外出和脱产学习,培训自行报考学习的员工经费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听课。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八条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除董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九条管理原则

  1、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及合法原则。

  2、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的工资总额,根据机构编制、定员人数和领导职数等(以下简称劳动指标)由公司统一确定。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十条薪酬的审定和调整

  1、根据市场劳动力价格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公司薪酬总额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2、员工薪酬的审定和调整最终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所有部门(事业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按薪酬审批程序执行。

  3、员工薪酬的审定与调整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程序如下:

  (1)对新员工,在经过初试及复试合格后,用人部门可提出建议薪酬,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审定批准。

  (2)员工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工资将相应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总经理的审定结果备案并送达财务部。

  (3)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须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薪酬制度,将月工资总额及工资明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

  4、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二十一条工资结构形式

  1、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规定分别进行业绩考核后发放。

  3、公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业绩奖金。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代为支付的费用;

  (4)其它扣款;

  (5)其它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

  4、试用期员工不参与月度考核的,无绩效工资,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奖金、福利。

  5、公司员工经批准被辞退时,从批准的次日起停发工资、奖金、按月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工资支付方式

  1、员工支付工资一律以金融卡或现金形式发放,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以前。

  2、月度绩效工资,由公司每月对所属员工上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二十三条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勤者,则视为缺勤。缺勤根据病假、事假、工伤等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执行。

  第二十四条保险福利公司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津贴、员工活动等。

  一、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所有正式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劳动社保保险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无锡市及公司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

  三、福利津贴公司正式在岗员工,可以享受公司规定的伙食、通讯、独生子女费等福利津贴。

  四、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将每年为生产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工作。

  2、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文体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度考核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工作量、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工作态度

  1、工作量:主要指工作量的大小程度及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主要指完成任务的质量、时效性等。

  3、专业能力:主要指专业知识水平及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等。

  4、创新意识:主要指工作过程中能提出有突破性的新建议、新思路。

  5、工作态度:主要指完成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团队精神、理解领导意图、劳动纪律、协作性、敬业精神等。

  二、考核办法在员工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办法。

  三、考核的组织考核的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度考核全部统计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存档。

  四、考核时间公司结合工作情况,安排考核时间,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按总公司的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考核。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法定节假日及其他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家规定和通知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事假

  1、经批准,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

  2、员工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特殊情况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病假

  1、员工凭医务室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可请病假。

  2、一个月内连续病假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以上,须签订医疗期协议,医疗期时间的确定,按无锡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诊断,须长期进行治疗的,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按国家及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4、医疗期内的员工病假工资,按国家或公司规定执行。

  5、医疗期满,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将终止合同予以解聘。

  6、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另定。

  第二十九条出差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报告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核签,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出差人员凭核签后的出差申请报告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并报总经理核批。

  3、出差人员应于返回公司半个月内报销。

  4、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到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当月考勤。

  第三十条请假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

  (2)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应尽快在缺席当天,以电话通知所属部门领导或上级,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章离职管理

  第三十一条辞职

  1、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劳动合同书》及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3、自动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及其所属部门,陈明辞职理由。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报公司领导,待同意后,解除与公司一切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辞退录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应解聘:

  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2、聚众闹事妨碍公司正常工作,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严重后果;

  3、与绝大多数同事难以协调合作而又无法改变;

  4、泄露公司机密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5、吸毒、贩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

  6、贪腐公款和损公肥私接受“回扣、佣金”等不上交;

  7、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

  8、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9、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或出现严重失职行为;

  凡是由于上述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三条离职移交凡获准离职、退休和奉调者,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退休、调任手续,并将经办事项、保管文件账册、客户资料及公司公共财务向本部门指定接任者移交清楚,方能离任。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按日核计工资。

  第三十四条由于公司业务转型或其他因素导致原有人员富余,且无法安排工作而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员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第七章保密,竞业管理细则

  第三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密、竞业禁止的法律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包括各种设备、器械、仪器、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制作工艺、工艺流程、药品制作配方、试验记录、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主要针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机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应至公司实际岗位,现明确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分别如下:

  (一)行政管理类的领导管理职系

  1、董事会聘用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法律顾问

  2、公司聘用岗位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含项目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二)行政管理类的综合管理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

  (三)专业技术类的销售、采购、证券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高级(专业)主管/(专业)主管/专员

  (四)专业技术类的生产、研发、质量、财务、物流仓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

  第三十六条《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作为劳动关系体系文件之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岗位任职人员须与《劳动合同》、《上岗合同》同时签订;如在劳动合同期内遇岗位变动,其变动的岗位为需要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时,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一)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岗位相关任职人员是否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将由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二)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实际岗位是根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今后发展和管理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签定岗位做适当增减。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某某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三条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七条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八条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九条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以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第十条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的

  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第十二条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并附新的组织结构图,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

  2.4.招聘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用人需求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相关总监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人力资源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录用的一致意见后重新核定工资水平,报总经理审批。

  6)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的调动信息通知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同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7)人力资源部在调动信息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资源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如应征未成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第十四条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第十五条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填写《增加人员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及增人要求及理由,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人力资源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申请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人力资源部与需求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相关总监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面试/测试后人力资源部和业务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人力资源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力资源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提体检事宜,同时会通有关部门经理确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资源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部门经理,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其他成员。

  2.5.招聘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费用的申请和报销需经过财务部批准。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第十七条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增加人员申请表》

  2)《求职申请表及附表》

  3)《面试记录表》

  4)《招聘人员试用审批表》

  5)《职员报到登记表》

  6)《职员转正申请表》

  7)《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3.1.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十八条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1个月,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试用期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外聘新员工的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将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培训,同时组织签定劳动合同;

  2)有关需求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转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7)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需求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试用期薪酬福利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工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其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第二十五条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临时用工部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组织签定临时用工合同,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行政部存档。用工部门负责组织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第二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按临时用工合同规定时间核定临时用工工作完成情况,并根据临时用工合同和实际临时工工作表现制作临时用工工资单,通知财务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第三十条对因临时用工发生的其他开支,由用工部门制作预算并根据实际支出的票据进行报销。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负责临时用工除用工合同规定的工资和开支以外的费用开支。

  第三十二条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第三十三条对临时用工因意外给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用工部门负责追索赔偿,赔偿额度视事件大小由用工部门、财务部或总经理决定。

  第三十四条对临时用工给公司因盗窃、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而造成的公司财产、声誉或正常工作延误的损失,公司将严厉处罚,同时追究用工部门有关人员和部门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各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工条件,必须符合《某某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实施。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设专人负责,公司行政部按时对考勤记录进行检查。月末对全月考勤汇总核对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于次月一日报公司行政部。

  第三十七条工伤考勤:职工发生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写出工伤报告,需要休息治疗时,须有县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报行政部核查后进行工伤考勤。

  第三十八条病假考勤:员工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进行病假考勤。

  第三十九条员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二天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以上报公司分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请假条存行政部作为考勤凭证。

  第四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须有医院出具的证明,经行政部审核后,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丧假、探亲假均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员工上班未签到或迟到、早退二小时以上以及外出不请假等均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二条工资基金由人力资源部管理,财务部监督,对每月实发工资总额,须经总经理审核后支付。具体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实行月工资制和职级工资标准,每月工作日按21天换算,每月8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四十四条员工按规定境内、外探亲,休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期间工资、补贴(交通补贴除外)照发,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休产假和产假工资按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待遇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休养期间,工资按工伤保险的医疗期和工伤待遇规定执行,不发放奖金。

  第四十七条全年累计病假20天以内者不扣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20天(含20天)~60天者,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年终奖金;累计病假超过60天(含60天)者,不发放年终奖金;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者酌情处理。

  第四十八条员工休事假一律按天数扣发基本工资和交通补贴。

  全年累计事假15天者(含15天),扣发年终奖金10%;累计事假25天者(含25天),扣发年终奖金30%;累计事假30天者(含30天)扣发年终奖50%;累计事假超过30天以上者不发放年终奖金,在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值班补贴。

  第四十九条员工上班迟到,一次扣罚20元,全年累计迟到5次者(含5次),一次扣罚200元;全年累计迟到10次者(含10次),一次扣罚500元,全年累计10次以上者公司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十条员工无故缺勤,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发当月20%的工资,并扣发全年10%奖金;无故连续旷工5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8日或一年旷工达15日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六章培训

  6.1.目的'、宗旨与原则

  第五十一条在职培训内容: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文化宣灌、法律法规学习、理论研讨会、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岗位证书培训及外送培训等。

  第五十二条公司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职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0课时,包括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和外送参加各类培训班。

  第五十三条员工参加培训的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记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其调职、晋升职务、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公司培训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通过培训,充实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绩效。

  2)提升公司全员的素质,适应公司不断向前发展的要求。

  3)培训的开展结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实现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的结合。

  4)构建符合公司策略和发展方向的培训体系,形成“学习型组织”,提升公司整体的绩效及竞争力。

  第五十五条公司培训的宗旨,是为提升公司业绩服务,为提高员工素质服务,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五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培训遵循以下原则:

  1)全员参与原则:公司培训是针对全体员工开展的培训。

  2)系统性原则:培训内容的设置是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系统设置的,是配合员工职业发展计划的系统工程。

  3)全面性原则: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态度等的内容。

  6.2.培训对象、师资与组织者

  第五十七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五十八条公司可使用的培训师资有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两类。

  第五十九条公司内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内部在某些特定领域方面有专长、具备一定讲解能力的员工,可以担任部分内容的讲师。

  第六十条公司外部培训师资,指公司外部专业公司的可担任特定内容讲解的专业讲师。

  第六十一条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整体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控制等工作。

  第六十二条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的追踪,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6.3.培训分类

  6.3.1.新员工培训

  第六十三条新员工培训是指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组织结构、基本产品知识、相关人事制度以及职业发展教育等方面。

  第六十四条新员工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6.3.2.部门内部培训

  第六十五条部门内部培训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内部培训师资对员工开展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第六十六条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6.3.3.部门交叉培训

  第六十七条部门交叉培训是指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开展的与工作内容相关的知识、技能的交流培训。

  第六十八条部门交叉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控制和评估。

  6.3.4.通用类外部培训

  第六十九条通用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组织开展的全员适用的通用类知识、技能和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

  第七十条通用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策划、内容设置、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6.3.5.专业类外部培训

  第七十一条专业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开展的与业务、技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企业管理、招投标、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新产品开发知识等。

  第七十二条专业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

  6.3.6.短期教育

  第七十三条短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不超过三个月的短期学习。短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快速学习专业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四条短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3.7.长期教育

  第七十五条长期教育指员工参加的企业外部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或专业公司等单位组织的超过(包含)三个月的长期学习。通过外部资源实施的长期教育,适用于少数员工系统学习专业和管理知识,是公司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也是对员工很好的激励方式之一。

  第七十六条长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学习和个人自修两种。本规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学习,关于个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规定。

  6.4培训组织程序

  6.4.1.新员工培训组织程序

  第七十七条凡新入职的员工,都要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从而对公司的运作有整体的了解,适应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人际关系,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以提高工作绩效。

  第七十八条新员工入职前一周,人力资源部组织适当内部培训师资,制定不少于8学时的新员工培训计划。新员工培训一般安排在新员工入职时或入职后一个月内。

  第七十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填写《培训安排通知单》,发放至各部门经理,要求部门经理安排新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培训。

  第八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实施过程的协调、组织和控制工作,并对每位新员工的表现情况做下记录。

  第八十一条培训结束时,人力资源部将综合评估新员工的培训效果,成绩合格者准许回部门参加工作,人力资源部将其《培训成绩单》提交各部门,同时为新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留存此次培训记录。

  第八十二条因任何原因未能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转正。

  第八十三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其他培训。

  6.4.2.新员工培训的目的和内容

  第八十四条入职培训的目的是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员工福利待遇及相关规章制度等,便于新进人员更快胜任工作。

  第八十五条入职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历史、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公司经营状况、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责任制等。

  第八十六条凡新进人员的入职培训一般不少于8课时,有特殊情况,可报人力资源部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八十七条由公司总监职务以上人员主持讲解公司经营历史、企业文化和发展目标、目前经营状况、公司组织结构等,使上岗人员对公司有较为具体的认识。

  第八十八条根据应聘岗位由专业对口的业务部门负责人讲解相关岗位(职务)的业务知识。

  第八十九条由增员部门主管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工作职责、岗位特征、工作技能及与其它各部门的配合等详细工作环节。

  第九十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讲解员工守则、职业道德、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员工福利待遇,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4.3.部门内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一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内部培训计划,并于季度初5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十二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内容,可以由部门经理直接安排的与工作相关中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分享,也可由员工向部门经理提出培训需求申请。

  第九十三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形式,可以是小规模、灵活实用的,例如部门例会、业务小组沟通等。

  第九十四条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者,可以是部门经理,也可以是在业务方面有专长或经验的员工。

  第九十五条部门经理负责内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九十六条部门经理或指定员工填写《培训报告单》,每季度结束时3天内汇总至人力资源部。

  6.4.4.部门交叉培训组织程序

  第九十七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九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在调查问卷中填写对部门交叉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九十九条当工作中遇到部门内部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申请,并充分考虑加强相关部门的业务沟通和配合,结合公司经营的工作重点,制定适当的部门交叉培训计划。

  第一百零一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整合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交叉培训计划。

  6.4.5.通用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二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三条员工可根据个人工作需要,在调查问卷中填写相应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四条人力资源部,在考虑公司培训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前提下,汇总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制定培训计划,实现通用类外部培训在全员范围内逐级、逐步实施。

  第一百零五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外部资源、安排培训实施,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效果。

  6.4.6.专业类外部培训组织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向各部门下发《培训需求调查问卷》。

  第一百零七条部门或员工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调查问卷中提出对专业类外部培训的需求申请。

  第一百零八条当经营环境、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各部门也可以随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临时培训需求申请,填写《临时培训申请单》。

  第一百零九条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和员工提出的培训申请,经实际情况分析,以提升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为目标,制定适当的培训计划。

  第一百一十条根据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择公司外部培训师资,组织落实专业类外部培训计划,接受培训的部门或员工要积极配合培训的实施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条外送培训和岗位证书培训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以业余学习为主,经培训考核获得合格证者,由公司报销费用;未能获得合格证者,其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

  6.4.7.短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短期教育的信息,制定初步的年度培养计划,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三条经批准的培养计划,人力资源部公开或非公开的征求部门意见,将确定的培养名单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一百一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审批后的培养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6.4.8.长期教育组织程序

  第一百一十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长期教育的信息,定期上报总经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高层根据需要,确定长期教育培养计划,

  总经理将计划下达至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一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计划,通知相关人员签定《培训协议》,协助办理入学相关手续等。

  6.5培训评估标准

  6.5.1.新员工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一十八条对新员工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趣味、实际效果四方面;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评分级差为10分。具体参见《培训评估表》。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新员工的培训成果评估,通过考试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条以上相关资料,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部门内部培训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报告单》和抽查结果两项。

  第一百二十二条《培训报告单》项目,要求各部门每季度结束日3天内提交两份以上《培训报告单》,简要记录部门培训的内容、参加人员等基本状况。

  第一百二十三条部门内部培训抽查,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

  检查,根据现场组织情况进行打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6.5.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五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和《培训评估表》两项。

  1)《培训效果调查问卷》由被培训者填写,采用评分标准参见《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培训评估表》主要是对内容准备、讲解技巧、生动有趣、实际效果四方面评分,由人力资源部检查后填写。评分结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项占25分,级差为10分,要求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被培训部门的评估,通过考试或总结形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二十七条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4.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八条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标准

  第一百二十九条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标准》。

  6.5.6.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条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项目,主要有讲解内容、实际运用两方面。评估形式以与被培训者及其上级访谈为主。

  第一百三十一条对被培训者的评估项目,是培训结束后提交的培训总结,人力资源部以百分制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第一百三十二条以上相关资料在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

  6.5.7.长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三条同《短期教育评估标准》。

  第一百三十四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由被培训者和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一百三十五条对被培训者的评估,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6.6培训评估程序

  6.6.1.新员工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填写《培训评估表》。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评估表》,得到评估成绩。第一百三十七条对新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考试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三十八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2.部门内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季度结束3日内,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报告单》。

  2)人力资源部整理抽查记录,结合《培训报告单》,得到评估成绩。

  第一百四十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并归档保存,于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3.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条对培训实施的评估程序:

  1)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被培训员工填写《培训效果调查问卷》。

  2)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分析《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得到员工评估成绩。

  3)按照《培训评估表》,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实施过程打分。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被培训员工的评估: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或者要求员工按时提交培训总结。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3)人力资源部将培训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第一百四十三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6.6.4.

  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5.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

  6.6.6.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条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与被培训者访谈记录和抽查结果,作为对短期教育的评估结果,保存于工作记录中。

  第一百四十七条参加培者,在培训结束7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总结。

  第一百四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对培训总结给予评分,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及其上级主管。

  第一百四十九条评估结果归档保存,并于年度培训总结中作出汇报。

  6.6.7.长期教育评估程序

  第一百五十条评估程序同《短期教育评估程序》。

  6.7培训考勤规定

  第一百五十一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三天以上填写《员工请假单》向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一百五十二条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参照《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处理办法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员工在职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缺课者,按旷工对待,并记入员工个人考核档案,扣减年终考核评分。

  6.8培训奖惩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的奖惩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被培训者成绩不合格,必须自学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第一百五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在年末,将员工年度培训档案提交有关部门,参与其年度绩效评估,奖惩办法参阅《绩效考核手册》。

  6.9培训档案管理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全体员工所有参加培训的名称、表现及成绩等内容,记录汇总成员工培训档案。

  第一百五十八条员工培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管,允许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余人员保密。

  6.10培训费用

  第一百五十九条按照公司年度培训预算,不超过预算额度的费用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第一百六十条超出预算额度及临时培训项目费用的支出,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6.11相关表格与文件

  第一百六十一条有关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单如下,具体见附录。

  1)《培训计划》

  2)《员工培训档案》

  3)《员工培训记录》

  4)《员工培训小结表》

  5)《公司培训体系与年度培训流程》

  第七章任职资格评审

  7.1.目的与原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质与岗位所需素质的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7.2.评定者与组织者

  第一百六十四条任职资格评定者

  1)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业务主管或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3)业务主管任职资格由部门经理进行资格评定;

  4)部门经理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5)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7.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7.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六条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参见《转正管理规定》

  7.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7.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7.4.1.公司员工任职资格年度评定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2月30号将岗位任职资格评定表下发给各部门经理;

  第一百七十一条任职资格的评定将以各岗位工作业绩及态度与能力的考核为基础进行(工作业绩及态度能力的考核参见《绩效考核手册》);

  第一百七十二条各岗位员工任职资格由其直接主管或经理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评定人在完成评定后,将评定结果交于被评定人确认,如有部门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交人力资源部进入复议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岗位任职资格的评定在次年2月10号前完成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评定进行整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力资源部将调研其间接上级、同部门员工、业务关联部门以及评定人对评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核;

  第一百七十七条重新审核的结果如与初次评定结果不符者交由公司考核委员会处理;

  第一百七十八条整个复议过程将在2周内结束。

  第一百七十九条各岗位具体任职资格由各部门在职位说明书的基础上制定;

  第一百八十条各部门制定的任职资格标准在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的基础上确定

  7.5.任职资格不定期评定程序

  7.5.1.新聘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条在新进员工的招聘过程中,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能力进行审核测试,参见《招聘管理规定》。

  7.5.2.转正员工的资格评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条在试用期(公司规定为2月)结束的前1周,部门主管或经理与申请转正人进行谈话,部门经理填写试用期评定,申请人填写转正申请并提交转正报告。参见员工《转正管理规定》。

  第八章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8.1目的与范围

  第一百八十三条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8.2岗位调动程序

  第一百八十四条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

  入人员长期工作。

  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2)总经理或人力资源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人力资源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5)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人力资源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第一百八十七条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8.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条行政级别调整包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人力资源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分别通知部门经理和个人;

  5)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和总监、总经理助理进行调整沟通;

  6)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8)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档案。

  第一百九十条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根据季度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对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提出调整建议;

  2)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分别通知部门经理和个人;

  4)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和总监、总经理助理进行调整沟通;

  5)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7)人力资源部更新员工档案。

  第一百九十一条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第十二章员工福利》。

  第九章人事奖励与处分

  9.1目的与范围

  第一百九十二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十三条本制度涉及的人事奖励和处分不包括因绩效考评引起的奖励和惩罚。有关绩效考评结果的奖励和惩罚见《绩效考评手册》和《薪酬管理制度》。

  9.2人事奖励

  第一百九十四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特设总经理特别奖,奖励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第一百九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4)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优秀者

  第一百九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确认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影响较大者。

  7)其它应给于记功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为公司带来显著经济效益者。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第一百九十八条员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一百九十九条员工奖惩经批准生效后,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300元,记功奖励1000元,记大功奖励3000元。

  9.3人事处分

  第二百条人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四种。第二百零一条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着装或配戴工作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负责人的批示或有限期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第二百零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含)以上者。

  7)一个月内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饮酒三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4)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5)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职务范围内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7)违反安全规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9)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0)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五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部门负责人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5天或一个月内累计矿工8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3)年度内累计二次记大过行为者。

  14)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5)其它应给予除名。

  第二百零五条员工惩罚处分经批准生效后,记过罚扣500元,记大过罚扣10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应加倍处罚。

  9.4人事奖励与处分程序

  第二百零六条奖惩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签发《职工奖惩审批表》并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生效。奖罚事件在记功(记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第二百零七条《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栏中张贴告示。

  第十章绩效考评

  第二百零八条有关绩效考评的规定参见《绩效考评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百零九条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规定》。

  第十二章员工福利

  12.1目的与范围

  第二百一十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应有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一十一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

  第二百一十二条本制度所系的员工本公司工龄,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后统一确定。

  12.2员工福利分类

  12.2.1.社会保险

  第二百一十三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公司依据《劳动法》和《ABC自治区统一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方案》、《ABC自治区失业保险的规定》、《ABC自治区医疗保险拉萨地区试点方案实施细则》规定公司依法给每个员工参加了养老、失业、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并每月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使公司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部作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对公司下属的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具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并具体做好公司机关和项目部员工的社会保险业务。

  12.2.2.福利

  第二百一十四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情况,向公司决策层提出建议,为员工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设施提高公司员工的福利待遇。

  (一)休假制度

  根据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为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休养的权利,这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休假指劳动者享有保留工资、职务的休息假期。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休假制度。

  1、区内一般职工连续工作一年,可享受休假期1个月,股份公司领导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假期为45天。

  2、区外一般职工,每连续工作一年半可以享受假期3个月,股份公司领导、高级管理人员、高级职称人员假期为4个月。

  3、休假期间,发给全额档案工资,交通费按股份公司制定的休假费用包干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按公司《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事假报销规定”执行。

  2、员工本人结婚请假按事假处理,假期10天内,工资按档案工资计发。

  (三)产假

  员工休产假按ABC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文件规定执行。

  (四)病假

  1、因病经医院证明,确需住院治疗者,3个月内发给100%的档案工资,超过3个月者发给60%的档案工资,医疗费用按自治区医疗保险制度执行。

  2、因工伤住院者,住院期间享受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五)脱产学习规定

  员工考入区内外成人大专院校经公司同意脱产学习者,按交通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抚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和我区的文件规定:

  1、职工在下列情况下负伤、残废或死亡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待遇。

  (1)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公司方面指定或同意工作的;

  (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领导同意,但从事与企业有关的工作。

  2、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2)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工作的。

  (3)子、女年未满16周岁。

  12.2.3.职工死亡待遇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职工死亡待遇规定

  (1)职工因病死亡、非因工死亡的,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3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档案工资的6个月;

  2人者为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12个月。

  (2)职工因工死亡时,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4500元作为丧葬补助费,并按下列规定有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直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档案工资的25%;2人者为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50%,此抚恤费付至供养者失去供养条件时止。

  12.3.员工教育进修

  第二百一十六条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专业培训或进修班学习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

  第二百一十七条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大学本科人民币4000元。

  12.4.贺仪和奠仪

  第二百一十八条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500元。

  第二百一十九条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200元。

  第二百二十条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蛋糕和生日贺卡。第二百二十一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600元。

  12.5.其他

  第二百二十二条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中层以上人员免费查体一次,员工每两年轮流免费查体一次。

  第二百二十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免费提供工作餐。

  第十三章待岗与离职管理

  13.1目的与范围

  第二百二十四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二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13.2.待岗管理

  第二百二十六条公司机构改革中,暂未进入管理人员岗位和工人岗位,也未进入项目部的人员为待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管理。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4

  一、计算机

  1、公司计算机分个人使用和公用两种。

  2、已明确专人使用的计算机,使用人必须负责该计算机设备的清洁、保养,每部计算机设置密码,由使用者本人和网管掌握。

  3、任何人未经同意严禁使用他人计算机。

  4、公用的计算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维护。

  5、计算机出现故障,请及时报至网管,由网管尽快修理。

  6、下班后,必须将计算机主机及显示器的电源关闭。

  7、员工领用计算机时,应签字。

  二、网络

  1、严禁因私上网聊天。

  2、严禁上非工作所涉及的`网站。

  3、严禁上网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玩计算机游戏。

  5、严禁在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光盘。

  三、打印机

  1、公司采用网络共享打印机,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报网管维修。

  2、非正式交付顾客的文档,尽量采用用过一面的纸进行打印。

  3、严禁无纸打印。

  四、传真机

  1、公用传真机由前台秘书负责定期保养及故障排除,各部门专用传真机由本部门负责维护。

  2、前台负责收取传真,电话通知员工到前台签字领取。

  五、复印机

  1、复印机由前台秘书负责定期保养及故障排除。

  2、使用人在复印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前台处理。

  3、员工复印完毕后,应及时将所有文件取走,违者绩效扣减10分/次。

  4、非正式交付顾客的文件,尽量采用用过一面的纸进行复印。

  六、公用笔记本

  1、公用笔记本电脑由网管负责保管。

  2、使用人应提前通知网管办理领借用手续。

  3、使用人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网管应检查是否完好,相关电源等配件是否齐全。

  七、公用投影仪

  1、公用投影仪由网管负责保管。

  2、使用人应提前通知网管,办理借用手续。

  3、使用人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网管应检查是否完好,相关电源等配件是否齐全。

  八、车辆管理规定

  1、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事故的处理;

  2、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保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3、严禁司机违章行车,出车违章罚款由驾驶人支付;

  4、司机必须拒绝用车人违章驾驶的要求;

  5、司机违章行为造成车辆事故,修理费用的50%由责任人承担;

  6、用车规定按公司下发的文件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劳动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根据《劳动法》外,均依据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试用员工(包括临时工)。

  三、为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将进一步修订本制度。

  第二章录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门需增加员工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岗位描述,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执行招聘程序。

  二、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试用手续,入职时间以人力资源部核准时间为最后依据;原则上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如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经部门经理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时间。员工试用期满后应于人力资源部领取转正申请表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提出转正申请。

  三、试用期表现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期,予以辞退。

  四、试用人员报道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公司员工登记表(如实填写)

  4、体检合格表(市级医院)

  5、一寸彩色登记照两张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员工一经正式录用,即办理用工手续(相关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解释)并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及其它手续。

  六、如合同期未满公司须裁员,员工补偿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计划性、时效性。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门。

  3、政策:

  公司各部门经理有责任在制定年度计划的同时制定新增职位的计划。部门经理须填写职位说明书,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按用人需求进行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资源部在接到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聘用申请表后,按计划通过下列渠道进行招募:

  刊登招聘广告(报刊、网站)

  参加人才招聘会

  通过猎头公司

  内部调动

  员工推荐

  5、筛选人才:

  人力资源部从收到的简历中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简历转给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再次筛选。

  6、面试:

  简历经相关部门经理筛选后,由预先确定的面试小组成员(最少两人)分别对职位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面试小组成员须填写完整的面试报告,交人力资源部复核。最终,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经理协商确定候选人是否被录用。根据具体情况,人力资源部会对职位申请人简历中描述的内容进行确认。

  7、面试小组成员构成:

  面试小组至少由职能部门经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构成;部门经理(含)以上职位,面试小组须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及总经理及所有副总经理组成。

  8、选拔人才:

  面试后,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成员的书面面试报告,确定职位的最终候选人。普通员工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定,签发试用通知书,部门经理(含)职务以上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签发录用通知书,经职位申请人签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保留复印件。员工确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员工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

  八、临时工聘用

  1、定义:

  根据项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务3个月以下。

  2、手续:

  根据项目,各职能部门提交人员需求至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九、人事批准权限

  1、目的:

  为了提高效率,简化批准程序,缩短批准时限,特制定此权限。

  2、适用范围:

  所有与人力资源有关的申请。

  3、政策:

  员工或部门经理提出人力资源申请,填写有关表格,提交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交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办理。

  (表格中○代表拥有参与审批权限)

  项目级别总经理级部门级人力资源

  年度计划○○○

  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休假○复核

  自愿离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非自愿离职非经理级○○

  经理级○○

  离职面试非经理级○○

  经理级○○

  内部调动非经理级○○

  经理级○审查

  升职非经理级○审查

  经理级○审查

  聘用临时工用工时间

  <=3个月○审查

  用工时间延长或>3个月○审查

  十、内部通告

  1、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下列情况下对公司内部做出通告:

  2、在职位出现空缺时

  3、在录用新员工,处分、辞退老员工时

  4、在奖励员工时

  5、在组织员工活动时

  6、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变动时(含薪资标准)

  7、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网络系统向公司所有部门做出内部通告。

  十一、内部调动

  1、目的:

  更好的使员工得到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所有员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开招聘的职位时,公司鼓励内部员工申请(申请人须在原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内部调动的资格),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员工的申请。

  4、具体程序:

  用人部门填写用人申请表并经批准。

  5、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的申请,通过各种方式通告员工。

  6、员工须提前与本部门经理讨论调动意向,并取得认可。

  7、员工将申请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公司招聘经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对申请人情况与用人部门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门经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10、如用人部门同意申请人的职位申请,须与申请人原主管部门经理协商其调入新职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门填写雇员职位变化表,交人力资源部人事、档案主管变更。

  十二、内部推荐

  1、公司鼓励员工将人才推荐至公司,既能节省公司开支,又有利于人力资源部工作。

  2、对于将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员工,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十三、自愿离职

  1、公司正式员工在任何情况下提出自愿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公司总经理。

  2、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试,了解离职原因,总结经验,促进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四、非自愿离职

  公司对有下列情况的员工予以辞退:

  1、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试用人员。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员工;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予以辞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规章屡教不改的员工。

  4、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5、有吸毒行为的,立即辞退并移交相关部门。

  6、在离开公司前,离职员工须将主管工作移交相关公司员工,将领用的公司物品(文件、电脑、电话、办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离开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将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8、在所有手续办完后,离职人员方可离开公司。但离职人员不得透

  露公司内部情况,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资源进行各种活动。对于违反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员工管理

  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上班时间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严禁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三、员工相互商讨工作、接电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四、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理私人事务或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五、维护公司良好声誉、保护公司资产、保守公司机密是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严禁为了个人利益损害公司利益。

  六、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办公区及机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领公司外人员进入公司财务室、人力资源档案室、技术资料室、仓库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行政部专人负责,员工因工作需要试用办公设备时,由专人负责登记使用。

  八、员工应保持公共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持个人办公区域内的整洁。

  九、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作息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30

  十、员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专人负责。

  十一、员工因公外出由部门经理批准。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资的定级根据员工的职务、职称、学历、工作能力、技术程度等项目综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资调幅可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公司效益、重庆市平均工资升降幅度调整。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执行。

  (附员工薪酬福利构成表)

  二、薪酬福利构成

  1、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结构)

  编号项目金额(人民币XX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补贴=

  d交通补贴=

  e餐费补贴=

  f增减款

  g社会福利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h应纳税所得=b+c+d+e+f—g—929

  i个人所得税税率

  j速扣数

  k个人所得税=h×i—j

  l实发工资=h+1000—k

  说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帐户银行代发工资(以人民币支付)。

  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作为工资计发的考核依据。

  公司依照税法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所得税税金。

  公司依照规定在发放工资前代扣员工个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计算。

  调入、调出员工工作未满整月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工资,餐费补贴及交通补贴按日计发。

  公司每月向每位员工提供一份工资明细单,员工可于工资发放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为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设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与假期规定—年假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员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时间休息、娱乐、与家人团聚,处理私人事务。

  2、适用范围:

  所有正式员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依据工龄的年限享受带薪休假:

  工龄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龄在四年以上的,工龄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总天数不超过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计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过三次使用完毕;如当年未使用完,可顺延至次年三月底。

  员工在转正后有权申请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计算,如员工尚未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计算。

  已享受/未享受当年年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资扣除或补给。

  4、员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批,部门经理(含)以上员工申请年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病假

  1、正式员工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新员工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带薪病假。带薪病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2、带薪病假只能当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其它病假日期计算采取医疗期累计法。

  4、不超过1天的病假可不交医院证明,但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1天的病假需交医院证明并需填写病假申请;超过2天的连续带薪病假的申请需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签字。

  5、新员工试工期满但公司工龄不满一年的,病假超过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资按本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6、病假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调换的工作,按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带薪病假用完后,在其医疗期内,依其公司工龄长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资待遇

  医疗期1—3个月

  工龄1—3年按本人基本工资50%计发

  工龄4—7年按本人基本工资60%计发

  工龄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资70%计发

  注:员工请病假连续超过3个月,工资按重庆市市最低日工资标准的80%计发。

  8、具体规定:

  病假超过1个月的,其部门可另聘临时工补缺;

  病假超过6个月的,其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员工长期休病假须完成下列手续:

  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出市级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应与主管部门经理保持联系;

  病愈后提交医院证明。

  主管部门经理责任(在其下属员工长期休病假期间):

  总结该员工的工作表现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做好该员工的工作交接;

  应将员工的健康状况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各部门每月20日前将人员休假纪录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四、婚假

  符合国家规定结婚的正式员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员工婚假男员工婚假

  不满23岁3天不满25岁3天

  23岁及以上10天25岁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员工须提前两周通知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并经批准

  3、婚假按工作日计算

  五、探亲假

  1、骨干外地正式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带薪探亲假(探视直系亲属)。

  2、探亲假是指日历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与探亲假日重叠的,则算作探亲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长。探亲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3、员工申请探亲假,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请表。

  4、探亲假当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数自行作废。所享受探亲假不足年假天数,可继续享受年假。

  5、员工经本公司正式录用才有资格申请探亲假。假期以自然日历年结算。如员工未能为公司服务满整日历年,则其假日按比例计算。已享受当年探亲假的员工如未能为公司完成整年服务而离职,则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资扣回。

  6、探亲费用(每年):普通员工、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硬卧火车票;高级专业人员报销一次往返飞机票;部门经理(含)以上至副总经理(含)报销三次往返机票;总经理报销五次往返机票。(乘坐飞机均限经济舱)

  7、探亲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

  8、享有此项待遇的骨干外地员工须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确定。

  六、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如遇下述情况,均可享受时间不等的全薪丧假。

  家属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员工申请丧假需出示死亡证明或相应的有效证明。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丧假期间工资为全薪

  七、产假/陪产假

  1、员工请产假/陪产假,应提前两周通知,并提供有关证明报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批准。

  2、产假:

  根据政府有关法令,已婚女员工享有90个日历天的.产假,晚育的女员工(超过24岁)除享有

  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15天。

  3、如遇难产或剖腹产,可增加15天休假。(须有相应证明)

  4、产假为一次性休假,按日历天计算。女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月基本工资的60%。

  5、陪产假:

  男员工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产假。

  6、人工流产假

  此流产假仅适用于第一次流产的已婚女性员工,流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根据医生证明可享受20天流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享受40天流产假。

  7、哺乳假

  子女周岁前女员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规定

  一、员工在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一切技术资料、软件、软盘、文件、图纸都属公司所有。

  2、机密的技术资料只限在公司资料室内供相关员工查阅,特殊借阅须总经理批示。

  3、机密资料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带出本公司。

  4、无论任何理由员工辞去本公司职务时,员工必须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种物品、软盘、文件和技术资料。

  5、员工在本公司工作过程中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6、员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设备、资金、场地、材料、技术资料等条件的发明创造属公司所有。

  7、员工须维护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袭他人专利及知识产权。

  二、员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场销售、财务状况、技术情况、设备运营状态、人力管理、法律事务、领导决定等事项。

  第七章员工培训

  一、为提高公司员工综合素质,提高公司总体竞争力,公司将按计划进行各类培训工作。(附培训制度)

  第八章奖励

  一、公司将为优秀员工提供物质及精神奖励。包括表扬、奖金、升职等。

  (附奖励规定)

  二、奖励制度

  公司为奖励优秀员工、鼓励创新工作、提倡以人为本的思想,特设立此项奖励制度。

  1、总经理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员工。

  设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2、部门奖:奖励给对公司业务、项目或管理有特别贡献的团队。

  设2000元、3000元、5000元三个档次,由总经理授予员工,并授予相应证书。

  3、团队奖:由部门负责人带领本部门员工娱乐、野餐或聚会,费用由公司报销,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费不得超过150元。

  4、嘉奖:每年奖励每个部门日常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

  包括5天带薪假期、奖励免费旅游等项目,三、评奖办法:由部门负责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为突出优秀员工,每年每个部门接受奖励的员工不得超过部门总人数的30%。

  第九章处分

  一、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对其进行处分。

  二、处分类别:

  1、经济处罚:a:罚款b:降工资

  2、纪律处罚:a:警告b:降职

  3、行政处罚: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处罚的合理性,只有通过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的程序才能采取处罚行动。

  四、严重违法、犯罪的员工本公司将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关机关处理。

  第十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详细奖惩措施见各体系管理办法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

  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l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l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l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对工作不胜任。

  l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l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辞退

  l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l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l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l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员工辞职

  l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l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公司内部转移

  l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l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l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l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七、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实行与总部一致的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体系上实行分公司经理对业务范围内人力资源工作进行负责和监督,总部管理部直接领导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需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管理部报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并保持每周必须的电话沟通。

  1、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流程公司总部所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均适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举在操作上的不同之处:

  1)招聘与录用

  l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来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当地组织招聘工作。总公司管理部会采取适当措施亲自在分公司当地进行招聘或在总部组织联合招聘会。

  l在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管理部确认并组织招聘,总部管理部确认。但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需求须经总部管理部确认。

  l招聘信息一般由总部管理部统一发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选择推荐当地较为认可的招聘渠道,经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在当地发布招聘信息。

  l分公司一般员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试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与笔试;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经总部管理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复试;分公司经理须由总监/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复试。

  l分公司管理部及时汇总当地录用申请,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办理通知录用手续。

  2)试用及转正

  l新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总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进行统一的新员工培训。

  l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新员工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3)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

  l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一般员工签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由总部管理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邮政快递形式至总部加盖公章。合同一试两份,由分公司管理部与员工本人分别保管。

  l分公司管理部在当地选择信誉服务优良的人才服务机构,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与之签定人才服务合同,委托代办存档、交纳社会保险、人事关系转移与证明等人事服务。

  4)人事管理与人事月报

  l分公司管理部及时向总部管理部通报当地人员变动情况(包括入职、内部调动、职位升迁、辞退及辞职等),经过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l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人力资源月报》。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组织机构工作权限的建议;

  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

  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

  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第十一条确定岗位编制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确定某岗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员编制职数。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五定”结果并结合实际岗位的缺员情况,定期编制人员需求计划(见附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上报公司。

  第十三条经审核、汇总的人才需求计划,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人才招聘执行“人才本土化”原则,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招聘。

  第十五条人才招聘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招聘,具体根据岗位需求定性。

  第十六条人才需求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及业务技能要求,要有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性别等要求。

  第十七条人才招聘应成立人才招聘小组,负责对人才招聘的筛选工作。人才招聘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

  1、初选。对所有应聘材料通览后,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

  2、面试。对面试人员进行各类证件的审查,并进行面试,必要时,可进行相关专业的笔试或专业技能的测试、个案研究确定等。

  3、录用。对所有面试或复试者作出评价,提交人才需求总经办进行审查并研究确定后,统一由综合管理部下达录用通知书。

  第十八条

  1、人才录用时,要求被录用人才提交必要的政审材料,如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的审查,对学历(学位)和技能等级证件的验证,同时对其进行户籍、劳动关系的审查,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的调查。

  2、员工正式被通知录取,需要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相关体检,体检报告由单位指派专人去提取,不允许员工本人自行提取。相关费用由单位出资结算。

  第十九条应聘人才录用时,经检查验证有严重疾病的、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取消录用。

  第二十条应聘人才被录用,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0天内不能正常报到,则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综合管理部核实批准后可延期报到,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被录用人才报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学籍档案或个人档案及原工作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持有乡(镇)级提供的待业证明和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的推荐书、下岗优惠证等;

  2、学历(学位)或技能等级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3、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旗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证明;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二十二条新录用人才报到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进行入职企业文化培训。

  第二十三条经企业文化培训合格后即安排其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予以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依据劳动法规定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对正式录用的人才,公司建立个人跟踪调查档案并定期上报,条件成熟者应纳入企业后备人才队伍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公司在正式录用工作结束后,将本次实际录用人员情况与所报人才需求计划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于下一次的继续招聘和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调整。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法定假日结合公司实际安排进行相关通知。

  1、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实行公司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制。

  2、全年法定假日及调休日期具体安排:

  ①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②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③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④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⑤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⑥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⑦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第二十七条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内未到岗位为迟到;无正当理由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0分钟离岗视为早退。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⑴、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

  ⑵、上班时间请假未准而离岗的。

  ⑶、未经批准,擅自顶替工作而离岗的。

  ⑷、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有收益活动和第二职业的。

  ⑸、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职者。

  ⑹、因工作调配后,不按时去调入部门报到者。

  ⑺、未经综合管理部办理调动手续,部门之间私自调动者。

  ⑻、员工请事假或病假,从事第二职业或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或服务的(无论是否有偿);

  ⑼当月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5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3、违规处罚

  ⑴、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工资30元;

  ⑵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每次扣工资50元;

  ⑶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员工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无故脱岗2个小时以上为一天,旷工最小单位为半天;

  ⑷员工每旷工一天,扣基本工资三天。

  第二十八条出勤

  1、员工按规定时间工作的,视为出勤。

  2、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考试、函授及其它活动的,按出勤对待。

  3、经公司领导批准,护理工伤病人和因公出差的,按出勤对待。

  4、员工在特殊节日经总经理批准休假或参加活动,按出勤对待。

  5、员工年出勤率低于70%的员工,享受公司福利的50%;出勤率低于60%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6、中途(指一年)离职、辞退、辞职等情况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加班

  1、员工在正常工作以外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员工休息的视为加班。

  2、加班时间原则上应以每人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执行。

  3、对员工加班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视情况给员工安排补休或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考勤管理

  1、凡公司注册员工,均属考勤范围;

  2、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考勤措施,考勤表要公开,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考勤周期为一个月,考勤人员要在每月27日前将本部门上月考勤记录汇总报综合管理部。

  3、考勤表要符合审批程序,首先考勤员要在考勤汇总表上签名,然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未经审核的考勤汇总表,不能做为员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4、请各类假的考勤,均凭符合规定的请假证明登记考勤,凡请假、续假无规定手续或擅自不上班者,均按旷工考勤;出差人员按《出差派遣单》考勤;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凭《加班记录表》考勤。请假条、《出差派遣单》和《加班记录表》、《外出办事登记表》必须完整地附在当月的考勤表上,不得另存。

  5、考勤员必须严格履行考勤员职责,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工作中若发现有伪造考勤记录和凭据者,追究部门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分。

  6、考勤必须按考勤表中的统一符号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另作标记。各类请假、旷工、迟到、早退、加班情况以及出勤率要在考勤汇总表中分项统计。

  第五章假别及享受条件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凭据并如实地填写统一编制的一式二联的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假期,到假后需向部门考勤员及综合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人员请假者以天计算,两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三条、员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先审批后休假制度。先休假后审批者,审批前休假部分按旷工论处。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9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从事质量活动的有关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并对其提出分层次的录用与培训要求,从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地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从事质量活动的管理,执行验证和特殊工作人员的能力的要求识别及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的`控制。

  3、职责与权限

  3.1、管理部

  负责对从事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对人力资源进行控制,会同品管部、生产部、市场部等有关部门商讨培训和确定培训的要求,汇总《年度培训计划》并按其组织实施。

  3.2、各职能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描述书》和新员工入职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招聘申请与《年度培训计划》,品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有关知识讲课,并参加考核工作。

  3.3、总经理

  负责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岗位描述书》,审批职工入职要求、《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审批《招聘申请表》,并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控制。

  4、2、岗位能力的识别

  4、2、1、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入职要求。

  4、2、2、各部门经理制定本部门各类人员的入职要求,并根据工作岗位和任职条件填写《招聘申请表》,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简历等,经总经理审批,作为录用职工的依据。

  4、2、3、人员录用由总经理批准后,管理部实施招聘工作,招聘时统一发放《招聘登记表》,并交下述材料:

  a)学历、职称证明、b)个人简历、c)身份证复印件

  4、2、4、管理部审阅《招聘登记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合格者由管理部发放《员工登记表》进行登记,新进员工必须培训。

  4、3、培训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

  4、3、1、各个部门根据需求于每年末或年初会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职工素质等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实施。

  4、3、2、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品管部、市场部等商讨培训考试、考核具体工作。

  4、3、3、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训合格人员、在公司已获上岗证的特殊专业人员为讲师,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授课或选派人员到外培训。

  4、4、培训对象和内容

  4、4、1、管理人员

  以质量管理基本知识、iso9000族标准,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为教材,组织学习,使之懂得本公司质量体系的结构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并掌握本公司的相关质量体系程序运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作业人员

  对执行人员(从事执行的技术人员、转岗人员、新进人员)培训质量活动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为教材,技术人员逐步开展统计技术运用的基础知识培训,以适应公司生产之需。对新进人员培训以公司简介、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为教材。通过培训,使他们树立质量意识,法规意识和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检验人员

  培训重点是完成任务所需的测试和检验的方法、技能,以相关质量体系文件、规范、标准等为教材。

  4、4、4、特殊岗位人员

  a、内审员、驾驶员等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派出外训。

  b、关键工序人员培训,以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实施。第三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六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七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6、其它必要的证件。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九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十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辞职

  第十二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十三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第十四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工作守则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条各个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员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十八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员工应本人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表现考评的参考依据,与综合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评优挂钩。

  工作时间:

  1、公司本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营运部、项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时间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报的综合计时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员常驻现场,视工作情况自行安排作息时间。月底,公司应向人力资源部报送经合作方签字确认的《考勤表》(附件5),作为月度绩效考核表中工作纪律考核项的计分依据。无合作方或分管领导签字视为无效。

  第六章考勤办法

  第二十条座班制工作人员每天实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条上班时间后10分钟内未到达公司打卡视为迟到,下班时间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时间在10分钟-2小时以内(含)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月为计算单位,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员工本人月度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分1分。

  第二十三条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属于请假范围,外出公干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报《外出工作登记备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条为鼓励员工进行良好的时间管理,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份内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因任务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门填报《加班申请表》(附件3),并经公司或分管领导认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国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门、公司负责人采用一对一调休方式作为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工作日及双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费用,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国庆)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第八章公务外出和公务出差

  第二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员工需外出办公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条员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务出差的,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4),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临时外出公务或公务出差未能事先填写申请表的,返回公司后应补填《出差申请表》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九章请销假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2)送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请假审批单》,送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事假

  1、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请假;

  2、请事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口头或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如实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4、员工请事假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申请延长假期,同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5、假期结束后返回公司应立即往人力资源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以考勤记录为准;

  6、请事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请事假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扣除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

  8、年休假可冲抵事假。第三十一条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请病假;

  2、病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1天的还应报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员工请病假两天以上的须凭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当天本人不能当面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请假的`,可委托亲友在第二天上午电话通知公司相关负责人;

  4、急诊者事后应提交有关医院签发的病假单,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作病假处理;

  5、员工请病假后未能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单的以事假处理,补假、年休假可冲抵病假;

  6、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请病假应扣除病假期间的岗位工资,1个月以内的病假,应扣除日工资标准=月岗位工资/天。1个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发【2000】47号文的相关条款执行。病假在一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95%发给。病假在6个月以上,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岗位工资6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岗位工资65%发给;连续工龄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岗位工资70%发给。1个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绩效奖金(详见附件6)。

  7、员工因公(工)负伤而不上班,其治疗期内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8、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十二条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则上安排在非繁忙季节,员工必须提前十天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体办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2007】第514号)的相关条款执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员工年休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三条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1年之内可申请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补;

  2、婚假为有薪假期共5天,员工请婚假需在《请假申请表》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报部门、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3、按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0〕24号)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个工作日”。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女员工应在预产期的六个月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填报《请假审批单》,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3、产假为有薪假期,具体休假办法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第2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重庆市生育保险相关条款执行。

  4、假期: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上述产假产前可以休假15天。对晚育的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妇女),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还应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男员工按政策享有护理假。正常护理假为5个工作日,晚育护理假为7个工作日。

  5、女员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庆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渝府办【2014】34号)政策,可以享受产假及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请5天的丧假;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经领导批准,另给路程假。

  3、员工丧假期间工资、绩效奖金及福利待遇不变。第三十六条探亲假

  1、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称为探亲假。

  2、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

  3、探亲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据对方所在地路程远近确定。

  4、员工探亲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不享受绩效奖金。

  第三十七条旷工

  一、有以下行为之一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经请假不上班的;

  3、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离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违反公司制度被视为旷工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八条处罚办法

  1、旷工一天以上的,扣罚旷工当天2倍日工资,同时给予警告一次,连续旷工超过15天视为自动离职。日工资=月岗位工资/天。

  2、处罚标准:

  (1)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或旷工1-2次,予以警告处罚;并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

  (2)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或旷工3-4次,予以记过处罚;除取消个人评优、岗位晋级资格外,扣除20%年终绩效奖金。

  (3)员工1年内累计迟到、早退20次或旷工5次及以上,岗位职级可降级使用,并扣除50%年终绩效奖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一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第四十二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三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四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与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七条本细则自2016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1

  1.人员招聘及录用

  (1)人员招聘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报请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进行人事招聘,各部门需做到人职匹配。

  (2)各部门需添置人员,需由部门经理填写“招聘申请表”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据公司有关组织结构规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确定招聘的途径、费用、形式等后,报总经理审批。

  (3)录用:经面试合格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选择工号,录入考勤指纹之后进行试岗!

  2.员工试用

  新到岗职工均有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试用期满后,部门负责人将会对试用期表现做出测评,由行政部纳入个人档案。

  如果能力突出,可提前申请转正。如需延长试用期,则以不超过1个月为限。在试用期内,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行政人事部。行政部将对新员工的.工作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工作标准,如果不符合,则予以辞退。

  3.员工转正

  试用职工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在行政部领取《转正申请表》,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之后交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转正。

  转正员工须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合同一经签订、鉴证,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4.内部调动原则: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程序:用人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申请》→行政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行政部留档

  5.晋升

  依据:业绩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及奉献公司的精神。程序:上级主管提名→管理层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留档注:晋升手续办理之后,需把现有工作移交结束后,方可上任。

  6.培训

  员工培训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全体员工达到本岗位工作所要求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的规范标准,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现代科技、管理的进步,适时地对员工进行更新知识的培训。各部门负责的培训工作:

  (1)协助行政人事部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员工培训的制度和规定。

  (2)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并向行政人事部反映员工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结果报行政人事部。

  ●内部培训

  内部培训时,所有参与员工需准时参加。培训时应认真听课做笔录,培训结束后参加培

  训考试。

  ●外派培训

  前提:工作表现出色,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忠诚奉献公司

  程序:相关部门推荐→领导批示→签订《培训协议》→行政部留档注:无行政部留档,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7.员工离职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种(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

  辞职:试用期期满之后,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作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注:不论何种离职,均需依照以下程序:离职人员→行政部取《离职通知单》→主管领导审批→行政部主管→总经理审批→行政部文员取《离职人员手续清单》→按清单内容依次办理手续→财务→行政存档入职一年内离职人员需要交纳工装工本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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