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搞好本村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村容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使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东寨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委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东寨村村委会是本村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本村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各社建立一个垃圾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村委会设立垃圾清运小组,定期对各社的垃圾池垃圾进行清运。
2、村委会要根据本村的道路、居住区、公共区域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专职保洁人员对责任区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并安排村干部作为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3、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社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社社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村委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农户庭院卫生由农户自己打扫,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月一大扫、一季一整顿,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房前屋后无杂草、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炉灰粪堆,中后院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三、垃圾清运制度
1、保洁人员负责收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垃圾车、垃圾桶内的垃圾原则上每天收集一次,利用早晨和下午傍晚的时间进行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垃圾池内的垃圾原则上一周清运一次,如有重大检查或垃圾外溢情况时应按要求及时清运。
四、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村支部书记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组成东寨村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本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进行每季一小评、年终一大评的“卫生文明户”评比活动。
3、采取评选“卫生文明户”的方式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好的农户进行宣传表扬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或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全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相关条例,特制定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由村党委统一领导,卫生领导小组负责,专业队伍保洁、管理和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的原则。
二、村内环境卫生实行分级包干和“门前三包”制度,自家房前屋后由村民自己负责保洁,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保洁。各农户一日一扫,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无阴沟积水,无污泥恶臭,不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点,房前屋后物品要堆放整齐,确保做到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污水污物。
三、爱护房前屋后的绿化苗木、花草。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写、乱画。家户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柴火、家什等屋内收藏,摆放有序。
四、保持街道清洁,不得向街道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
五、管好牲畜、家禽,实行牲畜、家禽圈养,坚决杜绝牲畜乱放、乱跑现象。
六、村内餐饮、副食、洗浴、美发等商业网点要经常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三证齐全,规范经营。
七、定期对各居民组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及时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以及影响村容村貌整洁美观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原貌。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清洁前打开门,门锁应挂上'清洁进行中'的牌子。
二、每天用不锈钢擦钢边(若有锈渍擦不去的,可用省铜水省之后再用不锈钢油)保持光亮。
三、座厕内外、座厕板、水箱保持无尘、无污渍(用热水抹,再用干布抹)。
四、洗手盆随时保持光亮(用全能水洗)。
五、保持镜子无水渍或其它尘埃(每天用玻璃刮做清洁)。
六、保持小便内外,周围无污点、无烟头在内、无尿液积存(用钙化水清洁里外随时冲水)。
七、地板保持光亮无水渍(用全能水拖)门框、门顶、门缝、门气鼓无积尘。
八、洗手盆台面不可以放任何杂物。
九、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让其超过三分之一桶。
十、所有工作清洁剂均须用工作篮放,不可将地拖、扫把、抹布、清洁剂用品放在洗手间任何地方,任何工具或清洁剂一定在用工作桶盛装才允许在餐厅或大堂经过。
十一、客人用过的座厕及尿槽要即时清洗。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一、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村设立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由村长和村民代表担任,组员分别由村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三、实行禽畜圈养制度,禁止村范围内放养禽畜,因放养而伤及他人的责令其养主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广告招牌、张贴栏等建筑物。因实际情况需要设置的,必须提出申请,经村委主管领导批准,并交纳押金。其设置广告招牌设计时必须内容健康,构图色调美观。
五、辖区内所有绿化设施人人有责保护。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砍伐树木、花草,不准在花坛、草坪、树木下堆放杂物、垃圾。
六、禁止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各类宣传品。
七、禁止将各类垃圾直接倒入污水管道或池塘。
八、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采取“村统一收集、处理的运作模式。
十、住户门前都实行“三包”,对在门前乱吐、乱丢、乱贴、乱摆等违章行为要进行监督。
十一、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由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施工环境管理,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十二、保洁员每周一、三、五对村庄进行全面保洁一次,重点保证村水泥路面、绿化带及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并实行巡回保洁,在特殊情况下做到随叫随到。
十三、保洁员每天把农户垃圾桶内的垃圾集中进行收集,由村委会派人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场。
十四、保持垃圾运输车辆完好,车容整洁,中途不抛洒、不遗漏,起车前要扫清停车点的污物。
十五、文明操作,礼貌服务,发现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文明说话,以理服人。
十六、合理设置和放置垃圾箱,方便农户投放垃圾。配置的垃圾桶不得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十七、加强垃圾箱的看管工作,保持垃圾箱体完好无损,发现有损坏,发现问题保洁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村两委。村两委要派专人及时修理。
十八、村垃圾车实行专用,由保洁员保管和维修,并保持垃圾车的整洁,以美化本村环境。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5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需求,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6
一、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中专以上专业学历,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资格或持乡村医生证,经征求村委会同意,通过卫生院业务考核合格,由卫生院聘任,聘期为一年。
二、村卫生室设置,必须达到甲级本卫生室的标准,房屋使用面积为80平方米,三室分设(治疗室、药房、观察室)。
三、村卫生室必须承担计划免疫、妇幼、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五统一管理。
四、凡聘用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与卫生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认真做好病员登记、传染病登记及其他的各项登记,及时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
六、村卫生室必须接受村委会及卫生院的监督,卫生院每季度对卫生室进行一次督查,一年两次考核。
七、做好本村群众的预防保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工作任务,搞好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八、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和医疗法规,遵纪守法,工作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乡村医生补助费按年终考核得分多少及所承担的工作量一次性发放。
十、对工作不认真、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大的不予聘用,并取消执业资格。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7
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1、根据 “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诊、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四、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制度
1、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掌握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
4、掌握村内孕产妇高危情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5、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5、建立药物进、销、存明细账和经济账,并做到按季盘点,账目相符。
6、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疗事故或集体财产损失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8
一、验收人员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四、验收药品应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9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调温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二类精神的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一、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二、拆零药品应设立专门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要的拆零工具,如药勺,药盘、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
三、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药柜(架),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四、拆零药品包装袋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五、药品拆零时,如发现拆零药品的内包装及外观质量可疑,应按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处理,不得拆零使用、销售。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药房和个人卫生应符合规定要求。
一、做到每天早晚对药房各做一次清洁,保持药房的环境整洁、卫生,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二、货架(柜)摆放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染、药品摆放规范有序。
三、在岗时应着装整洁,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四、所有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五、健康体检应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应存档备查。
六、及时将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调离岗位。
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篇13
一、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列入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所有不良反应(事件)。
2.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引起的严重、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严重的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主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引起死亡;致畸、致癌或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四、一经发现可疑药品器械不良反应需详细记录、调查,按规定要求对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报告。
五、应定期收集、汇总、分析药品器械不良反应信息,每季度直接向县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严重、罕见的或新的药品、医疗器械(事件)不良反应病例,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各科室、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收集、分析、整理、上报本单位临床用药用械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患者使用药品器械出现不良反应情况,经核实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房工作人员发药时,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药品不良反应史,讲清必须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服用,如用药后有异常反应,要及时停止用药并向医生咨询。
六、防疫药品、普查普治用药、预防用生物制品出现的不良反应群体和个体病例,须随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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