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会议制度

时间:2020-12-17 19:57:27 制度 我要投稿

局机关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局机关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本制度的范围包括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等。

  (一)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局长碰头会议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山东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会议讲话(报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

  3、讨论决定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请示的重大事项。

  (三)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开,涉及本专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专项工作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四)防汛例会,由防办主任或受防办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防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本周防汛情况介绍 ,分析防洪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会一般在黄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开,遇重大险情可随时召开,如黄河汛情与上周无大变化,当周例会亦可取消。

  (五)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吸收各市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务;

  3、通报重要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

  4、讨论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六)治黄工作会议,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开,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黄委或省政府领导到会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总结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 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七)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召集,局主管领导或该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各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需报局长批准。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原则上每个部门年内只安排一次专业性会议。

  二、会前准备经领导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收到实效。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会议其他准备工作。

  (二)机关各部门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不上会议;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确需召开会议的,会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见,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统一安排。

  (三)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主办部门在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需提交会议讨论的内容要提前送主管领导审阅,经同意后,至迟须于开会前一天将会议内容的概要说明或会议材料送交参加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

  (四)参加会议的领导,会前应认真审阅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准备好会议发言或建设性意见。

  三、会议的召开

  (一)大力压缩会议。省局召开的由各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一般每年不超过4次。能用文件、电报或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召开会议。能召开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上行下效、层层开会。实行“无会月”制度,原则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为省局的无会月,一般不在无会月召开会议。局机关的'会议也要压缩,保证每周都有“无会日”。

  (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局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开到县(市、区)局,由各市河务(管理)局会后再组织贯彻落实。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40人,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与会人员的10%以内。

  (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省局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和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机关各部门在每年治黄工作会议后一周内提出本年度拟召开会议的计划,报送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已批准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部门要在开会前1 0天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研究确定。部门召开的临时性小型专题会议,由部门提出会议计划,由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召开。

  (四)要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讲话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搞长篇大论,不讲虚话、套话。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与会人员要认真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会,进入会议室后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会议期间不准出外会客,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治黄工作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 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防汛例会、专题办公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六)会议要严格按照会前审定的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或提议研究议题以外的问题。经会议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明确认可的意见,有关部门要作为会议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

  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对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办理。有办理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办理结果,反馈情况。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 需申述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五、会议经费有关会议标准、会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地点、提高会议标准、扩大会议规模、超支使用经费,不得向基层单位转嫁费用。

  六、处罚办公室将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检查,凡违反以上有关规定的,按照《局机关工作考核办法》和《局机关工作考核细则》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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