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时间:2024-03-19 17:42:0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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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使中心组理论学习更加全面、更加有效,更加切合实际,不断推动和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结合科技实际,修订本制度。

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以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的要求为方向,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为目标,以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理论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政组织重大决策部署,领会精神实质,推动科技工作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重大实际问题,提高领导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促进科技管理工作和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形式

  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不是党员的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基层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局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等组成。

  2、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主要内容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省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3、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知识;

  4、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及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实践问题等。

  四、学习形式

  1、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主要用于学习党的理论,进行集中辅导和研讨交流等。为提高学习质量,可适当邀请有关专家、学者、领导和理论工作者进行必要的辅导。要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建立集中研讨交流制度。集中交流要提前确定研讨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事先要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交流时要围绕主题,联系本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运用所学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体现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2、中心组要围绕规划管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每年年初或某个阶段确定一批调研课题,按照中心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分解落实调研任务。在弄通理论问题的同时,有的放矢地通过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查,并从理论与实践、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进行分析、研究、综合和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力求取得明显的工作效果。

  五、学习计划

  1、学习秘书年初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并及时告知中心成员。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

  六、学习时间

  1、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一般情况下,每月第三周星期五原则上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具体由学习秘书负责通知。

  2、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次。

  3、可根据安排,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前通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带好有关的书籍、资料等。

  七、学习要求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学。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次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发言等由学习秘书负责记载。学习成果应当装订成册。

  3、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和一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

  4、中心组学习列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年终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评比。

  中心组组长要不定期地调阅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笔记,宣传和推广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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