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层面的首个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2-07-17 23:15:17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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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层面的首个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惠及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

全国层面的首个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9月18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副部长邹铭、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介绍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两项补贴制度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邹铭指出,截至2015年8月底,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20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其中13个省份同时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是在充分总结地方经验,立足于解决残疾人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偏重问题,对全国建立两项补贴制度进行的统筹和指导。

  邹铭表示,《意见》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补贴对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需求确定。中央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给予地方支持。两项补贴依申请发放。基层政府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开展两项补贴审核工作。本着公平、统筹原则,两项补贴将与其他相关保障制度进行衔接。

  对于民政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保障两项补贴制度在地方落实,邹铭表示,《意见》正式印发后,民政部将会同财政部、中国残联做好政策解读和政策宣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督促各地工作进度。

  对于如何做到公开、透明、公正,邹铭表示,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民政低保信息系统、残联残疾人证持证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共享和比对,同时筹建一个专门的信息平台,管理两项补贴工作,避免“人海战术”的低效率和自由裁量度过高的问题;要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残疾人证评定机制,把好身份评定关;要加强社会监督,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或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客观准确掌握制度运行绩效。

  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推算,两项补贴制度的实施预计分别惠及1000 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 万重度残疾人,将成为首个全国层面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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