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时间:2024-05-17 17:36:25 蔼媚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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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菌操作制度(通用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无菌操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通用10篇)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1

  一 保持环境清洁。 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半小时,应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

  二 进行无菌操作前应洗手,衣帽穿戴整洁,口罩遮住口、鼻。(常修指甲)

  三 无菌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器械必须存放在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

  四 无菌包一经使用,必须重新处理,灭菌合格后再用。无菌容器一经打开,24小时更换(应注明打开日期、时间)。从无菌包或容器内取出的.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再放回原处。

  五 无菌包外应注明无菌包名称、包内容物名称及数量、打包人、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排放在固定地点。无菌包干燥保存,有效期为7天,过期重新灭菌。

  六 无菌持物钳干罐保存4—6小时,取无菌物品时,不可跨越无菌区,不可夹取浸泡或消毒物品。

  七 进行无菌操作时,如无菌物品已(疑)被污染,应立即更换,重新灭菌。

  八 避免在无菌区内大声谈笑、咳嗽、打喷嚏。

  九 为病人手术、治疗时,按清洁、污染、特殊性感染的程序操作。被污染的物品与未污染物品需分开,放置在有感染性标记的容器内,不可放在病床上、桌上或扔在地上。无菌物品,一人一用一灭菌。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2

  在病区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病区的护理工作。

  1、 参加晨会、晨间护理及床头交接班。

  2、 严格做好交接班和查对、登记工作。

  3、 保持病房及床单位整洁、整齐、舒适、安静、安全。

  4、 认真执行分级护理制,负责重病人的皮肤护理、口腔护理及生活护理,掌握重病人的.病情变化。

  5、 观察病人生命体征的变化,做好全麻患者的术前和术后护理,并准确记录。

  6、 了解病情,对新入、手术、重危、特殊检查或病情变化者,书写接班报告,并认真床头交班。

  7、 按医嘱给患者点眼药水。

  8、 与治疗班共同完成静点拔针工作。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3

  为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使病员能得到充分休息与及时治疗,应严格执行探视、陪住制度。

  1、探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 — 18:00,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危重病人的'家属可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需做好解释工作。

  3、为防止医院内感染,探视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戴口罩,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

  4、危重及大手术病人需家属陪护者,经主管医师同意由护士长办理陪护证,每位病人留陪住一人,凭证进出,无陪住证者不许留陪。

  5、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护人员主动离开病房。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向医护人员询问。

  6、陪护和探视人员需听从医护人员指导,遵守病房制度,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禁止吸烟、高声谈话或卧在病人床上,不可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也不可串病房、翻阅病历和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项。不可自请院外医生诊治或自行用药。

  7、陪护和探视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需按制度赔偿。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4

  1、各种消毒标记明确、完整、必须有名称、有效日期。标记不清、记录不全,均不得发放。每包应粘贴3m胶带和132℃压力蒸气灭菌指示管,测定灭菌效果,未达到要求者,重新灭菌。

  2、保证高压锅灭菌结果,每季度一次用嗜热嗜酸脂肪杆菌作为指示菌,以测定热力灭菌的效果。

  3、经高压灭菌后,无菌物品在传递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染,消毒室柜子(分为灭菌物品柜、清洁物品柜)每天用消毒液擦拭,并有标志。

  4、无菌室通风干燥,应向外排风。

  5、室内、柜内清洁、无杂物、无积尘,清洁工具(拖把、抹布等)专用,有标志,应每月用消毒液湿擦抹二次。

  6、专职人员相对固定,入室前要洗手、戴口罩、换鞋,严格无菌操作规程,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7、接收无菌物品时应检查标记是否完整,包布是否清洁干燥,监测每包3m胶带是否达到灭菌效果。物品应按顺序放置。每月检查,不得有过期物品。过期或有污染可疑者应重新消毒灭菌。

  8、无菌室消毒合格,空气培养细菌菌数<500cfu/m3,每月有监测记录。

  9、定时更换浸泡盒内的消毒液。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5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是衡量医院业务技术水平和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医疗护理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指挥,对重大抢救及时提出方案,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以复核。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九、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止血、人工呼吸等应急处置,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6

  一、进行无菌操作前要评估环境,半小时前停止进行尘埃飞扬的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二、医务人员无菌操作前应衣帽整洁,戴口罩、洗手、备齐用物(备手消毒剂)。必要时戴手套。操作时不可跨越无菌区,疑无菌物品污染时应立即更换。

  三、穿无菌衣后,手臂必须保持在自己的`腰部(或台面以上),不得面对无菌区大声谈笑、咳嗽、打喷嚏。

  四、无菌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牢记无菌观念,明确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五、无菌物品必须灭菌的先后顺序放在无菌橱内,无菌物品应标明物品名称及灭菌日期。

  六、干式存放的无菌持物钳应注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各类无菌物品使用后应注明开启时间,24小时更换。

  七、无菌液体开启后24小时内使用,注射液体配药后应在2小时内用完,并注明配药时间责任人签名。

  八、无菌物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九、取无菌容器时,应用手托起底部,不可触及容器口边缘及内面,打开无菌物品时应标明开包时间,超过24小时应重新灭菌。

  十、为病人手术、治疗、换药时,应按清洁、污染、感染、特殊性感染、感染的程序操作、被污染的组织器械及敷料等,切不可与消毒物品放在同一器皿内。亦不可放在床上、地上、桌上。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7

  1、在执行无菌操作时,必须严格无菌观念,自觉执行各项消毒隔离规定。

  (1)明确无菌区与非无菌区。

  (2)操作前应戴帽子、口罩、穿工作服、洗手。

  (3)进行无菌操作时,凡未经消毒的手、臂均不可直接接触无菌物品,或超过无菌区取物。操作者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污染无菌区。

  (4)夹取无菌物品必须使用无菌持物钳。

  (5)特殊情况或进手术室时按不同要求执行。

  2.无菌物品必须保存在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包按消毒日期放置在固定柜内,与非无菌包分开放。无菌包用前应再次检查是否过期,已过期的无菌包严禁使用。

  3.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手术室,每月进行细菌培养一次,进行监测,并做好消毒和细菌检测记录。

  4.各类消毒的无菌容器、无菌包、器械包、无菌罐、输血器、输液器等,要有明显消毒标示并有无菌监测手段,有效期一周,超过一周未消毒再次灭菌后方可使用。

  5.各类无菌物品使用时注明开启时间,24小时更换,干缸4-6小时更换。无菌溶液应根据要求避光保存或冷藏,酒精棉球罐每周更换消毒2次,不可装得过满以免在取物时接触容器外部而污染。

  6.消毒物品要有明显的`标志,要写明物品名称、消毒日期及有效期,一般消毒日期为7天,灭菌物品要定期进行1次细菌微生物监测。

  7.遇有传染病和特殊感染时,病室或手术室及衣物、药品、器械需进行特殊消毒。

  8.呼吸道感染或有明显感染病灶的医护人员不得进行无菌操作。

  9.将乙肝表面抗原监测列入所有住院病人的常规检查项目,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患者应进行隔离治疗,做隔离红“十”标志。

  10.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8

  1、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中心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中心采购时应注意对产品六证一报告确认,并做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和记录工作。采购记录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严格保管,上架存放,标记清楚。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3、科室在领取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时,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单,并将标注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产品说明书留存,依次粘贴于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同时详细记录产品数量、规格和领取日期。

  4、使用前,使用者应对器械仔细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已淘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5、使用时注意观察,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情况,必须停止继续使用,同时保留样本,及时报告医疗康复部,并在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详细记录。

  6、使用过的.无菌器械,使用者必须及时初步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在相关消毒液中浸泡消毒作无害化处理。科室每天集中、统计、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处理登记本。

  7、有条件的供应室应对收集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时进行终末毁型处理,并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物品记录本。

  8、经毁型机处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碎渣,用黄色特种垃圾代包装密封后,交市政特种垃圾机构处理。

  9、临床科室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立刻报告医疗康复部,医疗康复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辖市(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10、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封存,及时报告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11、医疗康复部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9

  为了保持无菌室的.洁净、整洁,杜绝菌种工作环境的污染,保证生产、检验、研发的正常进行,保障人体健康,特对无菌室制定以下制度:

  一、无菌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中专以上或相应专业学历,并在实习结束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无菌室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不得患有肺结核、气管炎、支气管炎类疾病,以及腋臭、灰指甲、脓疮、皮癣、长期皮肤溃烂类皮肤病。

  三、无菌室操作期间,工作人员禁止佩戴耳环、戒指、手表、手镯、手链、脚链、挂件等饰物。不得把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无菌室。

  四、无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非无菌室用品不得放入无菌室内。每次工作完后,必须立即清理垃圾,移出不用物品。每周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消毒。

  五、无菌室在使用前,应先打开超净工作台上紫外灯和室内紫外灯,消毒30-60分钟,然后关闭30-60分钟后,再进入无菌室操作。

  六、进入无菌室工作必须更换无菌衣、鞋,用消毒水消毒手后方能进入,无菌室内用工作衣、鞋、口罩、帽子、载物车等不得在室外使用,室外相同物品不得带入无菌室内使用。

  七、在无菌室操作期间,尽量减少走动、讲话,不得干私活、休息、吃东西、喝饮料。

  八、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无菌室空气净化系统、超净工作台、紫外线灯的使用方法。

  九、每月必须对无菌室环境状况测试一次,如发现室内清洁度不达标,应立即采取消毒杀菌措施,使无菌室环境达到洁净要求,以保证正常连续使用。

  十、除维修人员外,非无菌室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内。

  医院无菌操作制度 10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采购办公室统一集中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科室开展新项目所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事先向医务科申报,经分管院长或院长开会批准后由采购办公室集中办理。

  二、设备科采购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制造认可表》/《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相对应规格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进口)。购买前必须索取上述证件。

  三、每次购置,设备科管理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统一存放,专人保管。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对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设备科和院感办。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院感办和设备科。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输液针、静脉留置针等,由器械库向全院统一发放与管理,各科室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供应室不得回收废弃物。

  九、一次性血液透析器、接入导管不得重复使用。使用后按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十、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或介入性医疗器械,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器械的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十一、院感办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每月检查一次。加强对临床、医技科室等使用中的消毒药械和器具的监督检查,保证消毒产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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