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精选10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自查报告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1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7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2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xx〕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xx〕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16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的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3
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人员名录库”。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我局以安全生产监管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及我区存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4
以来,我交通局按照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着力探索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依法监管为手段、协调监管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模式,对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转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政府关于《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沂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重点工作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确定四个原则,一是事中事后监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二是坚持依法监管。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三是坚持规范监管。优化细化执法流程,确保程序正义,切实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问题;四是坚持宽进严管。落实注册登记便利化措施,方便市场主体创业;完善监管手段,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违法行为。
我交通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分别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食品流通许可;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与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管服务事项共2项,分别为:户外广告登记和药品零售审批(初审)。暂停使用(挂起)事项为:建立社会计量公正行(站)审批。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细化任务责任,紧扣序时节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信用体系、"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建设有声有色。我交通局积极学习外地经验做法,听取各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研究制订我市信用体系、"双公示"、"双随机"实施方案和"双随机"暂行办法,由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信用信息系统、双随机抽查市场监管系统的建设方案通过评审,由市信息中心组织招标。截至目前,梳理归集上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5687条,上报信息量位列徐州区县之首,梳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357项,执法人员2215名,市场主体55294家。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有力。制定《新沂市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实施意见》并上报市政府,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做好全程电子化登记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通并成功发放第一张电子营业执照。上半年办理各类登记7080件,指导基层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3159家,个人独资企业登记147家,协助司法机关办理股权冻结业务28件(次),解答各类企业咨询8500余人次。
3.电子商务发展招大培强。培育发展电商大户。在登记注册、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挖掘走访6户跨境电商,重点引导扶持新港商贸城发展电子商务。上半年会同皮草协会和生产企业拟定了相关标准。帮扶我市5家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徐州市知名商标申报工作。
4.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以来,承办科室主动与平台建设方,物业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联系,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平台终端已安装560台,完成率为70%,后台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网络正全面铺设。
5.消费维权微信平台正式启动,在全市各商场超市及企业经营地摆放消维权微信平台宣传展架100个,印刷、发放微信平台宣传材料5000份,利用消费维权平台宣传消法及消费信息及消费警示、咨询信息16篇,目前在对微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调试,根据运行中反馈问题进行调整。
6.食品安全三级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各镇及具有食品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市场监管、卫计委、农委、盐业、粮食)成立食品安全办公室,配备了160名专业执法人员;17个镇(街道)配备34名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264个村(居)委会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基层分局执法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密切配合,积极开展隐患排查、信息报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农家宴监督、执法协助等工作,初步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7.卧牛山公司专项帮扶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市政府对卧牛山公司开展帮扶的文件要求,我交通局将卧牛山公司列为今年重点帮扶对象,与上级局联系,专门走访该公司,帮助该公司补报著名商标申请材料,该公司已有一件产品作为今年江苏产品申报重点,两个产品申报徐州名牌,对该公司驰名商标申报事宜随时跟进并关注进展情况,指导企业申报并成功获批了徐州市质量奖、省市名牌产品、2A级等质量奖项。
8.早餐品牌培育工作稳步推进。早餐品牌培育被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以来,我交通局积极行动起来,4月份,出台培育早餐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并召开"创建新沂市精品早餐示范店"座谈会,发放20万元作为10家"放心早餐示范店"的奖补资金,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指导相关餐饮单位填报创建申请表。同时引进外地知名品牌餐饮企业参与创建,邀请徐州"两来风"餐饮公司多次来新考察投资,目前正对选定的三个地点进行考察评估。目前该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9.废品回收行业突破难点。安排废品回收专项整治摸底行动,对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废品回收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统计经营户数,会同城市管理局组织47家废品回收经营户召开座谈会,宣传市政府对废品回收整治的工作部署精神,动员经营户主动搬离主城区。与城市管理局、商务局一起到苏州学习废品整治先进经验,走访我市三个废品回收大户及新沂供销社,为制定新沂市废品回收行业整治方案打下基础,目前新沂市废品整治的方案及实施意见已报至市政府办公室。
(二)强基固本,狠抓落实,推进各项监管业务
1.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安全月"活动、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等现场咨询活动,张帖"安全乘梯须知"宣传画500份,会同其他单位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对锅炉安全、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电梯安全、厂内机动车辆及时开展安全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检查单位160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80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70份,对不积极整改的14家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2.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年报。通过新沂市电视台、广播台、钟吾网、城市论坛、微博等多种平台对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并于每半个月对分局的年报工作进度进行调度。至6月底,我市市场主体年报率为83.3%,其中,个体户年报率为97.95%,在徐州市各区、县排名第二;企业年报率为56.5%,;合作社年报率62%。
3.发挥职能做好企业帮扶。上半年共受理动产抵押登记13件,抵押物价值约3.66亿元,为企业争取资金约1.3亿元,受理5家申报公示徐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材料,帮助指导新办理注册商标26件。上报徐州工商局新申报徐州知名商标9件、再认定15件;上报新申报著名商标8件,再认定5件,今年预计新申报江苏名牌产品4个,徐州名牌产品12个,徐州市质量奖2家。
4.大力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结合全市实际,明确各环节分工,发挥基层分局一线执法队伍作用,先后组织元旦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猪肉市场专项检查、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整治等10余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环骆马湖自行车公路公开赛、中高考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保障期间,共出动监管人员50余人次,服务就餐人数7000人,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有力保障了活动的顺利完成。
5.全力提升药品监管水平。在狠抓市场整治的基础上,我交通局多措并举强化药品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做好认证和飞行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对20家零售药店进行了GSP认证,对必康制药进行监督检查,通过了国家飞行检查组的检查。二是抽验工作。至6月底,共完成基药和日常监督抽检121批,完成年计划的81%,完成非法添加鉴定抽检5批。三是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上报。积极参加徐州市局组织的培训,加强对各单位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人员的督促,及时对上报信息进行审核评价,至6月底,全市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0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68例,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目标数的62%和84%。
6.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半年各个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60件,咨询720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3万元。3月至4月,开展汽车销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摸底调查企业近40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承办了"新消费,我做主"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提醒2篇。走进新沂"行风热线"直播栏目,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听众互动交流,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对电线电缆、儿童推车、燃气灶具、床上用品、成品油、强化地板6个品种抽样35个批次。
7.严厉整治违法行为。我交通局夯实执法基础、拓宽案源渠道,强化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发挥抽样检验技术支撑作用的措施,不徇私情,严格执法,案件查处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开展了"四品一械"行业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公共服务企业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等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32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举报投诉60余起,监督稽查单位329余家,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19件,罚没入库226.95万元。查处案件数和罚没款数分别都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加。
8.加大质量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工业产品日常监管。上半年巡查企业22家,定期监督检查10家,督促20家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现场我交通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进行了回访。二是按照市"十三五"质量工作规划纲要,联合相关部门完成《度新沂市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积极准备材料,迎接质量工作考核。三是做好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全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8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4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3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
9.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上半年我市共有17家企业37项产品标准在标准信息公开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声明备案,指导窑湾古镇、马陵山景区制定的"景区服务规范"报送省局标准化处,会同城管局,积极推进新沂市城市管理综合标准化申报国家、省级项目,上半年新办理条码16家,续展10家。
三、存在不足
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较薄弱。一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二是执法人员中专业人员比例偏低,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三是与执法部门之间联动还需要加强。
四、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拓展深度,争创服务发展新业绩
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简化名称登记程序,创新企业名称核准方式,切实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法人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探索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二)精耕细作,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继续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双公示"等简政放权项目。二要举全局之力抓好"四城同创"。重点做好三农贸改造、城郊废品回收站专项整治、六小行业整治、专业市场规范达标建设、六小车辆整治、户外广告及公益广告管理、农贸市场规范整治等工作。三要深化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做好电梯安全监控救援系统、消费维权微信平台、江苏省计量惠民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三)发挥优势,探索市场监管新路径
一要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药品抽样监督检查计划和医疗器械整治工作、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四品一械"专项整治等,继续深挖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
二要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三级网络建设,培育早餐品牌,扎实开展药械专项整治,深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三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计划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监控及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四要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继续推进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整治与规范,要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多途径开展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5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6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强化制度保障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开展情况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执法依据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认真开展工作。为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意识,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xx〕116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通知》(银审改专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委(局)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制定工作,制定完善了清真食品监管工作中行政处罚职权清单。
(二)切实做好权力清单和行政职权梳理工作。对涉及委(局)清真食品监管的11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职权和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梳理、汇总和备案,先后分别制定了《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职权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等,有效确保了行政职权有法可依。
(三)抓好行政职权公开工作。我委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通过银川民族宗教网、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平台、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机关公示栏、银川市政府门户网、银川晚报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重点执法依据,承诺行政执法服务措施和办法,公示执法程序、执法时限等,不断加大社会知晓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同时,委(局)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充分利用@银川民族宗教微博、12345市长专线、政民互动平台等平台及时传递公共服务信息,及时回应和解答了有关清真食品监管方面的投诉、意见及建议等40余条,切实做到了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四)继续推进银川市清真食品监管平台建设。完善清真食品综合监管系统数据,规范银川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类统计,进一步对监管平台中的企业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完善清真食品手持执法APP软件功能,为进一步引导和扩大社会监管、群众查询及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加大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维护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委严格执行《条例》,从完善制度、构建队伍、强化监管和服务企业四个方面入手,不断推动全市清真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上半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1家(次),吊销不合格《清真食品准营证》经营企业3家。通过电话、微博、督办等渠道受理解决群众有关清真食品方面业务咨询849件,投诉举报23件,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对各种生产经营假冒清真食品的行为采取顶格处罚,严厉打击,使违法违规者有切肤之痛,感到得不偿失,真正打消侥幸心理,遵规守法经营,有效地净化了全市清真食品市场。
(二)切实抓好清真食品监管的简政放权工作。2013年以来,我委(局)按照“重心下移、分级负责、强化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对已有的清真食品管理监管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市与县(市)区监管范围,大幅下放监管和审批权限。具体做法是:将原由市清真办直接管理的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年产值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分别调整为直接管理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范围调整后,下放幅度达到近70%。今年以来,我委又继续下放部分监管权限。除银川市三区范围内高校、区属医院、区(市)行政机关内设清真食堂,区、市大型会议定点接待宾馆(饭店),综保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仍由市清真办直接监管外,其余全部下放至各县(市)区,由辖区民宗局进行准营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优化调整清真食品监管范围和审批权限,充分调动了各县(市)区监管部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益和水平。
(三)认真做好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的剥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权力清单工作有关要求,除清真食品管理保留的11项行政职权事项外,对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明确要求取消的涉及清真食品管理行政职权全部予以剥离;对交由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真食品准营证核发审批事项已于2014年11月移交,并在申请人前来申请时予以告知。
(四)全力支持县(市)区抓好行政职权的落实工作。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市和县(市)区职责分工予以明确,并对各(县)市区加强监督员和协管员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如何抓好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办理投诉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同时,及时做好交接。市清真办及各县(市)区民宗局按照新明确的监管范围,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户)依照其当前的发展状态进行认真梳理,凡超出管辖范围的按照规定向新的监管单位进行移交。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具体情况,以及执法责任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落实,做到工作明确,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职责清晰。切实规范清真食品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执法人员行为,坚决做到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做出处罚决定在后。
三、存在的问题
(一)清真食品监管力量不足。目前,三个城市区和贺兰县民族宗教部门有清真办,但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灵武市还没有设立清真办,更无专门管理人员,造成清真食品监管压力大。
(二)擅打“清真”标识的现象治理难度大。我市清真饮食经营户点多面广,清真食品行业开业、停业现象频繁,人员流动大,一些企业、媒体、网站不经审查,擅自刊登或发布有关“清真”食品方面的信息广告,误导穆斯林消费者,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按《条例》此事应由工商部门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协调有难度,管理不畅通。
(三)缺乏清真食品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目前穆斯林群众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而在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外来包装的清真食品品种繁多,特别是市场上流入的外省市冷冻禽类、肉类等食品是否“符合标准”较难辨别。执法人员无快速检验检测的设备和手段,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检查力度,保障重要节点清真食品安全。继续围绕开斋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针对人员密集、清真食品管理薄弱的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对外来禽类产品、国外牛羊肉产品的来源流向、掺杂使假等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全市清真食品的安全可靠。
(二)开展培训、强化宣传,提高清真食品管理能力。开展对全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以及协管员培训工作,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检查工作当中,做到随时宣传、随时解答。继续开展清真食品政策法规“六进”活动,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举办我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协管员和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市清真食品执法人员监管水平和清真食品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构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发展环境。
(三)多管齐下,增强监管手段和力量。继续完善清真食品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和各县(市)区清真食品监管部门协调联系,做好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与银川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对接,对其新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完善行政审批审管信息互动平台,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进一步做好各监管环节的衔接,加大监管和问题查处的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效益。
(四)加大执法力度,破解监管难度增大难题。把好市场准入关口,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准营证》申办的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敏感时段、敏感地方的清真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国外进口“清真”牛羊肉等食品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顶格处罚。积极、妥善回应群众投诉举报的擅打“清真”标识、“清真食品不清真”等问题,为穆斯林营造放心健康饮食环境。
(五)完善基础工作,破解管理服务能力不强难题。
加快以清真食品综合监管平台、清真食品监管网、清真食品手持执法APP软件为主要内容的清真食品网络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一单两库”),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系统运行机制,借助O2O(线上线下相结合)先进模式和互联网平台优势,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监管、政策公开、公众查询、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曝光、执法巡检互动和对外宣传方面的积极作用,随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银川市清真食品监管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进一步提升清真食品的管理服务水平。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8
为深入推进贵安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行为,从6月份开始,新区将启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新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市场监管局稽查支队、食消处、各基层分局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已有30名执法人员列入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新区直管区内28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大学城9所高校19个食堂、各乡镇95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6年下半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半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并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9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双随机”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北京市质监局表示,每月都会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目前北京市共有3.3万家生产企业,基本都已列入检查企业名单,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企业的1%。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说,目前各区共有670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检查。这种“随机”不仅选派执法人员是随机的,执法人员所属部门也是随机的,例如某区质监局的法规处工作人员可能也会被派去检查特种设备。同时,为了避免执法检查的不专业性,质监部门会统一对各区的执法人员统一进行综合培训。在检查过程中,质监部门将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5大业务系统,形成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
朱玉兵说,检查对象库里每个企业的信息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同时,这份权力清单同时形成了企业的责任清单,使企业经营者了解应当履行的责任。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10
为切实加强网络表演管理,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秩序,文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的行为进行规范。通知明确,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表演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经营行为负责,应当确保内容合法、经营有序、来源可查、责任可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健全内容管理制度,配足内容审核人员,严格监督表演者表演行为,加强对用户互动环节的管理。要严密技术监控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内容。一经发现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网络表演,要及时关闭表演频道,停止网络传播,保存有关记录,并立即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对网络表演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重点监管。同时,将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予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其中,被列入黑名单的表演者,将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从事网络表演及其他营业性演出活动,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网络表演市场快速发展,在促进网络文化行业创新,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网络直播企业的井喷式增长,部分“平台”法规意识淡漠,责任缺失,管理混乱,一些“主播”以低俗、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吸引关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行业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文化部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执法巡查,下发了第二十五批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活动查处名单,依法对一批从事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的网络直播平台进行了处理。目前文化部正在组织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网络表演企业进行集中排查。查处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第一批网络表演者黑名单。下一步,文化部还将出台专门的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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