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1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X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
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
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1X]34号)精神,20X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02}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xx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X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1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1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六、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后,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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