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自查报告

时间:2021-04-21 10:42:1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2021银行金融自查报告

  转眼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既存在亮点,也存在不足,是时候好好地记录在自查报告中。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银行金融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1银行金融自查报告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1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一)、确定检查时间及范围

  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9月3日至9月6日,自查范围为我支行20xx年1-6月份数据源、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大额风险预警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报表以及数据源准确性。

  (二)、自查结果

  我支行在本次对20xx年上半年金融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银行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三)金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

  2、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3、统计报表编制工作流程未严格按照制表、复核、负责人审核的复核审批制度执行,因此有时造成报表统计有所偏差,给总部统计工作制造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

  (二)、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金融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总行的金融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和AB岗制度,每个报表需配备2名及以上的统计人员,以便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四)、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五)、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六)、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银行金融自查报告2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xx】40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xx】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行x银检意字(20xx)第02—6号,关于20xx年至20xx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

  通过对20xx年和20xx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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