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12 10:03:39 晓丽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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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后管理自查报告范文(通用9篇)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自查报告吧。好的自查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贷后管理自查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范文(通用9篇)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1

  为了有效推进总、分行贷后管理一系列制度、办法的落实,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重放轻管”、“重放轻收”的现状,扎实有效的推进贷后精细化管理,按照上级行部署,我行抓基础促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了贷后精细化管理,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贷后管理细化、量化及检查处罚标准,使贷后管理检查有依据,处罚有标准,并得到了省市分行的认可,实现了信贷管理由事后的被动反映向事前的主动控制转变,夯实了信贷管理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将信贷客户“三大区间管理”作为信贷战略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按照客户类别制订管户策略,配置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落实管户责任。在经营责任认定的基础上,行长与所有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责任人逐人签订《罗山农行管户目标责任书》,明确管户职责,明示失职追究;二是细化经营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笔核定本息收回计划后,对每位客户经理实事求是地核定经营目标,并与每位管户经理签订《罗山农行经营目标责任书》,作为业绩考核的基本目标计划;三是建立贷后管理台帐。按户登记,主要内容包括信用状况、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分类,风险预警、管户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四是建立管户经理业绩考核台帐,定期进行业绩考核。按目标责任书所列内容,将存款、清收本息、营销业务等全部纳入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兑现,并与季度员工综合考评挂钩。五是每月对信贷部、客户部下发本月信贷工作重点,“两部”根据信贷工作重点对各基层单位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并常抓不懈,真正做到信贷工作有目标才有计划,有计划才有措施,有措施才有结果。

  2、以经营责任认定为重点,实行分层次管理。一是对全行所有法人客户贷款和自然人客户贷款逐笔进行了经营责任认定,对客户经营状况,贷款运行质量,存在的风险和问题逐户进行了界定;二是实行分层次管理。行级干部管大户,客户部门管中户,营业单位管小户的管理方式;正常和基本正常类贷款由客户部牵头管理,不良贷款由资产经营部牵头负责管理。并结合“三大区间”管理模式,对全部法人客户按照优良、正常、限制、严格限制及坚决退出等进行分类,逐类别逐户建立台帐,分别制定不同的贷后管理措施。对不良贷款按照清收、依法起诉、盘活、保全、以资抵债和核销等六个类别逐户建立台帐,逐户制定不同的工作措施;对法人客户全面实施“一户一策”的管户责任制,逐户制定方案,并狠抓督促落实。

  3、以风险控制为核心,认真开展风险分类和风险监测。在风险分类上,一是将五级分类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贷后管理综合考核范围;二是规范五级分类的档案管理,逐单位、逐户建立文本台帐和电子台帐,将风险分类纳入日常监测,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认真分析,及时进行风险分类。在风险监测上,一是明确专职信贷在线监测员,加大信贷在线监测力度,提前一个月将次月到期贷款以文字附表的形式通知各所,发出提示函,督促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对能收回的,提前做好客户的工作,准备资金还款;对暂时无力偿还,符合展期或还旧借新条件的,提前准备资料,提前研究申报,防止形成逾期;对既不能还贷,又无法办理展期和借新还旧手续的,按照“三个不放过”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落实清收保全措施;二是加强风险经理的`风险监测工作。定期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和人民银行登记咨询系统进行系统监测,除到、逾期贷款提示和警示外,按月对贷款额度较大的客户通过系统查询、财务分析,进行非现场监测,按季对重点客户进行一次现场监测,发现可疑信息,立即通过客户部调查落实;并定期对全行的信贷资产质量进行监分析;三是理顺风险预警工作流程,加大风险预警的工作力度。发现预警信号,及时填制《风险预警信号处理表》,并报送至主管行长、行长,研究制定风险化解措施。

  4、以完善“四项机制”为动力,扎实推进贷后管理精细化进程。一是建立量化机制,制定量化考核办法。我们研究制定了《罗山农行信贷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量化考核办法》,分别对新增信用和存量贷款的手续合规合法性、管户责任的落实、贷后管理、信贷档案的管理、五级分类的落实等内容制定了具体的检查量化考核标准,考核结果更能准确地反映出被考核者的工作业绩。二是建立责任机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严格按照“一户一分类,一户一目标,一户一方案,一户一档案”的贷后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管户主责任人和风险监管责任人,以及分管的客户对象,逐人签订《贷后管理及目标责任书》,并以责任书对所界定的职责对管户主责任人定期进行业绩考核。三是建立考评机制,严格日常检查考核。在贷后管理日常检查的实际操作中,我行结合上级行贷后管理的有关规定,印发了《罗山农行贷后管理日常检查评分表》,量化细化了贷后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层次、分类别确定评分标准,并实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的方法,定期对全辖营业机构的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百分制考核计分,定期作出定性考核评经,逐步形成了规范化的贷后管理格局。四是建立处罚机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贯彻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格按照办法中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对每次检查验收量化评比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从发展费用中扣减300元,并依据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指标的全面落实。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2

  近年来,随着我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对风险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大幅上升,陆续建立了系统性的风控体系和内控制度;尤其在资产业务风险管理方面,通过制度设计和岗位分离,有效减少了信贷业务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批环节的信用风险以及道德风险。但在贷后管理环节,执行效果明显不如贷前和贷中环节,各类检查和审计报告中评价贷后管理薄弱、流于形式的描述屡见不鲜。就如何改进我行贷后管理工作,本人结合实际工作体验,从经营理念、制度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一、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存在不足分析

  1、过度依赖规模扩张的经营理念导致“重贷轻管”的思维模式长期存在

  近十年是国内商业银行发展的黄金时期,为了保持较高的增速,各项业务考核指标逐年攀升、刚性增加。在强大的业绩指标压力下,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主要围绕扩大存贷规模来做文章。在这种背景下,银行信贷业务的工作重心仍是新业务推广、新客户拓展和新增贷款的投放上;相比之下,贷后管理以及风控管理相对弱化,形成了“重贷轻管”的思维模式。

  2、岗位职责设置约束力不足

  目前商业银行贷后管理职能大多由业务经营部门负责,在岗位职责上主要由客户经理承担,由于约束监督不到位,客户经理很容易出现不尽职甚至渎职情况。部分银行在大中型客户的贷后管理上实施了“管贷分离”的信贷经理制,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加之信贷经理与客户经理同样归属业务条线,迫于业务考核,存在即使发现问题也无法充分披露或延缓暴露问题。

  3、贷后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不足

  传统的贷后管理制度基本上是围绕大中型客户建立的一套“大一通”的管理操作流程,缺乏差异化贷后管理指导。部分银行虽然在贷后管理制度中提出差异化贷后管理的思路和想法,但缺少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和配套的操作系统,执行效果不佳。此外,优化创新的信贷产品散落在各项产品的管理操作规程中,没有与贷后管理制度体系有效衔接,导致部分产品维度的贷后管理形同虚设。

  4、激励约束机制缺失

  一是对经营机构的绩效考核激励以业务发展为主,激励约束的导向性导致贷后管理在基层单位成为一项被动工作。二是对客户经理以及贷后岗位人员缺乏约束激励机制。贷后过程管理绩效激励和负激励都很少,只有在贷款出现不良后,才启动问责处罚机制。同样,贷后岗位人员与所管理客户经营业绩不挂钩,存在贷后“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5、贷后与贷前、贷中环节衔接不足

  贷后检查“查而不纠、屡查屡犯”现象无法根除的原因,除了上述分析因素之外,没有实现贷后管理与贷前申报、贷中审批环节的有效衔接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缺乏与信贷投放环节衔接,对贷后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无法通过限制业务申报、控制贷款支用甚至压缩回收贷款等有效措施来督促整改,使贷后管理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二、改进贷后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1、转变思维模式,正确认识贷后管理的作用

  在利率市场化、融资脱媒化大趋势下,各级经营者在经营理念上要转变观念,提高对存量客户的重视和精细化管理。贷后管理是存量客户管理最重要的部分。尽职的贷后管理可以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风险预警。通过有效的贷后管理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快速化解,可以起到降低风险化解成本、减少经营损失的作用。二是存量客户深度挖潜。应该认识到贷后管理的过程是巩固客户关系和业务需求挖掘的契机。三是以管理创造价值。通过抓好贷后管理中的基础管理工作,可以有效杜绝客户信用评级中断、贷款临时性逾期等增加经济资本占用的事项发生,直接创造价值。

  2、完善贷后管理制度体系化建设

  一是有机整合客户维度和产品维度的贷后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二是贷后管理制度应明确制定差异化贷后检查流程和内容,并根据不同产品风险特征和审批要求,制定标准化的检查要点和模板。

  三是创新小微企业管理制度和模式。

  针对小微企业客户可以创新开展贷后管理外包模式:即将上门走访、资料收集等环节的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公司,由外包人员将相关检查资料整理后提交给银行贷后岗人员,由贷后岗批量开展贷后检查和风险排查。“贷后外包”既解决了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又能通过批量处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还能发挥外包人员的独立监督作用。

  3、整合岗位设置、明晰管理责任

  一是设立单独的信贷管理部门,独立开展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在岗位职责上遵循“谁经营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客户经理为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同时,在信贷管理部门设置贷后管理岗,整合信贷经理、风险经理的贷后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客户经理是否按照要求完成贷后管理各项规定动作,核查客户经理所做的贷后检查记录和结论是否恰当,以及对客户经理检查发现或内外部信息披露存在风险信号进行跟踪管理;并不定期深入贷款企业,对客户经理检查结论和客户风险进行实地核查,落实贷后管理“四眼”原则。

  4、强化贷后激励约束考核

  一是在经营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贷后过程管理的量化评价考核指标,促进经营机构重视贷后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增加客户经理风险薪酬考核比重,建议加大授信业务风险薪酬比重,并将大部分风险薪酬与客户经理在贷后管理的劳动付出和履职程度进行挂钩,并按照“尽职免责”的考核原则清算客户经理应得风险绩效,提高客户经理贷后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对贷后管理岗人员设置明确的量化考核指标,将贷后管理岗绩效适当与经营业绩挂钩,与客户经理共享绩效、共担风险,二位一体,提高贷后管理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5、加强贷后管理与贷款申报、授信审批环节的衔接一是建立贷后管理与授信审批的联动机制。将贷后管理资料、检查报告纳入存量客户授信申报资料中,利用授信审批审查机制对贷后工作质量进行审核校验,以此有效提高贷后管理工作执行力和检查报告质量。二是建立贷后管理与信贷业务经营部门的联动机制。将贷后检查和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的客户提交信贷经营部门,通过控制贷款支用、限制业务准入等方式,督促客户完成风险事项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3

  为切实落实总行“贷后管理年”活动的开展,营业部在分行“贷后管理年”再动员大会后就马不停蹄的结合分行的活动方案开展了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也是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本人对贷后管理也有了新的认识。下面就谈谈我对贷后管理的认识和学习的心得:

  1、通过此次学习了解到贷后管理的作用不仅是为了能够到期收回贷款本息,也是通过贷后管理这项工作,收集企业的信息、维护客户的关系、了解企业的上下游,坚持贷后管理与跟进服务相结合。在做好贷后管理的同时,加强业务渗透,全方位拓展业务品种,增强对客户的`监控,提高银行的综合收益。

  2、其次,我认为防范贷款风险首先要转变“重贷轻管”的观念,树立全程监控信贷风险的理念。贷后管理是银行全程监控风险的重要环节,须树立起贷后管理和贷前决策同等重要的观念,克服重贷轻管的思想,将贷后管理做到实处,处理好贷款营销和风险防范之间的矛盾。以贷后管理推动业务的稳速发展。要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在注重信贷绩效方面考核的同时,明确设置贷款质量的考核指标,结合贷款五级分类,提升管理层次,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3、针对不同客户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建立分层次管理制度,以集团客户、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行业龙头客户为管理重点。成立由相应级别管理行牵头的贷后管理项目组,协调一致,全方位监管服务,尽可能保证在对等的条件下进行贷后管理、监控风险。三是建立风险预警、保全预案制度,对于风险高、敞口风险大的信贷业务,贷款发放后,进行细化分析,设立风险预警指标,严格监测,并在贷后检查中提出保全预案,提出在假定风险发生时的应对方案,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4、建立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客户经理综合素质,防范道德风险和能力风险。客户经理是贷前决策调查的第一岗,也是贷后管理的第一岗,责任重大。客户经理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贷后管理的效果,是贷后管理中至关重要的因素。所以我们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加强信贷业务的学习,提高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处理的能力。

  5、多策并举,贷后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实现双赢目标。贷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风险环境,贷后管理手段也要不断推陈出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出台,为我们的贷后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确保了贷款资金不挪做他用。现在我行在开展业务时力争做客户的主流银行,要求贷款客户的资金回笼要在我行,我觉得这也是贷后管理的工作之一,这不仅是为了增加本行的存款,也是对客户贷款资金流向、结算频率、现金流量、货款归行率等一手资料的掌握,我们可以通过以上资料的认真分析,把握时机,对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提示预警,果断采取应对措施。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4

  经济环境变化较快

  企业是贷后管理的对象,企业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多变,影响因素广泛,不仅会受到国内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同样还受国际经济影响。未来经济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大,全球流动性变化迅速,市场波动明显加大,这些都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影响,对银行贷后管理的专业性、风险预警与应对能力以及决策水平和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

  企业经营多元化趋势加强

  企业经营领域、经营规模以及经营区域都在日益扩大,跨业经营、跨区域经营和跨国经营越来越频繁。以企业“走出去”为例,截至,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已达到2458亿美元,涉及177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资产总金额超过1万亿美元。与此同时,企业使用的银行产品特别是金融创新产品日益增多,这些都使得贷后管理的宽度与深度大幅增加,贷后管理覆盖范围必须跟随企业的发展不断扩大,对企业从事的创新业务风险也必须予以关注。

  金融机构竞争加剧

  目前银行竞争日趋激烈,信贷市场已经转变为买方市场,银行间的无序竞争时有发生,造成客户逆向选择,一些道德风险、过度融资等问题亦由此而生。同时,部分集团大客户利用其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降低授信条件,迫使银行放弃部分贷后管理要求。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往往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怕得罪客户,丢失业务,不敢采取应有的贷后管理措施;另一方面如果放弃贷后管理的一些要求,那么商业银行就会失去对风险的及时管控。

  社会信用信息缺失

  银行对企业在交易背景核实、项目合规手续查询、资金流向监控等方面缺乏统一的信息系统支持,对集团客户以及关联客户的识别困难,加上企业诚信记录和风险信息共享沟通不够,严重制约了银行贷后管理水平。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5

  在备案登记方面,《意见稿》列出了新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备案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资料等在内的13项材料。相比其他地区,新增上海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

  据了解,在取消备案登记方面,《意见稿》对开展网贷业务,却未取得备案登记的平台如何处理作了明确说明。对于未取得备案登记或被注消备案登记,但实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根据违法违规实际情况和情节轻重,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表示,这一条无疑让不积极整改、企图浑水摸鱼的平台无处藏身,有助加快网贷平台优胜劣汰进程。

  此外,按照《意见稿》要求,监管部门认为网贷平台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应当在指定的媒体(网站)上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举报。

  于百程表示,充分利用第三方监督力量,是监管部门针对网贷平台数量多、情况复杂以及监管机构人员有限等现实情况作的综合考量,此举将有利于提升地方网贷监管效率。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为规范本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网络借贷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广东省内注册并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省级部门职责]按照《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落实各方管理责任。

  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具体承担本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日常工作。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省一级派出机构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制定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

  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

  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省工商局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注册登记,对违反工商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

  第四条 [分级管理]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市一级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行为监管,配合本市人民政府开展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治理和增强实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内审制度和风控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增强机构实力。鼓励聘请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六条 [备案登记]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登记材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根据需要,区(县、县级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可负责相关资料受理工作。

  第七条 [备案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形式合规、完备的备案登记材料报省金融办,省金融办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统一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不作为出借人资产安全的保证。

  省金融办有权根据《暂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等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按照国家相关具体规定执行或由省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获得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第九条 [机构经营范围]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备案变更]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第十一条[备案注销]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注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注销情况报省金融办。

  经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按规定注销其备案。

  第三章 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征信管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征信管理部门应当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有关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查询相关信息、加强借款人风险控制等提供方便。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禁止性行为,尤其是风险自担原则,并经出借人确认。

  第十四条 [合格出借人审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开展合格出借人审查,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第十五条 [机构经营管理信息披露]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其中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进行披露。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动、及时、准确披露主要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详细信息等。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市一级派出机构,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金融监管部门职责]本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部门为省金融办、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

  省金融办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具体承担本省或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日常工作,包括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配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本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第十七条 [自律组织职责]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当加强省内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并严格履行《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职责。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本实施细则和协会章程开展自律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指导。

  第十八条 [监督管理措施]监管部门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依法采取多种措施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监管谈话。

  现场检查可根据需要,组成跨部门联合现场检查组,联合现场检查组由省金融办或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具体牵头组织。

  第十九条 [非现场监管]监管部门应当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非现场监管,省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分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持续监测风险状况。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定期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市一级派出机构报送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等信息。

  第二十条 [重大风险信息报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省金融办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省金融办。

  省金融办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十一条 [一般信息报送]除本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金融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年度审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审计报告中应特别载明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市一级派出机构报送年度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监管情况报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于每年2月中旬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金融办报告上一年度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情况。省金融办应于每年3月中旬前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度本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情况。

  第二十四条 [信息共享机制]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应当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工商注册、备案登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违法违规等信息,通过统一的省级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实时交换数据、共享信息。

  各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实现信息共享。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存在未依照本实施细则等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未依照本实施细则等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提供行业统计或行业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实施细则规定情形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省外注册公司的监管]注册地在外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其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不得在广东省设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其在本省设立的分支机构,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深圳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暂行办法》,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深圳市实施细则,并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广东省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数量含义]本实施细则所称不超过、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第三十条 [生效期]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7

  针对过去监管责任不清晰的问题,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稿》对网贷机构的各方管理责任进行细化:省金融办承担本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日常工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省一级派出机构制定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网贷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对网贷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省工商局负责网贷机构的.注册登记,对违反工商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

  《意见稿》明确,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在网贷机构备案登记上,《意见稿》指出,拟开展网贷业务的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地级以上市金融办提交备案登记材料。省金融办有权会同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备案登记后的网贷机构评估分类。

  《意见稿》指出,网贷机构应当开展合格出借人审查,并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禁止性行为,尤其是风险自担原则,并经出借人确认。

  针对多数网贷机构信息不透明的情况,《意见稿》指出,网贷机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审计报告中应特别载明分支机构相关情况,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市金融办、银监局等报送年度审计报告。而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及相关备查文件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市金融办及银监部门,并在机构住所供公众查阅。

  《意见稿》还指出,注册地在外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其公司总部办公所在地不得在广东省设立。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8

  为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省联社、烟台办事处的相关要求,我社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合规性、资产风险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在接到合规风险管理检查验收通知后,联社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为此,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联社主任王彤辉同志任组长,分管主任林忠义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室配备业务骨干参与自查工作,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室组织开展自查进行了分工,人事综合部负责法人治理方面的自查,财务会计部负责财务会计及柜面业务等方面的自查;资金营运部负责资金营运、中间业务等方面的自查;风险管理部负责不良资产管理方面的自查;审计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自查,按照分工各部室积极组织实施。

  三、自查结果

  (一)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我社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修改联社章程,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社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制定有明确的议事规则,“三会”结构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正常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别发挥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初步建立起了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授权授信方面:

  对资金营运、贷款审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和贴现、不良资产处置等都建立了授权制度;严格按照《海阳市农村信用联社信贷授权授信制度》对贷款进行授权授信管理,力争做到授权、授信额度合理。并根据各基层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不同的贷款方式进行分类授权,确定不同的贷款权限和授信额度,基本杜绝了超授权授信现象。

  (三)不良资产管理方面:

  设立了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意见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均记录存档。建立健全了和执行了不良资产管理制度、不良贷款的认定、检测、转化、清收、保全、考核制度。抵债资产的'抵入、管理、处置符合有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风险责任追偿制度,实施贷款责任终身制,实行限期清收,限期内不能收回的实行下岗清收,下岗清收期间只发生活费。同时,要求网点负责人不再作为第一岗直接发放贷款,只负责审批贷款。对违规违章贷款按调查人、责任人追究经济、行政和赔偿损失责任,对违法贷款造成一定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对联社确认的岗位清收贷款,因工作失责而造成贷款损失的由责任信贷员负赔偿责任。

  (四)资金营运方面:

  完善了备付金管理办法,存款准备金的调缴、管理符合规定。制定完善了同业拆借管理制度,对资金交易风险评估、检测和控制进行建立完备。

  (五)财务会计及柜面业务方面:

  建立健全了会计交接制度。各营业网点的会计主管交接由主任会同联社会计主管或指定人员监交,会计员的交接由会计主管监交,交接的签章手续完备,建立了“会计人员短期代理交接登记簿”,登记及时完整。建立了“会计专用印章使用登记簿”,实行印、押(机)分别保管、分别使用。联行专用章指定了第一、第二管印人,密押(机)指定了第一、第二管押(机)人,职责分明,并严格执行钱账分管、印押分管制度和回避制度,无配偶和直系亲属共同操作的情况。联社及营业网点的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由专人入库保管。有价单证实行账证分管,数量、金额与表内、外科目核算的有价单证相符。重要空白凭证是到账簿、账实相符,按顺序使用,无跳号使用现象,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按规定处理。坚持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报账销号,并入柜保管。对固定资产购置、大宗物品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标,阳光操作,集体讨论,会议决定,杜绝了腐败和铺张浪费现象,从而达到质量更优、价格合理。库房及安全设施符合规定,实行双人守库、双人押运,每日填写守库记录簿,无擅离职守现象,款项押运交接到位。

  (六)中间业务方面:

  建立健全了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权限规定。代理业务收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代理保险业务的手续费采取转账方式,不存在帐外收费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内机构的中间业务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七)科技方面:

  我社制定了《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在日常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上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依法办事、综合治理。联社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营业网点的计算机安全保护工作。其次,明确了联社网络信息中心及营业网点计算机系统管理与操作人员的岗位设置,并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职责,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我们将信息中心与营业网点的各类操作行为根据业务需要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法,从硬件管理、密码管理、数据管理等方面规范操作行为,杜绝安全隐患。

  (八)监督检查方面:

  认真开展常规稽核,促进规范化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围绕控制风险、稳健经营这个目标,加大审计监察力度。在稽核内容和对象上基本做到既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又有所侧重,突出重点,从审贷程序、科目使用、账户设置、信贷档案、会计核算、现金收付、内控制度等方面入手,查找不足,堵塞漏洞。开展岗位审计,做好离任、离岗的稽核工作。监察审计部结合联社岗位交流、人员变动,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今年对全辖所有调动的内勤人员进行了离岗稽核,促进干部员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在发现较为严重的问题和带有普遍性或苗头性的问题持续跟踪检查,对上级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组织排查和纠正,对于限期不能纠改的,给予负责人严厉的处分。

  贷后管理自查报告 9

  为进一步推进的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教育规范管理年”动员大会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细则)的计划安排,在5月中下旬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处工作现状进行了初步剖析,认真查摆了本单位在管理理念、管理思路、管理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为下一步整改作好准备。

  一、基本情况

  自查阶段是整个“规范管理年”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既是对我们在管理观念、管理思路、管理制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检验,又是我们搞好整改、提升工作水平的基础为深入开展好自查阶段的工作,全体成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将“规范管理年”活动落到实处,确保“规范管理年”取得实效。

  现有在职人员人。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在刚刚结束的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中,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规范的要求接受了专家和学校的检查,整体情况运行良好。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构建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水平还不够强,管理还不够规范,人性化、科学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2、对政治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被动应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深刻;

  3、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还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得不够好;

  4、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等前期工作还不够细致充分,时间掌握不够好;

  5、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和校属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不够好,渠道还不够畅通。

  三、对存在问题的剖析

  1、忙于事务,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缺乏紧迫感,只满足于该学的理论学了,该看的文件看了,该完成的任务完成了,缺乏深钻细研的精神,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足;

  2、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工作方法还比较守旧,灵活创新不足,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工作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

  3、求真务实还不够扎实。一方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发事情的研究、分析、探讨不够,整体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尽管能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但缺乏对他人开展批评的勇气,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常常是检讨自身的问题多,批评他人的.时候少;

  4、管理还不够规范。目前,着重加强了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廉政等方面的管理、对基本建设的`高风险尽量进行规避,轻视了项目前期立项、审批和充分论证工作,这一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纠正和加强;

  5、对外、对内沟通交流还不够好。要善于创造机会、利用特定契机,大力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和校属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必要的良性交流机制,善借外部合力推进学校基本建设事业的发展。要增强与学校其它单位间的互动交流,用工作增进感情,让感情促进工作。

  四、下一步整改的思路

  1、严格按照“规范管理年”活动的要求,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校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思考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狠抓落实;

  3、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抓好枫林校区田径运动尝红角洲校区田径场主席台和8#学生宿舍b栋项目的各项建设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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