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时间:2021-09-08 09:25:2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那么好的自查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规范办学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规范办学自查报告1

  为了积极贯彻执行大连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公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我没有对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和业余体育训练。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外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体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从没有为社会各类机构办班提供有偿体育设施、场地、器材。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1.严格按照体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大连市初中、小学体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擅自停上体育课或调课,不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 “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内容评价标准统一,年级体育考核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三、尊重学生人格方面

  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不讽刺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在体育课对学生的运动卫生安全教育和保护,关爱体弱患病学生,建立新型师生良好朋友关系。

  四、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方面

  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 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每日大课间操活动,给学生充足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五、规范考核与评价行为方面

  根据国家各级体育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标准,依据不同年级体育课内容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根据平时成绩、行为表现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价学生,不片面把运动技能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规范体育教学管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体育学习用品、器材,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体育学习用品、器材,为学生提供无偿使用体育运动器材。

  规范办学自查报告2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示范高中办学行为督导检查的通知》,在仙桃市教育局领导部署下,实验高中以规范办学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坚持突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把规范办学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任务和治校之本,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德治校工作,促进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重视健全学校规范教育行为的组织机构,成立整治专班。

  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针对有偿家教和教育收费行为积极进行自查工作。

  近一年来,我校行政收费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收取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学生教辅资料也是按照市教育局指定的书目(全市统一征订《长江学典》)和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收取,代收费用如高考报名费、体检费也是按照上级规定收取并及时上缴,没有任何违规收费项目。学校领导组织了多次相关调查,未发现我校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家教行为,也未接到社会各界的相关举报。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有偿家教和教育收费规范力度。

  教师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是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午休、放学后等休息时间,在校内或校外进行的学校教学计划外的教学活动,并通过教学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我校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全面禁止教师利用午休、延长放学或晚自习时间,以及其他在校休息时间,给学生补习功课或辅导作业,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或作业批改费。

  全面禁止在假期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全面禁止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培优班等有偿培训。

  全面禁止教师在工作日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兼职兼课。

  全面禁止教师相互介绍家教生源或为社会其他人介绍生源从中获利。

  全面禁止教师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全面禁止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全面禁止学校领导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补课、有偿家教。

  全面禁止学校任何部门或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

  四、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1、课程设置按照新课改要求,高一和高二各科都开足课时,安排专职教师上课,开足非高考科目课时。高一年级没有提前分文理科。

  2、三个年级都按照平行分班原则,不分快慢班。没有单独开设复读班。

  3、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基教科管理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违纪操作。

  五、严明纪律,强化跟踪监管,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我校把规范办学作为工作的重点,落实好“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具体抓、其他成员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实施齐抓共管,坚持常抓不懈。要执行好学校领导包年级包班级包教师负责制,责任到人,要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设立校长信箱,确定校长接待日,公开举报电话、召开家长会议,组织明察暗访,坚持不定期深入班级了解学生,走访家长,加强跟踪监管,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彻底整改。

  对家长举报投诉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规范办学自查报告3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xx纪发﹝20xx﹞xx号)以及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校围绕“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自查自纠,总结如下:

  一、规范招生行为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未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测查,不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为依据录取学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将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与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

  二、规范考试评价行为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起始年级没有通过张榜、表扬等方式,将儿童的学习行为诱导到学习之外的功利性目标上。

  三、规范教学行为

  1.我校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起始年级严格按国家课标实施“零起点”教学,不存在压缩课时、较快进度、超前教学等违规行为。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各年级各类作业采用等级记分制。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规范办学自查报告4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和荆门市教育局《荆教监XX【x】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就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活动。现在就这一活动自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我校始终把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看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我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落实教学常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加强了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三、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新课标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严禁占用体育、音乐、信息、活动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学校规定统一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日有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午休、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不低于 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

  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

  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六、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郊游等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七、规范管理,认真实施收费工作

  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一费制”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学校没有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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