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系统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时间:2022-08-17 12:16:5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个人征信系统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征信系统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个人征信系统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紫云县联社:

  按照《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xx]200号)文件要求,我社对自开展个人征信系统工作以来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社一直以来都在客户的授权下,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客户的信用报告,并根据报告的情况来决定贷款发放的额度。但只是针对担保或按揭贷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还未使用过征信系统,从20xx年8月9日开始,不管是担保、按揭贷款,还是信用贷款(包括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我社都做到在客户的授权下,对每个贷款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

  二、我社个人征信系统专职人员有两人,其中A角为杨斌,B角为何津锦;

  三、我社不存在多人共用一个用户的情况;

  四、我社均按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征信系统查询,不存在客户名称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情况;

  五、关于柜面录入

  1、从20xx年9月以来,做到了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相匹配;

  2、证件号码都是用半角字符录入;

  3、在录入客户名称与证件号码时,没有录入其他字符;

  4、授信额度与客户申请的贷款额度相一致,并保证了贷款付息账号客户号码与贷款账号客户号码相同;

  六、20xx年9月以来,基本做到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都填列《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登记表》,并签收,且信用报告与客户的档案资料一起装订保管;

  七、自使用个人征信系统以来,我社并未收到客户的异议申请,也未收到人民银行协查函;

  八、我社自使用征信系统以来,并未发生将个人信用信息告诉任何第三方的情况,也未发生违规向客户提供信用信息或违规提供查询获得的客户信用报告。

  以上是我社对开展征信工作以来的自查情况。虽然做好此项工作我社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我社将逐步规范和完善此项工作,以降低我社信贷风险,并为其他信用报告使用者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特此报告

  宗地信用社

  20xx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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