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1
为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按照《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x办〔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xx县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认识,着力推进自查工作有序开展
我县围绕xx办〔xx〕xx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县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工作,具体主要做法是:
1、思想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编委办在第一时间向县编委领导汇报,编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县机构编制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有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筹划准备,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吃透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为贯彻落实xx办〔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县编委领导组织编委成员以及县编委办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并通过会议、研讨等形式保证人人都能吃透文件精神,做到掌握精神不曲解、贯彻精神不截留、执行精神不走样。
3、认真谋划方案,深入开展督查工作。我办围绕文件要求,精心准备,认真谋划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督查工作方案,内容主要体现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方案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组织召开由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或人事科长参加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县编委办还通过审核有关单位上报材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积极有序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有力,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取得实效
近年来,县编委办和各部门、各单位能够密切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前移管理关口,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1、严格维护机构改革成果。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类机
构改革精神,能够按照经上级批准后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设置,无擅自设立、撤销、合并行政机构或变更规格、名称的情况。全县各机关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按照下发的“三定”规定执行。设置内设机构总体比较规范,尽量体现综合、精干的要求,避免分工过细、设置过多的弊端。尤其在20xx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我县没有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
2、机构编制管理把关到位。一是严格控制单位机构增加。
全县设置县委工作部门x个,县委部门管理机构x个,县委管理事业局x个;设置县政府工作部门x个,县政府管理事业局x个。全县共设立事业单位xxx家,其中含科级事业单位xx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xx家(含上级尚未审批事业单位),无违规审批成立机构。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全县共核定行政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全县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数xx名,实有在编人员xx人,缺编xx名。三是严格控制领导职数配备。全县党政群机关核定领导职数xx名,实际配备领导干部xx名,实际缺额xx名。我县大多数机关单位实现编制空缺,超编进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三、深入调研,排查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
自xx年以来,我县经过几轮县、乡(镇)机构改革,行政机关主要职能转变已取得了较大成果,经济社会管理功能不断完善,但随着县域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在实际运行中,仍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少数行政机构整合尚未完全到位。按照xx年县政府机构改革精神,我县撤并了县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农开局,重新整合组建县农委;撤并了县建设局、城管局、房产管理局、拆迁办,重新整合组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但由于整合单位职能差异较大、传统习惯等原因,这些新组建部门未能真正整合到位,部分被撤并的部门仍然独立运行。
2、部分单位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明显。如县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建设等部门,由于行政编制偏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其局机关内部行政机构与下属事业单位混为一体,使很多单位实名管理无法一时落实到位。由于行政人员比例小,事业人员偏多,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实质上承担的是业务科室的工作,履行的是局机关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难以完全到位。同时,由于人、财、物均未真正独立,事业单位不能作为一级法人真正的独立开展工作,其自身的服务职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给单位内部管理带来困难,不利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3、超编进人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由于国家政策性人员安置(军转干部或退役士兵士官)、机关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计划经济时代大批量集中进人的历史遗留问题等诸多因素,导致我县少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员超编现象。
4、部分事业单位定编标准显得相对滞后。相当一部分事业
单位的编制数是单位设立之初核定的,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原有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已不能真实反映他们的实际运行状况,更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服务需要。譬如,县卫生系统直属事业单位的核定编制数多为八十年代依据当时各单位的病床数量和服务项目内容确定的,而目前这些单位的实际拥有病床已远远不止当时核定数量,同时在服务项目和范围上也在不断扩大延伸,从这一角度出发,这些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不利于专技人才的引进,存在管理和服务相对滞后问题。
四、认真分析,探索机构编制管理合理化建议
针对上述我县自查自纠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我们结合上级机
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县情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同时也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或意见,供上级有关部门调研决策使用。
1、合理核定行政编制,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上级机构编
制部门要对县级党政群机构的行政编制进行一次合理的再分配。编制工作的目标最终也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这也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要求。控制编制数量的机构编制工作需要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相联。因此,要在合理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将全县党政群机构编制实名制落实到位。
2、坚持政事分开,着力解决人员混编问题。在实际工作中,
一定要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并明确事业单位职能定位,让事业单位能独立履行其专业技术服务职能。减少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的控制,着力解决机关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着力解决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职责不明、权限不清的问题。
3、严格编制管理,逐步消化超编人员。我们一方面加强机
关事业单位用编管理,严把超编单位人员进口关;另一方面对于机关领导干部到龄改任非领导职务占用机关行政编制问题,我县认真制定消化超编人员计划表,采取自然减员、顺向流动等具体措施,力争在一定时期内尽快解决超编问题。
4、注重工作创新,及时调整行业定编标准。结合我县卫生
系统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省、市有关部门以服务一线为目标,以实际需要为基础,以潜在需求为动力,同时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如服务人口总量、医疗机构规模和数量、地方财政状况等因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定编标准,重新核定基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为医疗体制改革保驾护航。
5、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联动管理机制。既
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又要防止条条干预机构编制现象。按照市场经济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打破传统的按行业和条条对应设置机构的模式,因地制宜地推进县级政府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逐步解决分工过细、职能分散和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过多过小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组织结构。因此,建议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避免上级有关部门利用批资金、批项目干预下级政府的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2
市编办:
根据市编办《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20xx]78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2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9人,县级非领导职数1人,科级非领导职数5人。20xx年调入县级领导1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3人。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18人。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3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马机编办〔20xx〕82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市直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分为100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市编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马机编〔20xx〕22号)要求,设立马鞍山市审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法规审理科、内审指导科、审计执行科、计算机审计中心、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社会建设审计科、开发区审计分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等11个科室(局),另单设机关党总支。行政编制4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1名和开发区审计分局局长1名(高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截至xx月份,行政编在职人数42人(巢湖区划调整调入2人,退休1人),配备科级领导17名(另巢湖区划调整一名正科级职数单列)。
20xx年,根据马机编马机编〔20xx〕41号文批准,成立了市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中心,为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10人,公开招聘了8名具有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心已于年初正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市审计局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年检登记,按要求完成中文域名,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收支范围越来越广,尤其是政府性投资项目较多、资金量大,审计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应对日益加大的审计任务,我局编制虽有空余(定编46人,在职41人,空编5人),但由于全市总编制超编,申请招录公务员几年未获批准,人少事多的矛盾尤为突出。
20xx年,我局将在市编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4
根据县编办的要求,我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xx]2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对当前机构编制形势的分析判断,吃透《通知》精神,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能违规踩红线。
二是深入挖潜,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
对现有的编制资源进行全面掌控,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xxx县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核定xxx镇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2人,实有人员27人。行政领导职数核定为7人,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另核工勤人员编制3人,实有6人。党政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2副;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1正2副;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1副。
核定xxx镇政府直属事业机构4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0人,实有20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4副,实有1正4副;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1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4副,实有3副;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1正3副;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4人,实有3人,其中:核定领导职数1正,实有1正;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经过自查,xxx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以20xx年乡镇机构改革时确定的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为基数,根据资编发[20xx]42号文《关于核定xxx镇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纪违规行为;机构改革规范,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由于工作到位,不存在因机构改革而引起的信访问题。
同时,我镇还积极探索机构改革后如何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新途径、新举措,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从全镇有关职能部门中优选了人员,组成了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了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度,并向群众提供信息发布、图书阅览、政府咨询、远程教育等服务,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政府形象,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此外,我镇每年2月都认真落实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现中文公益域名正在积极注册中。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5
市编办:
我局接到你办《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编办201110号)后,迅速按要求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201年市直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评分细则》,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历年来,我局领导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把机构编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并要求局人事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好“四个管理”,即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
二、程序规范,运行有序
我局人事部门不断加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按照市编委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程序,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制度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政策,按要求操作运行。
三、加强管理,执行到位
1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府办[20xx]47号)和市公务员局《关于市局职位设置的批复》(公复[20xx]3号)关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我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37名,工勤3名,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加挂牌子、变更名称或职能等问题,也没有超编进人,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按照《关于设立市所的通知》(编[20xx]12号)要求,增设了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所,人员编制5名,保留了检验所,人员编制42名。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的部署,我局严格执行获批的机构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市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局机关“三定”工作方案。我局机关共设10个科室,其中保留2个科室,根据职能调整需要,撤消了食品安全科,增设了政策科、审批科、服务监管科、,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机构。20xx年4月,我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圆满完成,在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和2机构改革自评报告。
(三)直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按要求积极做好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法人登记工作,认真做好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及时报送了调查清理报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100%,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率100%,做到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20xx年,我局共提拔任命科级领导干部9人,其中,局机关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4名副科级领导职务、1名副科级非领导职务),新成立的直属事业单位市监督所提拔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在提拔领导干部过程中,我局均按规定向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报送领导职数申报表。对新进人员及时办理入编、调整手续,规范填写编制管理簿。积极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各项专项统计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6
根据《XX区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徽编办[20xx]3号)精神及要求,我委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委理论中心组和委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落实区委、区政府、市编委及区编办确定的机构和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立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抓,纪检组长协助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承担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机构设置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二)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三)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一是明确领导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二是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
三是认真做好新进调入人员入编手续、调出人员下编手续以及岗位变动聘用人员合同变更手续,并按规范建立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20xx年我委行政编制调出2人、调入1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新招录用1人员,办理退休1人,均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入编、出编手续。
二、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我委下属二级机构黄山市XX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黄山市XX区市政工程管理处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单位,按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设立、变更、注销、证书补领等相关手续。
三、扎实推进政府权力清单的责任清单建设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取消、调整权力事项。按照《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黄政[20xx]13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黄政[20xx]17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黄政[20xx]40号)等文件精神,完成与上级行政权力取消、承接工作,取消2项行政权力事项;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审定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网公示,按“单”用权,按“图”行权;完成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部门权力清单录入工作,通过网站“晒”清单,让群众知道本部门有哪些权力、权力运行的流程和时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高度重视相关动态舆情,确保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三是集中开展清单内容和流程培训,由各分管领导分别授课,深入开展权力清单制度的宣传工作,让全体干部职工熟知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巩固好权力公开规范运行成果。四是为切实发挥清单对部门职能转变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委研究制定了权力运行制约措施,明确由委纪检组牵头,加强对清单执行全过程监督,对违反权力清单制度,超越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权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区住建委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管理,落实2名专人,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进行公开,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办事效率。六是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完成4项涉及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提供的技术性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
四、积极配合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
按照《XX区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办秘〔20xx〕51号)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一是进一步整合项目报建手续,施工许可、企业备案、质量报监等项目报建归口一楼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二是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工作落实督查、责任追究等工作管理制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材料,提供材料齐全的,承办人立即予以办理。四是根据省、市统一要求,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全部实现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办理,同时采用监管通系统对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网上评分,信息公开化和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
特此报告。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7
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公安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公安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公安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公安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公安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所有人员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内配置,未出现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擅自增加编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军转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8
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xx〕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20xx〕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二、xx体制改革情况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xx〕26号)精神,我县20x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xx〕47号)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xx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
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加强事业单位职责整合,对职责相近、事权消失、职责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合并或撤销,优化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能作用。20xx年,主要就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责、畜牧兽医和水产职责、农业执法职责等进行整合,综合设置相关机构。二是根据省编办《关于加快事业单位类别批复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51号)要求,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工作,先期批复单位239个,编制占比为85%。主要是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教育、卫生、文化系统单位和乡镇站所等属性明确的单位,其余单位下步根据情况适时予以批复。
三、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控编减编工作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落实人员只减不增要求。我县认真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现有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强新进人员的审核把关,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得新招录人员,空编单位进人按计划分批次进行,确保急需人才的使用需求。在工作中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实时监控单位人员变化,杜绝超编进人,切实加强人员编制的管理,确保实现本届xx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截至20xx年底,我县行政、事业编制均不超过省核定的编制数额,实有人员也未超过20xx年底数。
(二)严控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增加。我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有增有减”的要求,按照规定设置机构,加强编制管理,以制度管编用编。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凡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确需增加的要依据充分且工作需要。二是规范出入编管理,落实用编前置审核制度。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把关,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时,一律先进行编制审核,未经审核的不予办理调配手续。三是加强职数管理。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总量以内。保证了全县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不新增超编人员。
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情况
20xx年,我县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数和编制数与上年相比均未超过上年的底数,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和增设领导职数情况,也不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没有违反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行为。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9
XX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8月,20xx年8月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XX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5名,下设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一个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目前,政务办共有工作人员 22 名,其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13名(科级干部7名,一般工作人员6名),劳务派遣人员 3 名,公益性岗位6名。主要负责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独立的办事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驻的中介机构、进驻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等。
一、机构 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日常维护情况
区政务办 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化管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单位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各项数据指标等准确、完整。人员照片已上传,实有人员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一致,机构主要职责、批准文号与审批文件一致。
二 、《机构编制管理证》日常维护情况 责
《机构编制管理证》中机构信息、职责任务、核定编制及人员机构、核准领导指数、实有人数统计、人员花名册、非在职人员花名册填写准确、完整,人员调整做到及时更改、 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年审。
三 、实名制公示情况
办理人员出入 编严格 按照要求在单位张贴公示。
工资联审情况
按时参加工资联审,财政供养人员与编制情况相符,不存在“吃空饷”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自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10
市编办: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153号)要求,我们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区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一)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章、政策情况
区编委及编办议事、办事规则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上级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始终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和“五不准”制度,严守机构编制管理程序规定。凡按规定需报上级批准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事项,均按管理权限上报市编委或市编办审批,在没有得到正式批复之前,坚持按规定不予实施。二是先后制定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区编办工作规则》等制度。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三是严格执行编委会、编办工作规则,所有机构编制事宜都提交编委会审议。
(二)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中央及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集体议事规则,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专题专报、一个部门承办、“一支笔”审批制度。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办事机构均按规定进行设置。
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机构编制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的事项,统一由区编办审核、编委会审议、按规定程序报市编办审批。
二、 严格执行中央编办20xx年4月28日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电话通知稿》精神,将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在20xx年底总量内,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严格按照市编办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的减编控编措施,行政类、执法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空编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确有需要的“退一进一”。
(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成立了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了干部人事、财务资产、机构编制3个接收工作组,各负其责开展改革工作。二是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精神,报告了我区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三是涉改单位人员安置工作严格按照皖编办〔20xx〕159号文件执行。四是区编办作为区本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倒排时间,认真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五是按照皖办发〔20xx〕24号文件要求,该划转的划转,该整合的整合,确保按照上级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机构挂牌、职能划转、编制配置以及人员、资产、工作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机构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机构,行政编制控制在规定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有效控制,职数管理规范有效。
(1)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执行进人用编核准制度,把好关口,对一些单位提出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申请认真研究,无上级明文规定、不符合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一律不受理、不上会。实行以制度管编,保证了全区机构限额不超、编制总量不增、领导职数不突破、人员不形成新的超编。
(2)规范出入编管理,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一律实行核编准入(调)制度,经区编办核编后才能研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3)严格加强职数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职数管理规定,领导职数配备均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领导职数的配置均按上级明文规定进行,职数执行情况都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以内。无擅自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单位领导情况。
(四)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时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进行了清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整改阶段、验收总结阶段3个阶段推进,并对阶段性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清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同时,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清理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加强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机构编制管理。
(五)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积极稳妥的做好全区事业单位 本着方案申报工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一是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升级、更新及信息补录工作,确保机构设置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审批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审核上报工作。认真按时地完成了全区行政机构编制现状、实有在编人员核查工作。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审定了选调生安置入编以及区教体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意见。
(七)本年度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等
1、行政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1月30日,根据市编办《关于下达狮子山区法检两院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铜编办〔20xx〕8号),增核我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1名和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2名。
2、事业机构增减、编制变动情况
20xx年度,经市编办批准,我区成立了3家事业单位(其中20xx年4月28日前2家),撤销了1家事业单位,分别是:
(1)设立狮子山区图书馆,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铜编办〔20xx〕14号);
(2)设立狮子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铜编办〔20xx〕21号);
(3)撤销狮子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收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铜编〔20xx〕22号)。
(4)20xx年9月25日市编办批复,同意设立狮子山区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机构性质、编制不定(铜编办〔20xx〕65号)。
(八)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
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全区符合登记管理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率为100%,年检率100%。同时,实施“一户一档”制度,在年检工作结束后,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形成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年检和注销等一整套完整有序的档案,为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了基础。
(九)做好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维护和网络红页相关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编办关于推进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的部署,制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对全区各单位的注册续费工作进行网上申报,保证申报内容准确无误。截止目前,我区已有57家网站进行了中文政务和公益专用域名注册,本年度续费工作也已全面完成。同时,积极推进提高网络红页的应用,发挥网络红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窗口的作用,为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建设各自的网络平台奠定基础。
(十)认真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管理、统计工作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数据,做到编制库数据准确无误;全面掌握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人员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提供准确依据。
(十一)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对全区编外聘用人员实行额度管理制度。调整核定了立新社区城管中队人员控制数,研究核定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控制数,圆满完成了全区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为继续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今年以来,区编办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科学配置执政资源的高度出发,严格管理,努力解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研究提出了成立区图书馆、西湖镇中心幼儿园、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议;研究批准了20xx年区属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改善了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了教师队伍力量。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十三)严格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违规举报制度,加强了“12310”举报电话管理。二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治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清理等专项检查、清理活动,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狮子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编外临时聘用人员额度申报制度和实名制管理,有效地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四是不断加大对镇办社区、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扩大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现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事项。
三、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
一年来,我区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全年未发生擅自设立机构、违规调整编制及领导职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20xx年2月16日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11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按照《关于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对本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 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9名,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117人。具体如下:
(1)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2)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 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正职领导1人;
(3)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4)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46名,领导职数1正3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1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3人;
(5)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6)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2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7)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正。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
(8)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正职领导1人;
(9)市白蚁防治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2人;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借用人员1人;
市白蚁防治中心: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7人(主要从事白蚁灭治一线工作);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机关运行情况: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三、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xx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报告】相关文章:
机构编制情况自查报告范文12-19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自查报告11-02
机构编制工作自查总结09-12
乡镇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报告10-16
乡镇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报告06-30
管理自查报告02-28
关于乡镇机构编制工作的调研报告07-21
如何盘活机构编制资源调研报告06-30
学校管理自查报告07-14
班级管理自查报告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