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1
一、深化铁路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条)
我县在深化铁路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上,主要是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踏勘选址、基础资料提供等方面工作。
二、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五条)
1、近年来,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始终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并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全县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初步预计下降4.02%,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
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县污水处理厂,总投资6057万元,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5万吨城市污水,日处理1.5万吨的一期工程已于2009年12月建成投入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即将动工建设,二期建成后,日处理能力可达到3万吨;积极谋划县石牌镇污水处理工程,计划总投资3190万元、日处理能力1万吨城市污水;推进、两大水泥企业落实脱硫脱硝技改工程;县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进展良好,总投资3301万元,建成9个垃圾转运站,配备9辆垃圾运输车、18辆垃圾收集车,新建调度指挥中心,配备数字网络监控系统。
2、全面关闭烟花爆竹企业,淘汰高耗能原煤锅炉;成立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有效推动了全县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3、积极开展节能产品惠民政策,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出台《县20xx年度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做好推广工作,确保完成推广任务。
三、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八条)
1、一是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县全民健身中心总投资3.6亿元,占地面积约400亩,总建筑面积约50108平方米,其中作为一期工程的体育馆总投资1.7亿元。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地下及地面混凝土浇筑已基本完成,整体框架已形成,正在进行看台及馆内设施建设,预计10月底基本完工。二是推动旅游发展方面,省独旅游景区去年底成功获得国家“3A”景区称号,今年已经开始申报国家“4A”景区,有关申报材料已准备,预计年底可以通过国家、省旅游部门审核认证。该景区今年已经开始新的景点——开发。目前洞内抽水、地质勘探、外围施工已开始。三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展演展示工作。去年底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活动为期三天,集中展演、展示我县2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中有省级、市级“非遗”保护项目4个,如孔雀东南飞传说、石牌戏剧盔帽、顶雪贡糕、牛灯戏等。
2、一是继续实施县与大学合作建立研究生培训基地建设,每年引进10个该校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区域规划方面的研究生,开展校、县合作培养模式,鼓励实习研究生开展关系我县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方面的课题研究,该校研究生的研究成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很好的建议和参考。二是成功引进交通银行在我县设立支行。20xx年1月17日,交通银行支行开业,为我县的金融市场注入了一股新的血液,将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快金融改革步伐,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3、大力推进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出台了《中共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实施意见》、《县服务业发展考核办法》(分部门服务业考核办法和乡镇服务业考核办法),对全县的服务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摸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
四、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九条)
1、一是积极学习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到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更好的服务有关企业。二是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确保在20xx年6月13日前做好统计汇总登记工作。
2、摸排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营运进程,或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应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具备条件的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有关项目业主要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努力把项目建成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的样板工程。对于这80个项目之外的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开放。
3、为改进和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行为,县发改委成立行政许可科,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行政许可科窗口整体迁入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加强学习,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真正践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十六条,第三小点)
出台多项淘汰落后产能的奖励措施,强化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管理,出台《县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对照方案,符合关闭条件条件的矿山22家,列入20xx-20xx年整治关闭计划的15家,20xx年关闭非煤矿山7家。启动粘土类轮窑企业全面关闭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xx年关闭粘土轮窑企业22家。
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2
一、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三、采取的措施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3
按照县纪委下发的《中共县纪委关于开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永纪发〔〕24号)的要求,我乡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照10个方面的督察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向改善和保障民生问题倾斜,并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把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各村、各部门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成立了乡长任组长的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村、各部门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二、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我乡争取并加大对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的投入,以建设“和谐富裕”为目标,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一)补助类项目
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确保各类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各项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强化监督,各项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按具体要求发放到农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低保、高龄老人补助、退耕还林资金等资金落实了专户管理,建立了补贴档案,全面实行了“一折通”发放。按规定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发放各项支农强农惠农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截止12月1日,全乡发放了以下改善和保障民生资金:
1、农民补贴。发放农民补贴资金1107661.05元,其中综合直补资金632240.00元、机耕机耙燃油补助资金74265.30元、良种补贴资金(水稻、玉米、小麦)166669.65元、粮食直接补贴资金97830.10元、退耕还林525.60亩兑付补贴资金136656.00元。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8.176万元。经过积极争取有32户农户顺利购买了满意的农机具,共享受到农业购机补贴25600元。
2、农村低保。我乡严格执行农村居民低保政策,截止12月1日,我乡到账1—12月低保资金为816020元,
发放人数1012人,实际发放资金816020元,全部实行了“一卡式”发放。
3、城市低保。截止到12月1日,我乡到账1-12月资金为90647元,发放98户108人,实际发放资金90647元,全部实行“一卡式”发放。
4、优抚对象。我乡严格执行“优抚”政策,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截止目前我乡到账资金为216134元,已发放人数257人,优抚资金共发放206504元(其中五保户167人,发放1—6月五保户供养资金168780元)。
5、大病医疗救助。为确保我乡居民大病得到及时治疗,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我乡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对符合救助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审核,1—12月共救助49人,发放救助资金71000元。
6、受灾临时性救济。1—12月发放慈善捐款36180元,发放爱心水窖建设资金16000元,发放抗旱特别捐款24500元,发放抗旱救灾粮6.75吨。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情况。认真按照县计生局要求,统计及发放从1991年4月至12月拖欠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共174户95460元;完成了云南省双女绝育夫妇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660人,19800元;兑现了云南省独生子女家庭享受新农合个人缴费资助473人9460元;并统计完成了的享受人数上报工作共计:484人、14520元;发放了奖励扶助新增人员4人储蓄储存:金额2880元和申批获一次性奖励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8户6000元;发放农村独生子女年奖学金:小学45人,每人每年160元;中学41人,每人每年260元;高中和大中专一次奖学金4人,共计7000元。
8、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我乡参合人数14162人,参合率97.7%,1至12月全乡新农合减免医疗费用1042272元,大大降低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建设类项目
一年来,乡人民政府争取实施了一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并通过加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
1、全乡劳动就业落实情况。,全乡外出务工人员达到2500人,实现劳务收入800万元,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同时,我乡狠抓“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举办新型农民培训班13期1700人次。
2、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乡党委、政府一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整个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加强协调,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立足实际,全力以赴促进教育事业,今年我乡共争取资金1078万元,对一贯制学校、柯乐小学、光明小学的校舍进行排危改造,在新民小学征地1.7亩,投资22万元修筑篮球场一块,围墙160多米,大门一道。目前以上项目即将竣工启用,这些工程的完成将极大地改善我乡校舍破旧的面貌,大大降低了校舍危房率,有力地推进全乡集中办学进程。
3、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项目争取及实施情况。一年来,乡党委政府把争取民生工程项目、对外争取资金作为振兴全乡经济、完善全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到市、县有关部门跑信息,多次请市、县领导相关单位的领导到我乡调研工作,争取项目、争取资金,鼓励各村、各站所跑项目、跑资金。一年来,争取实施了以下民生工程项目:
(1)向宣明会争取实施了楼海、柯乐村委会玉米高产科技示范种植481亩,投资3.6万元;
(2)向宣明会争取实施了海联村委会厥菜坪灌溉引水项目,投资3.4万元;
(3)实施了水井五组、水井鱼勺罗、光明姜家村三个市级整村推进项目,投资45万元;
(4)实施了43户扶贫安居工程,每户补助10000元,共43万元;
(5)争取实施了一贯制学校道路建设,投资7万元;
(6)争取实施了光明村委会五郎坪村、新生村委会春东村、新民大营一村三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投资122万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63万元;
(7)争取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10户,共投资31万元;
(8)争取实施了柯乐村委会五组、六组人马驿道建设工程,投资5万元;
(9)争取实施了村委会大地村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项目,投资24万元;
(10)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大营一村新农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投资22万元;
(11)争取实施了新民村委会黑乐村小组通村道路建设项目,投资28.4万元;
(12)争取实施了新生村委会下西、上西、春西、东富和柯乐小学人饮安全项目,投资28万元;
(13)争取实施了柯乐、楼海村委会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14)顺利完成了总投资531万元的至海联、至楼海通达公路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楼海、海联两个村委会出行条件;
(15)全力配合好总投资1700余万元的康家河、大研两个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有效增强全乡的防讯抗旱能力,有力保证全乡的农业生产用水安全。目前,这些项目大部分已顺利完工,部分工程的扫尾工作也将在年内完成,这些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改善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为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4、“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继完成960套“村村通”设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光明、新民、村委会发放了第二批“村村通”设备364套。进一步改善和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的民生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衣、食、住、行问题,而是教育、文化、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问题,涉及到群众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就我乡而言,虽然一直争取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支柱产业支持,农民增收缓慢。我乡农民的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业生产和外出务工所得,全乡还没有有规模的支柱产业支持。为此,我们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土地流转为抓手,以“一片叶(烤烟)、一朵花(朝鲜蓟)、两棵树(核桃、青花椒)”的产业发展思路,培育一批支柱产业,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同时加大劳务型输出,大力发展服务业,实现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薄弱。近年来,虽然实施人饮安全、农村通达公路建设等一大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工程项目,但全乡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还有部分村的群众喝不上清洁卫生自来水;部分村村民小组没有通电;通村道路基础仍然很差,处于晴通雨阻的状况,很多村民小组还没有通路,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缺乏文化娱乐场所,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现在人们的闲暇时间逐渐多起来,文娱体育活动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但现状是,农村的文体活动相当缺乏,可农民的文化设施几乎空白,我乡的村级阵地建设虽然得到了加强,但村级没有宣传文化知识的平台,更没有娱乐健身的场所。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农村广泛开展文娱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真正使农村的文化事业繁荣起来。
4、缺乏科技扶持,农民整体素质不高。从全乡来看,农民文化素质还较低。农民的生产生活还是比较落后,依赖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在农村还占有一定的比例。因此,我们必须花大力气加大农民的培训力度,给予更多的科技扶持,培育农民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思路,从而切实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5、缺乏长效机制,短期内解决民生问题困难重重。目前,乡党委政府的一切工作都以“民生”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但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近年来的发展来看,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感情投入和资金投入。只有感情投入,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才能做到“利为民所谋”,才可能实现“权为民所用”。只有资金投入,使改善民生问题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才能使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工程得以顺利实施,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动员社会各界时时刻刻都心系“民生”,关注“民生”,促使民生问题扎实有序推进。
6、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是工作得以落到实处的保障,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很多民生工程实施中没有做到及时公开,信息更新速度较慢,特别是账目不全、不清楚,无法完全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得到群众的监督。因此,必须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健全,把我们的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接受群众监督。
四、下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种资料,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2、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及城乡低保户的核查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动态管理。
3、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加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4、加大对工程类项目监督检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我乡在改善和保障民生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各级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健康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4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实情况
(一)民政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二)教育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医疗卫生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四)劳动就业类民生政策落实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3、养老床位缺口大,建设任务重;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仍然偏低,距离省市有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推进工作缺乏手段
4、养老服务政策滞后,规定宽泛、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落实困难;养老产业尚未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滞后于人口老龄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发展的养老服务业量大面广,监管任务重等等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四、相关建议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5
关于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市定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共同努力,扎实工作,我县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按照晋人社明电[20xx]15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就业促进法》实施一年多来,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们积极贯彻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本着“帮企业、促就业”的原则,大力推进职业培训、组织进行创业培训、支持帮助困难群体等成效明显,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1,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有关文件:关于实行《再就业优惠证》制度的通知(保劳就字[20xx]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通知(保编办[20xx]11号),关于王琦、韩瑞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保劳社局发[20xx]9号)等。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就业再就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新增城镇就业855人,享受社会补贴人数为779人,使用就业资金80.5万元;享受岗位补贴人数为627人,使用就业资金171.19万元。组织创业培训420人,成功创业71人,提供就业岗位431个,实现自谋职业233人。
3,就业资金筹集、支出及结余情况。20xx年筹集合计467.37万元,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462万元和利息收入5.37万元构成。20xx年1至9月份资金筹集324.72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323万元和利息收入1.72万元两部分组成。20xx年资金支出合计314.97万元,包括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1.4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272.57万元,岗位补贴支出41万元,滚存结余953.45万元。20xx年1至9月份,本年度资金支出251.69万元,包括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支出80.05万元,岗位补贴支出171.19万元,滚存结余1026.48万元。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明确全省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责的通知》(晋劳社厅[20xx]108号)等文件要求,我们于去年10月份,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劳动保障所,配备了36名工作人员,并统一制作了印章,落实了机构、编制、场所、人员、经费、工作六到位。今年6月份,全体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员参加了全市组织的任职、发证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目前各乡镇劳动保障
所工作正常,运转良好,为我县全面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职业培训382人,职业介绍4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内。劳动法律法规岗前培训16002人次,再就业培训382人,实现再就业855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完成530人,技能鉴定完成201人。
6,做好小额贷款启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要求,我们成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协调小组,做到了组织健全,办事机构人员落实。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县直接扶持了73人自主创业,并带动了430人实现就业。
7,做好困难就业群体救助工作。仅去年一年,我们开发了就业岗位信息3000余个,安臵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83人,其中“4050”困难就业人员250人,并为他们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登记、指导服务。几年来,我们共帮助510名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对从事个体经营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229户企业减免收费350多万元。今年又开发公益性岗位90个,用于安臵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择业观念是促进就业是实现再就业的前提。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一些人的观念落后,眼高手低,存在着等、要、靠的依赖思想。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扶持政策送到就业困难群体的手中。
2,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绝大多数下岗失业人员存在着“担保难、还款难”的问题,亟需解决。
总之,在贯彻中央、省市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中,我县高度重视,各部门协作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专题研究,制定科学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开发新岗位,专心致志抓就业,扎实工作,勤奋努力,确保我县就业再就业全年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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