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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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平度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xx年1月4日至10日,对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财政、发改、国资、科技工信、建设、交通、教育体育、水利等8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政府工程建设国有企业和融资平台公司等2个国有企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平度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
一、平度市开展清理拖欠账款情况
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总体情况:对照国家和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及我市贯彻意见,各部门、单位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排查。有关单位对存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提报资料,对拖欠进行清理。由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实施。
牵头部门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12月24日,平度市政府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图签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12月26日,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收到平度市政府转发的20xx年12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20xx年12月26日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起草了《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函》并将文件转发给各镇(街道、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认真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因为业务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明确要求于20xx年12月28日前报至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平度市财政局政策落实情况。按照清欠工作要求和科室分工,由有关科室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相关科室依据合同,对中标企业进行资金拨付。
其他有关单位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要求,平度市有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本部门、单位拖欠进行了排查,报送拖欠情况表。平度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牵头部门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报送清欠工作资料。审计组对其提供资料进行审计核实。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清欠账款工作上报不及时
1、未及时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省政府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对本辖区清欠工作负总责,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别于20xx年12月20日前、20xx年1月5日前将具体工作措施、清欠过程中的做法和问题等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于相关工作未及时部署,未按时上报清欠过程中的做法和问题等阶段性进展情况。
2、清欠台账不完善。省政府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各市政府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台账。截至20xx 年1月9日,平度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台账不完善,仅填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统计表。
3、拖欠规模底数不清。20xx年1月9日,各有关单位上报20xx年12月底拖欠金额805.68万元。经审计抽查,20xx年12月底拖欠金额660.43万元,多报145.25万元,占上报金额的18.03%。
(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企业占比大
经审计抽查,截至20xx年12月底,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0.43万元,其中: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100.43万元,占15.21%;国有企业560万元,占84.79%。
1、从拖欠范围看,平度市不同程度存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有2个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和1个国有企业共拖欠660.43万元,涉及3个民营企业、3个项目。
2、从拖欠账款类型看,拖欠工程类账款占比较大。
截至20xx年12月底,拖欠工程类账款601万元,占91%;保证金类账款59.43万元,占9%。
3、从拖欠账款时间看,部分账款拖欠时间较长。
截至20xx年12月底,拖欠1年以内(含1年)账款619.43万元,占93.79%;拖欠5年以上41万元,占6.21%。
4、从拖欠账款原因看,工程尚未竣工决算是主要原因。
截至20xx年12月底,由于工程尚未竣工决算原因导致欠款560万元,占84.79%;由于资金未落实到位原因导致欠款100.43万元,占15.21%。
三、审计建议
拖欠账款的形成,有工程尚未竣工决算导致的拖欠,也有资金未落实或资金未拨付到位等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建议,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清理拖欠基础工作,按照形成原因,对各项欠款明确分类,明确责任、还款时间,有计划清理所欠账款。建立长效机制,在营商环境上,对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便利,保证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2
自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开展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从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清欠工作做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倾力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是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
市国资委制发了《关于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系统各国有企业履行“回头看”工作主体责任,对20xx年以来国务院大督查、清欠专项审计、清欠专项督导、清欠进展情况通报、第三方评估电话回访、企业问题线索核实处理等账款清偿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要认真核对支付凭证,确保真清真偿,账实相符。要求各企业认真梳理本单位项目建设合同,对是否发生新增欠款进行自查,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特别对之前投诉达成协议的问题线索,要逐件核查对比,已清偿的要做到回访,确保真实到位。经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承诺,截止20xx年5月市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二是加大核查督办力度。
市国资委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工作纳入内部审计和驻委纪检组日常监督内容,要求各企业对拖欠行为立行立改,对瞒报、漏报或新增的无分歧欠款整改落实不力的企业领导人员严肃问责。同时,市国资委将各企业及时支付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内容,拖欠化解情况与相关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挂钩,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抓好系统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对相关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力度,确保属实无分歧欠款30日内清偿完毕。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方案》,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监管企业进一步降低杠杆率和负债水平,严格控制高债务水平投资项目,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切实将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到实处。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3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和要求,云龙区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清欠工作作为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举措,全面开展梳理排查,狠抓落实推进。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清欠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区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清欠工作的各项部署,建立完善清欠工作机制,对照自查十条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主管领导,细化推进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坚持“边查边纠”,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针对性地逐项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举一反三,系统性地排查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二是强化联勤联动,加大督导督查力度。从2020年8月6日至9月18日,区经发局会同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所对我区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十五家单位开展了清欠专项审计。重点在服务费、物资采购等、查阅与其签订的合同及往来明细账等。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都能按照时间、节点偿还,有部分年久失联的已登报,通过以督查促清欠、以审计促整改,切实传递工作压力,提升清欠工作成效。
三是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全覆盖无遗漏。自疫情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清欠工作最新部署,贯彻“六保”要求,我区组织全区各单位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督导各单位除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各类业务开展排查外,重点对以往办结业务是否存在拖欠账款情况进行排查梳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单位分层分级开展梳理排查,并留档备存待查,确保清欠梳理排查到边、到底。经认真排查,截止目前,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情况。
四是加大调度力度,确保我区无清欠。按照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每月对区属各职能部门进行调度,必须有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本单位清欠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对前期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清欠工作方案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相关单位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问题排查和台账建立情况以及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对已清偿的账款进行核实,特别是近期各类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再次逐项核对复查。要通过实地核查和现场走访,深入企业了解问题是否真正解决到位,账款是否落实到位。
二、专项清理情况
(一)开展投诉举报“回头看”情况:
我区至2020年6月底共收到投诉举报七例,处理情况如下:
1、2019年1月14日,子房山办事处共拖欠三例,分别为徐州永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3500元、徐州圃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33100元、泉山区浩阳室内装潢服务部33900元。经查,2019年1月22日拖欠徐州永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款项已付清、2019年1月23日拖欠徐州圃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泉山区浩阳室内装潢服务部款项已付清。
2、2019年7月23日,云龙区人民政府拖欠江苏北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9000000元。经查,已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因报送决算金额大大超出规定,该工程审计已结束,正在出审计报告,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按照市重点工程项目申报资金拨付。
3、2019年9月23日,云龙区青年路小学教育集团彭祖大道小学拖欠赵女士5000000元。经查,该公司并无赵女士此人,投诉登记单所留电话也始终联系不上,并不存在赵女士反映的“拖欠工程款近500万,拖欠时间365天”的问题。该项目于2018年7月已竣工,按照合同已支付70%,不存在拖欠。
4、2019年10月12日,徐州市云兴小学拖欠苏宁易购176700元。经查,该款项已于2019年9月9日结清。
5、2019年11月13日,云龙区翠屏山办事处乔湖村委会拖欠陕西工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2000000元。经查,该公司为国有企业,不在清欠范围内。
以上7项投诉,市审计局已全部核查完毕,不存在拖欠问题。
(二)复核已清偿拖欠账款情况:自查发现区云兴小学教育集团商聚路分校于2019年3月寒假开学之际在苏宁易购政采网上,采购了一批学生计算机,总价174979元。由于云兴小学教育集团商聚路分校属于新建校,学校位于新城区范围,其教育设备购买资金是市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因新城区管理体制调整,社会管理职能交由我区承担,故该专项经费未能及时交接拨付,延误了付款时间。经督促整改,此款项已于2019年9月9日全额支付。
(三)清欠专项审计情况:
1、2020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市审计局对我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欠工作审计,共审计了农水局、住建局、卫健委、教育局、城管局、户部山管理处、食品城管理处、云龙开发、云盛、经房中心、子房街道办事处和潘塘街道办事处12个单位,其中住建局、城管局和农水局共审计出拖欠账款66.69万,囊括工程款、物资采购和保证金几项欠款类别,审计结束后,欠款部门积极偿还,截止2020年10月19日,剩余46.94万(住建局欠款)无法联系企业,已打入财政专户并登报发布公告。
2、2020年8月6日至9月18日,区经发局会同审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所对我区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十五家单位开展了清欠专项审计,主要包括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产服务中心、汉文化风景园林管理处、彭城街道办事处、黄山街道办事处、骆驼山街道办事处、大郭庄街道办事处、翠屏山街道办事处、大龙湖街道办事处。从审计的结果来看,部分单位在服务费、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拖欠,审计进行同时,各部门都能按照时间、节点偿还,有部分年久失联的已登报。截止2020年10月19日,全部清偿完毕。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10月23日全国减负清欠工作会议和11月2日市政府清欠减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真正认识到清欠工作的重要性,高标准完成清欠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清欠专项审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企业、重点平台拖欠款项和“零上报”部门和办事处拖欠规模、还款进展情况、还款资金保障等情况进行跟踪复查,提高清欠工作精准度,确保清欠不留死角。
(二)进一步强化跟踪复核。组织对前期清欠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已清偿的账款进行抽查核实。对全区部门再进行跟踪审计,全力以赴推进清欠工作任务落实,确保“零拖欠”。
(三)进一步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清欠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对政府投资类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并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严防发生新的拖欠。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4
根据省清欠办《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经济和信息话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县对照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项督查方案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防范和化解拖欠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我县制定了《舒城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舒城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信局,并确定专人负责。方案中明确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对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要作重合同、守信用的表率,带头认真清欠,确保应付未付账款“限时清零”。
方案中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从源头管控建设领域内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舒城县积极推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定《舒城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建筑领域“一卡通”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实行实名制管理,实现了全县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将工资按时发放到工人手中。全县在建项目以市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管理指导手册为标准,全部实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形成规范台账,实现劳动用工管理标准化、工资支付管理标准化、农民工维权信息管理标准化。
(二)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每月开展调度。清欠工作是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落实,李克强总理也多次批示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舒城县每月在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同时也积极对清欠工作进行安排调度,要求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按时报送清欠工作台账,并及时将新发生的拖欠款纳入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台账中;二是建立责任人制度。要求存在拖欠款项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清理拖欠款项的责任,确保年内能按时完成清欠工作。并落实一名联系人,及时上报拖欠款项的清理进度。
(三)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联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县经信局与县人社局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坚持每年五月节、八月节、春节前期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易发讨薪节点稳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的施工单位列入信用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欠薪、欠薪逃逸案件一律交办公安机关处理。对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的重大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在全县形成了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有效震慑。
(四)组织广泛宣传。
对全县在建项目220名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组织开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学习培训班;印发“致建筑企业一封信”及“致农民工朋友一封信”深入工地、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共发放“一封信”3400份;利用QQ、微信工作群、人社商务领航发送信息宣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内容;制作《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传录音音频,在在建项目实名制入口处滚动播放。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有效提升了企业及农民工的知晓率,提高了企业遵法守法意识及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二、投诉问题线索核查办理情况。
(一)鼓励被拖欠款项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主动反馈。为全面完成清欠工作不留死角,舒城县鼓励被拖欠账款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积极向县清欠办反馈,如情况属实,此笔款项将会纳入我县清欠工作台账中统一调度,按时还清。
(二)便捷投诉渠道。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针对企业信访情况做好应预案,并建立投诉问题线索台账,逐一核实处理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企业,对属地的拖欠账款要纳入台账管理并跟踪解决。
三、拖欠账款清偿情况。
县清欠办下发《关于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开发区)、万佛湖管委,县直相关部门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含所属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再次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截止目前,我县没有清欠情况。
四、监督和惩戒措施落实情况。
建立了监督考核常态机制,根据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于清欠工作未完成的严肃追责问责。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5
10月21号县政府清理照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逐项梳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财务股具体负责。
二、召开会议,认真摸底。
局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此次清理的重点内容是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之间形成的应付款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
三、突出重点,分类整理。
按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局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认真梳理,甄别分类。
我单位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动态性比较大。将在此次清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杜绝出现拖欠工程款。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6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xx〕43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5月6日,我局组成审计组、6个审计人员,对桐柏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采取嵌入式、点穴式、专项调查式等方式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省人民政府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具体情况,了解开展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及清欠工作安排情况。
2.审计组从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的基础数据入手,重点调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检查涉及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关注长期、累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3.分析拖欠账款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合理规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建议。
(二)桐柏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中的主要做法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桐柏县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排查,并积极与施工企业做好安抚稳定工作,及时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但是在落实具体措施过程中,未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未将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未对严防新增拖欠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二、审计结果
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其中20xx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20xx年第一季度清理偿还0.007亿元,占拖欠总额的4.38%。
(一)从拖欠主体来看,主要是地方政府拖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地方政府拖欠金额为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三源大道道路改扩建工程(申铺段)项目协议价1448.55万元,协议上定于20xx年1月18日开工,实际是20xx年8月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3亿元未拨付。
(二)从拖欠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类项目。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工程建设类项目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产业聚集区道路BT模式建设总合同价为3916.4万元,项目于20xx年5月18日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2亿元未拨付给南阳建发工程有限公司。
(三)从拖欠的时间来看,主要是拖欠1-3年的。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拖欠5年以上0.03亿元,占18.75%;拖欠3至5年0.02亿元,占12.5%;拖欠1至3年0.09亿元,占56.25%;拖欠1年以内0.02亿元,占12.5%。例如桐柏县教体局20xx、20xx年建毛集镇一贯制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拖欠河南德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2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拖欠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0.04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零七个月。桐柏县程湾人民政府20xx、20xx年建镇完全学校拖欠南阳市三亚建筑公司、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计0.02亿元,拖欠时间达5年以上。
(四)从产生拖欠的原因来看,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因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的原因,拖欠0.16亿元,占比100%。例如桐柏县司法局办公楼20xx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并于20xx年委托南阳市天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桐柏县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宛天舒专审字[20xx]第138号),审定价3144.17万元,截止审计日司法局下欠河南天工集团205.48万元,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清欠任务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了解,政府成立了清欠办,办公地点设在工信局,虽然也在按计划清理偿还欠款,20xx年清偿率达70.84%,但没有制定具体清欠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的相关文件。
(二)清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桐柏县清欠台账显示,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3笔总额5741.34万元,20xx年已清偿4067.16万元,20xx年底余额1674.18万元。20xx年1-3月偿还拖欠款70万元。截至20xx年3月31日未偿还1604.18万元,要加大清偿力度,尽快将欠款拨付到相关企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各部门尤其是财政、工信局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对已经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拖欠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化解。在清理欠款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单位,应协调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尽早完成清欠任务。
(三)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坚决杜绝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打白条”行为。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7
市国资委: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二、SPV公司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三、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预案和处理讨薪事件的应急措施:
(1)派人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我司定期安排人员到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并安排投票选举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汇报,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我司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自查报告8
12月9日至18日,州政府从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经信局等单位抽调12名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八县市,通过抽查核实、查阅资料、会议督办、情况反馈等方式,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xx年11月底,全州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大型国企拖欠总额为115834.1万元,已偿还88292.54万元,偿还比例为76.22%,低于全省7个百分点。从完成偿还比例情况看,8县市排名依次为:咸丰县93.28%,来凤县88.39%,鹤峰县78.3%,利川市66.71%,恩施市62.31%,建始县41.65%,巴东县31.81%,宣恩县为0。
二、存在的问题
(一)“零清偿”问题比较突出。全州仍有28个“零清偿”主体,其中,恩施市5个、利川市15个、建始县2个、巴东县3个、宣恩县2个、鹤峰县1个。
(二)10万元以下小额债务偿还力度不大。全州10万元以下的拖欠账款主体仍有7个,其中,恩施市1个、利川市2个、建始县2个、巴东县1个、鹤峰县1个。
(三)清偿工作总体进度较为滞后。全州8个县市中有6个县市清偿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鹤峰县。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重视程度不够。恩施市、利川市、巴东县未将清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未专题研究,对履行清欠责任不力的单位未开展督办。部分县市财政部门在推进部门清欠工作、落实财政政策上慢作为,对推动县市清欠工作使用财政手段督办不到位、在偿还债务、筹措资金上无明确计划,财政资金拨付滞后。
(二)政策研究不透。宣恩县、建始县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更替频繁,工作衔接不到位,对清欠政策研究不够,对县市直部门的台账数据工作指导不够,向县市政府汇报不够。部分属于市场行为发生的正常债务也作为拖欠账款上报,如各县市卫生医疗机构欠款问题。部分县市直部门对清欠政策理解有偏差,认为国家可能会安排无偿资金化解债务,在摸底上报账款时,将未逾期项目、在建项目和未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的资金纳入清欠范围预估上报,导致台账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如来凤县原水利局水电建设项目及来凤县交通运输局路桥工程项目,咸丰县高乐山镇道路工程项目等。
(三)台账数据不精准。台账上显示已完成清偿的项目与提供合同、付款凭证数据不一致,如咸丰县朝阳寺镇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和来凤县交通运输局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建始县、来凤县台账上欠款数据与审计数据有出入,漏报拖欠账款问题突出。
(四)遗留问题研究解决不够。部分县市的历史遗留问题挂在台账上未作备注说明;部分拖欠账款项目无法审计,县市直部门在统计时预报数据且台账上报后也不积极协调解决,如来凤县漫水乡民族卫生院和巴东县清太坪镇人社中心项目。同时,还存在部分县市的争议欠款在台账中更新不及时、不明确的现象。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政府、州直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清欠工作的部署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加强研究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清欠工作。各县市要加强监督问责,对落实清欠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程序追责问责。
(二)确保硬账硬结。全州所有账款必须制定明确的清偿计划和明确的还款时间节点。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鹤峰县要认真研究解决“零清偿”问题,确保“零清偿”主体在20xx年12月31日前“破零”。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鹤峰县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10万元以下的拖欠账款清偿任务。
(三)做实基础工作。一方面要确保台账数据精准,加强清欠政策研究,做到应统尽统,前期审计发现漏统的数据要尽快纳入台账。另一方面要强化分类处置,对部分正常债务往来、不属于拖欠账款的,要进一步核实核减;对有分歧的账款、进入司法程序的账款,要在台账表中备注说明并填报精准;对历史遗留问题,要主动作为,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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