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3-04-02 13:24:4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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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1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11月底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2

  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现将我乡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我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财政、纪检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的工作组,在具体清理活动中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抓好清理工作。

  二、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我乡认真梳理了涉及我乡的强农惠农资金,认真填报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为专项清理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最全面的`范文写作网站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年度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经梳理检查,我乡未出现过相关问题。

  四、认真排查解决问题我乡从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入手,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完善和纠正。

  五、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我乡制定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3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

  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4

  根据冶财[20xx]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xx年至20xx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

  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

  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

  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

  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

  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乡惠农资金自查报告5

  近年来我乡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各项经济快速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做好纠风工作,为辖区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的通知,结合我乡实际,20xx年以来各项强农惠农直补和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惠农政策的施行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大局,为了把工作做实做好,我乡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责任制。为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财政所、民政办、合管办负责将补贴面积、人口的核实与补贴资金的管理、指导,以及规范补贴资金的操作程序等等。

  二是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制订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各项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规范操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粮食直补与退耕还林工程钱粮补助工作均严格按照“农户申报→联合社核实并登记造册→公示”的程序规范操作,及时高效完成各阶段任务。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规范操作。为把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办事处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对农民反映联合社干部弄虚作假的问题,联合纪委部门联合调查,确保查清查实,保证了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一落到实处。

  二、20xx年以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其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20xx年以来涉及强农惠农资金如下:

  (一)、20xx至20xx年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42户718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9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32人,无劳动能力的117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55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473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45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92580元。

  2、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307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60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56人,无劳动能力的115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21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3、20xx年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293户821人,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43人,患病卧床不起一年的人190人,无劳动能力的128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180人,以上四类人员共为541人,其他贫困人口为280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共计465840元。

  (二)、20xx至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情况

  1、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40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8户,农村低保户17户,危房户10户。每户省级补助16000元,县级补助3200元,其余为农户自筹,资金不等。

  2、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141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户,残疾户2户,五保户3户,农村低保户33户,危房户40,户重灾户58户。补助资金不等。

  3、20xx年我乡危房户共312户,其中重点优抚对象2户,残疾户8户,五保户2户,农村低保户58户,危房户242户。补助资金不等。

  (三)、20xx年胡思洞村66户为奖励性住房,其中低保户2户,困难户64户。

  三、20xx年专项资金管理落实情况20xx年波航乡共转入各项惠农资金1421164.29元。

  (一)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20xx年粮种补贴11700元,此款已于20xx年4月9日全部转付到纳隆等七个村农户家庭账户上。

  (二)20xx年4月2日县财政转来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资金计186500元,此款于4月23日全部转付到除胡思洞村外12个村373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三)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草改款83966.54元,于20xx年4月29日全部转付到13个村2167户农户家庭账户上。

  (四)20xx年4月10日县财政转来退耕还林款454333元,于20xx年5月1日全部转付到除泉尔村外其他12个村1932户农户家庭账户内。

  (五)20xx年4月县财政转来粮食直补款684664.75元,于20xx年5月5日全部转付到全乡13个村农户家庭账户内。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作用发挥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时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二是协调配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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