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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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为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采取了如下几条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给予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县长文宗锋亲自过问,分管县长亲自抓,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自查范围、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2月1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民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局长亲自与会,县监察局局长00同志从党纪政纪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感情出发作了发言,县政府副县长00从端正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学习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三是主动请审计局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二00七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2
为贯彻《全省涉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由镇纪委、财政所、民政办组成检查小组于20xx年6月7日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7.454万元。低保户1493户,发放金额210.6334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81.8万元。残疾补助377户,金额14.3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1万元。草危房补贴13户,补贴资金12.2万元。
二、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
1、五保户272户,发放资金48.509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275.1707万元。优抚对象121户,金额97.4万元。残疾补助501户,金额29万元。倒房重建2户,补贴资金16800元。草危房补贴38户,补贴资金40.3万元。
三、20xx年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我镇涉农民政资金发放情况如下:1、五保户270户,发放资金56.7874万元。低保户1525户,发放金额360.9425万元。优抚对象146户,金额133.4446万元。残疾补助399户,金额30.2万元。救灾补贴169户,补贴金额2.6万元。倒房重建1户,补贴资金8400元。草危房补贴91户,补贴资金90万元。
自查结果
通过对民政涉农资金的自查,我镇在民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程序的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享受农户手里,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挤占、抵扣等现象。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3
根据《xxx市民政局20××年开展部分重点民政资金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针对涉及的民政资金项目资金进行逐一清理,现将自查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我乡严格对城乡低保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管理,全过程公平公开,民主议定,按规公示。按照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要求,每月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为确保低保户及时领到低保金,按时按要求对救助平台进行更新操作。20××年我乡城乡低保金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形式统一发放,银行帐号、户主姓名及低保对象一致。不存在贪污、挤占、挪用、冒领、私分等情况。
二、城乡医疗救助补贴发放情况
为更好提供低保家庭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和实行临时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救助对像提出申请后,我科室及时审核,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后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对于申请人与银行开户人不一至的'情况,严格把关,要求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不能提供银行帐号的原因,及时排除冒领、私分情况。20××年及时审核医疗救助资金77人次9.179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8人次16.99万元、散居五保医疗救助资金3人次1.9315万元,全部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完毕。
三、 20××年民政资金乡镇代发情况
全乡重点优抚对象1-12月补贴62.4862万元、义务兵家庭补助资金22.73645万元、60岁退役士兵1-12月补贴8.558万元、20××年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0.5万元;精减人员1-12月补贴1.44万元、高龄老人1-12月补助37.14万元,以银行代发的方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民政协理员全年补贴3.06万元分两次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全部发放完毕,无结余。
灾害信息员补贴1-6月4.176万元于20××年7月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7-12月4.176万元现正在进行划拨手续,于近期发放。
四.20××年民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五保老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上半年失能半失能、经济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共计189148元,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由市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标,并按合同要求按时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该项目正在实施中,暂未拨款;
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补贴0.8万元,经比选由市阳光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日间照料中心修建点位两个,分别位于茶房、石碑社区,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划款。
我乡棋盘社区20××年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补贴2.5万元,经比选由市春晖社会服务中心承接,并按合同实施,已拨付,无结余。
20××年我乡棋盘社区综合减灾标准化建设,补贴8.32万元,通过登报发布比选公告,由成都市铂翼广告公司中标,按照建设方案实施,我乡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了划款,无结余。
五、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年,我乡继续使用民政资金专用帐户进行划拨、支付,确保做到专帐专管、专款专用。同时,乡财政所对民政帐户进行统一管理,发放资金需经财政所、分管领导、财务管理领导、乡长签字审核后,以银行代发的方式进行发放,做到层层审核管理、层层监督实施的发放程序,有效杜绝了错发、冒领、私分的情况发生。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4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xx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xx年支出6539。35048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xx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5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组织财政、民政人员,围绕20xx年度民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反复开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了纪律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
二、认真清理
抓紧时间对一年以来的.账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一些重大资金发放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询问当事人,了解具体的发放金额及事由,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三、清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我镇民政所资金XX万余元,其中,五保资金XXXX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XXX万元;城镇低保资金XXX元;医疗救助金XX元,合计金额XXXX元,资金已全部下发到对象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镇纪委严格监督,坚持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等,对审批程序、项目名称、设计对象及责任人、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确保了民政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专户。在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上级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坚持重大资金使用由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民政所提交当事人申请,逐户审核,做好相关记录,低保五保资金和优抚资金坚持打卡发放,灾害救助及医疗救助资金现金发放并要求当事人签字发放。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镇20xx年度民政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省、县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管理规范。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6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五、08-09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7
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xx年xx月底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xx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8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开展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度,上级共下拨各类民政专项资金3265.12万元,我办下拨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304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费、安置费、福彩公益金、农村医疗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余款224.32万元,全部进入专户。
二、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关于武夷山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20xx]3号),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照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级民政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范围。同时,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韩雄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叶林、刘秀明担任,成员有各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小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一是对民政专项资金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民政专项资金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主要发现个别乡(镇、街道)一是存在救灾款物核销不及时;二是发放公示材料未输入电脑保存;三是少数挂点村领导未参加确定低保对象会议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办要求对有存在问题的相关乡(镇、街道)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救灾资金发放未及时核销的个别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核销救灾款物;二是要求个别乡(镇、街道)要对村级发放救灾款物的监管要到位,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灾民手中;三是救灾款物发放公示材料要输入电脑保存;四是要求挂点领导必须参加低保对象确定研究,履行签字负责等低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通过此次民政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民政专项资金款物的接收、发放程序,建立健全了民政专项款物管理使用监管机制,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及时、公开,使用准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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