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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自查报告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编外人员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1
根据东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编〔20xx〕1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
1.批准机构情况(历史现状):我校创办于1995年9月1日,隶属于东方市教育局,机构级别为股级,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
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东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东编〔20xx〕14号)的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2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
2.实有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其中:全额拨款80人、差额拨款0人、经费自理0人。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1.领导职数核定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名,副职0名。
2.实际配备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人,副职3名。
(四)编外人员情况
编外聘用人员15人,其中:特岗教师4人,“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签订合同书11人,缴纳五项保险15人。
二、核查自查实施情况
1.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一件,文号为东编﹝20xx﹞14号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 ;装订基础档案一式三份。
2.整理人员信息资料(一式三份):
(1)核查信息生成表6份(包括核查自查情况公示1份);
(2)干部职工花名册1件;
(3)空岗卡0件、干部职工介绍信16件、招工表0件、合同书0件、顶替表0件,其中:由于学校档案室经历了几次搬迁加上以前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不太完善的原因,导致从20xx年7月以前进入六小教职工的介绍信全部丢失,共有65人(王贤萍、卢万林、谢裕玲等65人)找不到上述凭证,经到教育局档案室查找,用“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代替。我校符丽老师于今年6月已工作调动去海口市秀峰实验小学,赵云平老师今年九月初正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吉云同志今年3月已办理退休手续,财政工资表注明为打折人员;
(4)收集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免文件2件,组织人事调动手续材料等2件;
(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明细表1件;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花名册1件;
(7)干部职工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和社保手续材料共0件;
(8)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1件;
(9)编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11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件;
(10)核查信息生成表公示1次相片22张。
3.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材料2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改2件,未办结0件。
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意见。
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的情况:无。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无。
3.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无。
4.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无。
5.我校没有超编。
6.“吃空饷”问题0人。
(二)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处理情况
四、对上报核查自查信息的承诺
本单位上报的核查自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审核、公示 等程序,并按要求将收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材料信息全部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核查自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专此报告。
东方市第六小学(盖公章)
20xx年9月2日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2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医院需要编外聘用人员,需先向主管部门报批计划,经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
招聘后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同意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其它事项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编外人员自查报告3
按照《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镇结合实际,对镇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镇机构编制情况
(一)行政机构编制
我镇现有行政编制20个。
(二)下属事业单位编制
镇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宣传文化中心、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及镇社会就业与劳动保障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为11个,宣传文化中心核定编制数为1个,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编制数1个,社会就业与劳动保障中心核定编制数为2个。
二、人员配备情况
(一)行政机关人员。核定编制数20个,现有行政编制19人。
(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农业服务中心编制11个,现有人员10人;宣传文化中心编制1个,现有1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核定编制1个,现有1人;社会就业与劳动保障中心核定编制2个,现有2人。
(三)编外人员。我镇没有编外聘用人员。
三、自查自纠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严格按核定编制数配备工作人员,没有超编情况,也没有违规聘用编外人员,确需增加编外人员按规定程序申报。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管理、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和依法管理,维护好单位工作人员及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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