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3-07-12 09:58:3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精华]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精华]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一)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内控制度和资金使用台账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二)防微杜渐,扎实开展警示教育。

  坚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专项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强化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专项资金是开展专项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各专项资金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我局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2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20××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年至20××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260号);核对后,20××-20××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20××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20××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2号)精神,县民政局20××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年度以习财农[20××]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20××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20××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

  一、基本情况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4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

  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

  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5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从20xx年以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工程总计投入资金280万元。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提高使用效益,对工程项目分轻重缓急,投入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1、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投入泥沟闸除险加固工程40万元,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养护经费中央补助资金白桥沟闸维修更新工程、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立仓橡胶坝输变线路改造工程、丁沟翻水站维修加固工程30万元。

  2、20xx年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田桥电灌站维修加固工程3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太平翻水站维修更新工程38万元、渔场涵翻水站17万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资金投入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应急修复工程30万元。

  3、20xx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立仓三圩堤防应急修复4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何桥翻水站维修养护工程44万元、立仓三圩堤防维修6万元。

  (二)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20xx年度、20xx年度工程项目分别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了实施,质量由县水务局质检办全程监控,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并通过省、市级工程验收。完成中央财政及省财政投入资金总额的98%。20xx年度工程项目现由中标单位按照施工计划正在施工中,预计20xx年3月31前可以完工。

  (三)主要成效

  工程项目实施后改变了以前的脏、乱、差,残、毁、危的工作环境,不但促进了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加保障了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的安全。

  1、西怀德排涝站新建工程实施后比未建站前缩短开机排涝时间3—5小时,城市受益人口2.7万人,大大提高了城市排涝的抗风险能力。

  2、泥沟闸、白桥沟闸、立仓三圩穿堤涵闸工程维修项目的实施,不但解决了3.3万亩农田旱能蓄、涝能排的问题,能使每年粮食增产330万斤左右,而且对当地地下水的补给、养殖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变有着重大意义。

  3、丁沟翻水站、太平翻水站、田桥电灌站、渔场涵翻水站、何桥翻水站5座泵站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但让国有电灌站焕发活力,还保证了漆园镇、小涧镇、庄周乡、马集镇、小辛集乡、乐坊镇等乡镇约8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其中渔场涵翻水站还肩负着蒙城县县城冲污及城市美化供水任务,为改善县城10多万人的居住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4、45.3公里立仓三圩堤防维修工程是我县每年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立仓堤防维修工程实施后,可以使12个行政村、144个自然庄、26600人口、46200亩耕地的抗洪涝灾害能力得到大大提高。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工程建设项目成立工程建管领导小组,每个工程建设项目由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葛凯担任组长,副所长孙国勇、王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进行协调、配合、指导、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

  (二)质量监控

  全部工程项

  目都履行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质量监控实施由监理、工程建管领导小组、及各个工程闸站管理人员三结合对工程工期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检查监督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全部由水利工程管理所先自检,后由水务局质检办验收,最后再迎接省、市级检查验收。

  三、建后管护情况

  工程建成验收后及时和各个工程管理闸、站、段进行了交接,制定了防汛抗旱值班制定、工程管护制度、工程日常巡视制度、工程规范操作制度并上墙。

  四、意见及建议

  部分工程已无维修价值,建议再有资金拨付时是否可以更新,并增加附属设施工程更有利于工程管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6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 自查时间为XX年元月至XX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 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7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20xx年度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月下旬,我局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xx]1054号)及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布置自查工作。由局长亲自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局办公室(财务)、规划与建设管理科等科室组成自查工作组,对我县20xx年以来中央资金补助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从自查情况来看,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立项批复文件齐全,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并严格执行了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使用合理规范,资金拨付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符合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自查结果

  1.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xx-20xx年期间,共计下达XX县中央财政补助项目37批次,补助资金总额4835万元,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水电站更新改造、应急度汛、防汛补助等项目,有力的支持了我县水利建设,对改善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央水利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按年度预算、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情况,通过规定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建设专户,不存在滞留、侵占挪用和套取中央水利资金问题。

  2.中央水利资金完成情况

  20xx年前下达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及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农村饮用水工程已全部验收,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阶段性验收结束,其他如节水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站、渔业及应急度汛等防汛补助项目也已完成。

  20xx年及以后下达中央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山塘整治重点县已完工,应急度汛、防汛岁修项目也完成竣工验收,其中中央财政补助的水文监测系统改造项目完成方案编制,地质勘探、项目选址、土地预审,20xx年9月1日正式开工,目前已完成中央投资89万元,完成工程总投资232万元。另外还有20xx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已全部开工建设,上级主管部门要求20xx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年内可完成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计划。

  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全力组织项目实施,均能按规定完成投资,不存在资金下达后执行进度缓慢或项目部分(或者全部)完成后尚有较多结余资金无法使用等问题。

  3.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均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款支付及时,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滞留、侵占、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水利建设资金等问题。

  4.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为管理好中央资金,XX县不断完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机制,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严格实行了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及合同制管理,各项目法人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以及各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设立会计账簿,配备财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了"三专",即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专人管理。

  列入基本建设预算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申请资金拨付前,需将工程立项和预算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报送财政局、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进度款按项目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进度等情况拨付补助资金。完工结算按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建设资金拨付采用封闭式管理,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填报《XX县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拨申请单》,并附送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工程进度相关材料。经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水利局签署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拨付。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至至施工单位基本账户。

  在历次中央资金使用的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对我县中央资金管理还是比较认可的,资金使用管理不存在突出的问题。

  三、整改方案

  自查自纠中,未发现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截留、挪用、移用、XX侵占等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细化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按程序使用的原则,从制度和源头上保证资金安全。坚持定期开展的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二)优化项目管理。目前,我县已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水利发展改革文件文件精神,组建了XX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按照集中法人的模式进行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下一步重点做好公司人员、机构的选配和优化,力争组建一支专业、精干的项目管理队伍。

  (三)建议中央资金加大对基层防汛预警系统维护管理、水利工程维护保养,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提

  升改造等农村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以及水利行业能力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水利事业长足健康发展。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8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xx】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局长郭远方任组长,副局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xx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xx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xx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xx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xx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xx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xx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9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0

市人社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根据金昌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942.22万元,财政安排932万元,利息收入10.22万元。20xx年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931.65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61.37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65.63万元;拨付社保补贴4.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末滚存4365万元。

  20xx年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筹集1041.41万元万元,财政安排1035万元,利息收入6.41万元。20xx我县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022.83万元,其中: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998.83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1.21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收入1100万元,年末滚存5465万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制度。立足实际工作,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廉政风

  险点,将就业专项资金经办、管理、监督等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蚀的道德防线。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明确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程序和支付管理。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夯实资金管理基础。对各类补贴的申报办理实行台帐化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各类资料实行专业归档,分类管理。特别是公益性岗位安置全面实行台帐管理,做到纸质和电子两套台帐同步。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基础台帐,资金财务帐簿、凭证做到了合法、真实,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

  (三)强化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严格监管,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建立了常规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内部与外部检查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确保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二是实行“一表一帐一单”管理,严格将就业专项资金各类补贴申请表、申请台帐、清单作为该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和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落实审核签字制度,“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

  三、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明显

  近年来,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就业困难对象的就业得到了有效保障。一是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以4050人员、残疾人和低保家庭人员为安置重点,主要安置在城市治安及交通管理、绿化环卫、社区协理和工勤等岗位,实现了就业工作和社会事业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三是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全力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用工和就业平台。通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送岗位下乡”“返乡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努力促进就业。

  (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就业竞争力上成效明显。对失业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包括办公自动化、电工焊工、挖掘机装载机、服务类等专业,极大提升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就业及自主创业能力。

  (三)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日趋完善。建立和完善了县、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网络,基本实现了就业申报审核管理信息和就业服务资源共享,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提高了服务效率。

  (四)形成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可喜局面。一是通过发放小额

  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仅使学员的就业观念发生转变,更激发了他们的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专项资金短缺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我县破产、改制企业或停产企业多,下岗失业职工多,特别是失地农民逐年增多,就业再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就业资金支出压力大。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有待进步。一方面受师资、设备、条件、场地等的限制,培训机构的授教能力和水平难以让参训者技能得到明显提升,加上举行的多是一些短、简、快项目和专业,要真正把握和学精一门技能存在难度。另外一方面,参训学员积极性不高,特别农村劳动力普遍抱有“早就业、快就业”心理,导致培训质量、效果难达预期。

  三是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一是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大宣传,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数的增长幅度。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就业平台建设。

  (三)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并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逐年增加,为了不影响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恳请上级继续加大对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1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五、08-09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2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 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一、健全完善监管制度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管理,规范支出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3

  我局根据黔粮计财[20xx]110号文《关于开展粮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于5月底安排全市粮食企业对各项目资金收支使用进行自查,并由局纪委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有灾后重建项目的企业采取抽查、开会、电话查询和上报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抽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4

市民政局:

  按照《xxx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x民〔20xx〕10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x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所涉的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乡低保

  全乡共有379人享受农村低保,全部低保金都逐户足额兑现到了对象户。全乡有城镇低保7人,所有资金也全部兑现到位。另外有37个临时低保对象补助金也全部到位。同时在20xx年内的所有生活补贴也全部发放到了对象户。

  二、医疗救助

  在20xx年,报批的医疗救助人员总共只有5人次,资金总额22440元,由乡财政所全部直接兑现到了对象户。

  三、五保资金

  全乡共有五保户55户,全部实行了打卡直发,对交由乡财政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也全部发放到户。

  四、审批程序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民政对象户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同时全面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合法。

  由于xxx属高山地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在各项资金的发放上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村、组干部代领,乡政府都是督促实际兑现到位,签回领款表册保证了资金发放到对象户。

  特此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15

  一、我市供销社按照《关于组织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辽供财[20xx]21号)精神,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4月份为各项目单位的自检自查阶段,发现问题自行解决。5月初市供销社成立了由领导带队,财务科、合作指导科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5月7日-5月19日对我市所有项目单位,进行了逐家检查,做到文本、帐目、实地三个逐一对照,检查看基本上各家能做到三个环节相符,各别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要求在5月份之前完成整改。

  二、总体建设情况

  (一)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建设概况。

  20xx年,新建和完善农资网点91家,日用品网点189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2家,专业合作社25家,社区服务中心15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2家,共444家。投资2亿元,网点面积达到了16万平方米,销售额13亿元,利润5500万元,增加了4000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60%。

  20xx年,新建和完善农资网点95家,日用品网点176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点79家,专业合作社24家,社区服务中心13家,农副产品交易市场1家,共388家。投资2亿元,网点面积达到了24万平方米,销售额17亿元,利润7000万元,增加了4000个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70%。

  (二)20xx和20xx年度政府对“新网工程”的政策与资金扶持情况。

  市政府20xx年下发了《盘锦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规划(20xx—20xx年)》。文件规定“从20xx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专项列支5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新网工程建设,各县区、乡镇亦要配套专项资金,对达到新网工程建设标准的新建、改扩建网点给予一定的补贴”。大洼县政府无偿划拨土地34.5亩,约折合20xx多万元,

  (三)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模式和特点。

  我市供销合社系统抓住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采取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全面落实“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的发展战略,通过上下协调、城乡互动、内外合作、联合发展,扎扎实实打基础。截止目前,新建和完善各类网点1281家,其中,农资和日用品配送中心4家,农资网点290家,日用品网点517家,再生网点366家,专业合作社66家,社区服务中心34家,农副产品市场4家。累计总投资近5亿元,网点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7800人,市场占有率达到了70%。

  几年来,通过“新网工程”建设,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和完善了四大网络体系,达到了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收入的目的,为全市农业发展和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服务网络体系日益完善。全市供销社系统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利用网络和规模优势建设区域配送中心,区域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打造盘锦“裕农”、“同舟”农资连锁品牌。全系统年销售化肥6万吨,农药280吨,农膜400吨,育秧片4万捆,稻种200万斤,有力地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是畅通有序的`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体系正在形成。现有的4家农副产品市场年交易额3亿元,盘锦果品交易市场已成为我市最大的果品集散基地,年交易1亿多元,对活跃流通,解决农产品卖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是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体系全面铺开。盘锦金色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金社裕农百货,服务百姓生活”为经营宗旨。在经营中充分体现“新鲜、便宜、便利、贴心、安全、丰富、温馨”的经营特点。目前公司经营品种1万多个,与18个米业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涉及20个品种,销售额近3亿元。

  四是规范有序的再生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已具备规模。全系统366家再生网点,年实现回收量10万吨,销售额2亿元,市场占有率为55%,为促进地区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为净化环境、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于20xx年开始开展再生资源社区回收利用网络进社区建设工作。到目前已在市内32个社区设立了统一设计规划、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运输车辆、统一规范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亭。

  (四)20xx和20xx年度“新网工程”的总体经济社会效益

  各类为农服务组织入社农户9353人,带动农民48755人,年助农增加收入491万元。我市供销社系统每年利润以12%递增,固定资产增长65%。

  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及主要问题

  几年来,我市供销社系统共建设项目21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5个,在建项目6个,预计投资54249万元,已投入12460万元。

  1、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现有配送中心5家,其中:农资3家,日用百货2家,共投资6830万元。裕农农资配送中心仓储面积为8600平方米,货台面积为2440平方米,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另外配送中心内还投资500万元建有肥业公司。裕农乡村百货非生鲜配送中心占地16650平方米,是一所高标准、多功能,集生产、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配送中心,配送中心内还设有盘锦金社裕农食品有限公司面食、熟食加工车间。

  2、农资网络建设项目。全市现有农资网络309家,其中盘山同舟205家,大洼裕农104家,共投资1450万元。盘锦裕农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用网络和规模优势,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打造盘锦的农资连锁品牌,延伸服务领域,开展测土施肥,推广技物结合服务,经营的产品品种的厂家直销率达到了85%,起到了平抑市场价格、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作用。20xx年,全系统共销售化肥60000吨、农药300吨、农膜500吨、育秧片50000捆、稻种30万斤,有力的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3、农副产品网络建设项目。现有农副产品市场6家,已投资900万元。盘锦市果品批发交易市场是我市供销社系统唯一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成立于1998年,隶属盘锦市供销社管理的直属企业,是以盘锦市供销合作社为主体全资组建的。市场规划建设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库房4000平方米,果品交易区4000平方米,办公楼10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3000平方米。盘锦市果蔬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拟占地面积120亩,市场设有交易区、经营区、服务区、储存保鲜库、药检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预计投资1亿元。盘锦中佳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占地55亩,二期占地45亩。一期建设内容:农贸市场20492.29平方米,冷库14777.67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1839万元,现已在建设中。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在农副产品网络6家,共投资300万元,主要销售我市自产的高档农副产品。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有河蟹、蔬菜、大米农产品基地3个,拟投资3100万元,已投资480万,盘锦芦滩河蟹养殖专业合作联合社河蟹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00亩,项目包括河蟹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中心,品蟹居餐厅,钓蟹园,河蟹繁育体验园,野鸭及野生动物养殖观光园。

  4、日用百货网络建设项目。现有日用百货网络54家,共投资1000万元。盘锦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金社裕农百货,服务百姓生活”为经营宗旨。在经营中充分体现“新鲜、便宜、便利、贴心、安全、丰富、温馨”的经营特色。公司经营品种10000多个,与18个专业合作社实行农超对接,涉及20个品种,这种农民生产的产品直接进入超市的农超对接新形式,为农民实实在在的增加了收入,真正为提高乡村百姓生活质量、缩短城乡消费距离发挥了作用。

  5、再生网络建设项目。现有再生网络100家,共投资930万元,在建再生基地1个,预计投资400万元,已投70万元。为净化环境、增加社区服务功能、方便居民,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建立了统一设计规划、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运输车辆、统一规范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亭。再生集散市场建设项目,拟占地150亩,计划投资7000万元,年交易额将实现6亿元,上缴税金2500万元,实现利润900万元。

  主要问题:一是认识上还有差距,责任感不够强。有些单位对项目兴社和发展机遇认识不透,不善于利用政策,不善于从市场中寻找发展机遇,没有韧劲,项目争取建设工作遇阻而止,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二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虽然总体情况不错,但项目发展不平衡,部分单位项目方案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力不到位。个别项目前期论证不够,工作不实,协调力度不够,对外协调能力差,导致项目进展迟缓。三是一些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尤其是裕农项目建设点多面广,资金需求总量较大,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壮大。

  (二)资金使用情况及主要问题

  我市二年共5家项目单位7个项目获得扶持资金628万元,扶持资金均已及时全部拔付到项目单位,期间没有截留和被挪用现象发生。5个项目单位在扶持资金使用过程中,均能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和项目文本基本一致,除在会计科目使用方面存在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并得到纠正外,没有发现违纪行为。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主要问题

  我市供销社在制定“新网工程”规划后,同时制定了项目领导小组,市供销社一把亲自任组长,市直公司经理,县社主任都是副组长,做到逐项任务、逐一环节、逐个时段,逐名领导分解。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检查,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任务落实得早、落得实、完成好。

  (四)项目效益和目标完成情况及主要问题

  5家项目单位基本能够做到文本预定的项目效益和目标。盘锦金社裕农乡村百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申报的配送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企业投资回报率为4.2%,共计安排了近千人就业,同时辐射服务人口140万的30%,农村人口的50%。盘山同舟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连锁经营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每年增加了企业70多元的收入。对网络实行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标识、统一经营理念、统一服务的管理模式。企业健全了营销网络体系,规范了经营机制,创造良好品牌效应,树立诚实企业信誉,营造全市安全可靠的农资市场环境。

  (五)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账务处理情况及主要问题。

  检查方式采取了二个结合,一是项目的申报文本和实际实施的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对比查验项目申报的真实性;二是查看会计帐薄、会计凭证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自检汇报相结合,从中查验了解扶持资金的到位时间、使用范围以及产生的扶持效果等方面情况。通过检查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套取等现象发生,帐目处理合理。

  四、措施和建设

  一是项目审核时应加大两部门的提前审计与监督,不能只做事后审计与查处。

  二是资金使用时,要全程参与审计与监督,不能无事放开,有事检查。

  三是扶持资金投入后,加大形成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国家投入新网工程扶持资金是无偿性的投资,项目结束后,会有一部分资金在项目建成后变成了项目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现了资产的增值,这更需两部门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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