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20 10:31:1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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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1

  近年来,大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建设成果及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狠抓软环境建设,努力建设公信力政府

  1、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收费制度改革。结合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县级各行政审批部门按照流程最短、效率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我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全县清理出行政许可事项涉及32个县直部门11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涉及13个县直部门39项,行政监管事项涉及7个县直部门15项。对保留审批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限度的精减前置性条件,重新设定和压缩审批时限。

  2、认真落实责任政府四项制度。通过效能大城建设年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快了我县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强化配套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一是全面推行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开、便捷于民、廉洁高效的要求,单位部门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公开,同时把书在《新大城》上公开。二是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五办作风。全县各级各部门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公开办、跟踪办的五办作风,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三是加大督查和问责工作力度。把四项制度实施列入部门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方式,做到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全面督查;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支持群众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新闻单位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投诉工作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有门,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查处。

  (二)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透明型政府

  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县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和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行政监察,努力建设廉洁型政府

  1、深入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民主评议新机制,组织开展44个政府部门、21个公益经营单位、2个司法机关、5个行业协会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每年都组织年中和年底两次750名评议代表参加的群众问卷评议会议。同时,以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达到执法标准化,服务规范化为目标,确定了52个部门共131名重点岗位、关键科室负责人参加评议,并组成9个督导组,由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带队对各单位评议评议中层科室负责人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二是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全县50多家行政机关共确定120个关键岗位和280个重点环节,排查了530条风险表现形式,并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治理,狠刹不正之风。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与市纪委纠风室联合,先后开展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活动,两项检查结果分别在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加大公路三乱治理力度,强化12346监督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施行治理公路三乱约谈问责制度,对因公路三乱被群众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执法人员和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20xx年共约谈4人,处理公路三乱监督举报16起。

  2、加强督查,深化重点领域及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管。先后制定了《关于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xx大期间严肃纪律强化责任的意见》等文件,对损害发展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一是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借用资质等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专项督察,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利用职务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保障房等行为,经查未发现有违规行为。二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制度。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的同时,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县纪委、监察局,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责任书》。三是对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了县白马河改造及城市滨河带状公园建设、县医院病房楼、小王都保障性住房、上上佳园小区限价房、津保南线大城段大修等八个项目,对招投标、企业资质、有无为了收取管理费等利益而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借用资质、投标违法出借资质问题。

  二、社会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制定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机制。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城县的地方经济建设。为了xx这一难题,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全县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市场环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大城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大城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大发展奖励办法》、《关于建立经济金融信息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大城县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列入政府工作序列,纳入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二)打造政、银、企对接平台。自20xx年以来,连续四年组织召开了银企对接恳谈会,累计为企业融资12亿元,有效xx了企业融资难题。20xx年7月,组织开展了以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为主题的进百企、访万民大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大城县优势,加快了工业强县进程。

  (三)开展诚信教育、打造诚信环境。一是以创建文明县城和诚信大城为主线,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创建文明企业、文明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二是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宣传月、诚实守信大家谈和诚信大城等活动。三是开展了守信用企业评定和认定工作。对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纳税40万元以上27家重点企业实行了动态管理,重点扶持,已认定守信用企业、信用单位达64家,信用村街、信用户达到20xx多个。协助农村信用社对85家优质客户进行了授信,授信总额为2.18亿元。四是探索建立覆盖全县的信用监管记录,继续开展守信用企业、信用村街、信用户评选,打击恶意逃费银行债务行为,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推广《金融监管与服务手册》和《融资服务指南》,对全县金融机构开展效能评价。

  (四)积极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一是成立了大城县第一家贷款担保公司——大城县福佳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11月2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填补了我县金融体系的空白。二是先后组建了5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廊坊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大城县汇隆、天诚、鼎元、燕青、信泰5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都相继建立健全了财务账,业务经营逐步规范。截至20xx年末,贷款余额为3亿元,累放贷款820笔、6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部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

  通过多年努力,大城县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各级政府切实从改善信用环境入手,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把支农服务、盘活资金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金融机构支农力度明显加大。截至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139.16亿元,比年初增加19.81亿元,同比多增6.44亿元;金融机构发放贷款51.20亿元,比年初增长5.58亿元,双双创出历年新高。

  三、司法公信成果及进展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营造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我县坚持把社会稳定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针对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性犯罪以及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4件,审结484件,结案率100%,判处被告人640人,对49名被告人处以了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各种刑事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宽缓为主,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不断加强民事审判和调解协会建设

  民商事审判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39件,审结3025件,结案率96%。同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民事审判庭和各法庭全体干警强化调解理念,把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全方位、多层面开展调解工作。在审结的3025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撤诉2783件,调撤率达92%。

  (三)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1、建立了法院执行系统诚信联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与全市各法院及43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联网互通、资源共享。在该系统信息管理平台上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一经录入,被执行人在行政审批机关的申请将被禁止办理,形成对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消费及出境等活动的实时控制和有效遏制。同时,我县采取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加大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近两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559件,执结503件,执结率达90%,执行标的7383.37万元,执行难得到了有效化解。

  2、队伍建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针对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加大队伍监管力度,干警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能力明显提高。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转变工作作风。近年来,在全县法院系统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并坚持将作风整顿与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干警在政治方向、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干警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审判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司法能力。以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为重点,全面开展了专项培训、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业务练兵活动。在20xx全市法院系统裁判文书制作竞赛中,我县三名审判员制作的裁判文书获得了优秀裁判文书奖,获奖人数位居全市法院系统之首。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干警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坚决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院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等各项禁令规定;修订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警车使用与管理规定》等制度措施,干警的办公、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商务诚信成果及进展

  一是为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络员网络。制订了《大城县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每年举行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是在全县着力推进企业信息的归集与公布,弘扬守信,曝光失信。近年来,我县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按照谁负责、谁录入的原则开展企业信用数据采集工作,将企业各类综合信息不断的录入综合业务软件。通过业务软件的警示功能,对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和预警警示,执法人员依据警示系统生成的待办事宜,开展相应监管和服务工作。依据企业经营状况、行业风险和是否重点经营区域等标准,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将辖区企业进行A、B、C、D等类别进行划分,针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各基层分局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划分监管网格,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对企业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实行全过程监管,执法人员能随时准确掌握企业信用状况的同时,充分实现对全县企业执行差别式的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提质增效。

  五、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优化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维护食品安全。开展春季飓风、违法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双节、百日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下架散装小食品142公斤,查办食品案件18起。

  二是突出高危行业监管。对高污染、高耗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严格审查前置审批手续,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手续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办照、年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通过开展红盾护农、双打、清无照、成品油、黑网吧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交易和竞争环境。

  四是加强12315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五进活动,建立完善申诉举报体系,在盛泰超市、华龙电器等企业共设立20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就近快速受理解决消费者申投诉。通过开展315主题年系列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维权观念和经营者自律意识。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2

  为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关于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和《20xx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区交通运输局认真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以党员先锋车队为载体,通过党员示范岗等示范引领,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大力加强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行业服务质量监督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我局对全区道路运输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驾培学校和出租车司机和驾培教练员服务质量情况开展了20xx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经考核,由区级考核的.客运企业中6家评定为AAA级,1家评定为AA级;2家出租车企业评定为AA级;驾培机构中1家评定为AAA级,4家等级评定为AA级;1家评定A级。

  三、加强驾培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

  在驾培行业管理工作中,我局严格监督驾校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培训,深入推进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工作,营造行业诚信经营氛围。今年1至10月份,我局业务部门完成对学员科目一审核19685人,科目二审核15306人,科目三审核10360人;在维修行业管理工作中,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精神,逐步推进我区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取年底通过达标考核。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3

  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快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推进诚信纳税和依法行政,优化税收环境,努力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优化市场秩序做出贡献。

  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xx]92号),按规定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可保持两年,截止到20xx年,我局与国税局共同联合开展了4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加强对我市纳税评定等级工作的领导,我局与市国税局联合成立了廊坊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市国税局、地税局主管征管工作副局长分别担任主任和副主任,两局征管、税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征管科,办公室按照各自的征管范围分别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税务机关都按照要求联合成立了国税局、地税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

  (二)认真筹划,精心组织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市、县两级国、地税站在全局的高度,协调配合,共同完成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各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充分的发挥了领导、组织、协调作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积极开展评定工作,严格把关,确保了评定工作公正、公平、高质、高效的完成。

  (三)评定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1、评定工作具体程序。评定采取人机结合方式,以计算机抽数为主,人工核实为辅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数据处理机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分别提供A、B、C、D等级纳税人参考名单,下发各县(市、区)局,国税系统符合认定条件的纳税人共 户。各县(市、区)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名单中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逐户核实和信用等级认定。各县级局认定为A级的企业,将名单上报市局,经市局审核确认后,报省局进行最终评定;B、C、D级的企业各县级局具有最终认定权,将认定结果报市局备案。

  2、各等级纳税人的认定原则。各等级纳税人在认定过程掌握以下总体原则: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信用等级认定由国、地税分别认定,然后进行协商比对,对两局认定不一致的,依据从低原则进行认定,最终确定纳税人信用等级。

  地税局自管户。纳税人信用等级认定由地税局自行完成。

  二、地税系统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成果

  市地税局联合国税局每两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20xx年-20xx年有104户纳税人被认定为全市首批纳税信用A级企业;20xx年-20xx年 确定41户纳税人为全市第二批纳税信用A级企业;20xx年-20xx年确认36户纳税人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20xx年-20xx年确认35户纳税人为A级纳税信用等级。

  对评定出的A、B、C、D级纳税人,我局根据评定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一)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

  1、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自评定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

  2、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放宽发票领购限量;

  4、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

  5、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二)对B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对其纳税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三)对C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2、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

  3、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4、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

  5、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先比对、后抵扣的辅导期政策;

  6、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

  7、对纳税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

  8、各地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的管理措施。

  (四)对D级纳税人,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

  1、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2、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五)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实施动态管理。

  1、A、B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降低为C级:

  (1)因应税收入、应税所得核算混乱,凭证、帐簿、报表不完整、不真实,而实行核定征收的;

  2、 A、B、C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降低为D级:

  (1)有涉税犯罪嫌疑,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未结案的;

  (2)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涉税犯罪行为记录的;

  (3)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税款流失的。

  建立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制度是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是依法诚信纳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加快了全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推进诚信纳税和依法行政,优化税收环境,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不断提升,营造了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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