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4-06-05 17:54:3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优】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营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优】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1

  嘉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关于印发全国药品声场流通领域集中行动】的通知

  本药店更加重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和GSP管理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组织涉药人员集中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越范围经营,本店所有药品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属国家严禁禁止销售的药品。统一从公司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3职员与培训,全体人员经嘉定县食品药品药监管理局培训后,特定店员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药品管理法】【质量管理制度】【业务知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建立员工教育档案;

  4 设施,设备的养护,陈列和储存,如湿温度计的调节,计量进行检查,空调的排风除湿,蚊蝇灯的清理。冷藏柜的养护。按日期做好养护记录;

  5 药品的养护,进货验收和养护,根据验收和养护的专业培训。对药品的.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进行检查,标签说明说及相关文件检查,并做好记录,药品的分类摆放,如发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不标准,及时改正,药品养护和检查在32以上,并做好记录;

  6药品销售与服务,药店以质量服务第一,销售人员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上岗,营业时对客户热情,佩戴胸卡并有姓名和服务。介绍药品不要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说明药品禁忌,注意事项。本店售出药品按有关规定售出药时,必须凭执业药师或职业药师助理开具有处方才出售处方药。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县局指示精神领会文件的宗旨,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县食品管理局的领导对工作的认真。特此敬礼

  特此报告

  20xx年3月28日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2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整治部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我支行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主要问题进行了重点排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通知的要求,我行及时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成立了以XXX行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重新学习了“七不准,四公开”进一步统一了员工的思想与认识。

  二、通过自查小组的讨论,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列出了本次自查重点:

  (一)违规收费、擅自提价。即违规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

  (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即在发放时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转为存款和以存款作为审批发放的前提条件。

  (三)转嫁成本、增加负担。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增加客户资金成本。

  (四)高息揽储、借道收息。高息或变相高息揽存以及高息揽存与民间融资勾结、支行员工与资金揽客配合,将民间借贷资金以理财或存款名义存入支行,再借用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高息的行为。

  (五)公示“七不准、四公开”,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六)开展不合理收费行为自查自纠。

  (七)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三、自查自纠结果及分析

  (一)我支行在大堂电子屏将银监会的“七不准、四公开”内容进行了公示;公布了服务收费价目和举报投诉电话,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支行无高息揽储等变相吸收客户存款的行为;我行信贷业务坚持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的原则,不存在违规的现象。

  (二)在支票出售的业务办理中工本费和手续费一起收取,存在未给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的前提下就收取费用的现象,不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对于此问题将及时的上报总行,进行沟通解决。

  (三)我行对特定对象坚持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对医保、民政、学校等进行了服务的优惠,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费用的减免,切实履行了相应的社会责任。

  在此次的自查自纠中我行始终贯彻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整治不规范经营问题的精神,落实了相关的规定。通过此次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提升了我行员工的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我行的经营行为,促进了我行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3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x食药监发「XXXX」X号文件精神,我店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店于x年x月成立,为x药业有限公司连锁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在x年x月通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一人。

  二、自查自纠情况

  1、药品购进都是从总公司(x药业有限公司)直接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

  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情况;

  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和记录真实,不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情况。 总之,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了我店的经营行为及购销等工作,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了加强,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

特此报告!

xxx药店  

20xx年xx月xx日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4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食药监发【XXXX】X号文件精神,我店准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状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店于年月成立,为药业连锁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在年月通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一人。

  二、自查自纠状况

  1、药品购进都是从总公司〔药业〕直接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德为;

  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状况;

  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4、购销票据和记录真实,不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状况。 总之,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了我店的经营行为及购销等工作,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了加强,未呈现任何违法行为。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5

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收到【XXXXXX】的通知本药店更加重视,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和GSP管理规定,仔细进行自查自纠汇报如下;

  1、我店于年月成立,为药业连锁店,其性质为药品零售企业,在年月通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一人。

  2、加强领导组织涉药人员集中学习,领悟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3、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越范围经营,本店全部药品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属国家严禁禁止销售的药品。统一从正规医药供货商〔例如:XXXXXX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 〕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不经营假、劣药品。

  4、职员与培训,特定店员培训方案,对员工进行【药品管理法】【质量管理制度】【业务学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培训,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5、设施,设备的养护,陈设和储存,如湿温度计的`调整,计量进行检查,空调的排风除湿,蚊蝇灯的清理。冷藏柜的养护。按日期做好养护记录

  6、药品的养护,进货验收和养护,依据验收和养护的专业培训。对药品的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进行检查,标签说明说及相关文件检查,并做好记录,药品的分类摆放,如发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不标准,准时改正,药品养护和检查并做好记录。

  7、药品销售与服务,药店以质量服务第一,销售人员健康检查合格持证上岗,营业时对客户热忱,佩戴胸卡并有姓名和服务。介绍药品不要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者说明药品禁忌,留意事项。本店售出药品按有关规定售出药时,必需凭执业药师或职业药师助理开具有处方才出售处方药。

  总之,通过本次自检,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仔细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依据县局指示精神领悟文件的宗旨,让顾客满足,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食品管理局的领导对工作的仔细。

经营自查自纠报告6

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等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对照法律法规、标准,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内容。

  (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是否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四)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单位全员(包括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是否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人员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再教育培训活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记录在案。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六)设施设备管理。是否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之间是否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员工宿舍、周边居民区及其他社会公共设施是否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在危险源、危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并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八)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型号,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记录在案。

  (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及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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