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村集体经济自查自纠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村集体经济自查自纠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贯彻国家关于土地征收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格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二、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农业局、劳动保障局、审计局、法制办等。
三、工作内容
认真解决土地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重点是严格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检查范围是年8月以后全区征地拆迁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各地征地补偿是否按照“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政综[xxx]39号)执行;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费用;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发放到农民个人是否足额到位。
2、征地程序执行情况。征地报批前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按规定做好征地告知、调查、已申请组织听证等工作。征地批准后地方政府是否严格实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程序:
3、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主要采取什么安置形式,是否多途径安置群众,是否确保群众的生活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是否按照省政府关于被征地拆迁群众社会保障的要求,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4、征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中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村集体依法提留的土地补偿费是否设立专户,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实施专项管理,是否采取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土地补偿费是否按有关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间作合理分配,使用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5、是否有新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有关部门责任人员是否依纪依法作了处理。检查征地补偿是否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执行,凡低于批准征收土地方案补偿的应及时补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检查征地中是否严格执行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违法采取强制交地措施,有关征地拆迁、投诉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四、工作方法与步骤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采取镇(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和区牵头单位与参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以各镇(街)日常工作为主,突出自查自纠,努力将征地工作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并能举一反三,创新工作方法,从源头上治理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避免群众越级上访,特别是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具体分三个步骤:
1、自查自纠。
11月以前,镇(街)政府(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从征地拆迁项目入手,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应立即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需移送其他部门调查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报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
2、区级抽查。
区国土、监察、农业、劳动保障、审计、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对所辖镇(街)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工作不落实、问题未得到纠正的,要限期整改。
3、工作总结。
11月底前,对开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对策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巩固成果。
五、各部门职责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检查各地是否按规定做好征地前的告知、确认、已申请组织听证和征地批准后的“两公告一登记”程序;检查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检查有关征地拆迁、投诉举报件的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
区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区农业局:核查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
区审计局:检查征地补偿费支付是否足额到位;是否有新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
【村集体经济自查自纠报告】相关文章: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04-07
村卫生室自查自纠报告范文01-09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范本08-07
村集体经济工作总结(通用12篇)09-27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最新(精选10篇)07-25
集体经济发展调研报告01-10
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调查报告12-18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调研报告范文06-30
集体经济发展调查报告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