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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精选7篇)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1
一、提高环保意识,落实网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委会、乡干部会、村干部会议的形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制定了《xx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将工作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头。明确了全乡环保工作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总体要求,以及各级网格员职能职责,开展包村蹲点督查和各级网格员巡查工作,根据走访情况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表》上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根据巡查情况和群众投诉线索,根据联村包片分工,做好现场调查和整改督促。全力抓好落实,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从源头减少污染隐患,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加强秸秆禁烧治理
乡村、村组两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共xx份,分解责任片区9块。各村实行乡领导包村、村支书和主任具体负责,驻村工作人员所按年初分工,全程下沉参与夏、秋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签订《禁焚秸杆书》1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30余幅;宣传栏、广播等10余期;手机短信6000余条等,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动员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乡督查组由乡领导亲自带队,每天对各村开展督查。
2、加强农药喷洒污染防治
我乡果农在防治果树病虫害过程中喷洒农药存在污染空气的行为,我乡广泛宣传,发送手机宣传短信500余条,宣传标语10余条,并组织30余人次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使用低毒、高效的农药,科学合理的喷洒方式,切实保护好空气质量。
3、加强扬尘污染防治
我乡开展环保大巡查,督促各污染源加大扬尘防控力度,消除扬尘污染,并配合县级各职能部分开展联合执法,有效的保证了我乡生活环境。
三、实施“净土工程”,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存在农户使用农药化肥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我乡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横幅、标语10余幅;手机短信3000条等;同时,并组织60余人次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使用低毒、高效的农药,科学处理废袋等,切实保护好土壤。
四、实施“水清工程”,改善水资源质量
1、水源保护区保护
对饮用水源地设置保护区标示标牌、围栏等设施;落实专人对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水源保护区不受破坏、影响,确保饮水安全。
2、河流流域保护
落实河长制,针对xx河、七五水库制定“一河一策”和内容清单,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通过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逐年对河流进行整治,改善河流流域生态环境。
3、林地保护
严格落实林地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林地保护宣传,发送宣传单300余份,发送手机宣传短信400余条;加强护林防火巡山工作,共出动100余人次;有效做好了水土保持工作。
五、其他环节保护工作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通过专项整治,共排查出我乡规模养殖农户2户,发现问题2个,下发整改通知2份,开展通过增加治污设施等措施,已完成1户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销号工作。
2、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加强宣传,让群众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生产习惯,不要乱扔垃圾,在使用农药时不要乱扔农药瓶、农药袋,把房前屋后的'杂物堆放整齐;督促群众对腐烂的甜樱桃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填埋或者仍进化粪池等方式处理;各村打扫卫生的人员和乡上的保洁员要及时对辖区内环境进行清扫,保证干净整洁;并及时对垃圾池进行焚烧、清理,保证垃圾池不爆仓。为全乡打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总之,我乡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环保委的关心、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县下达我乡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2
为做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我局及所涉及单位就截至20xx年9月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从整体上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落实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工作情况
(一)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的要求,区委、区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和统一布暑,我局组织实施。
1、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不再审批,并且在招商引资中,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列为禁止招商引资项目;
2、加强对工业企业排污的管理。
对铜仁卷烟厂、铜仁复烤厂排出粉尘、二氧化硫进行严格的控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并达标排放,对粉尘污染较大的浙峰水泥厂,湘贵锰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关闭,并对辖区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进行取缔,共取缔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5家,在城区内同城管局联合执法,取缔临街饮食门面燃煤炉灶750口,减少污染物排放;
3、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
我局同住建局、城管局联合执法,加强建设施工场地的管理,对城区施工场地,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
4、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环保、公安加强机动车的管理,在市交警检车线设立机动车排放尾气检测站,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对560台老旧车辆进行淘汰报废,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从20xx年10月至今城区新增电动摩托车720辆;
5、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我区积极发展水电,新建了坝黄水电厂、燕子洞水电厂,扩大了芦家洞电厂的规摸,加快了清洁能源的供应,对城区住户采用阶梯性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代替煤炭的能源结构,城区96%以上住户已经使用电或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6、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污染天气。
我局成立环境应急中心,与气象部门、市环境监测站进行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制,制订了环境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二)持续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26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的要求,再结合我局及所涉及单位工作实际,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把其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应责任人,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
20xx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户,其中电解锰生产企业3户,铁合金生产企业2户,共淘汰落后产能6.4万吨,获得财政奖励资金514万元。其分别是贵州省XX市武陵冶化厂核定淘汰落后产能1.8万吨、贵州省XX市金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定淘汰落后产能1万吨、贵州省XX市阳光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核定淘汰落后产能0.6万吨、XX市泰源铁合金厂核定淘汰落后产能2.6万吨、贵州省XX市湘黔硅厂核定淘汰落后产能0.4万吨。目前,铜仁浙峰水泥有限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已全部拆除。20xx年度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4户,其中3户铁合金生产企业,1户水泥生产企业,拟淘汰落后产能26万吨。其分别是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水泥厂拟淘汰落后产能20万吨、铜仁力源硅业有限公司拟淘汰落后产能3万吨、XX市湘贵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拟淘汰落后产能1万吨、XX市福盛铁合金厂拟淘汰落后产能2万吨;
2、提高废弃物的利用。
我区引入两家新型建材生产企业,分别是贵州亿丰建材有限公司和XX市碧江区坚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州亿丰建材有限公司是区政府20xx年度招商引资企业,设计产能年产30万方蒸压加气块,主要原材料为粉煤灰、脱磷石膏以及一些建筑废料,于20xx年8月建成投产,经过1年的运行,目前已有稳定的客户群,生产正常。XX市碧江区坚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区政府20xx年度招商引资企业,因为园区规划和路网建设而影响工程工期,项目于20xx年底开工建设,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生产。该企业主要是回收利用锰渣生产新型建材,设计产能年产30万立方蒸压加气混凝砌块。
(三)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7号)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XX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xx年已委托贵州省环科院对XX市的`汞、锰及有机物土壤污染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并编制完成了《XX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方案》,碧江区的瓦屋乡、云长坪镇、滑石乡、漾头镇、灯塔办事处、六龙山乡的汞污染,瓦屋乡的锰、桐木坪乡的铅锌污染治理及土壤环境监管、监测、应急能力建设也被列入其中,目前该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准备上报国家环保部争取项目资金。
(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年)的批复》(国函〔20xx〕32号)所提及的重点流域,贵州的重点流域为乌江,乌江未经过铜仁境内。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几年来,虽然我们就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体来看,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还不容乐观,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环保资金缺口较大,筹措渠道不畅。环保投入不足是我区环保的主要问题之一。虽然环保投资逐年增长,但经济欠发达,环保投资机制不健全,资金筹措难度大,不同程度影响了环保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厂、垃圾收运系统等)建设进度。
(二)环保意识淡薄,污染形势仍然严峻。部分企业法人只是一味的追求利润,而无环保观念,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仍存在偷排、漏排、暗排等环境违法行为。部分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环保程序办理环保手续,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进行建设,仍存在未批先建现象。部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道路未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扬尘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给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接下来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充分发挥环评前置审批的功能,提高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境管理,确保环境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二)积极筛选上报项目,努力争取环保资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就其主要原因是资金不到位,影响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为使污染物得到更好地处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将努力争取环保相关资金。
(三)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把环保融入到每个企业法人及区民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3
按根据阳县司法局《关于报送市考县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工作资料的函》(司函〔20xx〕9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20xx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和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以规范执法、强化监督为重点,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三项制度”的推进与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相结合,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提升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成果。以大气、水、土壤、秦岭生态保护、危险废物、尾矿库、建设项目等为重点开展各类环境执法专项检查17余次,累计出动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70余个(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15个(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10起,处罚10起,收缴罚款179.3万元。受理12369电话投诉、来信、来访、上级转办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件37件,办结率100%。
三是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维持市场秩序,完善监管体系,我局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检查执法情况每月均上报,并按时在相关网站公开每个月双随机抽查企业情况及存在问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正面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认知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载体,各种宣传途径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企业法律法规培训,对企业提高环保守法意识,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场执法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深入开展法制警示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制定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二是未建设可以进行音像记录的询问室和听证室;
三是没有具有专业法律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门性法律培训,采取以案释法、环境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作用,真正实现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规范行政执法裁量、确保行政执法统一作用。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4
按照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专题会精神,现将我局牵头项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环评大闸,注重在源头上预防污染。扎实推进规划环评,积极开展项目环评,发挥好环境影响评价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中的“调节器”、“控制阀”作用,主动服务、全程跟踪重大项目建设,对促增长、惠民生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2013年至今共完成194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涉及投资872479.89万元;对违反产业政策以及不具有环境可行性的项目做到不引进、不发展,近2年先后依法否定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项目20多个。
二是坚持联防联控,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大气十条”,2013年淘汰了海大集团20蒸吨燃煤小锅炉1台;在城区强制推行清洁能源,对商户主动使用天然气的,给予开户费50%优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7.72%;开展了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50.2%;落实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强化乡镇(街道)、村、组干部责任,按照1000元/村、2-4万元/乡(镇、街道)的标准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巡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食用菌种植等方式引导农民开展综合利用,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投入财政资金67万元并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在城区建成了pm2.5自动监测站。2013年城区空气质量api指数≤100的天数达到335天,空气优良天数占91.78%。
三是确保饮水安全,全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张家岩水库实行每月不定期巡查和加密监测,在原已取缔库周所有排污口的基础上,设立了标志牌和界桩,在一级保护区(陆域)设立了120米隔离网,建立了城市饮用水源应急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在水库引水隧洞出口建设拦渣治理系统,安排专人定时打捞拦渣系统里的固体废物和库区漂浮物。加强库周村庄环境整治,建农村户用沼气池、垃圾池,发展生态农业,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量农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禁止乱砍滥伐集雨区范围内森林植被,对一级保护区范围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进行退耕还林,对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逐步进行退耕还林。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市张家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经省级专家组评审并修改完善后,已由市政府颁布实施。2014年拟实施水库水质提升项目,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对39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定期巡查及半年一次的水质监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2013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47.37%。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对分别编制了保护方案,经专家评审后已下发;在阳化河沿线先后建起了镇、镇污水处理厂,禾丰镇和云龙镇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已展开;委托大学编制了《市绛溪河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已先后通过专家组评审、市规委会审查,正在制定项目方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2013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5家,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26万亩次。
四是推动总量减排,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部署了关停水泥立窑工作,关停了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亚水泥厂立窑,2014年将对市五洲水泥厂、市阳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及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立窑全部实施关停,确保“十二五”期间削减氮氧化物135吨,腾出环境容量。
五是建立完善保障,积极探索环保长效机制。逐年加大环保投入,从2011年起设立了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3年增加至1500万元,2014年增加至2000万元,先后实施了镇、镇、五指乡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以及三岔湖库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建立完善了环境保护例会制度、生态乡镇创建“以奖代补”制度、乡镇(园区)兼职环保员制度等一批环保机制,提升了环保监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及需说明的情况
1.淘汰燃煤小锅炉(10蒸吨以下)工作原系由经信部门牵头,近期已改为环保部门牵头。目前省环保厅已对“十二五”期间的淘汰计划进行了意见征求,但尚未下达任务。
2.由于农村面源污染尚比较严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资金缺乏,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高,2013年仅47.37%。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方案尚未下达。
4.我市无燃煤电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任务仅下达到市(州)一级,县级未下达任务,因此未进行自查。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结合实际,我局已代市政府草拟完成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建议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结合市政府出台的实施细则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下发实施。
2.由于很多乡镇的饮用水源已发生变化,建议市政府根据乡镇实际情况重新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报市政府批准,并落实保护资金。
3.建议加快张家岩水库治理、二水厂建设、城南污水处理厂(ⅱ期)建设。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5
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11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5个,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151个,出具环评执行标准44个;完成10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顿完成98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园区规划环评通过专家审查。
二、加强污染防治工作
1、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总量减排工作。
2、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全面铺开辖区内涉重企业、电站、食品行业等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全面规范化建设工作。
4、对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39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隔离设施和标识标牌,建立健全饮用水源监测制度。
5、对第一批试点8家企业进行网络资料填报培训。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重点加大对12家铅锌矿洗选企业,16家铅锌冶炼企业、1家化工企业重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
2、出动监察车辆768趟次,监察人员1866人次,发现环境污染隐患23个,督促整改隐患23个,对10家砖厂采取断电停产措施,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19件,移交涉刑事案件1件,1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宗,处罚金额162万元。
3、抓好污染纠纷调处。1-11月,共处置投诉176件,处理和结案率均达100%。
4、抓好排污费征收,全年预计征收排污费150万元。
5、是抓好中高考禁噪工作。六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七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四、抓好环境监测工作
1、完成万里工业园区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出具监测报告20份。
2、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组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启动了xx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前期调研,委托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完成我县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编制,9月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最终方案待报县政府审批。
八、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1、开展“6.5”环境日宣传活动。
2、参加法制宣传、安全宣传等活动。
3、深入企业开展环保宣传。
九、抓好环保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1、组织环境监测站人员参加省环境监测上岗证现场考核工作,全站14名参考人员顺利通过72项145项次的考核。
2、我局监控平台已与全县23家重点企业联网,比对验收7家,聘用4名人员负责在线监测监控平台的`管理。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6
根据集团下发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所经营的房地产施工项目、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一、房地产项目方面
(一)深圳公司
1.发现问题
一是深圳项目目前正处于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现场现阶段已基本无动土作业,因此也基本不存在扬尘问题。对于模板工程等少量产生的扬尘,项目也已配备雾炮机并在现场大门处安装了扬尘检测系统,能够很好的控制扬尘问题。
二是由于项目地下室后浇带暂未完全封闭,因此下雨排水时泥浆较多,容易造成三级沉淀池被堵,污水得不到有效沉淀就排入市政管网。我司已要求总包单位安排杂工定期清淤,确保现场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是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已要求总包单位按楼层归堆并覆盖,待各楼栋施工电梯按照完毕后,再安排杂工转运。
2.整改计划
经排查,深圳项目内无重大突出环境问题,持续保持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
(二)东莞公司
1.发现问题
一是东莞花园项目已于20xx年1月7日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目前处于质量通病整改以及品质提升阶段,无重大危险源、无扬尘、无噪音。
二是经实地勘察,项目在工地外已划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车辆停放有序;工地日常清洁工作按时开展,垃圾分类堆放,正常清理。
三是现在已启用的污染、雨水管网已分别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分类按规定进行排放。
四是现场主要实体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室外园建、室内精装修地下室后续工作等,原则上不安排夜间加班工作,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建筑垃圾按要求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2.整改计划
经排查,项目内无重大突出环境问题,后续将继续推进东莞花园项目交付工作,尽快完成质量通病整改及品质提升工作,完善园建绿化工程。
(三)佛山公司
1.发现问题
一是佛山项目目前正处于基础施工阶段,现场现阶段存在大量动土作业,现场喷淋雾炮齐全,施工区域裸土局部未覆盖,道路两侧按要求安装喷淋单局部未开启。
二是施工现场混凝土输送泵及土方运输等车辆清洗处设置三级沉淀池和专属冲洗设备,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三次沉淀后用于路面洒水降尘但未清理泥浆。
三是现场存放油料、铝膜脱模剂等渗透材料,已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水体。
四是生活区设置的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淘油,防止污染。
2.整改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因项施策,对检查发现的生态环保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和建设项目“三同时”。
四是建立完善生态环保隐患排查机制。
五是建立生态环保风险数据库,实时动态监管。
二、下一步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做好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从总部及所属公司两个层面建立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持续跟踪以落实整改;三是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7
根据《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乌党办法电[20xx] 15号)和《乌兰察布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乌党办发电[20xx]28号)文件要求,我县全面认真地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环保专项自查工作情况
此次专项行动,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53人次,出动执法车35辆次,对辖区内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1、存在问题企业情况
兴和县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铁矿从20xx年至今处于停产状态,采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滞后;兴和县污水处理厂未编制应急预案,未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故池;分散燃煤小锅炉共21家,存在环境隐患;光宇热力有限公司,治污设施不建全,染染物超标排放。
2、已销号整改到位企业情况
全县石材行业,全部停产、停电,对废弃物的乱倒乱堆现象实行了集中整治。城关镇辖区内2家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炼胶厂,县政府责成经信、公安、供电、环保等多部门依法取缔。
二、环境隐患台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1、我县已对存在的环境隐患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明确了整改措施。
2、我县对辖区内环境隐患和重大环境问题台账中所列出的.重点环境问题均进行跟踪监管,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并不定期到企业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我县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的企业进行了销号,销号后的企业依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县政府下达了停产文件。
三、环保违规项目清理整顿情况
我县共有违规建设项目7家,未批先建项目2家,久拖不验项目5家。
1、未批先建项目:有2家,分别为金龙铁粉厂、金海川铁粉厂,现已全部停产。
2、久拖不验项目:共5家。分别为:
乌兰察布市博泰矿业有限公司兴和县唐僧沟矿区首采区30×104t/a铁矿石采选工程、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家地杨坡20万吨/年铁矿采选工程、兴和县中才矿业有限公司兴和县喇嘛营铁矿年开采10万吨铁矿石项目、兴和县中才矿业有限公司兴和县喇嘛营铁矿年开采30万吨铁矿石项目,其中内蒙古兴和县兴鑫特钢有限公司2×33000KVA镍铁矿热炉技改搬迁项目,现在转产改为生产工业硅,重新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已进入公示阶段,其余四家连续停产多年不具备验收条件。
四、开展燃煤锅炉“冬病夏治”工作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锅炉烟尘污染专项整治是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周密计划,认真落实,确保这次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2、制定印发文件。我县制定了《20xx年度兴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重点整治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为了进一步推动工作的实施,制定了《20xx年兴和县城镇商用、生产、生活锅炉拆除改造方案》。
3、狠抓责任落实。各锅炉产权单位的负者人是本次专项整治的第一批责任人。各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及早制定治理方案,对锅炉进行安装更新,改用有效的除尘,脱硝,脱硫设施,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任务如期完成。
4、强化监督管理。县政府将组织监察、环保、公安、质检等部门组成专门执法检查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对锅炉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拒绝按县政府要求安装除尘脱硫设施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法给予处罚并坚决予以查封,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及行政责任。
5、严格监测验收。环境监测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环保标准,对治理后的锅炉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根据各单位的申请和国家排放标准,逐项监测,做到数据真实有效,监测方法步骤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确保此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6、严审新上锅炉。为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从20xx年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兴和县城内新安装使用生产燃煤锅炉。允许安装生活燃油、燃气和电热锅炉,锅炉房选址及锅炉安装必须经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审批,并取得环保验收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目前已开工未完工的有4台:分别为国际酒店、御都酒店、中蒙医院、兴和县医院,复工及开工时间为20xx年3月至20xx年10月15日,未开工的有17台:分别为经委小区、外贸小区、实验小学、铭扬酒店、原酒楼、中国人民银行兴和支行、农业银行、光辉小区、利民小区、邮政小区、康泰小区、生资小区、旧公会、旧城关小区、文化小区、旧城政府招待所、温州商业街,复工及开工时间为20xx年3月至20xx年10月15日。
7、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锅炉污染治理的宣传报道工作。治污期间,新闻单位及时对各单位污染治理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利用舆论监督公开曝光一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单位。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我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已报送,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对全县环境保护监管网格明确了网格监管责任人,并对各网格进行日常环境监管。
六、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情况
1、对自然保护区检查和整改情况
苏木山自然保护区无违规企业。
2、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检查和整改情况
我县有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处,分别为八十三号水源地、南脑包水源地、农会卜水源地、十七号水源地。定期对各水源地进行例行监管,未发现有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源地无关的建设项目及畜禽等动物养殖和堆放、填埋、倾倒剧毒、高残留农药等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生活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七、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1、我县每月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例行检查,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运行过程中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兴和县污水处理厂于第三方设备运营维修公司进行协商,后对运行不正常设备进行了更换维修。
2、兴和县城市建设改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4月对部分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自5月份起,运行正常。日处理污水3800吨。下一步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强监管,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争取20xx年底负荷率达到80%.
3、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正在评审中。
4、兴和县中水回用工程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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