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研究自我鉴定
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
《基础教育阶段研究性学习的实验与研究》
自我鉴定意见
烟台市牟平区教研室教科所课题组
《基础教育阶段研究性学习的实验与研究》是2001年立项的烟台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大课题,2003年立项的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根据课题组成员近五年的精心研究,基本完成了研究任务。通过本课题的研究,主要是探索研究性学习及其基本规律,探索在中小学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组织形式,为中小学开展研究性学习推动新课程改革提供可借的经验。通过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的转变,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立项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我们教研室、教科所的研究人员和实验学校校长教师组成的实验队伍,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实现了“两个结合”:一是课题实验与新课程改革实践紧密结合,将实验研究成果及时应用于新课程改革实践,再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纳入课题研究的内容不断深化研究。通过课题实验拉动新课改,通过新课程改革促进课题研究。二是理论研究与科学决策相结合,把理论研究成果作为决策依据,以科学决策促使课题实验的不断深化,推动课改进程。本课题通过研究与实验,提出了研究性学习在各学段的目标、管理模式、操作方法、评价方法。在课题研究中总结出从学科、生活、大自然、社会四条途径中引发、发现、挖掘、寻找课题等做法,对中小学开展研究性学习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研究性学习经过四年的探索与实践,总结出的基本经验是:依据国家、地方、学校三类课程,凭借学校、家庭、社区三个空间,依据自然、社会、自我三个取向,开展研究性学习。以研究性学习为龙头,整合综合实践活动其他领域的内容。在实践操作中总结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六个步骤”,即: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制定研究计划,收集材料,开展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交流展示研究成果。组织管理上“六个落实”,即:指导教师落实、时间落实、活动落实、管理落实、交流展示成果落实、评价落实。这些基本经验在全省发生了重大影响,该项成果已在省市全面推广。
通过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实践与研究,教育者在教育观念上实现了四大转变:即教学方式的转变;教师角色的转变;课程观和教本观的转变;人才观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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