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工作自我鉴定范文
实习期结束之后,都是需要写一份关于实习期间自我鉴定的,以下内容是应届毕业生小编整理的实习律师工作自我鉴定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实习律师工作自我鉴定范文一】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
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
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
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
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
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
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代理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
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
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
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
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
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
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
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
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
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
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
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
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
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
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
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
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
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
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
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
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
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
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实习律师工作自我鉴定范文二】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我从毕业实习目的、毕业实习要求、实习成果等方面对我的实习过程作以总结。
一、毕业实习目的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至四月十二日。
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
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
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文博。
二、毕业实习要求
要求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实习教学环节中的学习任务,提高实践能力。
(一)实习方式和要求
实习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或者两种形式:
1、律师实务或司法实务:参与办理诉讼、非诉案件和仲裁案件,包括取证、开庭、起草法律文书和法律文件、卷宗研习、提供各类法律咨询等。
2、项目、课题等科研实践:参与完成校级或者校级以上的经济、法律科研项目、课题。
按照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
(二)实习单位或者部门
学生可以选择律师事务所、法院、经贸公司、高校或科研部门、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实习。
三、实习成果
此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办理案件。
实习科目是刑法、民法和刑事诉讼法。
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辩护词等;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
在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
譬如我们所里的所长老师非常热心的在我实习第一天下午就帮我办好了实习证。
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到所里实习的刚开始对于许多事都无从下手。
邵宇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他。
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他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
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律师。
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工作,如和其他律师到车管所查车籍档案,到飞机尝八钢等地取证和开庭等等。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
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法律援助)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盗窃罪的被告人是八八年的。
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
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
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
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这些是在我实习中的体会。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律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
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
在通过实习工作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业务的同时,通过与律师的交流和学习我还了解许多关于律师职业的具体情况与行业环境的细节,特别是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律师收入三方面的情况。
《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场所,律师不能独立执业、承办业务,必须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分配任务、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代理费用并代律师缴纳相关税款。
律师们向我介绍道: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大多采用合伙制,即几位律师共同出资组成一家律师事务所,自负盈亏,对债务负有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他们是律师事务所业务的主要来源和承办人,一般像诉讼类业务那样的大型法律服务业务都由他们负责。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职位一般都是由合伙人中的最大出资人或案源承揽人(一般都是同一个人)担任。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包括普通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管理人员:普通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类业务;律师助理负责为合伙人律师整理材料证据、起草一般性的司法文书、协助律师办理法律业务等工作;行政部门是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业务量、达到现代企业高效管理而专门设立的负责非法律业务工作的部门,替律师打字复印材料、整理文档卷宗、翻译资料、成本核算管理、财务工作乃至接待委托人、打扫卫生等都是他们的工作。
可见,要在律师事务所一步到位担当重要的职位,发挥自己的才能开拓事业,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资质与业务经验,能够独当一面,才能在律师业这样激烈竞争和淘汰的机制中生存壮大。
从业务类型上分,律师事务所可以分为一般律师事务所和专业律师事务所。
前者的业务又可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类业务,其中非诉讼类业务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
就从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内所接触到的法律业务种类来看,就包括小到制订员工聘用合同、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条款,大到国有企业改制、审查国有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私营企业上市等各种类型,内容涉及土地转让、房地产买卖、股票证券、国有资产转让、银行金融、海运保险、建筑工程等方面,大项目的费用多是按总标的额的3%~15%不等来收取,而大型非诉讼类项目的标的一般都是几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市场之大由此可见。
专业律师事务所是近几年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专门从事诸如对外贸易、银行金融、证券交易、保险、海运海事等行业法律服务的机构,其中有许多都是国外资本注入的合资律师事务所,尤以北京、上海两地最多。
国内外熟悉国际商务贸易、金融运作的法律精英都云集于此,以适应我国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对法律保障的需求,而人们熟悉的按小时按美元计算咨询费的情况也在中国出现了。
一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都较小,有很强的地区性;而有几百人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大型合资律师事务所都集中在京、沪、粤港澳以及像厦门这样的沿海开放城市。
可以说两者在市场需求、业务方向、人才需求、规模、专业化等各方面都大相径庭。
这也提醒我们政法院校的学生,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经济法专业学生,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不仅要慎重,更要提前、要明确:经济法虽然是热门,但只有少数经过深造(出国留学很可能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具备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外语能力与对国际商务金融业务有深入了解的矫矫者才能享受到高人一等的收入与地位;相反,如果我们无法登上那级台阶,那么经济法的专业知识与外语能力不但无用武之地,反而会由于缺少民刑法、经济法的过硬功底而在国内普通律师事务所职位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律师的收入则是我在实习中所了解到的另一项重要信息。
合伙人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规定,将代理收费交给律师事务所,在缴税、上交一部分给律师事务所和向有关司法行政部门交付管理费用后,根据一定的利润比例(从五五开到二八开不等)与案源提供人分成,而且一般是案源提供人拿得多。
打个比方说,律师承办了一个刑事诉讼代理案,合同规定代理费八千元、业务费二千元共一万元整,在扣除各项应缴纳费用后还有七千元,而提供案件人(主任)和案件承办人(律师)是按三七分成,则律师最终得到二千多元,而主任可以获得近五千元。
可见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赢利都集中在掌握律师事务所业务来源的主任手中。
律师私下承揽案件、收取当事人钱物、未经律师事务所而以律师身份出任企业法律顾问等违反《律师法》的行为都是十分严重的,轻则被当事人投诉、被司法行政部门警告,重则当事律师被终身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负刑事责任,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会被处以大笔罚款并被通报批评。
摆脱对律师收入高、工作轻松的片面、肤浅的认识,将国内律师行业的执业状况与司-法-部门、政府机关、高校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间进行有益的对比,充分认识律师行业的高准入、高风险、高压力以及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潜规则,对于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法学专业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本最好的事业指南。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7.工作实习自我鉴定
8.实习工作自我鉴定
【实习律师工作自我鉴定范文】相关文章:
律师个人的实习自我鉴定12-17
法学生的律师实习自我鉴定07-30
实习律师实习鉴定书文-实习自我鉴定12-30
律师事务所实习自我鉴定-实习自我鉴定12-30
实习律师鉴定意见12-08
律师实习自我总结10-12
实习律师管理工作报告11-03
律师实习日记范文锦集八篇03-06
律师实习日记范文集合8篇03-01
律师实习日记范文汇总8篇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