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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局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医改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局医改三年来的工作做了全面回顾,现总结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XX年上级下达的参保人数任务是256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25903人,占年任务数的101%,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情况。至20XX年上级下达的居民参保任务是56300人,已完成参保人数56511人,占年任务数的102%,其中低保免费参保人员4151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据统计,全县现有城镇人口约89480人,已参保城镇人口总数为82414人,覆盖面约92.10%。
3、城镇中小学生均按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同时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
4、城镇医保的费用报销已实行了二次补偿,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已达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已达70%以上。至20XX年,已有2160人次职工报销了1116万元住院医药费用,有4231人次居民报销了711万元住院医药费用。从20XX年开始,我县就实行了城镇医保费用报销的的二次补偿制度,20XX年我县有123个职工20XX年有133个职工得到二次补偿,二次补偿费用合计达近100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7854.24元;另20XX年有56个居民20XX年有59个居民得到了二次补偿,补偿费用分别为33.4万元、31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金额为13680元。
5、根据省市有关市级统筹文件精神,三年内将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力争职工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城镇居民提高到上年度设区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到2012年职工基本和大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已达20万元,居民达15万元。
6、当期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使用率均达到85%以上。
二、任务推进情况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全面按上级要求实施了市级统筹并上交了市级统筹风险金。
2、根据省市有关设区市范围内实现医疗保险“一卡通”即时结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在市中心人民医院、井冈山附属医院两家开通了刷卡结算业务,方便了参保人员在市里就医购药。
3、布署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了支付范围。城镇居民从20XX年开始,在规定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就实行了门诊统筹,至20XX年我县有3334人享受了门诊统筹,支付门诊统筹费用107万元。
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讨论布置,并已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展开参保人员免费体检活动。
5、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的有关要求,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全部实行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层级比例,按事设岗,按岗聘人,竞聘上岗。20XX年,全县卫生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竞聘到岗,为全县28个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了岗位聘任手续。
6、全面落实绩效工资,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实行绩效工资,基本标准为年人均15600元,与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15030元相比,略有增加。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政策落实情况
1、连续停产停业一年以上的国有困难企业、国有困难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困难农垦企业、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按国家政策规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计约5758人加入了城镇职工医保范畴。
2、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等单位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赣卫药政字[20XX]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规定和基金支付政策,无违反“三个目录”规定的情况。
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监管的通知》规定,建立和落实了两个定点机构准入、退出和监督工作机制。20XX年,我们通过年终“两定”单位的年检和定级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不能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好医保相关工作的2个定点单位进行了取消其定点资格的处罚;同时,对7个不规范经营的定点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
4、建立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商业保险机构------县财产保险公司承办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险最高支付限额达12万元。
5、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生育妇女,只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其住院分娩的生育费用均可以按规定给予报销。
6、建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吸引、稳定卫生人才的长效机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实行政策倾斜,有利于乡镇卫生事业发展。一是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时,实行外语免试;二是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
7、落实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政策,对我县皮肤病医院工作人员执行了上浮一级薪级工资,工作满八年再予以固定并再上浮一级薪级工资。
四、经办管理情况
1、基本实现了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全力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实现即时结算。
2、已按全省统一规范的程序做好相关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XX年办理医保关系接入3人,转出8人。
3、对医保定点机构的监管,今年全部按照两个定点机构管理规定,开展了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分级管理、协议管理,并定期不定期地上门监管,加大了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我局分期分批召开了医保业务工作会。与各定点单位都签定了医保医疗服务管理协议,约束和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同时,严格控制定点单位的数量,只在一些主要的街道社区才有定点诊所和药店,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和实惠购药。二是严格医药费的审核,加大对定点单位的监管。重点是对点外就医费用和特殊病种的医药费进行了严格审核。对点外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的决不报销,该加重负担的就加重负担,严格按规定审定。而对于特殊病种的医药费,严格把关,如有疑问,我们均要派人下乡入点进院核实、确认,保证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从而有效防止了该类人员随便乱开药的不良现象。三是完成了今年特殊病种的年审、鉴定工作。20XX年,职工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时间为3月21日-----4月20日,参保人员在该时间段到县医院或中医院申报登记,5月医保局组织了医疗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在5月底以后就已陆续到县医保局办理了领证手续。20XX年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十二大类421人,其中年审的212人,新确诊鉴定的209人。
4、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实现了大厅窗口服务、微笑服务、优质服务,医疗保险业务流程规范有序,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同时配合机关效能建设,狠抓了机关制度和作风建设,实现了“三项制度”、岗位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开上墙,渗入工作,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强调硬性指标建设的同时,要求服务软指标也要跟上。强化了上下班制度;严抓了上班时间上电脑玩游戏、炒股等不务正业的行为;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实现微笑服务、满意服务。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树立了医保全新形象。
5、每年都开展了对下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和基层服务平台(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业务指导、管理、检查和年终考评工作。
6、医疗保险基金报表、基础数据统计和运行分析规范准确,各项数据资料报送及时。
五、工作创新与宣传情况
每年我局都要在广播、电视、宣传栏及手机通讯等主要媒体上正面宣传医疗保险工作,及时通知各参保人员按时缴费参保,同时,让参保人员了解和熟悉各项相关政策和规定。
总之,我们还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医保和医改工作,为广大民众更好的服务。
篇二
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局结合实际,迅速启动,早行动、早部署,就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一阶段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县委召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意义重大,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激发党员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我局于6月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县委书记卓晓静同志在全县开展《廉政准则》主题教育暨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传达了县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安排《廉政准则》主题教育暨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内容。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法纪意识、廉洁意识、监督意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全面创先争优、培育树立典型;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我县医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主题,制定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确定以“推行优质服务承诺,促进医保事业发展”为主题,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认真研究制定《潜山县医保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精神,统筹推进党支部建设和医保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结合工作,扎实推进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工作,积极响应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目前正在组织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医保工作方式,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全面落实优惠政策,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一是积极提供三大社会保险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是加快关闭、破产、改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工作进程,同时统筹解决关闭、破产、改制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大力开展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实施农民工参保“平安计划”二期;扎实有效地推进扩面征缴、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全面解决“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农民工急诊绿色通道,对因工负伤和患重病、急病的农民工要求医院给予及时就诊,保证他们健康安全。
扎实推进各类企业职工生育保险,通过“低进低出”的方式让参保职工在享受医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同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在加快扩面完善制度的同时,适当扩大生育保险项目支付范围,对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探索开展女工健康体检、健康宣传教育等服务,切实提高生育保险的待遇水平。二是切实做好困难企业减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困难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等优惠政策,大幅度降低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三大社会保险费率降幅均达到30%以上,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确保企业参保不流失。三是探索建立企业医保联系制度。在重点工业企业中选择20家作为医保局联系点,由党支部党员干部组成两个工作组,由党支部领导干部带队深入企业每年走访3-4次,收集企业参保过程的所急所需所盼,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企业医保经办人员每年进行1-2次业务培训,搭建企业与医保之间的联系桥梁,让企业、职工更多地了解、关注和支持医保工作,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县医保局通过以上举措,大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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