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河长制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01 06:13:26 工作总结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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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河长制工作总结

  海事处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促进生态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海事处河长制工作总结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海事处河长制工作总结

  篇一:海事处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20xx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浙江海事局和XX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温州海事局以“三化”建设为统领,深化改革,务实创新,着力抓基层打基础、保安全惠民生、带队伍强作风、严管理促规范,在监管服务质量、队伍干劲活力和基础保障水平上有了显著提升,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并创建局以来最好成绩,连续第三年获浙江海事系统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全局呈现争先进位、换挡加速的良性发展态势。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过程监控,攻坚克难,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强化风险防范。深化滚动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推动1项水工作业和3项渡口渡船市级挂牌隐患的整改关闭。借力“平安建设”考核机制,推动市级出台渡船安全管理与燃油补贴挂钩制度,督促泰顺等地出台农用船纳规管理办法,促成洞头、文成、鹿城、永嘉撤销渡口6 处。开展水上安全事故规律性研究,重新梳理辖区危险廊带、危险部位以及危险行为,完善水上安全预警预控工作机制,推行预控措施标准化,实现安全由事后向事前、由事故向风险管理转变。二是强化过程控制。构建“两心合一”、“三位一体”的水上安全联动监管新格局,打造60米级执法船全天候海上流动执法平台,全面推行基层弹性执法工作制。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XX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和水上危化品运输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与涉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 112次,检查各类船舶6503艘次,制止纠正各类违章1637次。先后两次开展“亮剑”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内河船参与沿海运输、砂石运输船超载和擅自改建等严重违章行为,对辖区108艘非法改装舷墙的砂石运输船反复较量并全面整改到位,探索辖区船舶扣押点建设;完善重大涉水工程安全监管模式,探索以项目部为单元的管理机制和施工船二维码管理;深化客渡船“一对一”月查,组织开展“安捷”客渡船治超联合行动,创新客渡船航次乘客电子计数;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易流态化货物监督检查,探索实施易流态货物开航前船长声明;试点船员服务在船检查。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健全突发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施工作业船舶自救互救机制,推动组建内河搜救志愿者队伍。开展客渡船大型消防、救生演习和状元岙港区船舶溢油应急演习。主力船艇多次参与军方外海实兵演习,成功救援了外海遇险的'军方特殊用途船,为部队提供演习和后勤保障服务10余次,获得军地高度赞誉。提升“巡航搜救一体化”水平和快速反应效能,组织协调救助行动22次,获救200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5.69%。开展大规模防台桌面推演,深化防台安全责任属地化,成功防御“凤凰”等4次台风,连续第8 年实现温州水上防台“零伤亡、零沉船”。

  在港口吞吐量稳步增长、船舶流量不断增加、水上休闲旅游迅猛发展、重大涉水工程建设热潮涌现的大背景下,通过全方位的有效监管,全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8件,死亡4人,沉船3艘,直接经济损失430.2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7.9%、69.2%、80%和 59.3%,考核指标运行良好。

  (二)“三化”统领,夯实基础,创新驱动全面推进。

  一是创新发展机制,强化战略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助推浙江海事局与XX市政府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推动双方及时分解合作协议各项工作举措,促成海事与地方政府形成协同互动、合作共赢的战略新格局。调整并加快推进局“十二五”发展规划实施,积极参与浙江海事局“十三五”建设规划编制。全力实施“三化”建设各项任务,制定下发“三化”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改革创新促‘三化’”大讨论。二是创新管理理念,理顺职责定位。找准分支局业务管理和海事处现场管理的职责分工,理顺定位,激发活力。局机关层面,推行目标任务倒逼机制,开展全局业务数据月度通报,加强重点工作的过程监控、数据分析和业务指导,抓好各部门年度创新工作,着力提升机关的改革创新和服务发展能力。海事处层面,召开海事处工作专题会,将海事处建设年活动作为基层海事“三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建立“现场会商、局处互动、财力统筹”三项工作机制,成立“一对一”联合工作组,落实“一周一通报、隔周一碰头、每月一现场” 的“三个一”举措,增加财力保障,投入150余万元,切实提升基层硬件装备配备、队伍执行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浙江海事局第一批达标验收中,三家海事处顺利通过验收,覆盖面达60%,洞头海事处荣获“海事处建设达标示范单位”。

  (三)主动融入,优化服务,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助推口岸开放。发挥专业优势,完成了状元岙港区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和乐清湾港区水陆域开放,加强电子口岸建设,与检验检疫、边检等部门建立口岸安全合作备忘机制。二是全面参与五水共治,牵头编制完成全国首个地市级《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建设规划》,与海洋监测中心建立海上溢油应急监视联动机制。贯彻落实“河长制”,当好参谋,获市领导多次批示肯定。三是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有力保障了华润苍南电厂码头投产运行煤电运输安全畅通。实施了乐清湾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推动解决内河运输船舶噪声污染问题,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广“开放式”船舶安检,规范航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在浙江海事系统率先实行a/c组固体散装货物电子报备。游艇驾驶员培训资质获批落地温州,组织两期“双瓯”工程船员和霓屿渔民转产转业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创新实施船员过渡期补差实船培训、“三位一体”船员培训立体监管模式和内河船员适任评估约考机制。为企业抵押融资等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急件、要件50件,提速70.4%。优质做好国际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中华龙舟大赛等大型水上活动和亚信会、青奥会等重要时段水上有关安保和管控工作。

  (四)注重培养,提升能力,队伍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提升队伍正规化水平。建立实施与公务员管理要求衔接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推广实施指纹考勤。全面调整工作人员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开展三年岗位大练兵和“立足岗位比奉献,争做优秀公务员”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员大讨论。开展政风建设大走访,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行风测评,积极参加XX市“万人双评议”活动。二是加强队伍梯队化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科级干部调整,择优选任38名科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后备干部,统筹考虑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积极稳妥做好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晋升2名处级和9名科级非领导职务,激发高龄职工干事创业活力。三是强化队伍模块化培养。加强干部能力提升,采取科级干部培训、企业挂职锻炼、举办青年干部座谈培训等举措,提升干部领导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拓展全员培训渠道,整合院校和驻军资源,组织一般工作人员、科级干部和半军事化“三位一体”集中轮训,开展业务知识、廉政知识和公务员法基本知识等全员测试。重视专业人才培养,通过课题带头、业务授课、技能比武等载体,交任务、压担子,3个科技项目评为浙江海事局年度优秀科技项目,多次派员参与海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工作。健全青年工作机制,深入开展“600名八〇后全面履职”活动,召开新进公务员座谈会,组织新海青海区大巡航,在浙江海事局青年演讲赛中荣获团体、个人“双料冠军”,1人被评为直属海事系统优秀青年,1人被评为浙江海事局十佳青年。

  (五)依法行政,规范提效,综合管理稳步提升。

  一是依法行政乘势推进。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建设。加强法制教育,采取法制讲座、案例分析、上门培训等方式,增强职工和相对人法律意识,推进水上安全知识“六进”活动,深化“少年海事学校”服务品牌。加强法治海事执法实践,行政执法力度显著加大,有力打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水运市场公平正义。利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两大法律咨询平台加强依法行政,积极参加XX市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全面梳理并更新《政务公开指南》,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组织海事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选活动,推动逾期未结案件的清理,较好地通过了部海事局行政执法评议。加强执法督察,完善闭环督察机制。开展辖区监管重点、难点问题课题研究,部局重点海事科技项目《对台小额贸易船舶监管对策研究》通过终期评审,《温州城区内河运输船舶噪声污染成因与对策》被评为中国航海学会优秀论文。二是基础保障全面加强。温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正式运行,60米级海巡执法船“海巡0761”列编投用,南岳海事监管码头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通过部海事局审查,南麂海事监管码头工程获交通运输部批复立项。自主委托研发网上预算审批系统和船舶登记受理辅助系统,推广使用档案管理和查询系统,完成局内外网改版,探索信息系统及设备运维管理新模式。三是规范管理稳步提升。完成海事(履约)管理体系换版工作,推进“三定”后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 ”,修订发布32项制度。有序开展“三定”后机构编制核查与工作站点调整,规范海事职务等级标识,推进后勤管理中心组建工作。完成《XX市志(1991-2012)》海事承编内容。严格财经纪律,加强预算刚性管理,健全编制、执行、监督、考核“四位一体”闭环预算管理体系,在浙江海事系统率先推行网上预算审批。加强规费征稽管理,出色完成年度目标,自我加压率先试行行政项目绩效考评,在争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上取得较大突破。

  (六)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党建创建相互促进。

  一是党风廉政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委主体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党风廉政月度报告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完善各层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廉、贤内助评选,制作廉政电子台历,认真学习“五个禁止”,做到全员签字背书。着力培育“12395”廉政文化价值体系,作为浙江海事系统唯一推荐单位,顺利通过直属海事系统廉政文化示范单位验收。二是基层党建持续加强。健全班子决策机制,创新中心组学习。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强化党支部目标管理,开展支部品牌建设。抓好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坚持党建带群建,完成工会和共青团换届,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职工文体活动,在浙江海事局首届职工游泳比赛中荣获团体冠军,组织参保XX市在职职工互助互济保障。三是文明创建成果丰硕。大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温州海事局、瓯江海事处荣获 “浙江省文明单位”,洞头海事处荣获“XX市文明单位”。深化职工之家品牌建设,承办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工会职工之家交流现场会,部机关工会唯一基层联系点落户我局。着力基层海事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深化“心随声至伴你同行”交管品牌和“5680”真情服务品牌建设。“海巡0766”艇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局政务中心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四是典型宣传凝聚人心。大力倡导“团结、敬业、向上”核心价值,承办XX市道德讲堂,组织“四型海事”好形象巡回报告,进一步激发正能量。开通vts微信平台,举办首届vts公众开放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借力《温州安全生产导刊》8个版面集中宣传海事、展示海事,扩大海事影响力。

  回首一年的工作,困难比预料的要多,任务比计划的要重,取得的结果比预想的要好。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在此,我代表温州海事局领导班子,向长期以来关心、帮助温州海事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全体离退休老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勤勉尽责、默默奉献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一直以来给予海事事业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的海事家属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三化”统领,以全力推动浙江海事局和XX市政府战略合作机制落实为主线,紧紧围绕水上安全监管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法治建设和能力提升为着力点,奋发有为,实现温州海事事业全面跨越发展。

  重点抓好七大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战略引领,持续推进“三化”建设。

  1.全面实现规划目标。对照中期评估和调整,继续推进实施局“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全力冲刺,缩小差距,扩大优势,确保实现“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迈向浙江海事系统前列”的目标。科学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成效,坚持“三化”统领,全面启动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全力推进战略合作。学习借鉴部、省合作意见和浙江海事局与XX市政府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主动做好与浙江海事局和XX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辖区实际,谋划2015年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实施的十项重点工作,加强目标管理,逐年分步推进,定期评估总结,适时组织会商与推进,真抓实干,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3.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开展“三化”建设主题宣传,总结挖掘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三化”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海事处建设年活动,巩固和扩大第一批海事处建设达标验收成果,推进第二批海事处建设工作,确保所有海事处通过达标验收。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部海事局海事“三化”建设标准,全面加强机关、基层站点正规化建设。落实局海事处工作专题会部署,培养规矩意识,加强层级管理,顺应监管模式改革进程,进一步推进海事处管理模式的扁平化和去机关化。做好海事处人员绩效评价体系试运行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全面实施海事处人员绩效考核,切实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篇二:海事处河长制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费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祊、浚、温凉、涑为四大主干河流,属于淮河流域,境内总流域面积1903.8平方公里。作为水利大县,我县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我县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县迎淮指挥部与全县各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8条主要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 出台了《费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费县“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24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40位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并。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县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2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县域内28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 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开展迎淮工作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111.9公里,清淤垃圾608.8吨,河道栽植水生植物14450棵,河岸绿化1734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763600棵,改造河岸护坡30公里,筑坝10座,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开展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我县浚河、祊河等

  主要河流有非法养鱼网箱2110个,涉及费城、胡阳、探沂3个乡镇(街道)。相关乡镇都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了5月20日前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防止非法网箱养鱼出现反弹,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河道非法网箱养鱼的公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反弹。

  3.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

  要污染源。根据迎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我县加大对城区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温凉河、护城河、钟山沟、洪沟及许家崖干渠的污水直排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直排口50处,涉及15家责任单位。目前,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有效地减少了城区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200余台次,完成护城河、钟山沟等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20万方;完成县城25条道路、100余公里的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垃圾2000方,有效避免了道路垃圾流入河道。

  4.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费县全县共有畜禽养

  殖户4371户,截止11月份,全县禁养区域内养殖户1826户,现已拆除604户,停养897户,棚舍清理完成82.2 %;限养区域内养殖户1402户,现已停养729户,整改验收203户,整治完成率66.48%;适养区域内养殖户1143户,现已停养682户,整改验收65户,整治完成率65.35%。目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尚未完成。其中,全县养鸭户950户,停养446户,拆除352户,整改验收152户,整治完成率100%,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迎淮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共下达督导问题表12份;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县15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河道执法巡查和涉水案件的执法力度。2014年,先后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起,其中查处河道非法采砂12起,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4起,破坏水利工程 6起,其他水事案件4起,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水事秩序的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迎淮考核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

  篇三:海事处河长制工作总结

  黑龙江省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省委书记王宪魁主持,省长陆昊、省委副书记黄建盛和副省长郝会龙、吕维峰等出席会议。黑龙江海事局王俊波局长作为黑龙江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25个成员单位之一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讨论了《黑龙江省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黑龙江省五级河长体系构架方案》和《黑龙江省推行河长制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王宪魁书记就全省推行河长制工作作出布置,提出具体要求。

  黑龙江海事局在全省推行河长制工作中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的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监管船舶拆解修造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船舶重大污染事故处置及调查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负责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核及监督管理、港区岸线使用审核等工作,与俄有关部门联合处置界河污染事故等。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黑龙江海事局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将响应国家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包容、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全省推行河长制为新的平台,继续围绕中心工作,与各成员单位密切沟通配合,切实加强水域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河道采砂管理、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治理船舶污染、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整治“三无船舶”等的工作力度,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为把黑龙江省的青山绿水冰天雪地打造成金山银山作出海事部门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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