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时间:2023-07-27 09:41:1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4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范文(精选14篇)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1

  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和谐,我国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设。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今年以来,我站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联络点的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站点的工作人员,指导他们的.工作,为畅通申请渠道、就地就近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奠定了基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组织建设,将法律援助网络构筑在农村,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同时与信访、消协、派出所、综治办等各部门加强联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为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着的主力军作用,根据县司法局安排,积极参加上级和县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第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第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

  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

  20xx年是全市每个法律服务所为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跨世纪发展目标,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乡的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做了超多的工作,现就本年度大河北乡法律服务所的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宣传工作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普法办的统一要求,我们着重在普及法律知识入手,重点普及了《宪法》、《物权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同时从普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了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乡群众生产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加大了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流转、企业改制等知识培训,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

  一年来本人注重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分别开展了“法律进村”、“法律进校园”“法律进站办”等措施,使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全年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法律骨干60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村、依法治办典型3个,在搞好普法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市场经济、公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开发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以法律为武器,为严打整治创造强烈的法制舆论氛围。透过办班、讲座、出版、橱窗、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下企业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全乡的依法治理水平。

  二、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在全乡范围内四次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活动中,对村、组逐一排查,对特殊人进行重点走访,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群体性纠纷、越级访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调处,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在调解工作中,本人注重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重点,努力调解出现各种纠纷,确保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突出企业和下岗职工的这个重点,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协助政府和企业做好维稳工。一年里本人共调解纠纷32件,成功32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25人次。

  三、法律服务工作

  在法律服务工作上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认真研究分析我乡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全乡招商引资进程和农业产业化步伐,拓展服务领域不等不靠,全年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民事诉讼代理6件、经济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服务5件、见证10件、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写各类法律文书17份、主持调解纠纷30件、协办公证5件,为全乡的经济发展带给了法律保障。

  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按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安排部署,我站进行了超多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件,结案率100%。受援人员71人。透过法律援助的开展,为贫困家庭、低收入群体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年过去了,按局党组和党委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今后要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有一个飞跃,在精神状态上有一个新振奋,在局党组和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完成法律服务所各项工作,为本乡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3

  在学习课本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是国家法制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百年大计。青少年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也是确立世界观、是非观、法制观的时期,要使他们接受正确的东西,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关键在于教育。因此,必须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以保证青少年沿着祖国未来需要的道路健康成长。

  一要落实责任,上好法制课。

  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在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渗透法律知识。

  二是要开展形式多样法制教育课。

  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总而言之,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人民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4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及职工的法治教育。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及职工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提高依法管理事务能力,依法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今年我局抽派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级行政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以进一步提高。

  三是以“法律进医院”工作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加强医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医务人员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法治讲座、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宪法修正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执业,依法行医。

  四是加强计生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对全市14个乡镇的计生助理员进行了专项培训,重点学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国家计生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计生人员的法律意识。

  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促进卫生计生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卫计局与信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作用,运用法律方式帮助卫计系统解决实际难题。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通过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牌、led电子屏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活动

  我局充分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等节点,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卫生计生法治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卫生计生法律意识和健康防病意识。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20余人次。

  五、加大医疗机构监管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35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状况和人员资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各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执业、依法执业进行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卫生行业特点,为妥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正确处理医患关系,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结合实际健全了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双方沟通进一步加强。

  二是建立完善并落实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并落实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调处院内医疗纠纷,并及时将调处情况报市卫计局医患纠纷预防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我系统无医疗纠纷发生。

  三是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今年我系统无刑事治安事件发生,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5

  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为我镇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和创建“平安镇、新农村”活动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业务开展情况

  在20xx年度工作中,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1家,见证1件,民事诉讼代理5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10件,提供法律援助7件,主持调解纠纷16件,解答法律咨询21人次,开展法制宣传16场次,发放法制宣传单和“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蒙文)”共3600余份。加强了法制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农牧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诉讼代理案件的`指导,充分发挥了作用,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了“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实践活动中,提供了优质服务,得到很好的结果。

  二、严格遵守了法律工作者的执业道德,纪律制度

  积极参加盟、旗业务培训班和公益活动,对当事人热情对待、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案件的风险为着想,避免经济损失为主,创建和谐和解的方针,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完善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得到见效。

  三、今后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和思想政治知识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执业道德,纪律制度,秉公执法,公平公正,为农牧民热情服务,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6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一)实体平台中心建设。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位于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面积60㎡,设置两个功能区,分别是法律服务区和密谈室。其中,法律服务区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每个窗口专岗专职,对应承办相关业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0名,由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和公证员等组成,法援岗每天由专人受理办理法援业务,律师岗及公证岗每周轮换值班,坚守8小时工作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至目前,中心已接待来访群众570余批次,解答法律咨询920余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

  (二)实体平台工作站建设。乡镇公共法律工作站依托各司法所建立,要求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形成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功能于一体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全县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基本完成建成,工作站统一悬挂标识标牌,设立服务大厅,达到最少3个接待窗口的分类办公区间,每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3人,工作站办公室设立在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司法所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三)实体平台工作室建设。聚力推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均衡法律服务资源。我县共有行政村257个,社区14个,应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71个,现已建成工作室174个,在建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工作室依托村居委会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建设,统一门牌标识,设置接待室,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坐班值守,主要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难问题,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平台建设。依托“智慧司法”网络系统建设,广泛宣传普及“12348甘肃法网”平台、“12348热线电话”,积极开展精准普法、精准服务,及时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准确了解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征求群众法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微信群人员包括法律顾问、司法干部、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和村居委会人员等。主要功能是:法律顾问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解决实际落实中的困难;法律顾问开展交流与互动,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交流工作经验;接受司法局下发的法律服务等活动通知;及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回应群众诉求。微信群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村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树立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为增强我县法治核心竞争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将所有执业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组织引导律师、法律服务人员与村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达到法律帮扶全面覆盖。法律顾问主要协助村民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等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针对性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改观村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指导协助各调委会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水平,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

  (二)重点着力推进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我县脱贫攻坚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我局为全县60个重点贫困村制作脱贫攻坚公示牌,主要以法律顾问、治安民警、法制副校长、法制安全课教师、综治管理员为公示内容。贫困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计60人,全部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其中律师6人,公证员5人,司法局干部22人,检法系统27人。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肩负脱贫攻坚使命,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重点贫困村法律顾问宣传教育活动、进村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入户面对面进行法律疑难讲解,并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真切的将法律面对面送到贫困户身边,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了解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贫困人员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大作用,为老师学生增强法律意识。

  三、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一)继续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是我局法律援助工作持续不变的方向。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其中民事案件88件,刑事案件67件,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将经济困难标准降低为年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困难标准的两倍,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就医就学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对老弱病残孕幼等特定人群、特殊案件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即先受理后补材料。对城乡低保、“五保”、残疾人等群体涉及抚养纠纷,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即实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凡涉及讨薪、工伤待遇、群体性纠纷、集体越级上访等涉稳事项安排律师及时介入,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理性维权,并快速受理,优先办理,重点援助。

  (二)案件管理信息化。按照相关要求,今年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管理新系统,实行信息网络平台监督管理,整个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批、指派、律师办理、分类定级到归档各个环节均实现网上操作,逐级在网上审核或审定。法律援助中旬对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办理流程实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受援人和执法机关的意见及时查阅回访,时刻掌握承办情况。其次,今年所有来访登记法律咨询也需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新系统。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将来访的法律咨询进行登记录入,各律所将写诉状、答辩状和来访咨询、电话咨询等全部录入系统。案件信息化管理不仅规范了办案流程,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后期查看存档中,更加实时便利。

  四、20xx年工作谋划

  (一)继续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通过积极引导、政策释放等措施,建立起所有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一同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来;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工作室,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宁县司法局”微信平台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三)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管理使用资金,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7

  一、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枞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从名称和服务场所、功能职责、建设标准、人员配备等四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供了建设依据。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在县级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热线、人民调解等资源,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中心有工作人员3人,除一名专职聘用律师外,其余都是司法局在编在岗人员兼任。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县司法局,综合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证服务大厅等资源,面积约200平方米。大厅设置办公区、服务区、等候区等三个区域,具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法治宣传等职能。

  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因地制宜,根据司法所基础设施实际,分批分步进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目前,19个乡镇全部完成形象识别系统建设,同时依托各司法所,着力建设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县共建成2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成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二)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在枞阳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安排专职律师值班,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全县19个乡镇、214个村(社区)均已建立由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镇村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参加的法律服务微信群,实现了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把法律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让老百姓随时随地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自平台建立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县19个乡镇推行“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活动,覆盖率达100%。全县55个贫困村都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志愿者。20XX年至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10件,提供法律咨询54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6979余起,办理公证案件共计4089件,开展法治宣传80余场次。有效改善了城乡法律服务不均等现象,解决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任务。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1.49%,其中刑事178件,民事551件,劳动仲裁13件,公证9件。其中诉讼类案件627件,占比为83.49%。已办结662件,已归档596,归档率90.03%。系统内咨询录入1493件。

  (一)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初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与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20XX年度民生工程法律援助项目责任状》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节假日及各类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法律援助进贫困村”、“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结合“双提升”主题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街头设点及进村入户宣传,截止目前,已发放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走访群众80余人次。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技能。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0余人次。

  (四)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研究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等制度落实工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78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在检察院实行电话值班制度,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今年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256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6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209件,社会成效显著。

  (六)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8篇,群众话民生11篇,图看民生图片集3期,省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工作信息及群众话民生各1篇;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工作信息34篇,优秀案例11篇,案例库案例11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采用信息5篇,人民网采用工作信息1篇。

  (七)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75户次;组织旁听庭审20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

  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

  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662件,结案率达89.46%;归档案件565件,归档率为91.87%。

  (八)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74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84万元,完成率为113.51%,其中省级财政投入47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37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84.58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100.69%。在经费支出中,案件和律师值班补贴为75.65万元,宣传培训及其他费用等为8.93万元,分别占89.44%和10.56%。

  三、加强公证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92件,收取公证费56.24万元。办理国内公证共1138件(法律援助公证9件),涉外公证151件,涉台公证58件,办理经济方面公证所涉经济标的额达16.9亿元,担任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单位4家,接受外地公证机构委托调查案件12件。

  (一)抓好对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评查工作。20XX年度,我股室未接到任何对我县公证人员的投诉。

  (二)完成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年检、注册工作。全县公证处一家,公证员4个,均通过年检、注册。

  (三)积极做好迎检工作。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公证质量标准,紧紧围绕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四个主要方面展开,重点集中在证据保全、不动产事务、遗嘱继承、赠与等民事、强制执行、涉外涉港澳台等五类公证事项。

  四、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成其他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形象识别系统以及部分村工作室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一批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工作,充分发挥平台的实质效果。

  (三)积极完成20XX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各项工作。

  (四)提高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写作水平,争取出高质量的稿件,提高稿件投放率和刊登率。

  (五)加强公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8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事项17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6%(去年同期130件),其中重大决策24件;合同审查4件;一般性法律审查77件;领导交办法律顾问工作4件;其他法律服务68件。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农村“三变”改革依法决策提供意见建议。20xx年2月22日,根据省委改革办的要求,向省委改革办报送了《关于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应把握的重点问题的意见建议》,提出农村“三变”改革应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根据陈敏尔书记指示要求和唐林主任亲自安排部和主持研究,在李兵副主任的带领下,20xx年3月,综合研究分析赴六盘水调研情况、邀请外聘法律专家咨询委员相关咨询论证和省政府法制办在办理农村山林土地行政复议案件中掌握的有关情况,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角度,形成《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调研报告》,对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向省委提出建议。3月19日,陈敏尔书记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重视“法律适用和制度建设问题,确保“三变”改革有序有效推进。”3月25日,刘远坤副省长对报告作出肯定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着手深化完善相关制度,向上争取认可和支持。二是积极为“三变”改革重要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先后对涉及农村“三变”改革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试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金融支持我省农村“三变”改革的十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强全省第六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件文件初稿进行合法性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参与“三变”改革咨询论证。20xx年3月14日,参加全省“三变”改革工作情况交流会,提交《当好农村“三变”改革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制度建设》交流材料。20xx年xx月xx日至5日,参加由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主办,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安顺市“三权”促“三变”改革研讨会,提交《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几点思考》研究文章。参加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参与《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承担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提出的有关咨询论证意见和建议多次被采纳,并在相关改革文件中得到体现。

  (二)为大数据战略行动、供给侧改革等系列改革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春节放假上班后的连续两个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加点对省大数据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等5个文件,提出21条法律意见。先后多次为国有企业改革、推动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族自治州深化体制改革、支持工业企业减负增效、省级政府公车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贫困地区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参加咨询论证会,提出意见、建议,得到了有关单位的充分采纳。

  (三)为有关风险防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先后对《贵州省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有关P2P互联网融资挤兑事项、松桃县与上海景域旅游发展公司投资纠纷、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对贵州省联合产权交易与金融服务中心组建、煤矿企业关停转型兼并重组、药品集中采购、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按省政府《关于研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报送煤矿关闭退出涉法涉诉工作方案的报告》并及时上报省政府。

  (五)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进度推进。

  一是抓好20xx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研究制定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两项任务落实。多次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省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对接联系,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调研工作方案,3月下旬赴上山东、安徽开展调研。5月开展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省内书面调研,已收到书面调研材料52份。二是抓好20xx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关于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任务的落实。4月,召开有关责任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协调会,研究落实具体方案与措施。5月,对各市州、各县(市、区)、省政府各部门、省政府各直属机构开展书面调研,已有70多个区县和乡镇反馈了调研报告材料。三是认真抓好《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xx-20xx年)》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在唐林主任的带领下,深入福泉市调研总法律顾问制度,形成《福泉市创新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调研文章,以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转发福泉市有关总法律顾问制度文件。3月25日就中央深改组审议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对接,了解相关工作进度。6月,《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xx〕30号)下发后,按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起草《贵州省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初稿)》,目前已基本完成。

  (六)认真完成上级部署安排的重要工作。

  一是办理孙志刚省长、陈鸣明副省长关于《情况汇报》批示材料,并形成专题报告向陈鸣明副省长专门汇报。二是按时办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2号建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32号提案。三是派员承担20xx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陈鸣明副省长讲话稿的起草工作。四是派员参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五是起草《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大会精神配合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打算》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承担法制办贯彻落实《贵州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责任分工方案》推进情况季度汇总报送工作,完成一季度汇总报送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除继续做好常规法律顾问工作外,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成“健全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及倒查机制”、“贵州省政府决策执行纠偏机制”、“加强乡镇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省政府。

  二、完成省人大李岷副主任、刘远坤副省长领题的《农村“三变”改革中政策法律问题研究》课题,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涉及法律法规政策梳理任务,完成《农村“三变”改革导则》编著工作中承担的农村“三变”改革法治保障涉及政府法制工作部分的写作任务,完成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出台省政府法制办支持三变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文件起草任务。

  三、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要求完成贯彻落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初稿的起草工作。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9

  第一,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

  为此,在20xx年初,社区就召开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今年一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社区党委书记毛雪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大家一定要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今年的工作做好。与前几年相比,今年光南社区将法律服务工作上升到将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要求所有社区居干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来对待这项工作。毛书记在会议上表示,虽然今年没有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等重大活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麻痹情绪,防止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同时,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外部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矛盾纠纷有抬头的趋势,如果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事件。因此,社区要求居干们要妥善地对待和处理涉及到居民具体利益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居民的稳控工作,防止矛盾发生激化。

  在年初,社区还专门召开了物业纠纷协调会议,邀请社区内三家主要物业公司(华燕物业、方建达物业和金岛花园物业)的代表参加。会上,社区党委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充分肯定了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和贡献,并请大家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社区主任表示,今后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配合社区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社区党委毛书记则表示,目前涉及到物业的潜在矛盾纠纷隐患主要有两个:一是光熙门北里8号楼居民反映燃气集团咨询公司和燃气集团第二分公司的员工经常在小区内驾车快速行驶的问题,部分居民认为此问题影响到居民出行的安全;另一个是柳芳北街九号院居民在光熙家园穿行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但社区一定要做好与社会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对居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也要尽到相应的责任,做好小区内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建立专门的支部机构,负责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两类人员帮教等具体工作。

  目前光南社区共有矛盾调解工作小组、物业纠纷工作调解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等机构。这些共组偶小组的成员以社区居干为主,由社区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则由社区积极分子和居干共同组成,目前拥有四个调解小组,组员35人,并配有纠纷信息员48名。物业纠纷调解小组由社区干部和三家主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组成,目前有成员九人。同时,20xx年社区还成立了和谐促进员分会和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社区目前有和谐促进员110余人,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委员15人。社区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日、物业接待日和人大代表接待日,由专人接待居民来访。

  20xx年,纠纷信息员共为社区提供纠纷隐患信息16条,经社区排查,发现价值信息10条。根据这些信息,社区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社区和谐促进员帮助调解矛盾7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些和谐促进员在居民中威信比较高,所以在调解工作中有一定的.优势。借助这些优势,帮助社区做好工作,这是今年以来社区探索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矛盾排查调解要放手发动居民,走矛盾调解的“人民战争”路线,这是光南社区一直强调和坚持的。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切实可行的。今后,我社区将继续把这一工作方法坚持贯彻下去,以维护社区稳定。

  第三,切实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光南社区坚持每月至少系统排查一次辖区内矛盾,遇到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活动期间则开展临时性排查。

  第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讲座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今年以来,社区还开展法律讲座四场,每季度一场。讲座分别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国防法》讲座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在法治学习讲座中,我们也注意探索形式的多样化。例如,在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活动中,社区请青少年朋友来扮演司机、行人、交警等角色,模拟马路上的实际情景。通过这种形式生动的活动,青少年朋友对交通安全法规有了一个很好的了解,也实际体验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活动后,社区还邀请交通队的民警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做好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除律师进社区外,20xx年光南社区还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区人大代表高宏刚同志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在社区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号院的北京市铁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刚反映了退休待遇的问题。高宏刚听了大家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一定会向区里、市里反映。

  第六,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重点人出现脱管、失控。

  以上为20xx年光熙门北里南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下,经过我社区全体居干的努力工作,社区确保了总体稳定,全年没有出现重大矛盾事件。今后,社区将继续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推动社区法律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向街道和社区居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10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20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20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20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xx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11

  一、分类实施、全面推开

  镇巴县属国家重点贫困县,全县辖有19个镇、1个街道办、181个村(社区)。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全县经济落后,法律服务力量极其薄弱,只有1名执业律师、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顾问工作面临“人少村多”的实际困难。20xx年,针对面临的现实工作困境,我局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争取省市支持,采取省厅援派、县局聘用、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结合”方式,共计安排78名法律顾问承担了全县181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县域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了《镇巴县司法局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先后三次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任务,确保了工作有效实施。

  二、强化督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规范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县司法局、镇司法所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督导,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订立合同,建立定期服务制度。县局分类制作一村一法律顾问合同格式范本,明确合同必备条款并下发各镇司法所进行逐村落实。同时量化工作指标,要求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年开展法律讲座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印发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和台帐,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村一卷,并以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县局给每个村定制下发了法律顾问工作公示牌,组织各镇司法所将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委办公场所显眼位置,公布了联系电话、邮箱、微信等联系方式,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四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在日常考核中实行法律顾问、司法所和村日志台账三统一;严格落实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制度。平时由司法局、司法所不定时、不打招呼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抽查,年底由司法局会同司法所采取百分制对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顾问个人考核由履行各项职能情况(约占60%)和基层组织及群众评价,信息报送,日志台账填写三项工作内容(约占40%)组成。

  三、注重实效,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优质服务

  20xx年,我县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均能认真履职,服务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较好实效。一是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形式,让群众在享受优质法律服务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农村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从村委和经济合作社的土地产权纠纷、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审查、经济社土地补偿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赔偿、劳资纠纷等,法律顾问都用心提出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意见,帮助他们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此外,法律顾问通过对经济困难且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给予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三是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法律顾问通过法制宣传、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指导修订村规民约等,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办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四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于突发事件、疑难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法律顾问都能及时提供法律建议,有条件的`还能积极参与案件的处理。

  截至12月底,我县驻村法律顾问共计为基层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473人次,开展法制宣传312次,调解矛盾纠纷337件,提出建设性法律意见书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工作开展遭遇了“瓶颈”问题。20xx年全年,省、市、县三级没有拨付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建议上级积极争取专项工作资金,确保基层工作持续推进。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12

  20xx年即将过去,本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以及各社区的关注和支持下,各项法律服务项目按期完成。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本所专门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小组,建立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我们在工作中及时有效的解决社区各项法律问题,协助社区工作人员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各方面工作,帮助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二、继承发扬、有所创新

  本所将法律顾问工作与维稳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在做好基本项目的同时,有所创新:

  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治意识。我们在日常的坐班服务中宣传普及宪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物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更加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2)促进依法管理,帮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所法律顾问积极帮助社区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常见纠纷矛盾,引导居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工作创新。我们在社区挂点律师提供服务之外,更派遣了专家律师举办专题讲座,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三、我们的优势

  本所社区顾问每周固定值班,并通过微信或电话随时给社区及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之外,因本所办公室距离三个社区很近,正常走路就几分钟路程,因此我们单位从主任到执业律师都可随时前往社区提供服务。

  四、总结

  本所参与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同时肯定也存在着不足,回顾即将过去的20xx年,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35次,接待咨询10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劳动法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1次,接待咨询9次,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xx社区我们共参与调解4次,接待咨询10次,共安排值班50次,举行普法讲座4次,分别是:物业管理法律专题讲座、老年人防诈骗专题讲座、婚姻法专题讲座、宪法讲座。20xx年我们将不断探索,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也请街道办、司法所、司法局持续给予支持和鼓励。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13

  一、工作数据

  根据司法所上报的数字,20xx年1-12月服务对象68139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总数9581件/次。其中,诉讼30件、接访咨询7021人次、审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0件、写诉讼文书265件、谈判签约22件、调解纠纷235宗、参与法律援助案件4宗、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5宗、协助选举4次、上法制课1209次、法律培训103次、其他服务活动257件/次。

  我区律师完成固定驻村任务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务),即每年律师的服务次数达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合计114000次,平均为每条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务,每月是3.4次/村。全区278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务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我区律师完成法治宣传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开展法律讲座1次,每年次数达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驻村(社区)律师开展法律讲座合计1374次,平均每季度开展343.5次法律讲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开展法律讲座的定额任务,完成率100%。

  根据以上统计情况,显示律师驻村工作积极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镇街和各村居之间的业务量较往年日趋均衡,体现了我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逐渐深入全区基层,律师越来越广泛参与到党委政府的驻村直联活动,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律师在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当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20xx年1月,区司法局对我区驻村(社区)律师开展驻村(社区)律师考核工作。经考核,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村(社区)有128个,占全部村(社区)的46%,考核分数100分的村(社区)有150个,占全部村(社区)的54%,考核评分90分以上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69名,占全部驻村(社区)主办律师的100%,其中,考核评分100分的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69名。本次考核没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推进

  (一)及时更新驻村(社区)合同及更换驻村(社区)主办律师。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区司法局积极筹备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点任务一是调整、更换20xx年-20xx年驻村(社区)律师,二是为20xx年新增村(社区)安排驻村(社区)律师。

  20xx年参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共有37家,69名主办律师和其167名团队律师共236名律师,挂钩全区278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每个村(社区)至少有2名执业律师进驻,活动覆盖率100%。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律师参与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办法(试行)村(社区)法律顾问非现场服务折抵现场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值班律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开展为“三类人员”释法说理的工作。

  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配合做好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疏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我局要求区各司法所组织本镇(街道)驻村(社区)律师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工作,尽力化解矛盾,将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工作方式,目标要求是每一名社矫三类人员都接受到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的释法说理工作。目前,我区仅大沥镇有一名对“与他人有较深矛盾的、有酣酒闹事习惯的、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三类人员。姓名:张春雷,属于第三类“有越级上访可能”的人员,大沥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沥社矫分中心,组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采取一对一对话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广东华鸿律师事务所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李杰升面对面谈话释法明理,张春雷保证不再上访,今后会自觉服从社矫相关规定、遵纪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讲座安排。

  经检查核对,发现仍有部分驻村(社区)律师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开展“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等专题讲座,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排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宪法”、“扫黑除恶”、“违法霸地、新建抢建宅基地(两违行为)”、“村居民约”、“环境保护”等专题讲座。

  (五)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评工作。

  为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服务质量,同时为开展评优表彰提供依据,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要求,我局对我区在20xx年度上半年参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驻村主办律师的履行职责的情况开展考评工作。

  (六)举办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班。

  为提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夯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基础,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开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会议。会议内容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蓝相胤、廖富昌介绍工作经验、与台下律师互动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绍本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对驻村律师的期望;三是区局律师公证管理科传达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四是通报我区20xx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和驻村律师考核情况。

  (七)配合开展查治“两违行为”工作。

  为配合上级开展查治“两违行为”行动,我局一是指导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诉讼等工作组织驻村律师做好村集体的法制宣讲;二是组织全区230多名驻村律师集中举办关于查治“两违用地”行动情况和讲授《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的知识。三是监督指导驻村律师依法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四是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情况反映或报告,依法对律师代理涉及“两违行为”诉讼案件进行监督指导。

  (八)组织驻村(社区)律师光大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补录台账。

  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村(社区)律师对自20xx年1月1日起群众法律咨询的数据进行补录,进行补录台账的系统为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今后,需将群众法律咨询数据及时录入到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综合管理系统中。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律师不够积极。一是驻村(社区)主办律师自身业务繁重,影响驻村工作。驻村(社区)主办律师有自己业务,由于办案、开庭、收益等原因难以按时参与直联或驻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轻的驻村律师对村(社区)的'社情民意不够熟悉,在解决矛盾或沟通干部群众时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驻村不主动,沟通不畅顺的现象。二是青年律师仍需提高基层工作能力。派驻村律师团队的青年律师是驻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师刚开始执业,虽然个人业务量相对少,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时间充足,但信心、经验、知识储备、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对村(社区)法律事务时,难以提供等同于主办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或村(社区)群众看到青年律师执业时间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见,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

  (二)部分村(社区)重视度不够。一是不太重视驻村律师能够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区)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未能对驻村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有正确认识,有的认为有驻村(律师)或者没有驻村律师,工作还是照样开展,故没有主动联系驻村律师。有的甚至认为律师进村(社区)会激发群众的矛盾纠纷,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二是未能协调好有偿顾问律师与驻村律师之间的关系。有的村(社区)在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团队进驻前,就有偿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因为无给驻村律师服务费用,所以村(社区)不好意思不主动请驻村(社区)律师到村服务。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较繁忙,未能定期检查驻村律师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及时促进新调整的驻村律师与村(社区)干部、群众之间沟通协作,导致有的村(社区)干部连驻村(社区)律师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对村(社区)所希望的法律服务类型不够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区)亟需驻村律师提供专题法制讲座,却未能如愿开展。

  (四)其他客观原因。一是新调整的驻村(社区)律师团队需要时间与村居沟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没有完成任务的客观因素。二是电脑系统问题。驻村(社区)律师对电脑日志系统使用流程不熟悉,导致未能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日志内容。另外由于驻村(社区)律师普遍都是应村居的临时要求或突发事件而走访,导致驻村(社区)律师无法在完成法律顾问工作后及时登录电脑系统填写日志内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设想

  解决以上问题,使该项民生工程取得成效,还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驻村律师和村(社区)的积极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强沟通,共同协作。除了司法所为律师和村居建立沟通桥梁之外,还需要律师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沟通协调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动与村居两委干部加强沟通,真诚耐心提供服务,实际帮助村居解决问题,树立村居和群众对律师的信心,真正让驻村律师在村居“驻得进、融得入、用得上”。

  (二)积极参与,追求共赢。当前,由于我区正在进行城市升级、农村股权改革,加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许多外地律师不断介入基层农村矛盾纠纷,我区的基层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基层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区律师承担起本地律师责任,出一分力维护社会安定和维护当地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所以,广大挂钩律师要主动和积极为村居服务,积极参与直联驻班和涉法涉诉信访活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研讨和化解活动,努力开拓农村及其企业这一大法律服务阵地。

  (三)完善台账,夯实基础。一是驻村(社区)律师要重视梳理日志内容,驻村(社区)律师尽可能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有利于对具体案件的后续情况进行处理和有效监控。二是各村(社区)、律师所行政人员、团队律师要协助主办律师共同完成日志录入省司法厅的电脑系统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报没有录入和按时录入系统的驻村(社区)律师名单。三是为提高村居民听课兴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区)需要开展的法律讲座主题,由区普法办、律师服务中心征集律师课件并发放给驻村(社区)律师,由擅长本专业内容的驻村律师专门负责一个(或多个)主题的讲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讲座的质量和效率。

  (四)调整律师团队,提升服务质素。对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驻村(社区)任务的律师及其律师所将予以撤换,加强培训和总结、检查和督导,提高服务质素,注重服务效果,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更深更广地发展。

  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14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50号)及自治区司法厅工作要求,2018年起,在全市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于2017年年底便向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工作安排,做到早准备、早部署。今年,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初步形成。

  (二)整合资源,借力专项工作。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启动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乡(镇)街司法所、村居委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联络点,将法律服务延伸至最基层单位,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实现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兴庆区为确保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远程咨询平台,实现了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13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全覆盖,由专业律师在线提供远程法律答疑、热线服务。西夏区司法局以低成本、广覆盖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服务“零等待”。中心的网络视频咨询服务依托QQ视频、微信视频聊天等功能,联通了辖区9个司法所和76个村居社区,由专业律师负责接待答疑,形成了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形成了“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工作模式,打通了西夏区网络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成了以中心为根基,以辖区9个镇街惠民法律服务站为支干、以76个村居惠民法律服务室为终端的三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了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三)宣传动员,落实层层部署。全市现阶段参与村居法律顾问覆盖工作的律师有300余人,负责全市93%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其余法律顾问由司法所所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担。在开展工作当中,大力宣传“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兴庆区司法局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弥补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紧缺问题,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贫困村坐班,为贫困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帮助。同时,制发便民服务卡,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咨询电话及各窗口服务指南印在卡片上,便于居民及时咨询法律问题。4月份,金凤区司法局举行“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启动仪式,各镇、街道、各村(居)书记(主任)、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金凤区辖区19家律师事务所参加启动仪式。目前,已开展了“律师服务和谐金凤志愿行”活动30余场次,参与律师68人次。贺兰县结合每月19日、20日开展的民主议政日活动开展固定法律服务活动,乡镇司法所负责联系、协调、督查各律所律师入村开展活动情况,确保律师按时入村开展法律服务。灵武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置8个“法律惠民服务站”,在乡镇、妇联、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福利院、园区、武装部等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一村(社区)一律师”,“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目标全覆盖。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银川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个别县市律师资源较少,律师工作任务较重;加之经费落实滞后,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以及工作开展不够全面,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要积极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促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健全机制,确保运作规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不断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系列规范指引,确保工作机制有保障,规范运作成常态。

  (三)要深化服务,确保成效明显。以深化法治,服务民生,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组织、动员和引导律师投身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保证服务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四)要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我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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