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仲裁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
今年上半年,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在局党总支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围绕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促进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认真做好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劳动监察工作:
1、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130余人次,办结15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成功处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欠薪事件,累计追讨被拖欠工资360万余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
2、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对辖区内33所职业介绍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进行了排查、登记,对1家未申领职业介绍许可证的中介所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收缴非法中介广告牌3块,刮除张贴在门窗上的非法招工信息2处;发放“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余份。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活动,使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3、开展了“《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累计检查用人单位51户,涉及劳动者1100余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1份、责令改正决定书8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26份,纠正无效劳动合同78份;修改公司规章制度40余条;补发劳动者工资3.7万元,清退抵押金0.3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6.5万元。
4、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用人单位285家,涉及职工人数5000余人,其中对7家用人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补签劳动合同700余份,补发工资10万余元,补缴社会保险费十万余元。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5、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的小砖窑、小作坊、餐饮服务业等用工场所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57家,下达行政文书13份。
6、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截止目前,“网格化”建设已实现全覆盖,区级既二级网格软、硬件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成,70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已全部到位。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数据库正在逐步录入,监察各项业务数据都在随时更新。
上半年,劳动监察科共受理投诉案件83件,已办结72件,在法定时间内结案率为100%;共下达了询问通知书2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9份,下达行政处罚两家、行政处理一家,处理职工集体上访案件3起,处理突发案件1起,处理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5起。
(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一是针对我区劳动争议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把加大《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积极向企业和职工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矛盾解决在企业。
二是立足调解优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针对集体性质劳动争议多的特点,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着重突出“三个”结合:有关劳动争议的法规宣传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职工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的方针结合起来。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决不推诿,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对存在争议的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使争议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
上半年,劳动争议仲裁院严格执行办案规程,认真开展申诉接待,审查立案,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及时把争议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和职工宣讲劳动保障法规,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对上访群众耐心接待,对其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掌握争议苗头,提前介入,化解矛盾。同时,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劳动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4件,已结案129件,结案率96%,时效内结案率100%,对全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为体现人性化服务,我们树立了“细微之处见真情,服务之中树形象”的理念。工作中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并将科室的案件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服务标准公开上墙,使来访的群众能够一目了然,我们在接访过程中实行“五个一”服务,把“真情、尽责、务实、高效”的服务理念贯穿到劳动保障监察、仲裁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到每个岗位中去,从思想上做到“民找我办事”向“我为民办事”的转变,力争做到真情接待零距离,真心办事零差错,真诚服务零投诉。上半年,劳动监察、仲裁工作人员累计接待和处理群众来电、来访2400余次,根据不同情况,我们都坚持详细登记,认真回复,耐心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为95%以上。针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交办件,我们都能做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办结,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结案率达到100%。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劳动监察科的工作计划
1、加强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促进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根据全年劳动保障的重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特别是要开展好劳动欠薪清偿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在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中,及时为劳动者排忧解难,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同时,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确保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及时落实到位。
(二)劳动仲裁科的.工作计划
1、实行首问导诉服务制度。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材料。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还应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做到首次导诉,二次开庭,三次办结。杜绝当事人来回奔波,切实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2、进一步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和企业调解网络建设,促进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劳动仲裁委三方机制,健全各企业仲裁调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形成完整的劳动争议仲裁网络。
3、加强仲裁监督,提高仲裁员素质。要不断完善自身监督,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处理评查和抽查工作,切实纠正在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裁决等环节中存在的不严格依法办案问题。加强仲裁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积极进行仲裁员业务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社会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我们相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我们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劳动监察、仲裁工作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2
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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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所在的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所在的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岗位所在的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3
一、完善企业用工管理,规范用工关系,依法进行管理。
为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我科截止到20xx年3月28日共为40多家用人单位的1082名职工鉴证了劳动合同。
二、受理案件,作好登记。
为作好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工作,我科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查前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各种资料,对不属于劳动争议的申诉,我科均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了政策解释,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渠道,请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此外,为清楚地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我科分别制作了《案件登记表》与《不予受理登记表》,从中可清楚地看出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字号、案件的起因、案件受理与处理的时间、案件的承办人等基本情况。
三、依法办理劳动争议案件。
20xx年一季度共收案7件,经审查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4件,已结案3件,结案的3件案件均为调解;剩余的1件正按程序进行办理,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劳动争议仲裁档案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整理。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做好各企业改革改制中有关劳动政策方面的解释工作。
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中,我科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改革改制工作中有关劳动政策方面的.问题,认真细致地对各方进行解释,切实维护好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尽量避免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五、组建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我科积极开展我市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经过前期大量的准备工作以及红枫湖镇、站街镇的努力,本季度已完成上述两个乡镇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
六、完成信息报送任务5条。
七、其他工作。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4
20xx年,我院以提速增效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有效维护了我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及社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劳动争议情况:20xx年1-10月,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65件(同比增长25.09%),涉及人数2971人(同比增长XX.56%),涉案标的12956万元(同比减少22.48%),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50件(同比增长35.XX%),涉及人数1338人(同比增长5.6%),涉案标的2936.08万元(同比减少40.49%)。审结案件1696件(同比增长28%),其中撤诉结案331件、调解结案639件,撤调率为57.1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当期结案率为101.86%。
人事争议情况:今年我区出现一件人事争议案件,总体形势稳定。
1、以“提速增效”为首任,实现案件“零超期”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争议“一裁两审”处置的启动程序,“便捷高效”应作为劳动仲裁的首要目标和价值追求。为此,一是开展专项清案行动。通过采取“领导包案、夜间庭审、周末专庭、兼仲参与、监察联调”等有效方式,举全局之力在20xx年初开展了劳动仲裁清案专项行动,重点清理20xx年度未结案件,清案期间共审结案件322件,为缩减整年度案件排期、突破审限瓶颈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分解仲裁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将劳动仲裁流程分解为“立案、审理、审批”三大板块,再细分为若干个子项目来实行严格的责任分配及时效管理,加强责任追究,精细办案流程,加快办案速度。今年1-10月,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平均结案时间(不含中止)仅为29天,比20xx年缩短10天,低于法定45天的标准,全面实现“快立、快审、快结”的目标。三是借助信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通过采取“专项培训、定点取经、集中整改、流程优化”等方式,规范调解仲裁信息系统操作,减少重复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巧用系统督办功能,重点监测案件关键节点,一旦进入警戒线立即预警,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办结,截至20xx年10月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彻底实现“零超期”。
2、以“公平公正”为目标,确保案件“零撤裁”
一是建立完善的案件审批制度。修订完善了《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审批权限规定》,根据调解结案、裁决结案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同时完善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会议制度,最大程度上确保案件的公正裁决,减少不当风险。二是妥善处理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针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启动绿色通道,通过当场受理、当场裁决、主动调查取证等手段快速处理争议,稳定员工情绪,消除公共安全威胁,维护社会稳定。比如,XX制衣厂劳资纠纷,仲裁委主动调查取证,运用证据链来认定法律事实,迅速裁决支持了员工工资46800元。三是建立院长、庭长案后答疑制度。对于当事人存疑的案件,由院长、庭长负责跟踪答疑,认真解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减少当事人因误读法律而产生的`质疑,全年共妥善处理案后答疑11宗次,大大减少了信访投诉的发生。
3、以“便民服务”为依托,实现办案“存温度”
一是搬迁新址以保安全第一。由于原仲裁大楼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特将仲裁办事机构搬迁至莲塘高新技术产业第一园区,并配置了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摄录完备的庭审设施、方便有序的取叫号设备,为当事人舒心仲裁提供硬件保证。二是引入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进驻仲裁立案大厅,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员工、企业、政府的三赢局面。三是优化流程减少当事人奔波。将受理/应诉通知与开庭通知流程合并,减少当事人办事次数;同时通过地址确认制度和邮寄送达制度进行书面送达,也减少了当事人奔波往来。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5
今年,我院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在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深入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利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今年度,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530件,已处理结案的518件,结案率为97.7%,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政策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舆论宣传。深入贯彻“两法一条例”的实施,多方配合、合力组织开展大型劳动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劳资培训,与广大企业和职工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大的舆论宣传,不仅使企业领导提高了认识,积极支持工作,广大职工和普通市民也增强了法制观念,增加了自我保护意识。
2、本着深入为主的态度,关注基层民生。仲裁办公室每天来访人员众多,但仲裁员对每一位来访群众和前来咨询的企业劳资人员进行热心、细心、耐心的解答,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人员达几千余人。不仅对来访人员的问题进行解答,也对个别存在疑虑的问题进行请示和沟通,较好的为基层百姓解答了心中的疑惑,宣传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使得带有怨气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怀有疑问的企业通晓而走,双方均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依法办事,使更多的劳资矛盾解决在萌芽、消化在萌芽。
3、立足调解为主,保证仲裁公平。在依照法律程序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时,严格把好政策关,对符合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案件,绝不推诿扯皮。在查明事实、分辨是非的基础上,针对双方存在分歧较大的争议进行前探调解,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开庭前,使争议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解决,使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趋于缓和。在已办结的案件当中,调解及撤诉共计430件,调解结案率为83%。
4、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公开办案程序,杜绝暗箱操作。遵守办案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争议需裁决的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仲裁院请示汇报,以便更准确、快捷的'处理争议。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为努力提高办案能力,我院经常组织仲裁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尤其是针对网络上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进行理论分析及模拟判决。苦练内功,尽快适应当事人各种劳动争议的需要。
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发挥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作用。针对街道虽均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但因人员调动频繁、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很多镇乡劳动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名存实亡,根本没有发挥调解案件、稳定劳动关系的职能的现状,加强对镇乡劳动争议协调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挑选一批素质高
的协调人员参加仲裁员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乡镇协调组织的调处作用,让其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更好的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构建仲裁文书上网制度。一直以来,我仲裁委的仲裁文书除发给当事人之外,其他均保存在我委的卷宗档案里,一般情况下第三人很难看到,就算是那些对外公开的仲裁文书,也是有所限制,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询,则需要持有有关单位的介绍信,而且只允许翻阅,抄录,不允许外带翻印和拍照,公众不能及时对我委审理的案件结果和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仲裁的透明性、公开性大打折扣。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有利于减少舆论压力,提高公众信服力;另外,实行仲裁裁决文书上网制度不仅在市内甚至在省内都是首创。对此,我院将实行仲裁文书上网制度,即在网上系统仲裁中开辟专门仲裁裁决文书一栏,上传除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案件的裁决文书,以此加强公众对仲裁工作的监督,提高仲裁公信力。
3、加强与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的业务沟通、联动自xx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建立以来,它在协调企业与职工劳动争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相当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争议发生之初即得到妥善的解决,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加强与劳动争议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衔接和联动,形成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6
20xx年,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机构实体化建设。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有力地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有序开展,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规范、重调解、提能力,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纵深发展。
20xx年,我们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xx年,我们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起,18起已经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4起正在办理当中,全年不予受理案件3件,共涉及各类用人单位14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42多万元。
二、积极探索,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今年我们努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有关、岗位职责、办事规则、考核办法、管理办法,严格依法办案,严把立案关,受理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立案受理,否则,及时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办案做到快速依法、准确、及时。
三、存在的不足
随着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广大劳动者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大幅提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这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加,这就难免办案质量有所下降,在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自己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为维护一方稳定、促进我县的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7
半年来,在局党委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劳动保障工作政策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仲裁向标准化建设、向规范化开展的工作方法,团结一心,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业绩
(一)劳动监察工作扎实有效。20xx年上半年,劳动监察局对照市局工作目标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了各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为引导区内各用工单位合法用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25日开展了20xx年度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区内各用人单位、尤其是用工量大的各企业的监督力度。
2、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市场等部门,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在3月15日的全省专项行动日,还专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再次对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核查、宣传。完成了全区3个职业中介机构和10个用工量较大企业的检查、审核工作。通过这次专项检查行动,加强了对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各工业园区企业依法用工的监督管理。
3、开展了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参保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力量,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深入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此次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30余户,纠正了部份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不当之处,也为企业负责人在依法用工方面上了一堂“普法课”。
4、完善了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制定限期办结制度等方式,对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做到了“及时调查处理、件件有回复”。上半年,我局共接到举报投诉案件42件,立案42件,结案42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克扣的工资等待遇224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保稳定”工作。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了鑫旺金属公司员工集体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为事件的成功处置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劳动仲裁工作规范有序,步入正轨。在劳动仲裁院的基础上,我局劳动仲裁工作由弱到强,并力争创优;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和完善各项制度,我局劳动仲裁工作也规范有序地发展。
1、加强了仲裁院的队伍建设和仲裁文化建设。20xx年12月份,仲裁院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了2名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并且,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为适应不断涌现的新的劳资纠纷,仲裁院还针对典型案件实行全体仲裁员评议制,在评议中学习,不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上半年,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9件,立案19件,结案8件,参与市局受理的案件审理1件。
2、开展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和“仲裁大练兵、素质大提高、作风大转变”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强化了调解仲裁队伍、会议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工作,确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形成了周会议制度,使仲裁调解工作开展“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步骤、事后有总结”。
3、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上半年,仲裁院制作了一批体现仲裁工作指导思想、工作主题的标语,并对照市局《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完善了各开庭注意事项,公开了工作人员信息等,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仲裁院严格按照《调解仲裁法》及其它关于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开展仲裁工作,坚持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坚持“以程序的公正保证实体裁决的公正”。历年以来经过仲裁院办理的仲裁裁决案件,没有出现被法院撤消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劳动监察工作中,法律关系的不明导致部份案件的处理于法无据。由于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不强,而部份用工主体都是自然人,双方关系在本质上属于个人雇佣关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投诉时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
2、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尤其是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赔付实施办法等方面的法律空白,导致仲裁业务中经常出现于法无据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劳动政策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用工方负责人与劳动者了解劳动保障政策,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意识。
2、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完善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作用,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3、按照《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优质服务窗口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做好仲裁院的软、硬件建设,争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优质服务窗口。
4、加强与市局及其它兄弟县市区仲裁院的学习交流,吸取他们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切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进程。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8
XXXX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县人力资原和社会保障局为适应劳动人事仲裁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使仲裁机构成为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窗口,圆满完成上级工作部署,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认识到位,强化学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实施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劳动人事争议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对仲裁机构、仲裁庭、仲裁管辖、仲裁程序、开庭裁决等。做了实体和程序性定,是进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法定依据。我们利用局周五学习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印制了宣传材料XXXXX多份,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媒体、进企入户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认知水平。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仲裁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机构,扎实开展工作
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全市首家成立的,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问题,加强对仲裁办案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标准化。积极争取县主要领导的支持,筹划成立正科级劳动人事仲裁院。
仲裁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仲裁庭审、调解、裁决、送达、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宜调则调、宜裁则裁、侧重调解,不推不拖,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仲裁员队伍,现有专职仲裁员X人,兼职仲裁员XX人,均已取得省厅颁发的'仲裁员资格证书;二是健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劳动人事仲裁院职责、仲裁案件分析研讨、仲裁业务流程、仲裁服务承诺、仲裁风险告知、仲裁案件回访、仲裁业务社会监督等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三是加强后勤保障,县局在人、财、物各方面支持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确保仲裁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五是强化调解工作,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多层次的全程调解工作,尽可能运用调解手段案结事了,息事宁人,化解矛盾;六是进一步关心照顾弱势群体,开辟维权绿色通道,打造阳光仲裁品牌。
七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会、经贸部门、法院等机构的沟通协调,强化业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XXXX年共受理劳动争议XX件,处理XX件,结案XXX%,案外调解XX件,调解率XX。X%。共鉴证劳动合同XXXX份,解除备案XXXX人,接待来访咨询XXXX人次。
三、强化基础,推进基层调解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劳动争议预测、预警、预防、预报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健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预防纠纷加强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立足**实际,积极筹划,在原来规模以上企业已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新建单位、中小企业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已建立的调解组织运行规范化,工作常态化、作用明显化。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X个,调解员XXXX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XX个,调解员XXX人。XXXX年基层调解组织共预防化解纠纷XX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工会、劳资等管理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高中以上;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调解员主要是由劳动保障所、经贸办、司法办工作人员组成,文化程度一般为中专以上。县局分两批对他们进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集中学培训,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为规范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行为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文书可执行性。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县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资料汇编》,规范了基层调解机构调解活动与非诉讼衔接程序等事项,从制度上支持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总之,我县的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富有成效,这与市局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局、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争取工作上新台阶,劳动人事仲裁事业实现新突破,大发展。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9
半年来劳动仲裁科紧紧围绕调整劳动关系这一中心,以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将劳动仲裁科09年上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工作目标
(一)做好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宣传工作、加强劳动用工备案管理,规范用工关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根据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通知》精神(黔劳社厅发〔20xx〕5号),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20xx年2月1日起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我市按照上级规定,在取消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后,立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再一次详细明确了实施劳动用工备案的要求与内容。通过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对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截止到目前共有166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7626人。
(二)认真作好案件登记工作,公示办案程序,依法办案。
作为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处理部门,劳动仲裁科负责对全市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20xx年截止到目前我科共收案58件,其中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53件,经审理裁决38件、调解12件、准许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3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涉及金额10多万元;经过认真审查,共有5件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不属于我科的受案范围,我科均依法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我科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案件登记台帐,明确记载了各个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已结的劳动争议案件,我科在规定时间内均已进行装订归档。
(三)严把集体合同审查关。
对用人单位报送的集体合同,我科严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严把集体合同审查关,全力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
(四)改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与劳动者提供劳动政策方面的服务,继续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解释工作。
今年我科着重做好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帮助用人单位理顺劳动关系,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和谐发展。对市属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政策方面的问题,我科总能急企业之所急、在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和联系各相关单位后,尽力为企业提供准确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帮助企业作好改革改制中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市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科在工作中积极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半年来共处理信访件2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回答涉及的劳动问题几十个,较好地宣传了劳动法律法规与政策。
(五)完成信息报送任务10期。
(六)其他工作。
今年我科积极参加了全局的帮村扶贫、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置等各项工作。
二、共性目标
在局班子的领导下,我科全面完成了共性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是“两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增加,办案人员明显不足是当前最主要的问题。
自“两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井喷”态势,立案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80%,而我科的工作人员只有2名,已远远不能满足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需要;况且由于人员限制,长期不能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庭(3名仲裁员),只能由1名仲裁员长期独任审理。此问题的长期存在,对于规范仲裁程序、提高仲裁质量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急需得到解决。
二是办案经费紧张,办案条件需改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台后,明确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不再收取费用,这是一项利民措施。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如没有经费予以保证,势必会影响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正常处理。
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办案人员,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解决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0
一季度除完成上述目标工作外,继续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完善相关资料,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的管理。完成信访件3件,接待来信来访单位与群众100多人次,解答劳动问题100多个;在五矿(贵州)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劳动合同法》培训一期,同时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积极服从局党组安排参加了灾后重建、春风行动、人事劳动工作会等全局的各项中心工作。
一、认真开展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力争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指导企业签订和完善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好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机制。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合理配备调解人员,落实办公经费和条件。同时在企业聚集的红枫湖镇、站街镇建立了区域性调解组织,形成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化解劳动纠纷的良好局面,努力筑牢劳动争议处理的“第一道防线”。
三、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调解和政策咨询服务功能。
四、实行首问导诉服务。最先接待当事人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有关事项,以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
五、实行一步到庭制度。一次性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应诉通知和开庭通知,以减少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案件审理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上级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不能及时的得到学习,工作开展上容易造成被动;二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工作难度急剧加大,尤其是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劳动争议隐患逐步显现,处理上存在较大难度,不能较好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工作量进一步加大,学习时间减少较多,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等。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与兄弟单位,力争第一时间内拿到所需的文件等资料;二是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与局党组进行汇报,力争逐步解决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的劳动争议案件,尽量不引起大的波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加强驾驭工作的能力,提高对实际问题的处理应变能力。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1
今年,在局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在市劳动关系处的关心指导下,我科围绕“服务大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主线,深入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和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积极推进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强化工作基础
一是深化街镇调解组织建设。制定完善了《XX区今年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健全调解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开展培育推选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活动,引领带动面上企业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截至10月底,全区共收案1946件,同比上升3.96%,其中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77件,涉及劳动者3854人,现已结案1930件,其中调解成功1527件,调解成功率79.1%,为当事人双方挽回劳动报酬等各类经济损失11071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培训力度。深入推进我区劳动争议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行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在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争取到了由区财政对基层调解工作自今年开始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制订了《今年调解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XX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使用管理办法》等系列配套办法,开展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员的选拔和专项培训。设立了“闵行预调员”qq群,并通过组织开展“每日一问”、“每月一座谈”、“每季一培训”等活动,不断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全区人事争议调解员参加市人社局的系列培训,努力提高调解实务技能。三是完善仲裁代收制度。规范基层调解流程和各类文书制作,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代收工作开展情况,为年底考核做准备。通过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仲裁申请代收窗口,进一步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促进地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至10月底,各街镇代收仲裁案件771件。
(二)发挥三方协调机制,推进集体协商
一方面,在今年5月召开了今年区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制订了《关于对我区企业涉及重大劳动力调整方案实行三方联合会审机制的实施办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三方办案暂行办法》等,凝聚三方合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大力推进在已建工会企业中逐步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世界500强企业的宣传推进,促进企业在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配合区总工会开展“百日要约”行动,并对部分对待要约工作不积极的企业发放“提示函”,督促尽快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区人大开展贯彻实施《XX市集体合同条例》的专项检查调研,切实履行监督协调职能,规范集体合同审核,及时调停集体协商争议。至10月底,全区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4.95万人。其中,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劳动者人数22.31万人,覆盖企业数8376家,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指标的99.01%。同时,重点推进区内大型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包括可口可乐、强生制药、大金空调等70余家世界500强企业。
(三)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提升工作成效
结合全区实际用工情况,会同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因企制宜,加强具体指导,同时,按照《XX区今年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计划》,落实全年在各街镇的48场专题讲座和培训,并在座谈会、讲座和培训上发放反馈表,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提升指导服务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向近万家单位发放指导服务菜单和工作手册3万多份,区、镇联合组织了80多次专题活动,约6000家企业参加了培训。
(四)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做好劳务派遣工作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自今年7月1日实施后,我科积极贯彻落实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我区劳务派遣公司规模普遍不大,行业竞争力不强其次是被派遣员工素质参差不齐,缺乏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服务对象主要为非公有制企业。截至10月底,累计发出152张劳务派遣许可证。同时,制订了与局监察、仲裁、信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劳务派遣事项对接流程,在严格审批许可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
(五)认真办理两会提案,吸纳建言献策
我科今年负责办理区人大、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共三份,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企事业基层职工工资收入的几点建议》、《关于处置群体性劳动争议,建立与完善三方调处机制的建议》、《关于控制用工转型风险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工管理的建议》提案,认真研究建议,并通过与委员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在了解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对答复均表示满意。
二、明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预防调解,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预防架构,完善预防调解组织体系。完善横向到基层、纵向到企业的预防调解工作架构,在实现“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层预防调解组织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在企业内成立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通过基层指导、企业支撑的模式,形成劳动人事争议首道“防火墙”,实现预防调解体系的。
2、加强队伍建设,实现预防调解队伍常态管理。在严把新进专职调解员源头关,抓好上任调解员资格关,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关的同时,通过培训,不断夯实调解员业务基础。同时,制订系列配套方案,对调解员在聘用后的管理调用、工作职责、办案考核等给予明确,对调解工作建立有关管辖范围、接待受理、调处回访等制度,进一步予以规范。督促街镇、园区进一步提高调解人员收入待遇,稳定调解队伍。
3、健全考核机制,完善对接工作。一方面,建立考核机制,细化对接工作标准,规范调解和仲裁代收环节,确保各街镇调解工作与仲裁“无缝衔接”;另一反面,建立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局、总工会、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不断提高对接中心的.社会公共服务效能,方便百姓维权。
(二)优化指导服务,扩大活动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五单式”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劳动关系指导服务活动的宣传,结合劳资矛盾隐患的排摸活动,向企业发放新菜单和指导手册。在主动上门指导、开展培训讲座、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基础上,加大政务微博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不断扩大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结合指导服务活动,加强对仲裁申请代收窗口、区劳动人事争议对接中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的宣传,推广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探索加强指导服务的新思路。运用新媒体加大对外宣传,会同各街镇组织开设好“集体协商讲座”、“企业沙龙”等活动。同时,征求基层建议,不断提高指导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集体协商,发挥三方联动
一是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彩虹计划,确保明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劳动者人数完成市局考核要求,同时协同工会完成对具备协商条件的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制度基本全覆盖的任务。二是推行集体协商调停制度,提高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能力。针对“加薪停工类”权益性争议不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加强与企联、工商联的联动,加大对企业建立常态化集体协商机制的宣传,要求企业经营者将规章制度、工时管理、工资增长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协商常规内容;另一方面加强与工会的协作,及时教育引导劳动者有序表达诉求,合法适度维权。三是完善三方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积极加强沟通,征求三方议题,认真做好明年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四是以和谐园区建设为突破口,营造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对内、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典型;组织开展用人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规范许可程序,实施劳务派遣管理
1、把关劳务派遣审批。按照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令和《XX市关于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提供有关申请表格的下载服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依法办理,安政风行风工作要求,确保告知清楚、审核细致、程序规范、发放到位。
2、加强后续指导管理。一方面,通过利用“XX区劳务派遣qq群”和组织专题培训,继续做好对劳务派遣单位的日常指导服务,尽力为其提供劳动关系政策指导帮助;另一方面,联合、仲裁院和信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后续跟踪管理,完善对接联动机制,督促其规范派遣行为。同时,加强与区工商局的信息沟通,及时寻求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尽力解决好异地注册劳务派遣单位年检难等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争取市人才中介协会劳务派遣分会的支持,搭建有序服务平台,确保对我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规范、指导到位。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2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争议仲裁科的业务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年初我股预定的各项任务。我股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合同鉴证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继续坚持“双维护”宗旨,加大劳动仲裁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突出抓好劳动争议处理、仲裁监督、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处理三项重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贡献。
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按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依法秉公办理。
20xx年,我股共接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7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条文规定,作出不予受理2件,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件,现已全部结案,结案率达100%。其中2件为履行工伤事故认定时前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争议案,2件为养老保险金欠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争议案,同时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我们始终坚持以调解为主,以裁决为辅,将调解贯穿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有1件是经过调解结案的,为劳动者职工死亡善后费60000元,有利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热情接待劳动信访者,做好劳动保障政策服务员
遵循“专人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各司其责。
20xx年,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9起,来访人员96人,其中涉及养老保险投诉17起,涉及职工53人,工伤投诉13起,涉及职工26人,其他投诉案件9起,涉及职工17人,均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用工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中,注重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同时,加强三方机制建设,调动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工作。 20xx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479份,解除劳动合同332份。
四、积极完成信息反馈工作
20xx年,共向市局报表20份,工作总结1篇,县级报表60份,信息12篇。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3
20xx年县仲裁院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进和完善仲裁院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健全县级和大型国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基础,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数据截至20xx年12月20日):
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
(1)、各级调解组织受理446件,比去年同期512件下降了12.89%;调解成功410件,调解成功率为91.93%。
(2)、仲裁部门受理552件,比去年同期330件增长67.27%,不予受理21件,比去年同期27件下降22%。
(3)、受理案件中:劳动报酬345件,占受理总数的62.5%,工伤待遇59件,占受理总数的10.69%,社会保险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履行劳动合同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确定劳动关系57件,占受理总数的10.33%,经济补偿金48件,占受理总数的8.7 %,赔偿金18件,占受理总数的3.26%,其他1件,占受理总数的0.1%,。
(4)、受理的案件中,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452件,占受理总数81.88%,国有企业79件,占受理总数14.31%,其他企业21件,占受理总数3.8%。
(5)、仲裁部门办结案件552件(含09年受理),同比上升48.39%,未结案17件,与去年持平。调解处理452件,裁决处理95件,撤销案件1件,移送给其他区4件。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81.88%,同去年调解成功率54.8%相比上升27.08个百分点,为职工追回损失547.12万元,同去年850万元相比减少了302.88万元。
(6)、案件处理:企业胜诉135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24.45%,同比去年上升23.11个百分点,职工胜诉340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1.59%,同比去年上升10.5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部分胜诉77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13.95%,同比去年下降了33.63个百分点。
(7)、办结案件时间:在30日内办结的案件为33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0.87%,在31日至45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17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31.88%,在46日至60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31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5.62%,超过60天结案的有9件,其中7件原因为中止,2件原因为公告,均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2、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1)、案件受理数较去年明显上升,月度受理数呈现出两头月份多中间月份少的局面。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主动维权的案件增多。我国民间有过年回家团圆的习俗,农民工也因一年来没怎么回过家,都盼望早结工资好回家过年,相对用工单位而言却因农民工回家过年而缺乏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者,对企业业务造成影响,两者之间存在矛盾。部分企业主因缺乏法律意识,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克扣工资,是导致过年之际的月份劳动争议案件数大量上升的主因。
(2)、劳动报酬争议是争议的主要焦点。劳动报酬争议中,主要集中在加班工资这个重头上。原因多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缺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加班时间计算标准不一致,以及因计件制工资导致劳动者本人延长工作时间,但用工单位不认为是加班而存在争议。
(3)、集体争议案件增多。部分单位由于用工制度未及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及时调整,导致群体性争议频发。部分黑代理在外省市打工者群体中挑起争议也是很重要的原因。部分集体争议案件为隐形集体争议,即在一定时间跨度内,接待窗口接待了同一用工单位较多的申诉人,但又不满足一次性10人的条件,这类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
(4)、注册型企业案件多。注册地在本县,实际工作地在县外的企业涉及的争议共有142件,占总数的25.72%。由于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举证,故只能去注册登记地申诉。
(5)、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涉及的争议多。共有235人,占申诉人总数的42.57%。外省市户籍的劳动者,往往在年底前后前来申诉,对仲裁案件的办案效率提出了很大考验。
(6)、造船业和建筑业的企业涉及争议多。共涉及195件,占总数的35.32%。这些单位用工形式复杂,管理相对混乱,因赶工期导致的加班问题更加复杂,这些企业涉及的劳动争议案件属于较难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7)、私营和个体的单位涉及争议多。共涉及452件,占总数的 81.88%。注册资本少,抗风险能力低,用工流动性强,业主法律意识差是造成这类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多的主因。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初步完成仲裁院实体化建设
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撤销了崇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崇明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组建了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支持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落实了机构、经费和人员。20xx年共招入了5名工作人员,仲裁院也搬迁到了新的办公地址。在新址上共有2间仲裁庭、2间调解庭、6间办公室、1间档案室和1间机房,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
仲裁院于20xx年9月15日正式挂牌运作。市仲裁处、仲裁院领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各委员以及县法院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出席挂牌座谈会。
2、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落实窗口服务规范达标工作
仲裁院正式运作后,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办事规则、考核办法、管理办法和业务学习考核办法,行风政风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为仲裁院今后的规范运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窗口参加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按照要求,我院制定了领导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处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基本落实了窗口规范服务达标工作。
3、在仲裁院挤出办公场所成立崇明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
4、指导成立二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规范案件处理,完成年初目标
一是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在市原有的表格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分析,用于案件的分析和梳理。制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确保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建立专人审核裁决(调解)文书的制度。防微杜渐,为减少差错,设立专人负责审核裁决(调解)文书,斟酌文书中语言的运用,减少可能存在歧义的地方。
二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与本局其他相关科室沟通,确保案件在本局范围内处理的一致性;建立每月一次的仲裁员工作例会,及时分析阶段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情况,同时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建立裁审例会制度,每季度和法院共同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临时增加。协调同一仲裁与审理的口径,对法院改判的案件及时反馈、分析、改进仲裁工作中的缺陷。每季召开一次劳动纠纷业务指导小组会议,研究当前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全面落实调解工作的各项任务,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工作,提高调解成功率。每半年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汇报工作,分析仲裁工作的存在问题,及时解决仲裁工作困难和矛盾。建立重大案件情况通报制度、集体争议、重点案子、行业、区域倾向性问题,及时向乡镇、工会灯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4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和我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信访工作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恪尽职守,以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为出发点,以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为落脚点,以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为重点,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及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职工来信来访,大力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有力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院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情况
1、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20xx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0起,其中确立劳动关系争议21起、工伤待遇类争议27起、劳动报酬类争议2起,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类争议1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争议1起、非因工死亡待遇类争议5起,其他类争议1起;结案57起,其中调解44起,裁决13起,调解率为77.2 %,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422.52万元,另有13起案件正在处理中。
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案件以确立劳动关系类和工伤待遇类争议案件居多,达到48起,解除劳动关系类争议有增多趋势。职工受伤引起的劳动争议数量居高不下,一是反映出这类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的基本人身权益,劳动者维权意识较强,迫切需要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仲裁委的要求较高,需要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二是反映出还有不少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在劳动者工作中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发生事故后不能勇于承担责任,下一步需要努力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我院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加大调解力度,从争议的根本矛盾入手,有效化解矛盾,同时,对于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案件及时裁决,不断提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效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程序
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调解仲裁建议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裁审衔接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书,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办案程序,将一些以前未启用的程序逐步启用,特别是大力改进了庭审程序,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档案封面,由专人管理档案,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规范条理地对案卷进行归档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办公职能,设置专人管理全院的接待、办文、信息、上下协调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
3、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 我院今年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
在专业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也进行了仲裁员证的申领工作,让仲裁员持有合法的任职证件,规范仲裁员的行为。
4、加强仲裁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院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开展了仲裁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对仲裁设施、设备进行了补充和更新,配置了5台全新的计算机,并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高科技工作设备,安装了摄像头,建立起监控装置,并为仲裁庭更换了制度看板,安装了投影仪、实物展台等庭审辅助设备,按照标准制做了仲裁院专用座椅,更换了上级
统一的庭徽,切实通过提高仲裁硬件建设水平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我院今年上半年在以往成立的215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成立的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本情况的摸排工作,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变动情况进行调查修改,确保联系畅通,并督促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我院结合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运作情况,采取双向沟通的形式,对各企业兼职调解员进行了单项和多项培训指导,构建起仲裁机构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互联、互通、互动的工作格局。以案举法,针对部分企业的裁决、结合案例,引导和帮助其改进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促进了企业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减少了因企业管理不规范,管理失误引发的争议。我院逐步探索实施在各镇(街道)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赋予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利用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干部们的专业法律知识和充足的司法资源,提高基层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水平。
我院上半年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在今年6月份举办一期全市基层调解组织调解员培训班,首先,积极筹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的相关事宜,整理企业的联系方式,制定详细计划,拟定实施方案,筛选培训材料,并深入举办过调解员培训班的兄弟县市仲裁院学习先进经验,向潍坊市仲裁院的领导进行请教,积极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及时印发培训班的报名通知,以信件的方式为全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发放了报名通知,并不断电话联系相关事宜,多次到企业宣传并了解报名情况,到报名日期结束时有100多家企事业单位122人报名参加;再次,全力做好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制作好培训教程和学员通讯录,联系师资,确定场地,制定培训班课程安排,全面做好准备;最后,按计划有条不紊地举行培训班,处理好培训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切实保证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水平。
(三)信访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院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一起职工来信,处理中多次到单位了解情况,进行协商,最后通过仲裁调解程序,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在对待来访的处理上更加高效,健全了来访登记制和首问负责制,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有政策或有规定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向来访人解释清楚,立即办理;对属于思想疏导方面的问题,当面做好宣传教育和解释开导工作;对上访人反映的确有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的,填好立案呈批表和来访登记表一起呈报领导签批,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及干部职工的诉求,把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信访的工作重点。注意做好超前工作,经常排查各种信访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超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劳动仲裁工作总结15
青岛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群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案件受理工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 %;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
(二)案件审理工作
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 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1 起,调成率100%。
(三)仲裁宣传推行工作
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 “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xx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xx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四)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
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队伍建设工作
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xx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20xx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制定并实施20x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 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七)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越级上访等情况。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九)政务工作和服务保障
搞好对外协调工作,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完成了20xx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起草《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考核工作意见》,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每月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和重点工作计划;编纂6期《青岛仲裁工作简报》,上报2期《督查专报》;积极推行金宏网上办公,组织做好公文网上拟办审批流转传阅,提高工作效率;完成上报第一轮2名第一书记工作总结考核,协助第二轮第一书记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完成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审计工作;完成财务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做好保密日常自查,无泄密事件发生;做好老干部工作,结合走访慰问,通报工作情况,解释工资政策,定期组织查体;起草《关于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的意见》,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9楼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不断改善仲裁办案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较多;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青岛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青岛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落实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开展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活动的方案》、《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做好向市领导请示汇报,与省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对接有关会议承办事宜,做好会务组织保障;我会牵头调研汇总全国各地法院对仲裁工作支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法制办。
(四)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五)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六)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筹备组织召开青岛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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