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帮扶工作总结

时间:2024-05-29 07:09:2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医疗帮扶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疗帮扶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帮扶工作总结

医疗帮扶工作总结1

  一、着眼于“人人有所保”,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城乡全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抓住被确定为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的机遇,筹集资金2900多万元,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重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将长期在外地打工的农民也纳入了保障范围,对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费用,参照本市同级医疗机构予以报销。进一步降低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将糖尿病等九种慢性病纳入了保障范围。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市财政负担。目前,全市参合农民已达到50.7万人,参合率达到90.3%。农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采取财政补贴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办法,在全市建立了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00―200元,财政补助40―200元: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我省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根据不同情况,个人缴费比例为4.5%―6.5%,市财政补助2%,平均每人每年个人缴纳900元左右,财政补助300元左右。农民、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三项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全市医疗保障的全覆盖。二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坚持把实现应保尽保作为工作目标,不断扩大城乡低保覆盖面。并结合城乡居民实际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将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6元提高到1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000元,实现了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步提高。20xx年,全市纳入农村低保群众9539人,纳入城镇低保群众1829人,市财政共安排城乡低保资金600多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全面改善五保老人供养条件。按照“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从20xx年开始,利用2年时间,分批将全市24所乡镇敬老院整合改造成6所高标准敬老院,进一步提高了集中供养率和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对不愿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实行专人负责供养。20xx年,全市共安排五保供养资金754万元,将2400多名“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法定赡抚养人)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将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992元提高到3138元,确保所有五保老人都能安度晚年。四是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在城镇规划区和重点建设项目所在乡镇试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市财政按照个人应缴费用总额40%的比例予以补贴。在此基础上,参保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市政府再给每人每月补贴养老金80元。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参保农民,从次年起即可按月享受140―380元的养老保险待遇,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着眼于“弱者有所助”,构建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建立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制度。在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了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制度,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学生或遭受灾祸、疾病等原因致贫家庭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200―400元的救助。同时,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对高中阶段贫困学生给予每生每学年1000―20xx元的救助,对升入大专以上学校的学生给予每生一次性20xx―5000元的救助。20xx年,全市共安排“两免一补”资金200万元,特困学生救助金180万元,有效解决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二是实施特困群众住房救助制度。出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方式,对城镇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按每人每年12平方米的标准予以救助。积极开展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对农村特困户住房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对危房户进行妥善安置,并制定翻建和维修规划,分批实施改造。20xx年,市财政共安排资金100万元,计划对188户、558间农村危房进行了翻建和维修。三是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制定了《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办法》,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特别困难、无力治疗的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在检查、住院等方面给予80%的优惠,并实施最高限额1万元的大病救助资金,贫困群众生病后得到了及时救治。20xx年,市财政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4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切实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四是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制定了《扶助照顾残疾人实施办法》,由市财政逐年增加预算支出,将接近低保标准的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免费实行康复训练,分期分批开展聋哑人配戴助听器、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肢体残疾人员安装假肢等专项救助活动;对残疾中小学生免收课本费、学杂费和住宿费: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养殖、小型加工等经营活动给予小额有偿或无偿资金扶持,切实帮助贫困残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五是建立特困家庭救助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制定了《遵化市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暂行办法》,对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在接受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保险及其他救助资金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后,家庭仍然极度贫困,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群众,给予一次性即时救助,救助最高限额为5万元。

医疗帮扶工作总结2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榕江县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榕江县辖19个乡镇112个中心村,总人口364032人,其中农民人口319559人。20xx年,全县参合人数314253人,参合率98%,全县筹集新农合资金14141.38万元,其中,农民上交参合金2199.77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1941.61万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通过民政、扶贫、残联、卫计等单位的认真排查核对,目前全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为94609人,对精准扶贫人员实施医疗救助14191人,补偿总费用3628万元,其中:农合补偿2545万元,民政补助843万元。采取二次补偿方式落实大病保险补助资金565万元,使救助对象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70%以上,经“三重医疗保障”的大病患者补偿比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医疗救助扶贫资金真正投入到了贫困群众身上,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资金的扶贫效益,有效降低了困难人群大病患者个人负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人社、合医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卫计局牵头,会同民政、扶贫、残联、疾控等单位,做好前期数据测算、基线调查分析、排查摸底、基层调研等工作,为制定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制。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部门重点督查范围,并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一是建立“三条线”认定工作机制。“十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和审核、群众民主推荐、特殊对象部门相互核对认定”三条线进行对象筛选认定,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审定公告和遴选甄别,做到公开透明、相对公平。二是建立认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在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间实行信息交换制度,认定对象属性发生变更的,定期反馈到医疗救助保障管理经办部门,对认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三是建立认定对象信息化精准标识机制。积极完善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将认定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属性标识,为准确、及时兑现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实行24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即对 24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新农合报销80%。二是对特殊人群门诊统筹补偿上限为600元/人/年。即在省级基础上提高了200元/人/年。三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在省级规定补偿政策基础上,住院补偿比例再上浮5%。即乡、县、州、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5%、70%、55%-65%;四是按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采取二次补偿方式兑现大病补偿资金,提高补偿比例。五是民政帮扶对象民政补助10-20%,计生“两户”计生补助10%,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都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督查一次,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整合优化资源,实现“一站式”结报服务。一是统筹卫计、民政等部门医疗救助保障资金,按照涉及对象报销比例标准,及时给予补偿报销。即首先由新农合统筹标准报销,其次实行大病商保报销,最后按民政或计生等部门相关政策报销,若未达到报销比例的再作个案处理。二是打通服务办理渠道,实行“一站式”及时结报服务。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医院全额垫付,事后县合医中心进行审核拨付,凡涉及民政和计生对象的,两个部门每季度将合医中心垫付资金拨付给县合医中心。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患者自行垫付,然后再到当地合医办按标准给予报销。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卫计、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做好中央、省政策文件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县合医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对19个乡镇合医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率。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开展宣传,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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