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上半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完善政策,突出重点,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上半年全市新增城乡就业19.5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1.1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97%。一是全面推进实施大众创业工程。召开全市大众创业推进会暨海尔“人人创客”现场观摩会,出台《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出台23条政策措施,为大众创业注入新的“政能量”。先后与海尔集团签署“海创汇”战略合作协议、与广播电视大学启动青岛创业大学一体化办学模式,开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学校、线上与线下合作助力创业的新模式。二是完善重点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就业岗位和技能培训需求进行统一摸底调查,将2012年以来的1763个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纳入项目信息平台管理,对接重点建设项目1153个,拉动就业15.8万个。三是搭建“互联网+”就业培训新平台。建设完成青岛就业网并投入运行,实现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就业公共服务的网上一体化办理。将全市劳动力资源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公共服务。四是扶持重点群体就业,启动大学生创业“海鸥行动计划”,组织开展9场“圆梦青岛”专场招聘会,继续实施就业见习、三支一扶招募等政策。针对1.3万余名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帮扶,扶持后就业率达84.4%。
(二)整合制度,创新服务,全市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上半年,共征缴各类社保基金209.9亿元,支出205.7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全面落实医保城乡统筹制度,推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向乡郊延伸,全市医保参保人数达802.79万人,支付各项医保待遇62.3亿元。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连续第11次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长265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110元提高至130元;全市3.5万户企业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下降为0.95%;实现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三是创新制度模式。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发挥稳定就业作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量控制。推进医保引入第三方经办服务,完成第三方招标工作,构建智慧医保迈出实质步伐。四是加大基金扩面征缴和监管力度。出台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完成年度企业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拉动基金增收12.5亿元。试点启动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三)强化服务,广开渠道,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上半年,全市共引进各类人才6.88万人,其中,博士和正高职称人才524人;硕士、副高职称和高技能人才5239人;引进外国专家1612人,同比增长12.1%。一是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出台《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优化人才引进政策软环境。发布《2015年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专业目录》,采取灵活招聘方式吸纳高层次人才。二是健全创新创业平台。推进博士创业园三期建设,高创中心二期扩建,筹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全中国海洋人才市场功能,进一步增强各类孵化载体的平台承载能力和孵化功能。三是加大人才招聘力度。组织30余家用人单位赴南京、上海开展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推介)活动,人才引进成效显著。出台规范国有企业招聘实施意见,研发建成全省首个“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平台”,备案企业64家,提供岗位300余个。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博士后留青培养计划”,共招收117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全省率先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举办振超技能大奖颁奖典礼,重奖10万元表彰激励大奖获得者,市级以上技能型领军人才达到2500余人,处于全省首位。
(四)试点改革,强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创新用人机制。扩大聘任制公务员试点范围,完成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考试测评工作。探索教师聘用制改革,完成首批3000余名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在全市推行县级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推进功能区职员管理改革以及事业单位技术职员制改革,建立灵活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二是完善考录制度。将公务员考录计划最大限度向基层岗位倾斜,扩大从技校生报考乡镇公务员的职位范围。圆满完成5036名事业单位招聘、422名公务员考录笔试工作。三是加强考核培训。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开展公共服务实训,提高公务员岗位技能水平。四是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完成前期数据测算工作,目前正在结合我市实际起草改革方案。
(五)加强预防,科学执法,全市劳动关系继续保持稳定。上半年,全市立案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502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002起,按期结案率99%以上。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下发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规范我市用工行为。制定劳务派遣暂行办法,规范劳务派遣许可备案流程。制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审核办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将全市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00元,四市由1350元调整为1450元。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4%,上线为19%,下线为5%。三是加大劳动维权力度。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601户。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劳动者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5874.8万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缔违法中介机构27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逐步传导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对就业岗位的稳定以及社保扩面征缴带来新的压力,个别行业和领域的劳资纠纷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三创”发展战略,对人事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创业创新政策升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出台大众创业配套文件,确保创业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组织区市建设一批小型化街道(镇)、社区创业孵化基地。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2015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就业联盟建设。提高困难群体就业补贴待遇,发挥政策兜底作用帮扶就业。推进“技能青岛工程”,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
(二)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医保新制度实施,加快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在医保监管稽核、慢病管理、长期医疗护理、大病救助等方面加快城乡统筹步伐。积极做好扩面征缴工作。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和慢病管理制度。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全覆盖。
(三)改进提升人才服务机制。启动全市“人才+”行动计划,开展事业单位多元化招聘工作,组织实施2015年积分落户,开展“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等活动,务实办好2015年“蓝洽会”。加快推进博士创业园、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服务全市“三创”发展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
(四)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管理改革。根据国家、省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跟踪做好第二批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研究启动第二批功能区职员管理改革试点,扩大技术职员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
(五)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继续开展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服务活动。全面推广“掌上监察”平台系统,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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