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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地籍处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
一、加强领导,推进州直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如期完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由局党组成员对10个县市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分片包干,定点负责,分类督导,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局把土地调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市土地调查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负主要责任,具体工作由分管副局长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县市再抽调3名专职土地调查人员充实到土地调查办公室,保证土地调查必须的人员力量,确保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加快推进。
二是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制订完善了每一个县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表,并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分解量化。今年2月中旬以来,根据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取消了土地调查人员的节假日,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制定补充协议,将州、县市、承担单位列为合同的三方,确定了三方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限、奖惩办法。同时,按照县市和作业单位确定的各阶段工作完成的时间,每半个月下发一次州直土地调查各阶段工作进度和主要工作任务,敦促各作业单位进行人员调配,集中力量保证工作进度。
四是定期向州、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加强与部队、兵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好土地权属、工作界线划定、兵地接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了部分现实权属确认、部队用地调绘、兵团工作界线划定等工作,确保土地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五是采取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一周听取一次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州土地调查办公室半个月听取一次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方式,由局党组成员和州、县市土地调查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表对各作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以会议纪要和工作简报等形式逐级上报。对进度快、质量好的县市,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学习推广,并抓紧进行成果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县市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决不因一个县市没有完成、进度慢或质量不合格影响州直整体,拖自治区的后腿。
通过以上措施,州直农村土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全面进入检查和汇交国家核查阶段,比原定工作进度提前1个月完成。其中:伊宁市、奎屯市已于4月1日提交;察布查尔县、尼勒克县、昭苏县、特克斯县、霍城县、伊宁县已于5月5日前提交;巩留县、新源县于5月19日提交;所有县市土地调查成果已交国土资源部核查。目前基本农田上图工作也已进入后期建库阶段。
二、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把手,全力推进州直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增强地籍服务意识
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同时,按照州局党组制度建设年的要求,切实把土地登记作为地籍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继续完善基层土地登记初审、县市流转和会审等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和工作程序。上半年,州局受理霍尔果斯口岸、都拉塔口岸、州奶牛场土地登记审核3批次,共会审通过203宗,退回22宗未准予办理登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地籍管理工作的职责,对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流转审查中的地类、权属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全面进行了审查。为促进州直优势资源转换和城乡建设的需要,对霍城县部分乡镇规划局部调整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审查意见,并经自治区批准。同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用地符合土地规划情况提出了调整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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