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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宣教的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法规宣教工作坚持以党的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环保责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并重,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管理,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切实开展了环境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工作。截止6月底,责任目标和指标任务已逐步完成。现将上半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
XX年6月5日,我区结合“三创一办”重心工作以及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这一主题,组织全区环保目标部门单位集中上街设点宣传,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参与宣传,在中心宣传点设立污染投诉及建设项目咨询点,向群众发放了我区今年制作的《创模市民手册》和《新天通讯》世界环境日专栏报纸,同时还向群众发放了《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办理程序》、《贵阳大气污染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贵州省市民环保手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贵阳市环境状况公报》等环境保护资料,共计30000余份,使设点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结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开展,今年我区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中,开展了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市、争当生态文明好市民、我参与、我受益、我快乐”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演出宣传活动,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田茂书在演出开始前现场发表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讲话,倡导全区人民群众行动起来减少污染,促进生态保护,并对环保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随后由我区少年宫红蜻蜓艺术团、育新社区舞蹈队、林吉、胖虎、姚星宇、杨豫黔、李爽乐等演员为现场观众带来了8个精彩的演出,节目中,主持人还现场对“三创一办”以及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向市民进行提问并发放奖品,在这个互动环节中,市民们都积极回答问题踊跃参与,使整个宣传活动达到了声势大、气氛浓、效果好的宣传目的。
(二)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今年我局组织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收到的提案、建议共6件,我局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答复率100%的标准。
(三)在全区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XX年5月26日,为确保环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特成立以副区长田茂书同志为组长,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分局、区目标办、区招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并邀请了区人大倪文超副主任、城建环保委及区政协环资委负责人参加,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以及一级水源保护区周边的排污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在检查中,对金龙水泥厂、吉桂电线电缆厂、三江水泥厂、华黔冶炼厂、东郊水厂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中发现华黔冶炼厂处于无组织排放烟尘污染的生产状况,由于华黔冶炼厂生产的棕刚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XX年本)》中限制类中第十一款二十一条,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该厂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取缔的项目需由发改部门进行认定。至今区环保局未给该厂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厂行为属于无证违法排污,我局已经对该企业的行为进行了现场取证。
(四)绿色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我局联合教育局、高新路街道办事处开展了绿色创建活动,已经明确今年创建的“绿色学校”为乌当二中及新天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选定振华社区(机关本部小院)为今年的“绿色社区”创建对象,目前创建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积极参加宣传活动
5月12日上午9:00—下午15:00,我局根据《关于印发乌当区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到我区商业中心街参加了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针对我局业务职能,发放了《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另根据我局XX年开展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结合今年贵阳市“三创一办”重心工作,我局将防灾减灾工作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有机结合,现场发放“创模”宣传市民手册500余份,在活动中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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