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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的工作总结
**县教育文化局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性文件精神,根据本地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了一些工作,保证了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
一、民办教育基本概况:
我县共有民办中学1所,民办幼儿园103所,;教师总数498人(中小学52人,幼儿园432人);在校中学生874人,幼儿园7149人。民办学校无论是从数量还是从其办学规模上来看,民办教育都已成为我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文件,积极宣传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工作政策性、社会性强。为更好地做好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我们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的学习,加深对其精神实质的理解,同时注意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
为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民办教育事业,我们坚持不懈地通过座谈、咨询等各种方式,将民办教育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向社会进行积极的宣传,逐步提高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在“**教育”网站上设置教育招商(民办教育)版块,及时更新和链接有关民办教育方面的内容,宣传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对凡是来咨询、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申请者,在受理其申请前,都耐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介绍我们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程序、设置标准以及管理方式等,以进一步端正其办学动机;三是利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民办教育议案、办理县政府及信访局批转的有关来信的机会,全面或专项汇报民办教育实际情况,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四是要求民办学校通过招生、家长会、与社会其他单位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其办学业绩,展示教育成果。
(二)、坚持设置标准,严格依法审批。
在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中,我们坚持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材料要求和审批程序开展工作:一是在“**教育”网站上公布有关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相关文件和材料要求,印发了“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材料目录”,拟举办者可以上网或到教育局直接咨询,了解办校要求,然后根据要求来组织申请材料,教育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二是下发了《幼儿园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从民办学校的申报、考察到评估、评审及批复等都规定了严格的操作程序。三是在审核评议阶段,由局教育股人员牵头组成专家评议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赴实地进行查看,对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提出评议意见,报局长办公会决策;四是在发证阶段,凡经评议合格或经告知后改正符合条件的,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向民政、物价等部门及社会进行公告,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查处非法办学,规范教育秩序。
非法办学,主要是非法办幼儿园,这一直是民办教育管理的一大难题。为切实解决非法举办幼儿园等问题,我县从整顿办园秩序入手,积极开展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活动,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
力量办学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我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等通知,联合县工商局、物价局、县卫生局等部门,取缔非法园点12个,对存在安全隐患、幼儿教育小学化等问题的幼儿园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幼儿园的办园秩序,维护了依法办园的严肃性。
(四)、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办学水平。
我县一直高度重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县教育文化局每年都要下发专门文件,县进修学校每年都要定期开办校(园)长和教师培训班。目前,我县民办学校校长持〈岗位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100%;教师学历达标率100%;民办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 96%;民办幼儿教师中已有39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甲等12人,达到二级乙等27人。
(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师生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确保师生安全,我县成立了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全县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每年向县教文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各乡镇民办幼儿园向中心小学签订安全责任状,责任到人;制发了安全工作计划和各项应急预案,如《**县学校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县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不断完善了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强化了安全管理措施,开展了安全工作大检查。仅20XX年,我县组织教文局、监察局、卫生局、供电局、体育局、气象局、人保等单位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8次,教育文化本系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5次,检查面覆盖到全县120多所中小学校和103所幼儿园,检查内容涉及各类幼儿园的房屋、大型玩具、消防设施、食品采购渠道和食品操作、接送车辆等方面,并将结果通报全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县民办教育事业有了一定发展,但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充实和提高,非法办学(特别是在农村举办幼儿园)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一些条件差、资格不足、边远地方的办园者钻法律空子,给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查处结果令人困惑。
四、20XX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系,做好民办教育的各项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为促进**经济建设作贡献。
(二)、工作措施
1、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加强《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其《释义》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熟练掌握有关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法规,积极开展民办教育的理论研究,深入开展民办学校调研工作,不断总结和推广有关民办学校先进的办学和管理经验,通过自我加压,认真钻研,在学中干、干中学,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2、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在民办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特别是争取领导干部的支持。要把国家在民办教育方面的方针政策传播到社会每个角落,要把我们民办教育取得进的成绩充分展示出来,摆
在更多人的眼前,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争取全社会对民办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系。
落实分类指导和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管理力量,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并通过组织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协调好教育文化局各科室、与有关部门及各镇在民办教育管理上的各种关系,统一认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3、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
坚持服务,为民办教育发展尽心尽职。一是主动当好政府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参谋,积极为本地民办教育的发展献计献策;二是热情为申办者提供服务咨询,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办学条件的解释工作,办理程序的指导工作;三是积极为民办学校服务,注意深入学校了解情况,正确协调和处理好民办学校的发展与规范,协调和处理好民办学校之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竞争与促进的关系,及时帮助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与困难,及时上报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实际问题,为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排忧解难。
4、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逐步完善民办学校督查评估体系,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和管理,规范学校招生、教育教学、教师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运营机制,严格招生广告(简章)备案制度,促进办学质量不断提高。每学期初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学校根据督导内容作好书面总结,填写相关报表。对学校管理机制、人事、投入等进行调整的,应上报相关备案材料;对完成整改工作、需要申领办学许可证或办学许可证到期需要换证的办学单位,应依据申领或换证相关要求上报材料。
5、加强协调维护教育运行秩序。充实和完善《社会力量办学实施方案》和《加强执法责任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非法办学的查处力度。结合全县“学校安全管理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立由县综治办牵头,制定执法措施,并由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非法办学查处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取缔非法办学的效果。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针对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措施努力做好民办教育工作,促进我县民办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县教育文化局
20XX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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